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悲剧的起始
残垣断壁。
成功拿下城堡的军队正在清理废墟,收拢攻城器械,将城门和城墙破损处重新做好是当前最紧要的工作。相比起来,清点城堡内的人口和财物则是令人愉悦的。
战争,便是这般直白,像一首五绝,大多数情况下,前面的场面描绘得再好,都只是为了最后一句服务。
乔纳森负责的工作是为参战的佣兵付发酬金,他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那个稍显稚嫩的青年,这个叫做格斯的家伙可真是个狂暴战士!
将一小袋银币放在桌上,乔纳森:“这是两个月的报酬和这次的赏金。”
格斯将钱袋打开,从中取出银币,先是很仔细地数了一遍,然后又一枚一枚地检查成色,相比于铜和铁,银是很柔软的金属,只需要用牙齿咬一咬就能分辨出银币的大概纯度。
乔纳森看着他锱铢必较的认真模样,忍不住再次开口道:“我说,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工资可是现在的三倍,而且,那些人甚至会给你一个武士的名分啊!对我们佣兵来说,这可真是像一场美梦!”
格斯用牙齿咬了咬银币:“美梦?那是什么,能吃吗?”
乔纳森:“……”
格斯面无表情,将自己的头盔抱在手里,转身就走。
乔纳森:“等等!他们说,还能保证你的金钱和地位……你到底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或许是两个月来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格斯觉得自己如果不解释清楚的话,还挺对不住乔纳森的。他回转身来:“受管束之类的事,我才不要!”
说完,他便在众人的注视下离开。乔纳森深吸了一口气,端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呼,这小子,或许某一天在战场上受了伤,再也拿不动他那把大剑,才会知道今天的机会有多难得吧!管他呢,本大爷不过是损失一笔介绍金而已。
碧空如洗。
若是将目光避开狼藉的城堡,很难想象在这样明媚的阳光下,才发生了一场厮杀。喊杀声和刀剑交鸣都已经消失,春天的花草取代了硝烟。
格斯在开满了各色野花的山坡上行走着,身为一名独行侠,他不太在乎接下来要去哪里,总之,这个到处都是战争的世界,只要手中有剑,在哪里都一样。
然后,他停下了脚步。
对面有个穿着比较古怪的青年。
陈百经:“你刚刚,应该答应乔纳森。”
嘁!多管闲事!
格斯用目光快速扫视了陈百经,那身用看上去很是柔软的布料做的衣服防御很低,而他手里似乎连武器都没有。没有回答陈百经的话,他径直朝前走,打算无视这个怪人。
陈百经轻轻叹息一声:“你会后悔的……在不远的将来。”
格斯的脚步一顿,右手无名指下意识地抖动了一下,拔剑将陈百经砍成两半的念头稍纵即逝,他冷冷地看了陈百经一眼,却见到陈百经的眼神里充满了叹息和怜悯。
怜悯的目光?真是个怪人!
便在这时,山坡上响起了马蹄声。
一队骑兵从右侧山丘的曲线上升起,他们手中拿着武器,径直奔着格斯和陈百经而来。
“盗贼么……”格斯喃喃自语,然后将身上的行囊放在地上,不疾不徐地戴上了头盔,取下了背在背上的大剑。
眼角余光看见刚刚那个怪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格斯微微皱眉,这家伙,难道是要等死么?经历了无数次战斗的格斯,心中本能地有些厌恶陈百经那种对危险毫无察觉的状态——那是他许久都不曾拥有的东西了。
哒哒!哒哒!
六匹奔马顺坡而下,它们排成横队,不断加速。骑士们有的拿剑有的执矛,看见格斯已经摆好了战斗姿态,兴奋起来。
“好!来呀!”
一名骑兵高高举起长剑,骑马砍杀是一项技术活,他已经预计好了距离和时间,借着奔马的速度,在距离那个想要反抗的家伙三步远的时候用力挥下手中长剑,便能将其头颅给斩下!
到时候,这家伙手上的银币,可就要多给我一枚了!
骑兵兴奋不已,一剑斩下。
叮!
嗤!
电光火石之间,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前一声是金属交鸣,后一声则是大剑划破了胸甲的摩擦声。
奔马继续向前跑了七八部,骑兵这才感觉到腰腹部有一种灼热的感觉正在朝着胸口和屁股蔓延,随之而来的是极度的虚弱。
他刚刚低头查看自己的伤口,便直接栽下马来。
“可恶!”一个手执长矛的骑兵大喝一声,左手猛拉缰绳,让奔马偏转方向,围着陈百经绕了个半圆之后,和队友使了个眼神,两人分别从格斯的正面和背面一起发动了进攻。
陈百经高高地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倒是没有被骑兵们注意,毕竟光看外表,他比起手执大剑还杀死了一名骑兵的格斯来说,简直毫无威胁,像是一头走丢了的羊。
两骑交错而过,两声兵器格挡的声音。
一只断手带着血花落在地上,手指抽动两下,便不动了。随后,一名骑士跌落在地,发出了痛苦而愤怒的嚎叫。
在一旁围着格斯和陈百经转圈的三名骑兵俱是一惊,就在刚刚,两名骑兵几乎同时发动了攻击,可结果是,他们连格斯怎么出手都没看清,就又有一名队友倒地!
