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4
荀昭看了一眼奚教授,他也红了眼眶。荀昭的话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常年投身科研,辗转城市之间,他便渐渐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一个农家子弟。开学的时候,他挑着一根扁担,担着自己的行李走了三天三夜才来到北京。他那时候油头垢面的,说一口河南话,问路的时候常常被当地人嘲笑。他想起自己小时候,母亲不停地劝导他,“读书,读书,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起先,他躲在家里看书学习,他怕村里人知道他勤奋好学笑话他,因为那个年头大家都不学习。他的母亲为了锻炼他的胆量,叫他搬个椅子在大门前的马路上学。过路人来人往,村里人赶着牛羊,有的挑着担,走过的时候都会看他一眼。他受不了了,跑了回来,他母亲便在他屁股上打了一顿,打到他愿意去外面学习为止。后来他又跑了回来,说外面太吵,根本看不进去书。他的母亲又把他打了一顿,说道,伟人***专门在闹市里看书锻炼自己的注意力,你这样怎么能成才?他只得去外面看书写字。起初,大家都在嘲笑他。村里很多淘气的孩子故意在他面前捣乱,他的母亲叫他不要理睬。慢慢地,小孩子也不捣乱了,村里人走过都啧啧称赞,这孩子以后能当大官。他的母亲没登上他的锦绣前程就去世了。他还记得母亲经常对他的叮嘱,可别忘记自己是个农家孩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想起自己有十多年没有回过老家了。不过,过去的日子一旦从记忆的盒子里重新取出来,他才发现这些回忆一发无损地被珍藏了起来。而今,他成为国际上著名的专家,离不开幼时母亲的督促。他的母亲虽不曾上过学,却对读书看得很重。他的父亲年纪轻轻害了病过世了,母亲也没有改嫁。他的母亲为了锻炼他,让他必须跟着下地干活。他母亲总说,没有吃过苦,怎么知道读书的好处。说实话,他为了少下地干活,就拼命读书。而今,他从记忆中取出过去的自己,已和而今的自己判若两人,成长的轨迹已被时间抹去了痕迹,只留下这条道路的起点和终点,其余已经坍塌。奚云揉了揉眼睛,看着荀昭,仿佛看见了当年的自己。
“我知道,要从事一门职业,就必须有纯粹的信仰和坚定不移的信念,以及源源不断的兴趣。对于文学,这些我已经消失殆尽。我尝试过,但我无法使它死灰复燃。我发现我热爱研究,我也坚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科学家,”荀昭说,“况且,我的基础并不弱。”
奚云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正好,我们有一个科研项目,你跟着我做吧。”奚云给荀昭简单讲了李万通的项目,给他推荐几本书籍和几篇论文,叫他做些功课。过了几天,李万通在公司召开会议,邀请几位教授过去讨论。奚云把荀昭也带了过去。
薛庸、曹焉、窦凡、奚云依次坐开,荀昭找了个凳子坐在角落,李万通瞅了他一眼,皱起眉头问,“小伙子,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您好,我叫荀昭,和李恒是同学。”“哦,你怎么来这儿了?”李万通问。“他转方向了,老秦把他推荐给我了。”吉米给他们奉上茶饮。
“咱们先讨论,我叫来公司的两位专家。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李万通坐在椭圆会议桌的一头,吩咐让下属组织会议。
大家讨论了半个小时,尽说一些学术用语,讨论得十分激励。薛庸甚至和公司的一个专家争辩了起来,这样的学术讨论大家如鱼得水,就仿佛在开学术报告一般。突然,他们被一声猛烈的呼噜声从讨论中惊醒,他们一回头,李万通靠着椅子睡着了。吉米在一旁暗笑,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李万通。李万通猛然睁开眼看着吉米,问道,“怎么了,”他的声音有些大,他突然意识到现在的状况,笑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你们继续讨论吧,我出去清醒清醒。”过了挺长一段时间,李万通又回来了,带回来一个穿着休闲服装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也没自我介绍就一屁股坐在了方才李万通的位置,扫视了在场的众人一眼,大家立即停止了讨论。