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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童年玩偶故事作者:酒儿兔兔字数:3006更新时间 : 2019-04-05 23:52:01
  我的初中过得太平常了,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过得太不平常了。

  班级的关系我已经无法调整好了,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尽管是恶意弄坏我们的自行车,尽管在排球比赛上还要来一次“内斗(打输了比赛,几个我们班的女生直接在比赛场上开骂和我玩得不错的同学,尽管错因并不都在她身上,但骂的有些过分了,在离场的时候,我还偷偷听到那几个女生在路上骂我的那个同学)”,尽管男生在我们靠近的时候好像瘟疫一样避开,没关系,尽管叫我们“女神帮”也没关系,我有我的好朋友们呢,我可以将我的一切不快乐都告诉他们,他们会帮我分担的,大概。

  不,这只是我想的而已,其实在我和江瑰他们一起的时候,哪里会总是谈论着我的话题,但他们的存在确实是我心中的一个暖暖的太阳,我可以无所畏惧,我可以不用怕被人抛弃。

  初一放的第一个寒假,我们来了一次大大的聚会,地点是市府晨山公园的大草坪上。

  我们带上了毯子,带上了各种各样的好吃的,背上了小小的背包,骑着一两台自行车,一个人骑一个人坐在后面。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好温馨的画面,我打心里觉得我是这个团队的重要的一员,他们也是,每个人都是。若是我们之中少了一个,这个团队什么也不是。

  “大竺,我要吃雪糕!”陈楹道。

  “不行,带这么多吃的,还想吃雪糕。”我就是这个团队的大姐姐,他们都是弟弟妹妹,这是我自己感觉的。

  “很快就吃完了嘛。”陈楹假装生气地蹦到了前面,和徐茶玩去了。

  我无奈地笑了笑,在这个团队里面,我是最有组织能力的,几乎很多的活动,都是我组织的,他们都很喜欢,我也觉得不错。至于陈楹吧,就是个吃货,什么都想吃。

  不久,这个公园的草坪上铺了张红红的方地毯,上面放了好几个大小不一的背包,都敞开着,里面的零食都被倒了出来,几个孩子在上面坐着,聊得可开心了,我也时不时说几句幽默的笑话,引得他们哈哈大笑。不错,我的幽默感可高了,他们大概也喜欢听我讲笑话。那时候可幸福了,冬天的太阳暖暖的,几个人围着我,吃着手中的零食,就在那里坐了一两个小时,时不时唱着《北京东路的日子》或是《不说再见》,中午就这样过去了。

  “走,我们爬晨山去!”江瑰道。

  “好啊!这些东西怎么办?”陈楹兴奋地说着,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了。

  “东西,拿着呗。”我站了起来道。

  一旁的徐茶和另外两个小学同学也一起笑着收拾东西。没错,是另外两个小学同学,并不是罗棠和何木。罗棠不知道去了哪里,我那时候也并没有太注意她。何木呢,大概在家里玩游戏吧,这个小少爷总是爱窝在家里打游戏。

  但其实这两个小学同学也曾是我要好的朋友,只不过小升初之后并不怎么联系了,也就没有给予太多的言语给他们。只记得爬完山之后,我们都去了其中一个小学同学的家里去玩了,但最后还是带着忧伤离开的。这个就放在后头再慢慢阐述吧。

  我们都上了晨山,这个时候,人也不多,我们顺着石梯走上去,到了半山腰,那里有一个大大的石头做的南瓜,足够我们这样身材大小的三个人坐在上面。

  “嘿,我们来照大合照吧!”

  “好啊!”

  “这位姐姐,可以帮我们照张大合照吗?”

  “没问题!”

  ......

  “来,茄子。”

  “咔嚓!”

  这张照片,是用我的手机照的,那时候科技没现在发达,图片很模糊,但在那个时候已经是很清晰了。如今,它还躺在我的QQ相册里,加了私人锁,只能我自己看。好多好多年,这张照片越来越让人觉得模糊,我还发现拍这张照片的人没拍好,我和另一个人的半个头都没了。这张照片,三个女孩坐在南瓜上,三个男孩坐在南瓜下的边缘,女孩调皮的对他们坐着各种各样的手势,他们勾肩搭背,就这样,这张照片被拍下来了,好有纪念意义的一张照片,我到现在都没有将它洗出来,不忍心。

  “嘿,初中毕业后我们去玩吧!”我建议道。

  “行啊,但不能太远哦。”大家都点点头,我也开心地笑了。我规划着,我们要去一个更大的草坪,铺上最新的毯子,吃着各种各样的新奇零食,唱着那时候的流行歌曲,那绝对让人羡慕。

