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 难怪苏菲娅不穿裙子
既然要练,当然要练透,前边的止血实验,一定程度上也算是脱敏实验。
等到人们都适应之后,就是杀猪环节。
就是要趁热打铁,直接进行下一步,省的回头还需要从头开始。
毕竟,一头猪的成本可不算小,总是拿止血练手,未免有些浪费。
杀猪与杀鸡还不一样,杀鸡不过是稍微见血,杀猪可就是哗哗放血,算起来,两者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比较。
李尽忠将匕首发到每个人手上,一边发一边说着,“各位,都小心伤手,咱们的刀快,不留神就割住自己了啊。到时候兄弟们也就直接拿你们救援。”
见他说的好笑,人们也跟着笑笑,但是心里却当一回事。
看看手里的刀锋,不知道经过什么处理方法,隐隐的反着蓝色幽光,看着就比一般的刀厉害。
“好了,拿上刀就开始吧。”方书安笑呵呵说着。
解剖么,先行放血也也能解剖,主要是不浪费,不然解剖完不放血,还没办法吃了。
虽然说是放血,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看那画面,应该说是各路妖魔鬼怪齐聚。
杀猪放血,还没有正式开始解剖,苏菲娅和方书安、李尽忠各自转悠着。
防止有人伤到自己,或者是伤到别人。
“莫要紧张,好歹猪都是麻翻的,要是活蹦乱跳,你们两三个人也不见得能按住。”
方书安一边看一边招呼着,但是么,总归还是有人闹出不可控的事情。
李尽忠看见一人在奋力的切割,只不过,脖子歪向一旁,根本不就不敢看。
“你他娘的,让你放血呢,你都快把猪头割下来了!”
那人无奈的说着,“实在是不敢看啊,只敢合着眼睛下刀。”
方才是见血包扎,现在是直接拿着刀将猪颈动脉割开,给猪放血,那是两个概念。
好不容易,所有人都完成放血的过程,终于到了解剖的环节。
苏菲娅招呼着人们,“全都过来,在此为大家演示。”说着,她站在一个高台上。
难怪今日苏菲娅穿着和他们一样的作训服,原来是方便上台。
“你们边上放着的是解剖工具,里边不但有刀,还有手斧、骨凿、手锯,方便你们开膛破肚……”
开膛破肚……
苏菲娅这用词,简直是一言难尽。
讲解完各种工具后,她便指引着一个学生开始试验。
“切开皮肤之后,用手分离组织层即可,不要要刀划那一层白膜,不容易切开。”
皮下系膜弹性很好,用手撕开是最好的方式。
将其从上到下破开之后,人们经过刚才放血的过程,总算是敢于看破开的样子。
“破开肋骨,此处需要些力气,手锯或者骨凿都可,注意莫要伤到自己手。”
一阵令人牙酸的声响过后,总算是将整个猪的胸腔和腹腔展现众人眼前。
“好了,接下来认识各个脏器……”
此时,人们的好奇心总算是超过害怕,因为几乎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看见脏器的真实情况。
“苏先生,学生有一事不明,这猪的脏器,是否与人体相差极大?”史可法提问道。
“你问的正好,不过,令你失望了,猪于人的脏器大同小异,只不过是分部稍微有些细节上的差别……”
随着讲解,大明首次有人大规模的开始认识脏器的真正样式,而不是仅仅从过去的传闻当中进行了解。
讲解完以后,便是各自解剖,虽然依旧有些不敢,经过一点点努力,都克服此前的心境。
整个一天,人们都在与血肉为伍。
当残阳将血红泼在大地之上,似乎天地都被染上血腥。
“好了,今日的教学便到此,最后,将猪放好,自有人收拾放到后厨。”
放到后厨……
人们总算是明白,为何会有那么多猪肉。
而且,也终于明白,为何经过实验之人,就没人在愿意吃猪肉。
这经历过一整天和猪打交道,怎么可能会有心情再去吃猪肉?
