第七十章 书痴不喜书(求推荐票!)
不过很快的,以余礼这新身份现于人世的黑衣少女,就打消了心中关于因果定数的荒缪想法。
因为自己这次找到这负心人转世,又不是前来重续前缘,而是过来复仇的,在毁了他所珍视的一切后,再慢慢折磨死他,以消这千年来的心头之恨。
而眼前这叫做武择天的女子,明显曾受过那负心人恩惠此番前来致谢报恩的,然而却被自己借用了她体内的龙气找到了那负心人,使他陷入必死之局,这岂不是以怨报德?
若是真的存在所谓的因果定数,应该是反过来才对。
所以一定是自己想多了,这不过是一场巧合罢了。
“今日不知家中来客,因此没有什么好菜。”
围着厨裙的书痴教授,将做好的家常菜肴端上桌,然后温和微笑着对着武则天与余礼这两名客人道。
“老师你实在太客气了,学生我不请自来叨唠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听到这位不求任何回报改变了自己一生命运的老者如此说,武择天颇为不好意思地道。
尽管她先前在来时的路上已经吃过了,不过在老师的盛情相邀之下,加上确实想要尝一尝老师的手艺,于是便也落座了。
在求学的这些年里,武择天心中一直默默把这位老者当成自己的至亲来看待,此时能够吃上他亲手做的菜肴,内心很是激动欣喜。
三人落座后,似乎想起什么的书痴教授,从餐桌上起身,去到房中拿出了一瓶老友相赠的陈酿。
平日里若无事,他向来是不饮酒的,但是今日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喝酒了。
或许有看到往昔曾经资助的小女孩学业有成,内心感到很是欣喜,但这却不是主要原因……
毕竟旁边有着两位正处妙龄的少女,让女孩子喝酒总归是不太好的,于是拿出这瓶陈酿的他是准备自斟自饮来着,不过酒刚放在桌上,就被一身黑衣的余礼给伸手拿去,给自己满满斟了一大杯。
“余礼你这?”
书痴教授怔住了,没想到陈教授这位远方侄女看上去眉眼如画如此温婉恬静,但却如此海量。
“无它,就是想喝酒了。”
余礼一双明媚望着眼前的负心人,举起酒杯嫣然一笑,然后仰起头,将满满一大杯的烈酒一饮而尽。
书痴教授愕然,连忙开口道:“余礼你就算想喝酒,也慢点儿喝才对,像你这样喝酒会伤身的。”
见到对面陈教授这位远方侄女一口气喝了一大杯,似乎被烈酒给呛到了,眼角有一滴晶莹如珠玉的泪水流出,书痴教授连忙从桌旁的抽纸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递了过去。
“江教授你酒量怎么样,我也帮你满上?”
余礼没有接过纸巾,而是拿起晃着手中的酒瓶,挑了挑秀眉问道。
书痴教授连忙摆手,一脸尴尬地道:“我这糟老头子酒量不行,顶多小半杯就醉了。”
“这么多年了,酒量还是这么差啊……”
余礼不禁小声嘀咕了一句。
“什么还是这么差?”
书痴教授也模糊听到了些她的嘀咕,但是只听到了部分,于是有些不解问道。
“没什么,我们吃菜吧,免得凉了不好吃了。”
她自知失言,于是连忙打了个马虎眼蒙混过去。
不过望着杯中酒,思绪不禁回到了千年前溪边的那个月夜……
……
……
“天地为证明月为鉴,我云仲焕在此娶云鲤姑娘为妻,今生今世,不离不弃,永生永世,相许相从!”
