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败家娘们
文子龙带着他的500后宫,进入乔马山,又开始了安逸悠闲的生活。
文子龙对于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很享受。
这八个月来,为了击杀张成功,他每天监视那老东西。
这实在是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他的性格,是能吃就吃,能睡就睡,得过且过。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所以他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
与此同时,在长安省的省会,长安城中,有一座著名的别墅小区,林隐天下。
这座别墅小区,环境优雅,安逸静谧。
里面的几十栋别墅,均价两万一千多每平。
住在这里的人,都是身份地位相当之高,钱包如同怀胎九个月的孕妇肚子那样鼓。
在其中的一栋别墅一楼的客厅之中,有四个人。
其中三人都是打扮得体,看起来有头有脸的人物。
不过这三人却都站在客厅中央,并没有坐。
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靠着一个五十多岁的人。
此人西装革履,头发如牛舔过一般光亮。
不过即使如此打扮,也无法遮掩他脸上那股凶悍霸道之气。
他,便是整个长安省几乎无人不知的黑老大:
赵四,学名四叔。
而他对面所站的那三人,便是他手底下的三员虎将。
他们的学名分别是:楞娃子、二杆子、生生子。
他们的名字,在当地方言之中,都形容那种心狠手黑,天不怕地不怕,一言不合就干架的人。
当然,这是他们二十多年前混社会时的学名。
如今以他们的地位,除了赵四以外,已经没人敢这么叫他们了。
赵四一边解着领带,松着领口,一边问道:“我叫你们办的事,咋样了?”
生生子哈哈一笑,说道:“四叔,我这里圆满完成任务。”
赵四点了点头,又看向二杆子。
二杆子人长得很瘦小,平日里不怎么说话。
即使赵四问话,他也只是点了一下头,表示已经完成。
赵四又转头,看向愣娃子。
楞娃子有点不敢直视赵四,回答道:“四叔,我派东城县的张成功弄那个宋代梅瓶,可是张成功……被吸血蝙蝠杀了。”
说完,他左脸上,一道红色的痕迹浮现了出来。
这是他年轻时干架,被人砍了一刀。
后来虽然没有留下刀疤,恢复得还算不错。
但只要情绪一激动,无论是高兴还是发怒,或是恐惧,脸上都会出现一道红色痕迹。
赵四闻言,眉头微微一拧,将领带扔在面前的茶几上:“那个宋代梅瓶里,有大秘密。你不知道么?”
楞娃子额头上的汗都下来了,却不敢擦。
那道红色的痕迹更显眼了。
他回答道:“四叔,这件事有些古怪。张成功先雇了个司机,想撞断那个农民儿子的腿,吓唬一下那个农民,结果失手撞死了他。然后……那个司机被吸血蝙蝠杀了……后来张成功派了他的手下板寸去,想要吓唬吓唬那个老农民的女儿,结果又被吸血蝙蝠杀了……”
说到这里,他悄悄抬头看了一眼赵四,见赵四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
他才松了口气,左脸上那道痕迹也悄悄退了一点。
继续说道:“再后来张成功手底下的光头和金链子,想要动手,他们也被吸血蝙蝠杀了。到最后就连张成功,都被吸血蝙蝠杀了。所以这件事有古怪。我手底下的兄弟们现在已经传开了,说那些吸血蝙蝠就是老农民的儿子的鬼魂变的。”
赵四拿起桌子上的一根雪茄来,不屑地冷笑一声:“哼,你们信吗?”