那个家伙,面对骑兵毫不畏惧也就算了,竟然还能做到如此地步……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陈百经当然知道这几个杂兵对格斯来说毫无威胁,他的目光看向山坡上方新出现的那群人。那便是鹰之团的成员了……
顺着微风,听力超群的陈百经甚至能听见那群人在闲聊。
“喂,被那家伙干掉了啊……哥尔卡斯那个家伙完全害怕了啊。”
“没有办法,对手太强了!”
“是啊,那个家伙真的很强!”
“嗯,能杀掉巴兹索的人,理当如此。”
“该怎么办啊?”
众人正烦恼间,一个短发的女剑士冷哼一声:“哼,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们!”
陈百经微微眯了眯眼睛,这就是《剑风传奇》的女主角,卡斯嘉!也是一个悲剧人物呐!
卡斯嘉刚刚说完,正打算看这群喜欢惹是生非的家伙怎么处理时,一个温柔而不容置疑的声音响起:“卡斯嘉,你上!”
说话的是一个青年,他拥有比绝世美人还要俊俏的容颜,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增添了他的美,此刻,他躺在草地上,用双手枕着头,似乎毫不关心山坡下的战斗。
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剑风传奇》的另一个主角,格斯的宿命之敌!
“为什么啊!是哥尔卡斯那家伙自己擅作主……”卡斯嘉还想要争辩几句,可格里菲斯睁开眼看着她时,她便知道,他的话是不容置疑的。
“知道了!”
摊了摊手,卡斯嘉用最快的速度整鞍上马。
格斯正在奔行,要趁着那个叫做哥尔卡斯的骑兵的马惊吓不停使唤时斩杀对手,却被一支凌空而来的弩箭射中了肩膀。
“退下吧!”卡斯嘉冷喝。
英姿飒爽。陈百经看着骑马而来的卡斯嘉,干脆直接坐在草地上,他看出来了,因为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力,这些人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那还不如舒舒服服地看一场戏呢!
格斯一把将弩箭扯出来,眼神冷冷地盯住了卡斯嘉,他手中大剑竖在身前,耳朵里只有卡斯嘉座下奔马的脚步声。
七步、六步、五步、四步……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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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拿下城堡的军队正在清理废墟,收拢攻城器械,将城门和城墙破损处重新做好是当前最紧要的工作。相比起来,清点城堡内的人口和财物则是令人愉悦的。
战争,便是这般直白,像一首五绝,大多数情况下,前面的场面描绘得再好,都只是为了最后一句服务。
乔纳森负责的工作是为参战的佣兵付发酬金,他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那个稍显稚嫩的青年,这个叫做格斯的家伙可真是个狂暴战士!
将一小袋银币放在桌上,乔纳森:“这是两个月的报酬和这次的赏金。”
格斯将钱袋打开,从中取出银币,先是很仔细地数了一遍,然后又一枚一枚地检查成色,相比于铜和铁,银是很柔软的金属,只需要用牙齿咬一咬就能分辨出银币的大概纯度。
乔纳森看着他锱铢必较的认真模样,忍不住再次开口道:“我说,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工资可是现在的三倍,而且,那些人甚至会给你一个武士的名分啊!对我们佣兵来说,这可真是像一场美梦!”
格斯用牙齿咬了咬银币:“美梦?那是什么,能吃吗?”
乔纳森:“……”
格斯面无表情,将自己的头盔抱在手里,转身就走。
乔纳森:“等等!他们说,还能保证你的金钱和地位……你到底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或许是两个月来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格斯觉得自己如果不解释清楚的话,还挺对不住乔纳森的。他回转身来:“受管束之类的事,我才不要!”
说完,他便在众人的注视下离开。乔纳森深吸了一口气,端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呼,这小子,或许某一天在战场上受了伤,再也拿不动他那把大剑,才会知道今天的机会有多难得吧!管他呢,本大爷不过是损失一笔介绍金而已。
碧空如洗。
若是将目光避开狼藉的城堡,很难想象在这样明媚的阳光下,才发生了一场厮杀。喊杀声和刀剑交鸣都已经消失,春天的花草取代了硝烟。
格斯在开满了各色野花的山坡上行走着,身为一名独行侠,他不太在乎接下来要去哪里,总之,这个到处都是战争的世界,只要手中有剑,在哪里都一样。
然后,他停下了脚步。
对面有个穿着比较古怪的青年。
陈百经:“你刚刚,应该答应乔纳森。”
嘁!多管闲事!