已经成长为清俊少年的云仲焕,拉着身旁一身红妆的少女的手,对着天地在明月清风下举行一场没有宾客来贺,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婚礼。
自从吞服了那颗龙珠后,以前那脑袋愚钝如同榆木的少年,也直接开了窍,不仅在读书上过目不忘颖悟绝伦,直接在乡试中一举夺魁考取了秀才功名。
而且对于情爱之事也开了窍,明白了身旁少女对自己的心意,两情相悦之下,愿与对方共白首。
这场婚礼,就是见证。
不过因为云鲤的特殊身份,所以此事并未告知双方父母,而是私下互许终身。
一对眉目间满是喜意的新人,按照礼节行了三拜之礼后,便拿起一旁买来美酒桃花酿,互斟了一杯后,便开始行交杯之礼,共饮下合欢酒。
可是少年的酒量属实太差劲,只喝了一口就咳嗽得不行,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一旁身着红妆成为新娘的少女,连忙伸出纤纤玉手为他抚平胸中酒气。
“夫君你这酒量啊,以后遇到要喝酒的场合,千万不要逞强了,让你家娘子代劳便可。”
待少年无恙后,少女捂嘴窃笑道。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全世间最幸福的鲤鱼,没有之一。
哪怕给个真龙都不换……
很多年以后的以后,她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自己能够一直待在溪底当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鲤鱼该多好。
如果自己没有去在意这总是在溪边读书的男孩子,如果那一日没有登岸与他相见,如果没有动了凡心,如果没有赠出那颗龙珠,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
可惜,这世间没有如果。
……
……
“江老师,我在寻来的路上,在金陵大学打听的时候,别人说老师你在金陵大学很是出名,有着‘书痴’之名呢!老师你这辈子应该看过很多很多书吧,是从小就很喜欢读书么?”
坐在餐桌上的武择天,想起了来时路上的见闻,便将之作为一件趣事问出。
这“书痴”之名,虽有一个痴字,但明显是一种美名。
喝了两口酒的书痴教授,酒量不行已经有些微醺了,听到这个问题便放下了酒杯,大着舌头一本正经地道:“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我这个人啊,并不怎么喜欢读书的。”
“啊?”
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答案,武择天一脸诧异。
这明显就很不符常理,如果不喜欢读书,为什么又要看那么多书呢?
不是因为喜欢看书,又怎么可能耐得住性子读书破万卷呢?
武择天可是知晓的,眼前对自己有着莫大恩情的江培元教授,在历史学识方面可是有着很深的造诣,为全校师生所敬佩,甚至就像自己燕京大学的导师,也曾说过这位金陵大学的江培元教授,所读的史书堪比一座图书馆,历史底蕴深厚无比。
书痴教授低头忘了一眼杯中酒,在抬头环顾了家中那些藏书,然后摇了摇头,苦笑了一声道:
“我想从这些史书中找……我也不知道找什么,可能是在寻找一个不知为何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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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这次找到这负心人转世,又不是前来重续前缘,而是过来复仇的,在毁了他所珍视的一切后,再慢慢折磨死他,以消这千年来的心头之恨。
而眼前这叫做武择天的女子,明显曾受过那负心人恩惠此番前来致谢报恩的,然而却被自己借用了她体内的龙气找到了那负心人,使他陷入必死之局,这岂不是以怨报德?
若是真的存在所谓的因果定数,应该是反过来才对。
所以一定是自己想多了,这不过是一场巧合罢了。
“今日不知家中来客,因此没有什么好菜。”
围着厨裙的书痴教授,将做好的家常菜肴端上桌,然后温和微笑着对着武则天与余礼这两名客人道。
“老师你实在太客气了,学生我不请自来叨唠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听到这位不求任何回报改变了自己一生命运的老者如此说,武择天颇为不好意思地道。
尽管她先前在来时的路上已经吃过了,不过在老师的盛情相邀之下,加上确实想要尝一尝老师的手艺,于是便也落座了。
在求学的这些年里,武择天心中一直默默把这位老者当成自己的至亲来看待,此时能够吃上他亲手做的菜肴,内心很是激动欣喜。
三人落座后,似乎想起什么的书痴教授,从餐桌上起身,去到房中拿出了一瓶老友相赠的陈酿。
平日里若无事,他向来是不饮酒的,但是今日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喝酒了。
或许有看到往昔曾经资助的小女孩学业有成,内心感到很是欣喜,但这却不是主要原因……
毕竟旁边有着两位正处妙龄的少女,让女孩子喝酒总归是不太好的,于是拿出这瓶陈酿的他是准备自斟自饮来着,不过酒刚放在桌上,就被一身黑衣的余礼给伸手拿去,给自己满满斟了一大杯。
“余礼你这?”