生生子哈哈一笑:“建国以后不允许闹鬼,我才不信。”
二杆子不说话,只摇了摇头,表示不信。
楞娃子闻言,心中一沉。
脸上那道红印又明显了几分,说道:“我……也不信。”
说完连忙上前,小心翼翼地替赵四点燃了雪茄。
赵四吸了一口,很享受地喷出一团烟雾来。
随后看着楞娃子:“我信。”
“呃……”
那三人一时之间都没反应过来。
楞娃子心中骂道:你信就信,可你做出一副不信的表情是什么鬼?吓死老子了。
赵四又吸了一口烟,吐出一个烟圈之后,说道:
“很多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张成功的事我也听说了。这样吧,这件事就先放一放。警察不是正在全力搜捕吸血蝙蝠吗?等那些东西都被警察灭了,咱们这边再动手。”
楞娃子连忙应道:“都听四叔的。”
……
警察搜捕吸血蝙蝠,当然是毫无收获的。
后来专家建议,扩大搜捕范围,尤其是在山里的崖壁、洞穴等地方,要重点留意。
十多天之后,他们的搜捕还是没有结果。
于是所有的目光,都对准了乔马山。
因为乔马山是方圆一百多公里之内,最大的一座山。
市局组织警力,省厅也派出大量警力,开赴乔马山。
……
乔马山上,文子龙在享受了七八天的安逸生活后,发现了一个问题。
本来自己一人在这里生活的话,这里的动物和鸟类足够自己吸很长时间的血了。
但是现在有五百只吸血蝙蝠,他们都是只吸血不吃肉的。
对血量的需求很大。
所以仅仅八天时间,这里的动物已经急剧减少。
文子龙也尝试着苦口婆心地劝他们:
“现在国家不是提倡节约,拒绝铺张浪费嘛,还有一个什么光盘行动——当然,这个光盘不是岛国女孩的那个光盘——你们就不能节约一点,每次吸血都顺便把肉吃了?看到你们这种浪费,老子心痛啊,痛得一批!”
但是那些蝙蝠根本听不懂他这么复杂的语言。
文子龙只能放弃了劝说。
心里骂道:一群败家娘们!
乔马山虽说是方圆百公里之内最大的山,但其实海拔也只有四百多米高,并不算真正的大山。
山上的动物种类和数量都很少,根本不够这群败家娘们祸祸的。
所以文子龙只能带着他们,向着更大的山里迁徙。
而迁徙的目的地,就是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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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龙对于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很享受。
这八个月来,为了击杀张成功,他每天监视那老东西。
这实在是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他的性格,是能吃就吃,能睡就睡,得过且过。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所以他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
与此同时,在长安省的省会,长安城中,有一座著名的别墅小区,林隐天下。
这座别墅小区,环境优雅,安逸静谧。
里面的几十栋别墅,均价两万一千多每平。
住在这里的人,都是身份地位相当之高,钱包如同怀胎九个月的孕妇肚子那样鼓。
在其中的一栋别墅一楼的客厅之中,有四个人。
其中三人都是打扮得体,看起来有头有脸的人物。
不过这三人却都站在客厅中央,并没有坐。
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靠着一个五十多岁的人。
此人西装革履,头发如牛舔过一般光亮。
不过即使如此打扮,也无法遮掩他脸上那股凶悍霸道之气。
他,便是整个长安省几乎无人不知的黑老大:
赵四,学名四叔。
而他对面所站的那三人,便是他手底下的三员虎将。
他们的学名分别是:楞娃子、二杆子、生生子。
他们的名字,在当地方言之中,都形容那种心狠手黑,天不怕地不怕,一言不合就干架的人。
当然,这是他们二十多年前混社会时的学名。
如今以他们的地位,除了赵四以外,已经没人敢这么叫他们了。
赵四一边解着领带,松着领口,一边问道:“我叫你们办的事,咋样了?”
生生子哈哈一笑,说道:“四叔,我这里圆满完成任务。”
赵四点了点头,又看向二杆子。
二杆子人长得很瘦小,平日里不怎么说话。
即使赵四问话,他也只是点了一下头,表示已经完成。
赵四又转头,看向愣娃子。
楞娃子有点不敢直视赵四,回答道:“四叔,我派东城县的张成功弄那个宋代梅瓶,可是张成功……被吸血蝙蝠杀了。”
说完,他左脸上,一道红色的痕迹浮现了出来。
这是他年轻时干架,被人砍了一刀。
后来虽然没有留下刀疤,恢复得还算不错。
但只要情绪一激动,无论是高兴还是发怒,或是恐惧,脸上都会出现一道红色痕迹。
赵四闻言,眉头微微一拧,将领带扔在面前的茶几上:“那个宋代梅瓶里,有大秘密。你不知道么?”
