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我有金手指
浩荡环宇,有庄严法相凌空而坐。
身真金色,咽如螺贝,面如满月,目类青莲。
眉细纤长,鼻高修直,脣口赤好,齿白齐密,臂垂过膝。
身光普照,威比雄狮,仪如象王。
口有四十齿,顶隆肉髻,身颊如狮,七处平满,眉间白毫,八梵音相。
仙境之中,有佛音传扬。
“得我缘法,可以晓天地,可以慰众生,可以知未来,可以避祸福,可以降妖魔,可以纳万物。”
“用之,惜之,慎之!”
……
沉睡一夜,骤然醒来,叶辙感觉浑身轻松,说不出的神清气爽,思路清晰。
父母早就开着手扶拖拉机赶集卖包子去了,知道叶辙奔走了一天,身上乏累,也没有跟他打招呼。
叶辙坐在床上呆了一阵,突然福至心灵,取来工具,把八宝漆盒取了出来。
他自从看到了闪耀着万字佛光的金色舍利子之后,就一直觉得那东西不简单。
结合梦里的情景,他还是决定在家里只有他自己的时候,取出来好好研究一下。
刚才搬起水泥板的时候,他的右手食指,不小心被尖锐的沙石划破了皮肤。
有殷红的献血流了出来,叶辙毫不在意的放在嘴角吸吮了一下。
等到拿起那一枚淡金色舍利子的时候,他的全部精神都被吸引过去,完全忽视了右手食指上的鲜血流出了饱满的一滴。
就在食指上那一滴鲜血将要滴落在地的时候,叶辙的手正好下意识的捏在了舍利子上面。
一阵刺目的金光暴射开来,叶辙眼睁睁的看着他的鲜血融进了金色舍利子,而舍利子无视了右手食指的粗细,中空穿过他的食指,隐没在了他的皮肉里面。
叶辙震惊的无以复加,这一幕超过了他的所有认知。
好在半晌之后,本就是重生人士的他,接受这种匪夷所思并没有什么难度。
他更想知道,梦里的晓天地,慰众生,知未来,避祸福,降妖魔,纳万物。
这一切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那么他就真的成为了身具异能的重生者了。
可喜可贺!
叶辙心里乐开了花,如此逆天,且看我强势崛起。
不知为什么,叶辙头脑里产生一种明悟,似乎生而知之。
他下意识的拿起了一块大明金锭,就在金锭跟手指接触的一刹那,金灿灿的金锭,瞬息之间,从明黄色褪变成了土黄色,而后淡黄色,最后化为了一捻细白粉末,滑落在地,消失不见。
还有九块金锭,叶辙毫不珍惜,一块块的拿在手里,看着它们化成粉末。
直到还剩下一块金锭的时候,终于他的右手食指不再闪烁金光,变得跟原来一样普通。
原来这金手指,是要吸收黄金才可以保持和进化异能吗?
