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银临楼
那一晚,在逸林居安歌让墨晓去打听庆州的下落时,她没有想到过,很快便能再次见到庆州了,只是这次重逢并不是那么的愉快。
墨晓只是觉得安歌大概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她被这红尘牵绊的越深,对这红尘之中的人有了过多的牵挂,大约是很难再回到九天之上了。他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之前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安歌是忘记了,可他没有忘记。
第二日,他们进城出采买一些生活用品,想着顺便多雇些仆役来,也好打扫打扫庭院,还有把那炼丹炉重新架起来,这日夜都需要人看着,就老张和慧娘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匆匆吃了早饭,慧娘果然烙了鸡蛋饼子给安歌,还煮了浓浓的红豆薏米粥。墨晓基本不吃什么东西,慧娘似乎也习惯了,她知道自家这位少爷从小就不一样,吃东西对他来说似乎只是一个体验,而不是需要。
还记得那道观里的老道说自家少爷是神仙体质,其他人也都当说着玩,多给了两个钱了事,可慧娘知道,那老道说的是真的。她看着他长大,经常消失几个月不见,每次回来就变了很多,不是说说看起来的样子,而是说他的内在,仿佛跟以前都不一样了。她经常怀疑,这个躯壳里的还是自家少爷吗,还是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安歌想的却是,若是庆州在这里,肯定很喜欢慧娘的手艺,不知他现在到了哪里,也不知他的母亲吃了仙草就可以复原了吗,还有他的父亲明明已经变回了大鹤,去见那黄鹤大仙就能变回人的样子?她心底的疑问始终是放不下,想着只有再次见到庆州才有答案了。
来到市上,办完了采买,他们还去天意坊买了几套成衣,又去雇好了几个看起来乖巧听话的小厮。墨晓让老张带着他们先回去,自己准备带着安歌去好好吃餐饭。这银临楼的名头是很大的,价钱也比别家贵处不少,但食客们却没有抱怨的,总是流连忘返,除了自酿的酒更加清醇之外,这里的劝酒娘那可是在昊京数一数二的。说句不客气的话,若是这里的劝酒娘自称第二,那就没有敢称第一的地方了。她们不仅仅是打扮的颜色鲜亮,银临楼统一订制的服装固然好看,但他们的劝酒辞都是经过太学生斟酌过的,就借着这点字风雅劲儿,一般客人也喜欢来这里光顾。
而且不像其他店里若是统一订制了了服装,便长短、宽窄、颜色都是一模一样,穿起来整个店里的劝酒娘都是一片粉或者一片绿,就跟跑堂的似的,没什么区别,看起来还真是扫兴。也只有那些乡下的没见过市面的,去了那些酒楼,才觉得整齐划一,好生气派。
但凡有点见识的,都会觉得银临楼这样的才算棋高一着,他们会统一用色,但款式并不相同,看起来仿佛一个风格,但细看却量体裁衣,各人都有各人的风姿。当然,光这一项,银临楼每一季在瑞祥绸缎庄的开销就不小。
不过据那懂行的说,衣服料子还不算什么真正的裁剪才是大头。天意坊的名师们,若是出手,光工钱就能顶好几件料子钱了。银临楼的劝酒娘们就是清一色的穿着天意坊裁剪的衣裳,这姑娘们好看,生意也就分外的好,银子流水一般淌进来。
有人去向老板请教,如何舍得给这些低贱的劝酒娘都穿上名贵的天意坊裁剪的衣裳,老板只说了一句话,“我们卖的不是酒,是服务。”
问话的人听了这话呆呆的,“服务,买酒卖菜的说自己是卖的服务,服务也值钱?”
“对,服务最值钱,要把客人当成最尊贵的大老爷。不然人家在自己家里吃菜喝酒,干嘛要来你这里?”