楞娃子额头上的汗都下来了,却不敢擦。
那道红色的痕迹更显眼了。
他回答道:“四叔,这件事有些古怪。张成功先雇了个司机,想撞断那个农民儿子的腿,吓唬一下那个农民,结果失手撞死了他。然后……那个司机被吸血蝙蝠杀了……后来张成功派了他的手下板寸去,想要吓唬吓唬那个老农民的女儿,结果又被吸血蝙蝠杀了……”
说到这里,他悄悄抬头看了一眼赵四,见赵四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
他才松了口气,左脸上那道痕迹也悄悄退了一点。
继续说道:“再后来张成功手底下的光头和金链子,想要动手,他们也被吸血蝙蝠杀了。到最后就连张成功,都被吸血蝙蝠杀了。所以这件事有古怪。我手底下的兄弟们现在已经传开了,说那些吸血蝙蝠就是老农民的儿子的鬼魂变的。”
赵四拿起桌子上的一根雪茄来,不屑地冷笑一声:“哼,你们信吗?”
生生子哈哈一笑:“建国以后不允许闹鬼,我才不信。”
二杆子不说话,只摇了摇头,表示不信。
楞娃子闻言,心中一沉。
脸上那道红印又明显了几分,说道:“我……也不信。”
说完连忙上前,小心翼翼地替赵四点燃了雪茄。
赵四吸了一口,很享受地喷出一团烟雾来。
随后看着楞娃子:“我信。”
“呃……”
那三人一时之间都没反应过来。
楞娃子心中骂道:你信就信,可你做出一副不信的表情是什么鬼?吓死老子了。
赵四又吸了一口烟,吐出一个烟圈之后,说道:
“很多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张成功的事我也听说了。这样吧,这件事就先放一放。警察不是正在全力搜捕吸血蝙蝠吗?等那些东西都被警察灭了,咱们这边再动手。”
楞娃子连忙应道:“都听四叔的。”
……
警察搜捕吸血蝙蝠,当然是毫无收获的。
后来专家建议,扩大搜捕范围,尤其是在山里的崖壁、洞穴等地方,要重点留意。
十多天之后,他们的搜捕还是没有结果。
于是所有的目光,都对准了乔马山。
因为乔马山是方圆一百多公里之内,最大的一座山。
市局组织警力,省厅也派出大量警力,开赴乔马山。
……
乔马山上,文子龙在享受了七八天的安逸生活后,发现了一个问题。
本来自己一人在这里生活的话,这里的动物和鸟类足够自己吸很长时间的血了。
但是现在有五百只吸血蝙蝠,他们都是只吸血不吃肉的。
对血量的需求很大。
所以仅仅八天时间,这里的动物已经急剧减少。
文子龙也尝试着苦口婆心地劝他们:
“现在国家不是提倡节约,拒绝铺张浪费嘛,还有一个什么光盘行动——当然,这个光盘不是岛国女孩的那个光盘——你们就不能节约一点,每次吸血都顺便把肉吃了?看到你们这种浪费,老子心痛啊,痛得一批!”
但是那些蝙蝠根本听不懂他这么复杂的语言。
文子龙只能放弃了劝说。
心里骂道:一群败家娘们!
乔马山虽说是方圆百公里之内最大的山,但其实海拔也只有四百多米高,并不算真正的大山。
山上的动物种类和数量都很少,根本不够这群败家娘们祸祸的。
所以文子龙只能带着他们,向着更大的山里迁徙。
而迁徙的目的地,就是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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