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登报
“均叔?怎么想到他了?他恢复好了?”于秉文对这个人选摸不到头脑。“快了,你均叔这么大了,你爷爷实在不想看他继续辛苦操持那个小馆子,早就想安排他换个地方多赚点钱,可工厂他不愿意去,我们就想着这是个好机会,你出面去求他帮你,应该没问题。”
选择杨万钧的理由,于成梁早想好了,这会说的很顺畅,听的文仔一愣一愣的,这是早有预谋啊。
可他还是不得不接受,不说于家有什么打算,就是可靠这方面来说,也是不二的选择,还上过战场带过兵,绝对是镇的住场子的。
还说不懂这个行业,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且有一段时间能理顺呢,也不是上来就要正常运行的,有个自己打响名气的时间,估计上手也差不多。
答应下叔叔的安排,这一晚上的时间也过去了,下面就是按商量的一步步来。
隔天,还是一大早,于秉文先去找了凌国升,要到了王司马的联系方式,然后就是和他商量了下收购的事,让他帮忙物色一家合适的出版社收购。
手里有足够资金的文仔,不计划一步步来,想直接收购一家有印刷厂的出版社。
这胃口大的,凌国升都不淡定;“你不跟家里商量下?这一下铺这么大摊子,你那些资金够你挥霍几时的,而且你什么都想要,还不如收购一家杂志社或者报社,更划算。”
在他看来完全没必要收购一家出版社,反正都是出版漫画,或者是杂志社,或者是报社都可以,这种小一点的多的是,但出版社就不同了,印刷厂很多出版社都有自己的厂子,可出版社本身的发行渠道,手中握有的出版权,都不便宜。
完整的收购一家同等规模的出版社要付出的资金,完全能达到几倍于报社或者杂志社。
“不了,这是我的资金,收购我能全权做主,我就要出版社,其他的不需要。”于秉文的态度很坚定,其他的都不做考虑,报社和杂志完全可以在有了出版社以后,在下面成立一个,但杂志社和报纸本身不是他想要的,现在要来也没用,就他一个漫画师,还不知道能不能招揽到足够的人手,收购了报社或者杂志社也没有人才也是白搭,还不如直接收购个出版社,在经营已有业务的同时还能慢慢建个漫画社挂在出版社名下,有利于发行。
反正不管漫画杂志和报社,最后都是需要出版部门的,与其收购漫画杂志社和报社慢慢发展,还不如直接逆向从出版社开始做起,慢慢招揽人才发展自己的漫画和杂志报纸部门,也不用担心接手初期有漫画师,杂志编辑和新闻人才的跳槽。
打定了主意的于秉文,不是凌国升劝的动的,文仔既然这么要求,他就这么找就行了,终归赔的不是他的钱,于秉文最后失败了也是于家的事。
只要于家没人来反对,他就按这个目标去做就好,不过文仔的要求也不简单,即要完整的出版社带印刷厂,又要求规模不能太大,这也需要他费些精力的。
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办还是要办的,所以和于秉文商量了一些具体要求,就把他赶走,去做这件事了。
而一边的于秉文在告辞之后,也没闲着,他还得和王司马积极联络感情,顺带和明报谈一些合作细节。
和叔叔猜的差不多,王司马果然是个乐于助人的人,答应他的事没含糊,他刚和凌国升谈完,就有叔叔派来的人通知他,明报那边已经给家里打过电话,要他带上漫画去找那边的编辑接洽。
于是匆匆打个的士在家拿上画稿,到了明报已经有王司马和一个焦姓编辑在会客厅等着了。
有王司马这尊大神在,登报没什么难度,主要关于版权的事谈不拢,当然这事的谈判大神是不参与的,人家给打个招呼很够意思了,昨天的事,他也不是毫无芥蒂的,估计心里给于秉文还打了个不知道轻重的标签。
所以在双方会面后,介绍过人,顺带提了下文仔在版权上的要求,王司马就离开了,回去继续搞自己的创作,剩下他们两个慢慢谈。
没了双方的熟人在场,在商言商,两人反而谈的更自在,不过分歧是谈话氛围不能决定的,这不在文仔再一次拒绝了焦姓编辑的提议后。
焦孟,这位编辑也急了,很不客气的说道:“于生,你这种要求明报是不可能答应的,换了任何一家大点的报社也不可能同意,你要明白明报不缺作品,但你缺少发行的渠道。”
话里的意思,人家也是知道他前段时间寻求发行的事,没有王司马的搭线,明报压根就不会跟他合作,所以希望他的要求能实际点。
于秉文听得出言外之意,也不着恼,想了一下,换了个说法:“这样,焦先生,可否让我出钱刊登我的漫画,按照你们打广告的价格优惠点,就当是把我的漫画当广告刊登了,然后版权归我。”
“嗯?这个想法不错,于生你稍等我上去问一下总编。”文仔这个想法打动了焦孟,这种合作方式他们从来没遇到过,尤其是漫画版从没遇到过这种事,一时间他做不了决定,要请示总编。
焦孟急急忙忙的走了,于秉文觉得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刚那个办法也是他根据后世的一些做法,想出来的,后世这种事太普遍了,自费出版的花钱买软文的,其实都算这一类型。
不过这个时代这种事情还不多,就是花钱也都是找专人给自己写文章宣传的,还没有过花钱求报纸刊登自己漫画的。
所以有王司马的出面,自己花钱刊登自己的漫画,保留版权,应该问题不大。
事情也确实按照于秉文期待的方向发展,去请示没多久的焦孟回来了,带来一个肯定的答案,总编同意了,双方商量个价格就可以签协议了。
版权归属谈拢,谈价格其实很好谈,明报按每话一千五百港币的价格答应了,他们也不能真按广告的价格来,王司马的面子还是要顾的。