那个人懵懵的走了,这话传开了,大家都对银临楼的老板越发的敬重起来,的确,有了这种服务的意识,把客人当成最尊贵的大老爷,这就对了。谁不愿意偶尔出去花钱享受一下当大老爷、当贵太太被人伺候呢。
银临楼的生意一如往日,客似云来,伙计都忙的脚不沾地。
还好墨晓跟安歌来的早,还不到饭点,他们先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这银临楼的名字起的很是讨巧,昊京最出名的是潋滟池,因为水面疏阔可以行船,两岸风景也绝好。但要说精致绝佳,就该数小银池了,围绕小银池种满了蒲柳,池子里更是出产菱角和小银鱼,还有那双色荷花,煞是可爱。
这银临楼就挨着小银池,若是有客人有那雅兴,还能隔窗垂钓,直接将那小银鱼变成盘中餐。当然,这都需要提前预定,也需要另外收费。
那店小二看见这二人身上的打扮都是那般华丽,腰间还带着天意坊的送的香囊,想必是个大主顾。要知道那天意坊的香囊并不出售,采买了超过一定数量的成衣,才会赠送。一次就能买好几套衣衫的,那必定是有钱人。店小二的热情一下子就被勾起,茶水介绍就用了好一会,说他们这银临楼里的茶叶的分类有多细致,煮茶的泉水又是多么讲究,冲泡的功夫更是如何了得。
聒噪了好一会,连旁边的劝酒娘都忍不住上来道,“小四,别在这里聒噪了,倒是先送一点茶水过来啊。我做主了,请二位喝一杯雾袅青吧”
“名庭姐姐,又在这里排揎我,得,我这就去。”说着那小二就一溜小跑先下去了。
那劝酒娘说话间已经布下了几道下酒的小菜,一碟鸭掌,一碟毛豆,一碟熏干子,一碟绿豆芽。
手脚麻利又干净,取了两只杯子来,从身后的葫芦里,倒出来两杯酒。“这是我们银临楼的特产,用了当季的花入酒,若春天就是梨花酿,夏日是荷花饮,秋日便是桂花蒸,冬日就是那梅花特曲。”
安歌听这劝酒娘一一道来,不仅唇齿清楚,用词也好听,算是真正明白了这银临楼的好处。举起杯子正说要一品佳酿,忽然看见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个人穿了一身白色的丝质长袍,夏日里也不见一点汗渍,当真是出尘飘逸。安歌只觉得眼熟,等走进了一瞧,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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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晓只是觉得安歌大概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她被这红尘牵绊的越深,对这红尘之中的人有了过多的牵挂,大约是很难再回到九天之上了。他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之前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安歌是忘记了,可他没有忘记。
第二日,他们进城出采买一些生活用品,想着顺便多雇些仆役来,也好打扫打扫庭院,还有把那炼丹炉重新架起来,这日夜都需要人看着,就老张和慧娘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匆匆吃了早饭,慧娘果然烙了鸡蛋饼子给安歌,还煮了浓浓的红豆薏米粥。墨晓基本不吃什么东西,慧娘似乎也习惯了,她知道自家这位少爷从小就不一样,吃东西对他来说似乎只是一个体验,而不是需要。
还记得那道观里的老道说自家少爷是神仙体质,其他人也都当说着玩,多给了两个钱了事,可慧娘知道,那老道说的是真的。她看着他长大,经常消失几个月不见,每次回来就变了很多,不是说说看起来的样子,而是说他的内在,仿佛跟以前都不一样了。她经常怀疑,这个躯壳里的还是自家少爷吗,还是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安歌想的却是,若是庆州在这里,肯定很喜欢慧娘的手艺,不知他现在到了哪里,也不知他的母亲吃了仙草就可以复原了吗,还有他的父亲明明已经变回了大鹤,去见那黄鹤大仙就能变回人的样子?她心底的疑问始终是放不下,想着只有再次见到庆州才有答案了。
