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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小酒馆

小说:我开始摇滚了作者:亿书堂字数:2063更新时间 : 2019-05-17 12:04:16
  “这首歌怎么感觉不像你的风格啊?”宾馆内,张逊看着刘敬信这首新歌的歌词,表情显得有些古怪:“你专门为童文暄写的吧?”

  刘敬信假装没有听到张逊的问话,低头用简谱记录着新歌的旋律。

  张逊又道:“看这样子,你和童文暄开始谈恋爱了?那你还回来干嘛,今晚住她房间啊。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刘敬信继续假装没听到,哼着新歌的旋律,对记录下的简谱进行查缺补漏。

  张逊有些不高兴了:“你既然不说,那我去问童文暄好了。”

  说着,他转身就要往门外走。

  “回来!她已经睡了!”刘敬信抬起头大声喊道。

  张逊回头狡黠一笑:“你怎么知道她已经睡了啊?”

  “呃……”刘敬信意识到自己掉进自己挖的坑里,竟有些无言以对。

  刘敬信知道再保持沉默,张逊肯定还要想办法激他。既然没法躲避,那就直接说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没表态。”刘敬信答道。

  是的,在刘敬信看来,童文暄当场并没有表态。因为童文暄那细弱蚊蝇般的一声“好啊”,被烟花绽放的“砰砰”声掩盖住了,并没有被刘敬信听到。

  没有表态,可能会是很多种不同的态度。

  可以是默认,也可以是用假装没听懂的方式表示拒绝,也可能是暂时还没考虑好不知该怎么回答……

  张逊看出刘敬信此时心情的复杂,很理解的没有再逼问,于是转移话题,指着桌上那个香辣兔头问道:“你不喜欢吃?”

  刘敬信道:“明晚有演出,不敢吃辣的。你有兴趣,就帮我吃了吧。”

  张逊也不客气,说了声“好的”,拿起兔头就啃了起来,吃得那叫一个香。

  这次来蓉城演出,刘敬信他们已经提前联系了在这边的一些朋友,包括当初买刘敬信吉他的那位。

  这里的人都非常热情,虽然因蓉城和京都相隔太远,他们与Friday几人几乎只在网上有交流,并且交流次数不多,但听说Friday要到“小酒馆”酒吧演出,全都到场表示支持。

  蓉城名叫“小酒馆”的酒吧不止一个,但人们提到“小酒馆”这三个字时,其实特定的就是在指那一家酒吧。

  这个酒吧装修的风格很文艺,随处可见各种风格的海报,一些墙上还设计有书架,里面摆着书。酒吧空间不大,舞台也很小,只够大杨将电子鼓架在上面,其他人只能围站在舞台旁边。

  因为空间比较小,所以现场能够容纳的人也非常少,三、四十个人聚在一起,都会让这里显得非常拥挤。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却有很多明星来演出过,听起来挺不可思议的。

  刘敬信他们第二天见到了小酒馆的老板,那是一位奇女子,虽然头发已经花白,但整个人却精神奕奕,只是交谈,就能让人感受到她从头到脚都散发着魅力。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小的一个酒吧,会有那么多明星愿意来演出,会在全国有那么大的名气?

  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一个人。

  而这个人,自然就是这位老板。

  据说,以前蓉城的摇滚乐氛围并没有现在这么好,因为很多玩摇滚的人或者乐队,都只局限在朋友间的交流,根本就没有演出场所和演出机会。

  后来,小酒馆开业,这位老板东奔西走,让这间小酒吧成为了摇滚乐在蓉城的集中地,越来越多从这里放飞梦想,越来越多的人在这里结交到知己,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让小酒馆的名气越来越大。

  不是那些明星慕名来小酒馆演出,而是那些明星本来就曾在这里停留过,感动过,快乐过,痛哭过……

  人,终究还是念旧的!

  现在在蓉城,酒吧越来越多,很多酒吧不仅空间大,装修环境好,音箱效果也非常好,各种演出活动层出不穷。

  但这间小酒馆在本土、乃至全国音乐人心中的地位不曾被取代过,岁月让它承载了太多,也注定让它在很多人的心中有着极大的重量。

  在这里演出,给刘敬信的感觉只有两个字,那就是“舒适”。

  演出前他们可以与好友们坐在一起,如享受家宴般畅快叙旧,畅快交流。

  到了演出时间,在掌声与期待的目光中,刘敬信带领兄弟们来到了小舞台旁。

  “那么,我们开始了!”刘敬信对着话筒说道。

  鼓掌声变成呐喊声,很多人都站了起来,表达他们对Friday的尊重。

  因为场地和环境的原因,刘敬信他们选择的开场歌曲,是披头士最出名的那首《Hey Jude》。

  这首歌是保罗·麦科特尼为约翰·列侬的儿子写下的歌,希望大人之间的感情变化,不要对孩子造成阴影。

  整首歌旋律轻缓,就像是一个陪伴在床边的慈祥长者,在缓缓讲述着温暖的床边故事,很温馨,也很疗伤。在歌中,每个人仿佛都可以看到“他”那温柔的目光,可以感受到“他”那份真挚的情感,以及无尽的温柔。

  酒吧内的人们静静的听着歌,喝着酒,到后面的Riff段落时,跟着刘敬信他们一同击掌打节奏,大声合唱。

  童文暄看着演出中的刘敬信,跟着音乐节奏轻轻晃着脑袋。

  这时,小酒馆的老板来到了童文暄旁边坐下,与童文暄一同看着刘敬信,微微一笑道:“他蛮不错的。”

  童文暄点头道:“嗯,他真的很努力。”

  “不,我是说,我能感受到,他是一个好男孩。”

  童文暄听出对方话中的意思,脸一下子就红了。

  他哪是什么好男孩?分明是个大傻子!

  可爱的傻子!

  Friday乐队在蓉城小酒馆的演出很欢乐,氛围非常好,让他们认识了更多的朋友,也让他们与那些老朋友更熟络了。

  这里的人都很热情,说什么也不让刘敬信他们走,都张罗着要请刘敬信他们喝酒、吃火锅,要尽地主之谊。

  既然下一场演出的时间和地点还没有定下来,并且也没有什么事需要赶回京都,那么刘敬信他们就暂时在蓉城住了下来。

  这里,果然是让人来了就不想走的一座城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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