书痴教授怔住了,没想到陈教授这位远方侄女看上去眉眼如画如此温婉恬静,但却如此海量。
“无它,就是想喝酒了。”
余礼一双明媚望着眼前的负心人,举起酒杯嫣然一笑,然后仰起头,将满满一大杯的烈酒一饮而尽。
书痴教授愕然,连忙开口道:“余礼你就算想喝酒,也慢点儿喝才对,像你这样喝酒会伤身的。”
见到对面陈教授这位远方侄女一口气喝了一大杯,似乎被烈酒给呛到了,眼角有一滴晶莹如珠玉的泪水流出,书痴教授连忙从桌旁的抽纸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递了过去。
“江教授你酒量怎么样,我也帮你满上?”
余礼没有接过纸巾,而是拿起晃着手中的酒瓶,挑了挑秀眉问道。
书痴教授连忙摆手,一脸尴尬地道:“我这糟老头子酒量不行,顶多小半杯就醉了。”
“这么多年了,酒量还是这么差啊……”
余礼不禁小声嘀咕了一句。
“什么还是这么差?”
书痴教授也模糊听到了些她的嘀咕,但是只听到了部分,于是有些不解问道。
“没什么,我们吃菜吧,免得凉了不好吃了。”
她自知失言,于是连忙打了个马虎眼蒙混过去。
不过望着杯中酒,思绪不禁回到了千年前溪边的那个月夜……
……
……
“天地为证明月为鉴,我云仲焕在此娶云鲤姑娘为妻,今生今世,不离不弃,永生永世,相许相从!”
已经成长为清俊少年的云仲焕,拉着身旁一身红妆的少女的手,对着天地在明月清风下举行一场没有宾客来贺,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婚礼。
自从吞服了那颗龙珠后,以前那脑袋愚钝如同榆木的少年,也直接开了窍,不仅在读书上过目不忘颖悟绝伦,直接在乡试中一举夺魁考取了秀才功名。
而且对于情爱之事也开了窍,明白了身旁少女对自己的心意,两情相悦之下,愿与对方共白首。
这场婚礼,就是见证。
不过因为云鲤的特殊身份,所以此事并未告知双方父母,而是私下互许终身。
一对眉目间满是喜意的新人,按照礼节行了三拜之礼后,便拿起一旁买来美酒桃花酿,互斟了一杯后,便开始行交杯之礼,共饮下合欢酒。
可是少年的酒量属实太差劲,只喝了一口就咳嗽得不行,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一旁身着红妆成为新娘的少女,连忙伸出纤纤玉手为他抚平胸中酒气。
“夫君你这酒量啊,以后遇到要喝酒的场合,千万不要逞强了,让你家娘子代劳便可。”
待少年无恙后,少女捂嘴窃笑道。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全世间最幸福的鲤鱼,没有之一。
哪怕给个真龙都不换……
很多年以后的以后,她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自己能够一直待在溪底当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鲤鱼该多好。
如果自己没有去在意这总是在溪边读书的男孩子,如果那一日没有登岸与他相见,如果没有动了凡心,如果没有赠出那颗龙珠,是不是一切都会不同。
可惜,这世间没有如果。
……
……
“江老师,我在寻来的路上,在金陵大学打听的时候,别人说老师你在金陵大学很是出名,有着‘书痴’之名呢!老师你这辈子应该看过很多很多书吧,是从小就很喜欢读书么?”
坐在餐桌上的武择天,想起了来时路上的见闻,便将之作为一件趣事问出。
这“书痴”之名,虽有一个痴字,但明显是一种美名。
喝了两口酒的书痴教授,酒量不行已经有些微醺了,听到这个问题便放下了酒杯,大着舌头一本正经地道:“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我这个人啊,并不怎么喜欢读书的。”
“啊?”
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答案,武择天一脸诧异。
这明显就很不符常理,如果不喜欢读书,为什么又要看那么多书呢?
不是因为喜欢看书,又怎么可能耐得住性子读书破万卷呢?
武择天可是知晓的,眼前对自己有着莫大恩情的江培元教授,在历史学识方面可是有着很深的造诣,为全校师生所敬佩,甚至就像自己燕京大学的导师,也曾说过这位金陵大学的江培元教授,所读的史书堪比一座图书馆,历史底蕴深厚无比。
书痴教授低头忘了一眼杯中酒,在抬头环顾了家中那些藏书,然后摇了摇头,苦笑了一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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