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初吻(求收藏推荐)
初恋是人这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
对于李欢和秦若诗来说,两人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
刚刚踏入恋爱阶段的年轻人大多敏感,占有欲强。
秦若诗是一个谨慎的人,但一旦决定跟李欢谈恋爱,却是可以将心掏出来给对方的那种,她内心里希望李欢也是这样,所以她才会有之前那番表现,其实就是告诉李欢,要时时刻刻记得她是他的女朋友。
在高中的时候,李欢稍显懵懂,但步入社会两年,尤其是做过服务员和快递员这种服务型的行业,让他有了很好的察言观色能力。
相比秦若诗,虽然李欢也没有恋爱经验,但是他能明白秦若诗这番表现完全是因为爱他,而且其实他跟秦若诗一样,也是那种一旦选择就愿意为之努力付出的人。
这时,只听秦若诗满意地笑道:“我家欢欢真乖。”
看着秦若诗娇俏的笑脸,李欢觉得心中甜滋滋的,坏笑着说,“我这么乖,难道不给点奖励吗?”
秦若诗白了李欢一眼,娇嗔道:“想什么坏事呢!”
李欢摸头讪讪道:“没想什么坏事。”
看着李欢傻乎乎的模样,秦若诗莞尔笑道:“欢欢,我们要不要回去继续看球呀?”
李欢摇摇头,微笑说道:“现在还是海选阶段,又是扣篮表演,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就不看了吧。”
其实,主要是李欢知道秦若诗并不那么喜欢篮球,以前也只有班级有比赛,她才会去看,因为她是班长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
秦若诗笑问道:“真不看了?”
李欢莞尔,“这还有假,说不看就不看。接下来你想去做什么?”
这天是周六,秦若诗没有课。
秦若诗拍拍李欢的肩膀,低声在他耳畔娇笑说道:“那我想去你住的地方检查,看看你屋子里是不是到处都是臭袜子什么的。”
李欢没想到秦若诗平日这么清冷的人也会开这样的玩笑,不由乐了,“好啊,欢迎领导视察。”
李欢知道,秦若诗很爱干净,其实他也是,平日里总会把住的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这次临出门前他也照例把住处收拾了一番,所以根本不怕秦若诗的拜访。
“那我先回宿舍拿点东西。”秦若诗听后非常高兴,拉着李欢的手便向自己宿舍的方向走去。
女生宿舍不让男生进去,秦若诗让李欢在外面稍微等一下,李欢笑着答应了,他发现在等女朋友的不止他一个,身旁还有好几个兄弟也是,可见大学校园里谈恋爱的学生还真不少。
……
秦若诗的动作很快,李欢没等多久,她就挎着小包拿着一个袋子下来了,只是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李欢连忙接过她手中的袋子,柔声问道:“诗诗,怎么了?”
秦若诗摇头轻声说道:“没什么,我们走吧。”
既然秦若诗不愿意说,李欢也没有勉强,两人肩并肩向校门口走去。
刚到校门口,李欢的手机忽然响了,因为职业的习惯,李欢看都没看顺手就接了起来。
话筒里传来唐心的声音,“喂,李欢,你那边情况怎么样了?”
“心姐,我获得直通了。”李欢一直视唐心为好朋友,所以这会亦是很兴奋地跟她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直通是什么意思?”
“就是直接通过的意思。”
“也就是说你可以参加接下来的分组海选了是吧,李欢,你真的好厉害,为了庆贺你的直通,姐晚上请你吃饭如何?赏个脸吧。”
李欢看了看秦若诗,说道:“心姐,不好意思,我今天怕是没什么时间,要不,明天我请你吧。”
“也行,好像你这小子还没请过客呢。”
……
挂掉电话,秦若诗有意无意地问道:“欢欢,心姐是谁呀?”
李欢自然不会隐瞒,微笑解释说道:“是我们快递网点的前台文员唐心,她比我大,平日里挺照顾我的,所以我就叫她心姐了。”
“哦,那我们走吧,坐地铁还是打车?”