格斯用目光快速扫视了陈百经,那身用看上去很是柔软的布料做的衣服防御很低,而他手里似乎连武器都没有。没有回答陈百经的话,他径直朝前走,打算无视这个怪人。
陈百经轻轻叹息一声:“你会后悔的……在不远的将来。”
格斯的脚步一顿,右手无名指下意识地抖动了一下,拔剑将陈百经砍成两半的念头稍纵即逝,他冷冷地看了陈百经一眼,却见到陈百经的眼神里充满了叹息和怜悯。
怜悯的目光?真是个怪人!
便在这时,山坡上响起了马蹄声。
一队骑兵从右侧山丘的曲线上升起,他们手中拿着武器,径直奔着格斯和陈百经而来。
“盗贼么……”格斯喃喃自语,然后将身上的行囊放在地上,不疾不徐地戴上了头盔,取下了背在背上的大剑。
眼角余光看见刚刚那个怪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格斯微微皱眉,这家伙,难道是要等死么?经历了无数次战斗的格斯,心中本能地有些厌恶陈百经那种对危险毫无察觉的状态——那是他许久都不曾拥有的东西了。
哒哒!哒哒!
六匹奔马顺坡而下,它们排成横队,不断加速。骑士们有的拿剑有的执矛,看见格斯已经摆好了战斗姿态,兴奋起来。
“好!来呀!”
一名骑兵高高举起长剑,骑马砍杀是一项技术活,他已经预计好了距离和时间,借着奔马的速度,在距离那个想要反抗的家伙三步远的时候用力挥下手中长剑,便能将其头颅给斩下!
到时候,这家伙手上的银币,可就要多给我一枚了!
骑兵兴奋不已,一剑斩下。
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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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火石之间,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前一声是金属交鸣,后一声则是大剑划破了胸甲的摩擦声。
奔马继续向前跑了七八部,骑兵这才感觉到腰腹部有一种灼热的感觉正在朝着胸口和屁股蔓延,随之而来的是极度的虚弱。
他刚刚低头查看自己的伤口,便直接栽下马来。
“可恶!”一个手执长矛的骑兵大喝一声,左手猛拉缰绳,让奔马偏转方向,围着陈百经绕了个半圆之后,和队友使了个眼神,两人分别从格斯的正面和背面一起发动了进攻。
陈百经高高地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倒是没有被骑兵们注意,毕竟光看外表,他比起手执大剑还杀死了一名骑兵的格斯来说,简直毫无威胁,像是一头走丢了的羊。
两骑交错而过,两声兵器格挡的声音。
一只断手带着血花落在地上,手指抽动两下,便不动了。随后,一名骑士跌落在地,发出了痛苦而愤怒的嚎叫。
在一旁围着格斯和陈百经转圈的三名骑兵俱是一惊,就在刚刚,两名骑兵几乎同时发动了攻击,可结果是,他们连格斯怎么出手都没看清,就又有一名队友倒地!
那个家伙,面对骑兵毫不畏惧也就算了,竟然还能做到如此地步……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陈百经当然知道这几个杂兵对格斯来说毫无威胁,他的目光看向山坡上方新出现的那群人。那便是鹰之团的成员了……
顺着微风,听力超群的陈百经甚至能听见那群人在闲聊。
“喂,被那家伙干掉了啊……哥尔卡斯那个家伙完全害怕了啊。”
“没有办法,对手太强了!”
“是啊,那个家伙真的很强!”
“嗯,能杀掉巴兹索的人,理当如此。”
“该怎么办啊?”
众人正烦恼间,一个短发的女剑士冷哼一声:“哼,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们!”
陈百经微微眯了眯眼睛,这就是《剑风传奇》的女主角,卡斯嘉!也是一个悲剧人物呐!
卡斯嘉刚刚说完,正打算看这群喜欢惹是生非的家伙怎么处理时,一个温柔而不容置疑的声音响起:“卡斯嘉,你上!”
说话的是一个青年,他拥有比绝世美人还要俊俏的容颜,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增添了他的美,此刻,他躺在草地上,用双手枕着头,似乎毫不关心山坡下的战斗。
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剑风传奇》的另一个主角,格斯的宿命之敌!
“为什么啊!是哥尔卡斯那家伙自己擅作主……”卡斯嘉还想要争辩几句,可格里菲斯睁开眼看着她时,她便知道,他的话是不容置疑的。
“知道了!”
摊了摊手,卡斯嘉用最快的速度整鞍上马。
格斯正在奔行,要趁着那个叫做哥尔卡斯的骑兵的马惊吓不停使唤时斩杀对手,却被一支凌空而来的弩箭射中了肩膀。
“退下吧!”卡斯嘉冷喝。
英姿飒爽。陈百经看着骑马而来的卡斯嘉,干脆直接坐在草地上,他看出来了,因为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力,这些人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那还不如舒舒服服地看一场戏呢!
格斯一把将弩箭扯出来,眼神冷冷地盯住了卡斯嘉,他手中大剑竖在身前,耳朵里只有卡斯嘉座下奔马的脚步声。
七步、六步、五步、四步……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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