经历过加强轮训之后,人们在包扎的造诣上都提高不知一个档次。
而且经过猪解剖实验,人们对过去关于人体的说法,又有了新的认识。
经过一阵忙碌,方书安总算是有时间回城,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他出行总是一辆不起眼的乌棚马车,外边极为普通,除了极少数有心人才会发现这辆马车的与众不同。
与那些需要依靠马车外观展现自己地位不同,方书安的马车,并不需要什么鲜艳的外观彰显自己身份。
在认识的人面前,他不需要,而在不认识之人面前,也没有必要。
再说了,方书安的马车,简直就是大明版的辉腾,虽然看上去十分低调,但是内在豪华,一般的马车可是不能相比。
在大明,再好的马车行走时也会发出吱嘎声响,唯独方家的马车很安静。
与过去不同,方书安从一个人独来独往或者只有一两个人相伴,变成有些护卫。
按理说,大明士子一般都是骑马。
但是么,由于现在他肩负的东西越来越多,所以不得不提高防卫,马车的防御水平,总归比骑马好。
左右各几个黑衣黑裤的护卫,虽不怎么起眼,但在练家子眼里就会发现他们的厉害。
不论马车如何行进,他们总会保持一个阵型,护住马车要害,眼神不经意的逡巡,都带着十分坚定的气息。
虽然不是杀气腾腾,但是毫无疑问,即便是遇上危险,他们也会第一时间冲过去。
方书安不想搞这个阵仗,奈何老方不同意,他可把孙子看得比自己还重要,无论是对于方家或者是大明,都需要他。
因此,老方便把方家培养的几个拔尖护卫通通派给方书安。
此番,他是要去参加熊家乔迁之喜的,熊芷晴跟着方书安和林月华做生意,短短半年光景,身价已是不菲。
靠的盈余,总算是能拿出身价,在城西置办了一处宅院。
宅院不大,还没方书安别院一半,但胜在结构精巧,布置清幽。院子里的布置也没有其他江南商人那样,弄个移步换景的庭院。
不过么,倒是符合熊廷弼一贯低调简朴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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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人们都适应之后,就是杀猪环节。
就是要趁热打铁,直接进行下一步,省的回头还需要从头开始。
毕竟,一头猪的成本可不算小,总是拿止血练手,未免有些浪费。
杀猪与杀鸡还不一样,杀鸡不过是稍微见血,杀猪可就是哗哗放血,算起来,两者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比较。
李尽忠将匕首发到每个人手上,一边发一边说着,“各位,都小心伤手,咱们的刀快,不留神就割住自己了啊。到时候兄弟们也就直接拿你们救援。”
见他说的好笑,人们也跟着笑笑,但是心里却当一回事。
看看手里的刀锋,不知道经过什么处理方法,隐隐的反着蓝色幽光,看着就比一般的刀厉害。
“好了,拿上刀就开始吧。”方书安笑呵呵说着。
解剖么,先行放血也也能解剖,主要是不浪费,不然解剖完不放血,还没办法吃了。
虽然说是放血,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看那画面,应该说是各路妖魔鬼怪齐聚。
杀猪放血,还没有正式开始解剖,苏菲娅和方书安、李尽忠各自转悠着。
防止有人伤到自己,或者是伤到别人。
“莫要紧张,好歹猪都是麻翻的,要是活蹦乱跳,你们两三个人也不见得能按住。”
方书安一边看一边招呼着,但是么,总归还是有人闹出不可控的事情。
李尽忠看见一人在奋力的切割,只不过,脖子歪向一旁,根本不就不敢看。
“你他娘的,让你放血呢,你都快把猪头割下来了!”