“打车吧,我住的地方有点远。”为了省钱,李欢租的是农民房,一般这样的地方都比较偏远一些。
这天的路上有点堵,两人打车也坐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李欢的住处。
这是位于简桥的一个村子,村子里租客很多,哪怕是一个10来平米的房子,也得六七百块钱一个月。
李欢租的房间在三楼,大概也是10来个平米左右,卫生间和厨房在房间边上,并不是连在一起。
秦若诗看到这里的居住条件,心里挺心疼李欢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他一个人打拼真的很不容易。
这时,李欢拿出钥匙打开房门,柔声说道:“诗诗,你是我这里的第一个客人,欢迎。”
秦若诗走进房间,顿时惊讶了,这里面虽然很狭小,但是却收拾得很整洁,东西放得整整齐齐的,跟她平日里印象中的打篮球的男生完全不同,根本没有臭袜子,这点是她特别喜欢的。
秦若诗笑着开玩笑道:“欢欢,说,是不是特意收拾的?”
李欢莞尔笑道:“你说呢,我又不是诸葛亮,我哪里算得到你会成为我的女朋友,会这么快来视察。”
“哼,那你是说我太心急了么?”
“没有,没有,这样正好,正好。”
见李欢慌忙解释的样子,秦若诗噗嗤笑了,笑罢,她忽然煞有介事地看着李欢说道:“欢欢,那问你个问题,如果今天没有发生之前的事,你会不会主动向我表白?”
李欢重重点头道:“当然会!昨晚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思考了一夜,我觉得我悄悄喜欢了你这么久,要是有这样的机会还不说出来的话,我怕我会后悔一辈子。”
“真的吗?”
“真的,不信,你摸摸我的心。”
当李欢拉着秦若诗的手放到自己的心口时,秦若诗的脸唰地就红了。
“是不是心跳很快?”
“嗯。”
“那说明我很喜欢你,秦若诗,我真的很喜欢你。”
“李欢,我也喜欢你。你会喜欢我一辈子吗?”
“会,一定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在狭小的空间,一对相互爱慕多年的男女在情同意和之下很自然便拥吻在了一起。
这是李欢的初吻,也是秦若诗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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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欢和秦若诗来说,两人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
刚刚踏入恋爱阶段的年轻人大多敏感,占有欲强。
秦若诗是一个谨慎的人,但一旦决定跟李欢谈恋爱,却是可以将心掏出来给对方的那种,她内心里希望李欢也是这样,所以她才会有之前那番表现,其实就是告诉李欢,要时时刻刻记得她是他的女朋友。
在高中的时候,李欢稍显懵懂,但步入社会两年,尤其是做过服务员和快递员这种服务型的行业,让他有了很好的察言观色能力。
相比秦若诗,虽然李欢也没有恋爱经验,但是他能明白秦若诗这番表现完全是因为爱他,而且其实他跟秦若诗一样,也是那种一旦选择就愿意为之努力付出的人。
这时,只听秦若诗满意地笑道:“我家欢欢真乖。”
看着秦若诗娇俏的笑脸,李欢觉得心中甜滋滋的,坏笑着说,“我这么乖,难道不给点奖励吗?”
秦若诗白了李欢一眼,娇嗔道:“想什么坏事呢!”
李欢摸头讪讪道:“没想什么坏事。”
看着李欢傻乎乎的模样,秦若诗莞尔笑道:“欢欢,我们要不要回去继续看球呀?”
李欢摇摇头,微笑说道:“现在还是海选阶段,又是扣篮表演,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就不看了吧。”
其实,主要是李欢知道秦若诗并不那么喜欢篮球,以前也只有班级有比赛,她才会去看,因为她是班长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
秦若诗笑问道:“真不看了?”
李欢莞尔,“这还有假,说不看就不看。接下来你想去做什么?”
