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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衣柜的时候,我不小心摔碎顾柏森两年前送给我的瓷罐。
当我的尖叫声和瓷罐的破碎声完全消散在空气里之后,我望着散落了一地的美丽星星,眼睛模糊了。
头顶的吊扇飞速旋转着,毒辣的太阳透过窗帘间的缝隙刺进房间,阳光下那些五颜六色的星星是那么刺眼,扇叶掀起尘埃飞扬,站在凳子上的我耳根晒得滚烫,手还扶着衣柜门把,却感觉自己摇摇欲坠。
两年了,我一直好奇瓷罐里“簌簌”作响的东西是什么,可是我的视觉穿透不了乳白色的罐子我也不舍摔碎了来窥探。
所以这些星星一直是个长达两年之久的秘密。
如今它就这样赤裸裸地与我坦然相对,我能有我该有什么感受?
跳下凳子细心地将那些星星全部拾起来,找了一个玻璃瓶子重新装好,
你们猜除了星星我还发现了什么?
一张米黄色的纸条,卷起来用小绳拴着。
我顾不得擦去额角鼻尖的汗水,也顾不得刚刚跪在地上捡星星膝盖和手掌全是灰尘,颤抖着心跳将纸条展开。
印入眼帘的是熟悉的潇洒行体,笔峰了了。
几行而已的内容我却难过得哭不出声音来。
——————————————————
顾柏森出现在我17岁那年。
我家住在祖上留下来的四合院里,爸爸妈妈还有我三个人住两间屋子,于是将空着的两间租给了别人,17年来房客走走换换不知道几个,我都没什么印象了,只有顾柏森。
初见他的时候是冬天,下着大雪,他穿着厚厚的棉袄,走路像只大笨熊,茶绿色的帽子和黑色口罩,遮住了他轮阔清晰还算俊朗的脸,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清澈大眼四处探看。
那时候我正在院子里堆雪人,好吧我承认我堆的雪人真的很丑,脑袋是扁的,大小眼,还没有鼻子。
或许是因为来了外人让我觉得丢脸,也或许是我不满意这么糟糕的作品,我沮丧地一脚踢倒它,抬头却撞上那双好看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我想那一定是嘲笑所以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跑回屋里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雪停了,拉开窗帘,窗子上凝了一层冰霜,看不清楚院子里的风景。
我用手指在窗户上写写画画,钟耳,我的名字。
停手才发现到窗外站了个人。我尖叫一声,手忙脚乱地从炕上跳下来。
一张放大的脸贴上窗户,在我名字的透明处若隐若现。
我打开窗户,气鼓鼓地瞪着他:“你是谁?站在我窗前想干什么?”
“我叫顾柏森,新来的房客,我想和你一起堆雪人。”
不得不承认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是好看,像月亮一样弯起来的黑眸,咧开的薄唇中露出洁白整齐的牙。
我犹豫地看着他,见他眉宇之间一片澄明没有恶意,点头说好。
我出门时看到他冷得缩着脖子搓着双手,耳朵冻得通红。
我笑:“你的帽子和口罩呢?”
他吸着鼻涕,老实地说:“戴着不自由,不想戴。”
那时候我不以为意,多年后反复回味这句话,才懂得了其含义。
他一直都是渴望自由的人,不管怎样,都无法阻止他想去做任何事情。
起初我以为他是个温润如玉的男子,有着难以想像的成熟与沧桑,在时间累积更加深入地了解以后时候才发现他固执得像个孩子。
就像宁愿受冻也不愿意戴上让他觉得不舒服的帽子和口罩。
有他帮忙堆出来的雪人很漂亮,不可置信的是他是第一次堆。
他说:“北城唯一让我喜欢的地方可能就是南方见不到的雪。”
我看着他说话时呵出来的雾气发呆,心里想着,呆惯了温暖的南方的他又是如何忍受北城的寒冷。
我也不是不容易接近的人,父母也是热情好客的,经常邀请他一起来吃饭唠嗑,所以我和顾柏森便更加熟络起来,我在爸爸口中了解了解,顾柏森是孤儿,生下来几个月就被爸爸妈妈抛弃了,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成年以后就开始自己打工挣钱养活自己。
我对顾柏森除了同情,还有钦佩。
第一次听到顾柏森唱歌,已经是院子里的苹果树开始抽芽的时候了。
我在房间里做作业,隐隐听到水声里夹杂着诡异的歌声。
没错,是诡异,那种声音我从未听到过,声音低沉好听的顾柏森唱歌怎么可能难听成这样。
说真的,就像绵羊叫。
很难过我最爱听的十年会被唱成这个样子。
好吧,更加让我难过的是,顾柏森擦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来向我借吹风机,我将吹风机递给他的时候试探地问了句:“刚刚在浴室里唱歌的人不会是你吧?”