短时间内,叶辙就对金手指产生了初步认知。
不知道纳万物是怎么个意思,叶辙随手抓起一本放在桌子上的《梦溪笔谈》,心里默念‘收’,厚厚的一本线装书眨眼间消失不见。
他的意识跟随《梦溪笔谈》进入了一个白茫茫的空间,四下纯白色,像是一个正方体,容积大概有十几个立方米左右,那本书就孤零零的堆在角落里。
当他默念了一下‘出’,《梦溪笔谈》又出现在他的手心。
“哈哈,难道这就是随身空间吗?”叶辙心头再次狂喜了一番。
他乐此不疲的进进出出的收放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东西,直到有些头晕眼花犯恶心了,这才罢手。
这时他才意识到,恐怕用意念来掌控随身空间,是要消耗精神力的。
强忍着头脑里的刺疼感觉,叶辙把地面收拾整齐,八宝漆盒直接收进空间里。
来到厨房匆匆吃饱了肚子,又上床睡下了。
这一睡,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昏昏沉沉之间,叶辙听到老妈在叫他的名字,这才睁开眼睛,歪歪头,看见了老妈趴在窗户上敲打着玻璃,一脸焦急。
抬起手腕看看表,居然晚上七点半了。
……
吃饭的时候,老妈关切的问他身体怎么样。
叶辙不好意思的叫爸妈不用担心,可能是昨天被雨淋着受凉了,有点感冒头疼,吃了药多睡一会就好了。
他可不敢说,是他自己得意忘形,变着花样的作死,这才没精打采的。
只是洗手的时候,叶辙发现,他右手食指上,被割开的伤口,消失无痕,一点也看不出指尖那儿被割破过。
吃完饭,在收拾碗筷刷洗的时候,叶辙用厨房里的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悄的试验了一下。
以前可以轻松划开血肉的杀猪刀,叶辙用力的割在手臂上,只留下了浅浅的白色痕迹。
那种感觉难以描述,如同一把钝刀切割沥青地面一样,无法切入进去。
叶辙下了狠心,用刀尖加力刺向皮肤,才会出现微小的血丝。
看起来虽然不能挡住枪炮等热武器,一般的匕首之类的利器,他还是有一定的免疫能力。
说不定以后吸收了足够的黄金,他的身体就会变成佛家所说的金身罗汉,水火不侵刀剑难伤。
……
躺在床上将要入睡,叶辙下意识的拿起《梦溪笔谈》,想要看一会书再睡。
一段段文字突然从脑海深处涌了出来,瞬间形成了一本大号的《梦溪笔谈》,他想要看哪一页,那一页文字就会出现在他的眼前,随意调阅。
难道说他只要抓住书本,书籍里面的知识就会一字不漏的映入脑海,变成记忆?
叶辙灵机一动,想要再看一下一九九六年高考的记忆是否清晰。
当一张张试卷,带着他写好改正的答案,分门别类的浮现在他脑海里的时候,他终于确认了自己的想法。
此时此刻,即便是叫他完整的默写下九六年的高考试卷,他也可以一字不落的写下来,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会错。
“这是比开卷考试还要逆天呀。”叶辙咧开嘴笑了,笑得很开心。
他在想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就是高考的时候,要不要全部满分拿下所有科目。
不过想起来容易,要做到很难,毕竟英语和语文都有相应的主观题目,上下浮动个十几分,还是会有的。
叶辙在翻看数学物理化学试卷的时候,发现有一些题目打上了红色的五角星,略微回忆一下,他就想了起来,那些是干爹岳林标明的王琳失误的题目。
这些题目比较生僻刁钻,很大一部分尖子学生是在这些题目上失掉的分数。
打开灯,他披着衣服起床,趴在写字台上,将打了五角星的题目全部抄了下来,不过题型不变,只把具体的数字文字做了改动,只要王琳花时间把这些题目钻研透彻了,高考的时候,必然下笔如有神,一路顺畅的考下来。
王琳的英语和语文都是她的强项,那一点失分,并不影响她考取燕京大学。
把写上题目的纸收进随身空间,叶辙又来了一点小想法。
前一世他鬼使神差的成为了211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所以随大流的参加过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九六年到九八年的考研试卷,他都曾经仔细的研究过好几遍,只是记忆沉淀在脑海里。
而且他是跟着当时班里的学霸一起报考的燕京大学研究生,最后学霸考上了,他不幸落榜。
幸运的是,来年他参加两千年公务员考试,侥幸顺利过关,成为了一个大半时间给机关领导端茶倒水的茶童。
另外多说一句,他的领导是一个高冷的红三代御姐,盘正条亮,向来以使唤他为乐。
为了摆脱魔掌,低声下气忍耐了几年的叶辙,毅然辞职,历尽磨难,重生之前还算是薄有身家。
如今在金手指的异能加持之下,他的记忆竟然可以恢复成试卷的样子,展现在眼前,他当然要试一下才行。
意识一动,九六、九七、九八这三年的考研试卷全数复原成了试卷的样子,浮现出来,清晰无比。
要不是叶辙伸出手在空中划拉了几下子,确认那不是真正的纸张,只是只有他才能看见的虚幻影像,他会更加震惊于金手指异能的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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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真金色,咽如螺贝,面如满月,目类青莲。
眉细纤长,鼻高修直,脣口赤好,齿白齐密,臂垂过膝。
身光普照,威比雄狮,仪如象王。
口有四十齿,顶隆肉髻,身颊如狮,七处平满,眉间白毫,八梵音相。
仙境之中,有佛音传扬。
“得我缘法,可以晓天地,可以慰众生,可以知未来,可以避祸福,可以降妖魔,可以纳万物。”
“用之,惜之,慎之!”