  后来,我和父母去了趟重庆的仙女山,那里对于我来说太有意义了,而且那里很符合我的喜好,很漂亮,有着大大的草坪,不,那是草原了。

  “我们高中毕业后,去仙女山吧!”我向几个好朋友问道。

  “你看着办。”他们答道。

  当然,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否把这话放心上了,但我是放心上了。仙女山,这充满灵气的山脉,有着让我向往的魅力,我一直相信,我们会有那么一天,都搭乘着飞机,在仙女山搭上帐篷。在仙女山露营是我高中的一大梦想。只是我没想到,我们会分开。

  爬完山的下午,我们去了男同学叶宇的家里。

  叶宇的家是一栋楼,他家有条黄狗,养了两年多三年了,感情特别深,叶宇喊它“金毛”,尽管它只是只普普通通的家狗。

  “它有些感冒,昨晚淋雨了,它没躲雨,淋了一身子。”叶宇抱着它道。

  “金毛”一直住在楼顶,不知道怎么了,昨夜它没有到屋檐下躲雨,早上起来的叶宇看到湿漉漉的“金毛”倒是吓了一跳。

  我们看着叶宇安顿好“金毛”,就来到叶宇的小房间里。好多的小东西,很漂亮也很可爱,这个男孩大方的将一些玩具分给了我们。玩累了,我们打开电视,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电视。

  突然,楼顶什么东西被撞了一下,我们都听到了。

  “什么声音?”江瑰问道。

  “我去看看。”叶宇放下手中的事,连忙跑了过去。

  我们也有些好奇,都跟了上去,只见“金毛”摇摇晃晃地走下了楼梯,一不小心撞到了一旁的铁罐子,铁罐子滚动着下了楼梯,刺耳的声音回荡在楼梯间。

  “金毛!怎么回事。”叶宇瞪大了眼睛,连忙过去蹲下紧紧抱住了“金毛”的脖子。

  “金毛,你是不是发烧了,啊?”叶宇担心地问道,语气想重起来,但却一直很温柔。

  “金毛金毛,你等等,忍一忍,我送你去医院。”叶宇双手颤抖着想把“金毛”抱起来,奈何“金毛”太重,又因为发烧而摇摇晃晃的,才十二岁的叶宇根本没有办法把它抱起来。

  “妈!妈!来送金毛去医院啊!”叶宇对着楼梯下大喊道,似乎带着哭腔。

  我们都呆住了,我们什么都做不了,此时此刻的我们好像摆设一样,站在一旁看着小小的叶宇紧紧搂住“金毛”,嘴里一直说着“乖”“不怕”这样的话语。

  不久,叶宇的妈妈赶了上来,她也很着急,立刻把“金毛”抱了起来往楼下走去。这栋楼有五层高,叶宇妈妈就这样一口气把“金毛”抱到了楼下,在路过我们的时候,还轻声说了句“你们先回家吧”。

  那时的我心里堵得特别难受,不知道江瑰他们是不是也这种感觉,心疼,但什么都做不了,想安慰叶宇,但仅仅能看到叶宇像个大人一样跟了上去,搭上了妈妈的摩托车,摩托车前面是奄奄一息的“金毛”。

  “我们骑车去!”我道。

  不久,我们都来到了叶宇他们到达的那个小诊所。我们这里不发达,不过是个小小的城镇,这间小诊所又做的了什么。我们只知道“金毛”被打了两针,就永远闭上了眼睛。

  “太晚了,它发烧烧坏了脑子。”这是医生的话。

  我们都惊讶了,但更多的是恐惧,对死亡的恐惧。不,“金毛”在狗的年龄中也是黄金时期啊,怎么就这样走了呢?人也是这样吗?人的生命也如此吗?不过是短短一天时间,就突然不在身边了,像烟雾一样消散,从快乐到生死不离,就仅仅只有这么短的路程吗?

  有声音,是哭泣声。

  哦,是叶宇在哭。他哭了,哭得特别的伤心,他在埋怨自己,若自己早点发觉,或许“金毛”就不会死了,若是自己不急着去玩野餐游戏,或许“金毛”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

  生命太脆弱了,那天之后,“金毛”永远离开了叶宇,叶宇也几乎和我们断绝了联系。这不是他在怪我们,而是我们之间真的已经没有联系的必要了,小学同学,仅仅是小学同学而已。

  生命啊生命,若是你能再顽强些,或许,就不会给我们每个人心中都留下着个不大不小的阴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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