来到市上,办完了采买,他们还去天意坊买了几套成衣,又去雇好了几个看起来乖巧听话的小厮。墨晓让老张带着他们先回去,自己准备带着安歌去好好吃餐饭。这银临楼的名头是很大的,价钱也比别家贵处不少,但食客们却没有抱怨的,总是流连忘返,除了自酿的酒更加清醇之外,这里的劝酒娘那可是在昊京数一数二的。说句不客气的话,若是这里的劝酒娘自称第二,那就没有敢称第一的地方了。她们不仅仅是打扮的颜色鲜亮,银临楼统一订制的服装固然好看,但他们的劝酒辞都是经过太学生斟酌过的,就借着这点字风雅劲儿,一般客人也喜欢来这里光顾。
而且不像其他店里若是统一订制了了服装,便长短、宽窄、颜色都是一模一样,穿起来整个店里的劝酒娘都是一片粉或者一片绿,就跟跑堂的似的,没什么区别,看起来还真是扫兴。也只有那些乡下的没见过市面的,去了那些酒楼,才觉得整齐划一,好生气派。
但凡有点见识的,都会觉得银临楼这样的才算棋高一着,他们会统一用色,但款式并不相同,看起来仿佛一个风格,但细看却量体裁衣,各人都有各人的风姿。当然,光这一项,银临楼每一季在瑞祥绸缎庄的开销就不小。
不过据那懂行的说,衣服料子还不算什么真正的裁剪才是大头。天意坊的名师们,若是出手,光工钱就能顶好几件料子钱了。银临楼的劝酒娘们就是清一色的穿着天意坊裁剪的衣裳,这姑娘们好看,生意也就分外的好,银子流水一般淌进来。
有人去向老板请教,如何舍得给这些低贱的劝酒娘都穿上名贵的天意坊裁剪的衣裳,老板只说了一句话,“我们卖的不是酒,是服务。”
问话的人听了这话呆呆的,“服务,买酒卖菜的说自己是卖的服务,服务也值钱?”
“对,服务最值钱,要把客人当成最尊贵的大老爷。不然人家在自己家里吃菜喝酒,干嘛要来你这里?”
那个人懵懵的走了,这话传开了,大家都对银临楼的老板越发的敬重起来,的确,有了这种服务的意识,把客人当成最尊贵的大老爷,这就对了。谁不愿意偶尔出去花钱享受一下当大老爷、当贵太太被人伺候呢。
银临楼的生意一如往日,客似云来,伙计都忙的脚不沾地。
还好墨晓跟安歌来的早,还不到饭点,他们先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这银临楼的名字起的很是讨巧,昊京最出名的是潋滟池,因为水面疏阔可以行船,两岸风景也绝好。但要说精致绝佳,就该数小银池了,围绕小银池种满了蒲柳,池子里更是出产菱角和小银鱼,还有那双色荷花,煞是可爱。
这银临楼就挨着小银池,若是有客人有那雅兴,还能隔窗垂钓,直接将那小银鱼变成盘中餐。当然,这都需要提前预定,也需要另外收费。
那店小二看见这二人身上的打扮都是那般华丽,腰间还带着天意坊的送的香囊,想必是个大主顾。要知道那天意坊的香囊并不出售,采买了超过一定数量的成衣,才会赠送。一次就能买好几套衣衫的,那必定是有钱人。店小二的热情一下子就被勾起,茶水介绍就用了好一会,说他们这银临楼里的茶叶的分类有多细致,煮茶的泉水又是多么讲究,冲泡的功夫更是如何了得。
聒噪了好一会,连旁边的劝酒娘都忍不住上来道,“小四,别在这里聒噪了,倒是先送一点茶水过来啊。我做主了,请二位喝一杯雾袅青吧”
“名庭姐姐,又在这里排揎我,得,我这就去。”说着那小二就一溜小跑先下去了。
那劝酒娘说话间已经布下了几道下酒的小菜,一碟鸭掌,一碟毛豆,一碟熏干子,一碟绿豆芽。
手脚麻利又干净,取了两只杯子来,从身后的葫芦里,倒出来两杯酒。“这是我们银临楼的特产,用了当季的花入酒,若春天就是梨花酿,夏日是荷花饮,秋日便是桂花蒸,冬日就是那梅花特曲。”
安歌听这劝酒娘一一道来,不仅唇齿清楚,用词也好听,算是真正明白了这银临楼的好处。举起杯子正说要一品佳酿,忽然看见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个人穿了一身白色的丝质长袍,夏日里也不见一点汗渍,当真是出尘飘逸。安歌只觉得眼熟,等走进了一瞧,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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