……
沉睡一夜,骤然醒来,叶辙感觉浑身轻松,说不出的神清气爽,思路清晰。
父母早就开着手扶拖拉机赶集卖包子去了,知道叶辙奔走了一天,身上乏累,也没有跟他打招呼。
叶辙坐在床上呆了一阵,突然福至心灵,取来工具,把八宝漆盒取了出来。
他自从看到了闪耀着万字佛光的金色舍利子之后,就一直觉得那东西不简单。
结合梦里的情景,他还是决定在家里只有他自己的时候,取出来好好研究一下。
刚才搬起水泥板的时候,他的右手食指,不小心被尖锐的沙石划破了皮肤。
有殷红的献血流了出来,叶辙毫不在意的放在嘴角吸吮了一下。
等到拿起那一枚淡金色舍利子的时候,他的全部精神都被吸引过去,完全忽视了右手食指上的鲜血流出了饱满的一滴。
就在食指上那一滴鲜血将要滴落在地的时候,叶辙的手正好下意识的捏在了舍利子上面。
一阵刺目的金光暴射开来,叶辙眼睁睁的看着他的鲜血融进了金色舍利子,而舍利子无视了右手食指的粗细,中空穿过他的食指,隐没在了他的皮肉里面。
叶辙震惊的无以复加,这一幕超过了他的所有认知。
好在半晌之后,本就是重生人士的他,接受这种匪夷所思并没有什么难度。
他更想知道,梦里的晓天地,慰众生,知未来,避祸福,降妖魔,纳万物。
这一切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那么他就真的成为了身具异能的重生者了。
可喜可贺!
叶辙心里乐开了花,如此逆天,且看我强势崛起。
不知为什么,叶辙头脑里产生一种明悟,似乎生而知之。
他下意识的拿起了一块大明金锭,就在金锭跟手指接触的一刹那,金灿灿的金锭,瞬息之间,从明黄色褪变成了土黄色,而后淡黄色,最后化为了一捻细白粉末,滑落在地,消失不见。
还有九块金锭,叶辙毫不珍惜,一块块的拿在手里,看着它们化成粉末。
直到还剩下一块金锭的时候,终于他的右手食指不再闪烁金光,变得跟原来一样普通。
原来这金手指,是要吸收黄金才可以保持和进化异能吗?