他居然很爽快地承认了!
我实在无法将那种绵羊音和眼前这个男子联想到一起,他说话的声音那么好听,唱歌怎么就像被鬼掐了嗓子似的?
“你唱歌就像短气的噪音绵羊。”
请原谅我的毒舌,我想顾柏森一定不会介意,因为熟络以后这种损人的话我和他都没少说。
“是吗?”
顾柏森皱着眉头假装难过好一会儿,然后邪恶地冲我眨眨眼:“没事,我只唱给你听。”
那样的他真的很可爱,谁会相信这是一个已经21岁的大男人了?
我笑着抓起桌子上的课本砸向他:“去死!”
他一只手就扣住了我的手腕,无赖地笑着:“小苍耳,总有一天你身上的刺会被我拔掉。”
小苍耳是他给我取的小名,他说我生气的时候就像只满身带刺的小刺猬,又因为我名字里带有耳,所以小苍耳就这样诞生了。
说实话,我喜欢这个名字。
17岁情窦初开的时候,我理解不了这句话里的暧昧,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偷偷脸红了,可能是因为手腕上有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吧。
情人节,班里有个单身party,我答应了闺蜜的邀请,想着,就算有找姑娘过情人节的男生,也不会看中这个无论是成绩还是相貌都再普通不过的我了。
我不懂得打扮,也不关心时尚,就算是party,我也是平时灰头土脸的模样。
不会化妆,只好素颜,马尾发,额头上有着几颗痘痘,有点臃肿的黑色大衣,脚上的靴子倒还算时尚,只是那3公分的跟走久了让人难受。
而相反,拉着我往KTV里走的闺蜜栗栗今天特别拉了一次性直发,画了精致的淡妆,并且不怕冷地穿上了丝袜和短裙,5公分的高跟鞋她穿得游刃有余。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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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的尖叫声和瓷罐的破碎声完全消散在空气里之后,我望着散落了一地的美丽星星,眼睛模糊了。
头顶的吊扇飞速旋转着,毒辣的太阳透过窗帘间的缝隙刺进房间,阳光下那些五颜六色的星星是那么刺眼,扇叶掀起尘埃飞扬,站在凳子上的我耳根晒得滚烫,手还扶着衣柜门把,却感觉自己摇摇欲坠。
两年了,我一直好奇瓷罐里“簌簌”作响的东西是什么,可是我的视觉穿透不了乳白色的罐子我也不舍摔碎了来窥探。
所以这些星星一直是个长达两年之久的秘密。
如今它就这样赤裸裸地与我坦然相对,我能有我该有什么感受?
跳下凳子细心地将那些星星全部拾起来,找了一个玻璃瓶子重新装好,
你们猜除了星星我还发现了什么?
一张米黄色的纸条,卷起来用小绳拴着。
我顾不得擦去额角鼻尖的汗水,也顾不得刚刚跪在地上捡星星膝盖和手掌全是灰尘,颤抖着心跳将纸条展开。
印入眼帘的是熟悉的潇洒行体,笔峰了了。
几行而已的内容我却难过得哭不出声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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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柏森出现在我17岁那年。
我家住在祖上留下来的四合院里,爸爸妈妈还有我三个人住两间屋子,于是将空着的两间租给了别人,17年来房客走走换换不知道几个,我都没什么印象了,只有顾柏森。
初见他的时候是冬天,下着大雪,他穿着厚厚的棉袄,走路像只大笨熊,茶绿色的帽子和黑色口罩,遮住了他轮阔清晰还算俊朗的脸,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清澈大眼四处探看。
那时候我正在院子里堆雪人,好吧我承认我堆的雪人真的很丑,脑袋是扁的,大小眼,还没有鼻子。
或许是因为来了外人让我觉得丢脸,也或许是我不满意这么糟糕的作品,我沮丧地一脚踢倒它,抬头却撞上那双好看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我想那一定是嘲笑所以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跑回屋里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雪停了,拉开窗帘,窗子上凝了一层冰霜,看不清楚院子里的风景。
我用手指在窗户上写写画画,钟耳,我的名字。
停手才发现到窗外站了个人。我尖叫一声,手忙脚乱地从炕上跳下来。
一张放大的脸贴上窗户,在我名字的透明处若隐若现。
我打开窗户,气鼓鼓地瞪着他:“你是谁?站在我窗前想干什么?”