这天是周六,秦若诗没有课。
秦若诗拍拍李欢的肩膀,低声在他耳畔娇笑说道:“那我想去你住的地方检查,看看你屋子里是不是到处都是臭袜子什么的。”
李欢没想到秦若诗平日这么清冷的人也会开这样的玩笑,不由乐了,“好啊,欢迎领导视察。”
李欢知道,秦若诗很爱干净,其实他也是,平日里总会把住的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这次临出门前他也照例把住处收拾了一番,所以根本不怕秦若诗的拜访。
“那我先回宿舍拿点东西。”秦若诗听后非常高兴,拉着李欢的手便向自己宿舍的方向走去。
女生宿舍不让男生进去,秦若诗让李欢在外面稍微等一下,李欢笑着答应了,他发现在等女朋友的不止他一个,身旁还有好几个兄弟也是,可见大学校园里谈恋爱的学生还真不少。
……
秦若诗的动作很快,李欢没等多久,她就挎着小包拿着一个袋子下来了,只是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李欢连忙接过她手中的袋子,柔声问道:“诗诗,怎么了?”
秦若诗摇头轻声说道:“没什么,我们走吧。”
既然秦若诗不愿意说,李欢也没有勉强,两人肩并肩向校门口走去。
刚到校门口,李欢的手机忽然响了,因为职业的习惯,李欢看都没看顺手就接了起来。
话筒里传来唐心的声音,“喂,李欢,你那边情况怎么样了?”
“心姐,我获得直通了。”李欢一直视唐心为好朋友,所以这会亦是很兴奋地跟她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直通是什么意思?”
“就是直接通过的意思。”
“也就是说你可以参加接下来的分组海选了是吧,李欢,你真的好厉害,为了庆贺你的直通,姐晚上请你吃饭如何?赏个脸吧。”
李欢看了看秦若诗,说道:“心姐,不好意思,我今天怕是没什么时间,要不,明天我请你吧。”
“也行,好像你这小子还没请过客呢。”
……
挂掉电话,秦若诗有意无意地问道:“欢欢,心姐是谁呀?”
李欢自然不会隐瞒,微笑解释说道:“是我们快递网点的前台文员唐心,她比我大,平日里挺照顾我的,所以我就叫她心姐了。”
“哦,那我们走吧,坐地铁还是打车?”
“打车吧,我住的地方有点远。”为了省钱,李欢租的是农民房,一般这样的地方都比较偏远一些。
这天的路上有点堵,两人打车也坐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李欢的住处。
这是位于简桥的一个村子,村子里租客很多,哪怕是一个10来平米的房子,也得六七百块钱一个月。
李欢租的房间在三楼,大概也是10来个平米左右,卫生间和厨房在房间边上,并不是连在一起。
秦若诗看到这里的居住条件,心里挺心疼李欢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他一个人打拼真的很不容易。
这时,李欢拿出钥匙打开房门,柔声说道:“诗诗,你是我这里的第一个客人,欢迎。”
秦若诗走进房间,顿时惊讶了,这里面虽然很狭小,但是却收拾得很整洁,东西放得整整齐齐的,跟她平日里印象中的打篮球的男生完全不同,根本没有臭袜子,这点是她特别喜欢的。
秦若诗笑着开玩笑道:“欢欢,说,是不是特意收拾的?”
李欢莞尔笑道:“你说呢,我又不是诸葛亮,我哪里算得到你会成为我的女朋友,会这么快来视察。”
“哼,那你是说我太心急了么?”
“没有,没有,这样正好,正好。”
见李欢慌忙解释的样子,秦若诗噗嗤笑了,笑罢,她忽然煞有介事地看着李欢说道:“欢欢,那问你个问题,如果今天没有发生之前的事,你会不会主动向我表白?”
李欢重重点头道:“当然会!昨晚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思考了一夜,我觉得我悄悄喜欢了你这么久,要是有这样的机会还不说出来的话,我怕我会后悔一辈子。”
“真的吗?”
“真的,不信,你摸摸我的心。”
当李欢拉着秦若诗的手放到自己的心口时,秦若诗的脸唰地就红了。
“是不是心跳很快?”
“嗯。”
“那说明我很喜欢你,秦若诗,我真的很喜欢你。”
“李欢,我也喜欢你。你会喜欢我一辈子吗?”
“会,一定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在狭小的空间,一对相互爱慕多年的男女在情同意和之下很自然便拥吻在了一起。
这是李欢的初吻,也是秦若诗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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