一切谈拢,找来律师签署了协议,漫画登报的事算是告一段落,接下来,就该文仔发挥前世的特长,去和王司马联络感情,找机会进去漫画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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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杨万钧的理由,于成梁早想好了,这会说的很顺畅,听的文仔一愣一愣的,这是早有预谋啊。
可他还是不得不接受,不说于家有什么打算,就是可靠这方面来说,也是不二的选择,还上过战场带过兵,绝对是镇的住场子的。
还说不懂这个行业,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且有一段时间能理顺呢,也不是上来就要正常运行的,有个自己打响名气的时间,估计上手也差不多。
答应下叔叔的安排,这一晚上的时间也过去了,下面就是按商量的一步步来。
隔天,还是一大早,于秉文先去找了凌国升,要到了王司马的联系方式,然后就是和他商量了下收购的事,让他帮忙物色一家合适的出版社收购。
手里有足够资金的文仔,不计划一步步来,想直接收购一家有印刷厂的出版社。
这胃口大的,凌国升都不淡定;“你不跟家里商量下?这一下铺这么大摊子,你那些资金够你挥霍几时的,而且你什么都想要,还不如收购一家杂志社或者报社,更划算。”
在他看来完全没必要收购一家出版社,反正都是出版漫画,或者是杂志社,或者是报社都可以,这种小一点的多的是,但出版社就不同了,印刷厂很多出版社都有自己的厂子,可出版社本身的发行渠道,手中握有的出版权,都不便宜。
完整的收购一家同等规模的出版社要付出的资金,完全能达到几倍于报社或者杂志社。
“不了,这是我的资金,收购我能全权做主,我就要出版社,其他的不需要。”于秉文的态度很坚定,其他的都不做考虑,报社和杂志完全可以在有了出版社以后,在下面成立一个,但杂志社和报纸本身不是他想要的,现在要来也没用,就他一个漫画师,还不知道能不能招揽到足够的人手,收购了报社或者杂志社也没有人才也是白搭,还不如直接收购个出版社,在经营已有业务的同时还能慢慢建个漫画社挂在出版社名下,有利于发行。
反正不管漫画杂志和报社,最后都是需要出版部门的,与其收购漫画杂志社和报社慢慢发展,还不如直接逆向从出版社开始做起,慢慢招揽人才发展自己的漫画和杂志报纸部门,也不用担心接手初期有漫画师,杂志编辑和新闻人才的跳槽。
打定了主意的于秉文,不是凌国升劝的动的,文仔既然这么要求,他就这么找就行了,终归赔的不是他的钱,于秉文最后失败了也是于家的事。
只要于家没人来反对,他就按这个目标去做就好,不过文仔的要求也不简单,即要完整的出版社带印刷厂,又要求规模不能太大,这也需要他费些精力的。
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办还是要办的,所以和于秉文商量了一些具体要求,就把他赶走,去做这件事了。
而一边的于秉文在告辞之后,也没闲着,他还得和王司马积极联络感情,顺带和明报谈一些合作细节。
和叔叔猜的差不多,王司马果然是个乐于助人的人,答应他的事没含糊,他刚和凌国升谈完,就有叔叔派来的人通知他,明报那边已经给家里打过电话,要他带上漫画去找那边的编辑接洽。
于是匆匆打个的士在家拿上画稿,到了明报已经有王司马和一个焦姓编辑在会客厅等着了。
有王司马这尊大神在,登报没什么难度,主要关于版权的事谈不拢,当然这事的谈判大神是不参与的,人家给打个招呼很够意思了,昨天的事,他也不是毫无芥蒂的,估计心里给于秉文还打了个不知道轻重的标签。
所以在双方会面后,介绍过人,顺带提了下文仔在版权上的要求,王司马就离开了,回去继续搞自己的创作,剩下他们两个慢慢谈。
没了双方的熟人在场,在商言商,两人反而谈的更自在,不过分歧是谈话氛围不能决定的,这不在文仔再一次拒绝了焦姓编辑的提议后。
焦孟,这位编辑也急了,很不客气的说道:“于生,你这种要求明报是不可能答应的,换了任何一家大点的报社也不可能同意,你要明白明报不缺作品,但你缺少发行的渠道。”
话里的意思,人家也是知道他前段时间寻求发行的事,没有王司马的搭线,明报压根就不会跟他合作,所以希望他的要求能实际点。
于秉文听得出言外之意,也不着恼,想了一下,换了个说法:“这样,焦先生,可否让我出钱刊登我的漫画,按照你们打广告的价格优惠点,就当是把我的漫画当广告刊登了,然后版权归我。”
“嗯?这个想法不错,于生你稍等我上去问一下总编。”文仔这个想法打动了焦孟,这种合作方式他们从来没遇到过,尤其是漫画版从没遇到过这种事,一时间他做不了决定,要请示总编。
焦孟急急忙忙的走了,于秉文觉得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刚那个办法也是他根据后世的一些做法,想出来的,后世这种事太普遍了,自费出版的花钱买软文的,其实都算这一类型。
不过这个时代这种事情还不多,就是花钱也都是找专人给自己写文章宣传的,还没有过花钱求报纸刊登自己漫画的。
所以有王司马的出面,自己花钱刊登自己的漫画,保留版权,应该问题不大。
事情也确实按照于秉文期待的方向发展,去请示没多久的焦孟回来了,带来一个肯定的答案,总编同意了,双方商量个价格就可以签协议了。
版权归属谈拢,谈价格其实很好谈,明报按每话一千五百港币的价格答应了,他们也不能真按广告的价格来,王司马的面子还是要顾的。
一切谈拢,找来律师签署了协议,漫画登报的事算是告一段落,接下来,就该文仔发挥前世的特长,去和王司马联络感情,找机会进去漫画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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