奚云打量了几眼这个中年人,一下子就闻到他身上投机主义的气味,他穿着一声高级休闲服,脸上气定神闲,一副书生的金丝眼镜挂在脸上显得有些别扭,两只眼睛眯成细缝,仿佛这样才能看见商机,他的一边嘴唇微微上扬,看来长期流露轻蔑的微笑,他手腕上的高级手表闪闪发光,衣服看似很朴素却都是顶级奢侈品牌。奚云以前和这类人打过交道,他们大多有着不少奢侈的爱好,其实这只是百无聊赖生活的点缀,他们可不愿意和实干家打交道。他们的圈子都是投机者,因为他们算不上真正的商人,却把投机取巧叫做商业的天才和智慧。这位先生一坐下来就看自己的手指,可惜它们生得怪模怪样。李万通把一只手搭在这位先生的肩上,介绍道,“这位是鲍民,英文名jason,国际上著名的投资公司Aieans的首席顾问。这些都是国际知名的各个领域的专家,刚才我们讨论了一下我们的框架。你们给Jason介绍一下我们的项目,”说着他压低了声音,“讲得浅显一点。”
“讲吧。”鲍民放下自己珍贵的双手,一侧的嘴角微微上扬,好似痛苦又好似轻蔑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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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要从事一门职业,就必须有纯粹的信仰和坚定不移的信念,以及源源不断的兴趣。对于文学,这些我已经消失殆尽。我尝试过,但我无法使它死灰复燃。我发现我热爱研究,我也坚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科学家,”荀昭说,“况且,我的基础并不弱。”
奚云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正好,我们有一个科研项目,你跟着我做吧。”奚云给荀昭简单讲了李万通的项目,给他推荐几本书籍和几篇论文,叫他做些功课。过了几天,李万通在公司召开会议,邀请几位教授过去讨论。奚云把荀昭也带了过去。
薛庸、曹焉、窦凡、奚云依次坐开,荀昭找了个凳子坐在角落,李万通瞅了他一眼,皱起眉头问,“小伙子,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您好,我叫荀昭,和李恒是同学。”“哦,你怎么来这儿了?”李万通问。“他转方向了,老秦把他推荐给我了。”吉米给他们奉上茶饮。
“咱们先讨论,我叫来公司的两位专家。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李万通坐在椭圆会议桌的一头,吩咐让下属组织会议。
大家讨论了半个小时,尽说一些学术用语,讨论得十分激励。薛庸甚至和公司的一个专家争辩了起来,这样的学术讨论大家如鱼得水,就仿佛在开学术报告一般。突然,他们被一声猛烈的呼噜声从讨论中惊醒,他们一回头,李万通靠着椅子睡着了。吉米在一旁暗笑,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李万通。李万通猛然睁开眼看着吉米,问道,“怎么了,”他的声音有些大,他突然意识到现在的状况,笑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你们继续讨论吧,我出去清醒清醒。”过了挺长一段时间,李万通又回来了,带回来一个穿着休闲服装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也没自我介绍就一屁股坐在了方才李万通的位置,扫视了在场的众人一眼,大家立即停止了讨论。奚云打量了几眼这个中年人,一下子就闻到他身上投机主义的气味,他穿着一声高级休闲服,脸上气定神闲,一副书生的金丝眼镜挂在脸上显得有些别扭,两只眼睛眯成细缝,仿佛这样才能看见商机,他的一边嘴唇微微上扬,看来长期流露轻蔑的微笑,他手腕上的高级手表闪闪发光,衣服看似很朴素却都是顶级奢侈品牌。奚云以前和这类人打过交道,他们大多有着不少奢侈的爱好,其实这只是百无聊赖生活的点缀,他们可不愿意和实干家打交道。他们的圈子都是投机者,因为他们算不上真正的商人,却把投机取巧叫做商业的天才和智慧。这位先生一坐下来就看自己的手指,可惜它们生得怪模怪样。李万通把一只手搭在这位先生的肩上,介绍道,“这位是鲍民,英文名jason,国际上著名的投资公司Aieans的首席顾问。这些都是国际知名的各个领域的专家,刚才我们讨论了一下我们的框架。你们给Jason介绍一下我们的项目,”说着他压低了声音,“讲得浅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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