“我叫顾柏森,新来的房客,我想和你一起堆雪人。”
不得不承认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是好看,像月亮一样弯起来的黑眸,咧开的薄唇中露出洁白整齐的牙。
我犹豫地看着他,见他眉宇之间一片澄明没有恶意,点头说好。
我出门时看到他冷得缩着脖子搓着双手,耳朵冻得通红。
我笑:“你的帽子和口罩呢?”
他吸着鼻涕,老实地说:“戴着不自由,不想戴。”
那时候我不以为意,多年后反复回味这句话,才懂得了其含义。
他一直都是渴望自由的人,不管怎样,都无法阻止他想去做任何事情。
起初我以为他是个温润如玉的男子,有着难以想像的成熟与沧桑,在时间累积更加深入地了解以后时候才发现他固执得像个孩子。
就像宁愿受冻也不愿意戴上让他觉得不舒服的帽子和口罩。
有他帮忙堆出来的雪人很漂亮,不可置信的是他是第一次堆。
他说:“北城唯一让我喜欢的地方可能就是南方见不到的雪。”
我看着他说话时呵出来的雾气发呆,心里想着,呆惯了温暖的南方的他又是如何忍受北城的寒冷。
我也不是不容易接近的人,父母也是热情好客的,经常邀请他一起来吃饭唠嗑,所以我和顾柏森便更加熟络起来,我在爸爸口中了解了解,顾柏森是孤儿,生下来几个月就被爸爸妈妈抛弃了,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成年以后就开始自己打工挣钱养活自己。
我对顾柏森除了同情,还有钦佩。
第一次听到顾柏森唱歌,已经是院子里的苹果树开始抽芽的时候了。
我在房间里做作业,隐隐听到水声里夹杂着诡异的歌声。
没错,是诡异,那种声音我从未听到过,声音低沉好听的顾柏森唱歌怎么可能难听成这样。
说真的,就像绵羊叫。
很难过我最爱听的十年会被唱成这个样子。
好吧,更加让我难过的是,顾柏森擦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来向我借吹风机,我将吹风机递给他的时候试探地问了句:“刚刚在浴室里唱歌的人不会是你吧?”
他居然很爽快地承认了!
我实在无法将那种绵羊音和眼前这个男子联想到一起,他说话的声音那么好听,唱歌怎么就像被鬼掐了嗓子似的?
“你唱歌就像短气的噪音绵羊。”
请原谅我的毒舌,我想顾柏森一定不会介意,因为熟络以后这种损人的话我和他都没少说。
“是吗?”
顾柏森皱着眉头假装难过好一会儿,然后邪恶地冲我眨眨眼:“没事,我只唱给你听。”
那样的他真的很可爱,谁会相信这是一个已经21岁的大男人了?
我笑着抓起桌子上的课本砸向他:“去死!”
他一只手就扣住了我的手腕,无赖地笑着:“小苍耳,总有一天你身上的刺会被我拔掉。”
小苍耳是他给我取的小名,他说我生气的时候就像只满身带刺的小刺猬,又因为我名字里带有耳,所以小苍耳就这样诞生了。
说实话,我喜欢这个名字。
17岁情窦初开的时候,我理解不了这句话里的暧昧,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偷偷脸红了,可能是因为手腕上有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吧。
情人节,班里有个单身party,我答应了闺蜜的邀请,想着,就算有找姑娘过情人节的男生,也不会看中这个无论是成绩还是相貌都再普通不过的我了。
我不懂得打扮,也不关心时尚,就算是party,我也是平时灰头土脸的模样。
不会化妆,只好素颜,马尾发,额头上有着几颗痘痘,有点臃肿的黑色大衣,脚上的靴子倒还算时尚,只是那3公分的跟走久了让人难受。
而相反,拉着我往KTV里走的闺蜜栗栗今天特别拉了一次性直发,画了精致的淡妆,并且不怕冷地穿上了丝袜和短裙,5公分的高跟鞋她穿得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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