短时间内,叶辙就对金手指产生了初步认知。
不知道纳万物是怎么个意思,叶辙随手抓起一本放在桌子上的《梦溪笔谈》,心里默念‘收’,厚厚的一本线装书眨眼间消失不见。
他的意识跟随《梦溪笔谈》进入了一个白茫茫的空间,四下纯白色,像是一个正方体,容积大概有十几个立方米左右,那本书就孤零零的堆在角落里。
当他默念了一下‘出’,《梦溪笔谈》又出现在他的手心。
“哈哈,难道这就是随身空间吗?”叶辙心头再次狂喜了一番。
他乐此不疲的进进出出的收放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东西,直到有些头晕眼花犯恶心了,这才罢手。
这时他才意识到,恐怕用意念来掌控随身空间,是要消耗精神力的。
强忍着头脑里的刺疼感觉,叶辙把地面收拾整齐,八宝漆盒直接收进空间里。
来到厨房匆匆吃饱了肚子,又上床睡下了。
这一睡,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昏昏沉沉之间,叶辙听到老妈在叫他的名字,这才睁开眼睛,歪歪头,看见了老妈趴在窗户上敲打着玻璃,一脸焦急。
抬起手腕看看表,居然晚上七点半了。
……
吃饭的时候,老妈关切的问他身体怎么样。
叶辙不好意思的叫爸妈不用担心,可能是昨天被雨淋着受凉了,有点感冒头疼,吃了药多睡一会就好了。
他可不敢说,是他自己得意忘形,变着花样的作死,这才没精打采的。
只是洗手的时候,叶辙发现,他右手食指上,被割开的伤口,消失无痕,一点也看不出指尖那儿被割破过。
吃完饭,在收拾碗筷刷洗的时候,叶辙用厨房里的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悄的试验了一下。
以前可以轻松划开血肉的杀猪刀,叶辙用力的割在手臂上,只留下了浅浅的白色痕迹。
那种感觉难以描述,如同一把钝刀切割沥青地面一样,无法切入进去。
叶辙下了狠心,用刀尖加力刺向皮肤,才会出现微小的血丝。
看起来虽然不能挡住枪炮等热武器,一般的匕首之类的利器,他还是有一定的免疫能力。
说不定以后吸收了足够的黄金,他的身体就会变成佛家所说的金身罗汉,水火不侵刀剑难伤。
……
躺在床上将要入睡,叶辙下意识的拿起《梦溪笔谈》,想要看一会书再睡。
一段段文字突然从脑海深处涌了出来,瞬间形成了一本大号的《梦溪笔谈》,他想要看哪一页,那一页文字就会出现在他的眼前,随意调阅。
难道说他只要抓住书本,书籍里面的知识就会一字不漏的映入脑海,变成记忆?
叶辙灵机一动,想要再看一下一九九六年高考的记忆是否清晰。
当一张张试卷,带着他写好改正的答案,分门别类的浮现在他脑海里的时候,他终于确认了自己的想法。
此时此刻,即便是叫他完整的默写下九六年的高考试卷,他也可以一字不落的写下来,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会错。
“这是比开卷考试还要逆天呀。”叶辙咧开嘴笑了,笑得很开心。
他在想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就是高考的时候,要不要全部满分拿下所有科目。
不过想起来容易,要做到很难,毕竟英语和语文都有相应的主观题目,上下浮动个十几分,还是会有的。
叶辙在翻看数学物理化学试卷的时候,发现有一些题目打上了红色的五角星,略微回忆一下,他就想了起来,那些是干爹岳林标明的王琳失误的题目。
这些题目比较生僻刁钻,很大一部分尖子学生是在这些题目上失掉的分数。
打开灯,他披着衣服起床,趴在写字台上,将打了五角星的题目全部抄了下来,不过题型不变,只把具体的数字文字做了改动,只要王琳花时间把这些题目钻研透彻了,高考的时候,必然下笔如有神,一路顺畅的考下来。
王琳的英语和语文都是她的强项,那一点失分,并不影响她考取燕京大学。
把写上题目的纸收进随身空间,叶辙又来了一点小想法。
前一世他鬼使神差的成为了211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所以随大流的参加过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九六年到九八年的考研试卷,他都曾经仔细的研究过好几遍,只是记忆沉淀在脑海里。
而且他是跟着当时班里的学霸一起报考的燕京大学研究生,最后学霸考上了,他不幸落榜。
幸运的是,来年他参加两千年公务员考试,侥幸顺利过关,成为了一个大半时间给机关领导端茶倒水的茶童。
另外多说一句,他的领导是一个高冷的红三代御姐,盘正条亮,向来以使唤他为乐。
为了摆脱魔掌,低声下气忍耐了几年的叶辙,毅然辞职,历尽磨难,重生之前还算是薄有身家。
如今在金手指的异能加持之下,他的记忆竟然可以恢复成试卷的样子,展现在眼前,他当然要试一下才行。
意识一动,九六、九七、九八这三年的考研试卷全数复原成了试卷的样子,浮现出来,清晰无比。
要不是叶辙伸出手在空中划拉了几下子,确认那不是真正的纸张,只是只有他才能看见的虚幻影像,他会更加震惊于金手指异能的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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