那人无奈的说着,“实在是不敢看啊,只敢合着眼睛下刀。”
方才是见血包扎,现在是直接拿着刀将猪颈动脉割开,给猪放血,那是两个概念。
好不容易,所有人都完成放血的过程,终于到了解剖的环节。
苏菲娅招呼着人们,“全都过来,在此为大家演示。”说着,她站在一个高台上。
难怪今日苏菲娅穿着和他们一样的作训服,原来是方便上台。
“你们边上放着的是解剖工具,里边不但有刀,还有手斧、骨凿、手锯,方便你们开膛破肚……”
开膛破肚……
苏菲娅这用词,简直是一言难尽。
讲解完各种工具后,她便指引着一个学生开始试验。
“切开皮肤之后,用手分离组织层即可,不要要刀划那一层白膜,不容易切开。”
皮下系膜弹性很好,用手撕开是最好的方式。
将其从上到下破开之后,人们经过刚才放血的过程,总算是敢于看破开的样子。
“破开肋骨,此处需要些力气,手锯或者骨凿都可,注意莫要伤到自己手。”
一阵令人牙酸的声响过后,总算是将整个猪的胸腔和腹腔展现众人眼前。
“好了,接下来认识各个脏器……”
此时,人们的好奇心总算是超过害怕,因为几乎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看见脏器的真实情况。
“苏先生,学生有一事不明,这猪的脏器,是否与人体相差极大?”史可法提问道。
“你问的正好,不过,令你失望了,猪于人的脏器大同小异,只不过是分部稍微有些细节上的差别……”
随着讲解,大明首次有人大规模的开始认识脏器的真正样式,而不是仅仅从过去的传闻当中进行了解。
讲解完以后,便是各自解剖,虽然依旧有些不敢,经过一点点努力,都克服此前的心境。
整个一天,人们都在与血肉为伍。
当残阳将血红泼在大地之上,似乎天地都被染上血腥。
“好了,今日的教学便到此,最后,将猪放好,自有人收拾放到后厨。”
放到后厨……
人们总算是明白,为何会有那么多猪肉。
而且,也终于明白,为何经过实验之人,就没人在愿意吃猪肉。
这经历过一整天和猪打交道,怎么可能会有心情再去吃猪肉?
经历过加强轮训之后,人们在包扎的造诣上都提高不知一个档次。
而且经过猪解剖实验,人们对过去关于人体的说法,又有了新的认识。
经过一阵忙碌,方书安总算是有时间回城,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他出行总是一辆不起眼的乌棚马车,外边极为普通,除了极少数有心人才会发现这辆马车的与众不同。
与那些需要依靠马车外观展现自己地位不同,方书安的马车,并不需要什么鲜艳的外观彰显自己身份。
在认识的人面前,他不需要,而在不认识之人面前,也没有必要。
再说了,方书安的马车,简直就是大明版的辉腾,虽然看上去十分低调,但是内在豪华,一般的马车可是不能相比。
在大明,再好的马车行走时也会发出吱嘎声响,唯独方家的马车很安静。
与过去不同,方书安从一个人独来独往或者只有一两个人相伴,变成有些护卫。
按理说,大明士子一般都是骑马。
但是么,由于现在他肩负的东西越来越多,所以不得不提高防卫,马车的防御水平,总归比骑马好。
左右各几个黑衣黑裤的护卫,虽不怎么起眼,但在练家子眼里就会发现他们的厉害。
不论马车如何行进,他们总会保持一个阵型,护住马车要害,眼神不经意的逡巡,都带着十分坚定的气息。
虽然不是杀气腾腾,但是毫无疑问,即便是遇上危险,他们也会第一时间冲过去。
方书安不想搞这个阵仗,奈何老方不同意,他可把孙子看得比自己还重要,无论是对于方家或者是大明,都需要他。
因此,老方便把方家培养的几个拔尖护卫通通派给方书安。
此番,他是要去参加熊家乔迁之喜的,熊芷晴跟着方书安和林月华做生意,短短半年光景,身价已是不菲。
靠的盈余,总算是能拿出身价,在城西置办了一处宅院。
宅院不大,还没方书安别院一半,但胜在结构精巧,布置清幽。院子里的布置也没有其他江南商人那样,弄个移步换景的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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