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记录回忆的钥匙
我总在回忆着过去,总在想如果当初我是那么选择了,那么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某一天,神跟我说你可以回到过去重新在选择一次。
我答:“好!”那就再回去一次吧、
“那你必须忘记所有的事情,才能再次进行选择。”
我又答:“好,那才公平。”
于是我便回到了那个我死的那天,我好像隐约记得我是车祸死的……不对,好像又不是车祸。
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又回来了。我甚至忍不住大喊:没想到吧,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当然,没人听见我所说的话。
街上人来人往,我很兴奋,我手舞足蹈,我昂首挺胸。
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意,那好吧。我把这份开心藏在心里了。
我隐约能听见一个声音喊我,但是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嗯,是这样。
我要去做一个伟大的事业,我要和我喜欢的女孩子表白!
她叫李雅思,是我喜欢了三年的女孩子。
嗯……怎么说呢。她高高瘦瘦的,一头修的利落的碎发,看起来整个人很精神。眼睛里总是闪着光,但,我却很少能见到那种光。可能是性格使然,她平时有点沉默寡言。总是坐在靠近窗户的地方看书,是一本《情人》。
一个多愁善感的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
我特地买来看过,但是却并不喜欢。
暗恋总是让人愁苦的,只要鼓起勇气,或许就能够有好的结果的。
我昨晚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约她去街角的咖啡厅坐坐,顺便……把这封情书给她!
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呢?哎呀,算了算了不想了。
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不!去了也一定不会知道!因为我已经经历过无数次选择了。我在去的路上一定会出车祸,那是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小轿车,它会从远处飞驰而来,把这个忘乎所以的我给撞飞起来。这就是故事的全部。
但是我还是要去……不是我对于爱情有多么的执着,而是,我已经不知道如果我不去,那么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重复这个经历了。如果我不去,那么要继续以后的生活,不那太可怕了。
我没有办法去想像这个未来的生活,我要去找工作,我要挣钱。我要养家糊口,我还要每天穿上西装去上班打卡,我甚至还要面对一个越来越老的女人,看着她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
但是另一个声音告诉我,不,你不能去。
未来是广阔的天地,你需要去经历。但我害怕听见这个声音,他像是阴魂不散的在我的耳边萦绕。
总之,不想了。我这次还是要去一趟,毕竟我已经约好了我的女孩。
她就在街角的那个咖啡厅呢。
人这一生总要做点值得的事不是吗?
我开始打理自己的衣服,我特地换上了一件看起来比较潇洒的西服,穿了一双圆头皮鞋。我没有打领结。
因为我觉得那样看起来太正式了,倒像是相亲。这件事我已经记不清我做了多少次了。
每一件衣服,每一粒扣子的位置我都了如指掌。我整理好一切之后,再一次回头看了一眼周围。毕竟不知道下一次还有没有机会再重新开始,不过……大概,还是会有的吧。
所以说起来,我并不是很担心。
咖啡厅就在街角,距离我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七百一十八步,我也记不清我是什么时候数的了。
反正我就是记得是七百一十八步。
我开始开心地往前走,但是我心里的那个声音一直在呼唤着我的名字。但是,有什么用呢?
我已经作出了决定了,现在喊我有什么用呢?
晴朗地天空上飘着几朵云,有小孩的嬉闹声,这个小姑娘看起来约莫十三四岁了,初中模样。
她看了我一眼,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继续的去玩自己的水晶球去了。看来是谁送的一个小礼物,让她很开心。
我不禁多看了几眼,但是我还是在继续往前走。我清楚地记得,再走大概七十步左右,就能遇见一个男孩来找她的妹妹。大概就是我刚才见到的那个女孩吧、
就像我要一往无前的去寻找我的女孩一样。再往后走我还会遇见一对姐妹俩。她们俩倒是很眼熟,但是她们并不认识我,我总是在前面的超市里见到她们,她们每次去超市都会买上一桶汤达人,看样子是很喜欢吃这种食物。
再往后,还有一个外卖小哥,很辛苦的样子。好像饭店里我外卖都是由他来送。
我常看见他骑着车子路过这里,再往前……我细数着记忆里的人和物。
好像……我忘记了谁?这是我从未发生过的事,我肯定是一觉睡糊涂了,这条路我走过那么多遍,怎么可能会有什么东西忘记呢?
再往后,我就可以看见街角的那家咖啡厅了。隔着玻璃橱窗我能看见我的女孩已经坐在那里了。她应该是在等我,我还没有到。所以她有一点无聊地把玩着自己的头发。
远远地能看见她的小紫红色的包放在一旁的椅子上,漫无目的的看着周围。是不是的看向橱窗外。
我很想挥挥手,告诉她我已经来了。
但是,我忍住了。我要去给她一个惊喜,不能让她这么早就看见我。我强忍着心里的欣喜,慢慢的走过去。
但我知道,我注定过不了这条街,这个十字路口的前面很快就会有一辆桑塔纳醉醺醺地向我冲过来。
果然啊,在我到达这个红灯的时候。我慢慢悠悠地往前走,它就像老朋友一样的冲了过来。
一如既往的疼痛!这个时候,我居然看见我的女孩好像听见了动静了。
她对我这边看了过来。
”嘿,你好哇!“我在心里默默地给她打了个招呼,我很想伸出手,但是我好像已经举不起自己的手了。这可真残忍啊,连打个招呼的机会都不给我吗?
我挣扎着把我写的那封信放在了地上。
明天啊。明天快点到来。
那么我就又能再看她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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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神跟我说你可以回到过去重新在选择一次。
我答:“好!”那就再回去一次吧、
“那你必须忘记所有的事情,才能再次进行选择。”
我又答:“好,那才公平。”
于是我便回到了那个我死的那天,我好像隐约记得我是车祸死的……不对,好像又不是车祸。
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又回来了。我甚至忍不住大喊:没想到吧,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当然,没人听见我所说的话。
街上人来人往,我很兴奋,我手舞足蹈,我昂首挺胸。
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意,那好吧。我把这份开心藏在心里了。
我隐约能听见一个声音喊我,但是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嗯,是这样。
我要去做一个伟大的事业,我要和我喜欢的女孩子表白!
她叫李雅思,是我喜欢了三年的女孩子。
嗯……怎么说呢。她高高瘦瘦的,一头修的利落的碎发,看起来整个人很精神。眼睛里总是闪着光,但,我却很少能见到那种光。可能是性格使然,她平时有点沉默寡言。总是坐在靠近窗户的地方看书,是一本《情人》。
一个多愁善感的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
我特地买来看过,但是却并不喜欢。
暗恋总是让人愁苦的,只要鼓起勇气,或许就能够有好的结果的。
我昨晚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约她去街角的咖啡厅坐坐,顺便……把这封情书给她!
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呢?哎呀,算了算了不想了。
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不!去了也一定不会知道!因为我已经经历过无数次选择了。我在去的路上一定会出车祸,那是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小轿车,它会从远处飞驰而来,把这个忘乎所以的我给撞飞起来。这就是故事的全部。
但是我还是要去……不是我对于爱情有多么的执着,而是,我已经不知道如果我不去,那么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重复这个经历了。如果我不去,那么要继续以后的生活,不那太可怕了。
我没有办法去想像这个未来的生活,我要去找工作,我要挣钱。我要养家糊口,我还要每天穿上西装去上班打卡,我甚至还要面对一个越来越老的女人,看着她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
但是另一个声音告诉我,不,你不能去。
未来是广阔的天地,你需要去经历。但我害怕听见这个声音,他像是阴魂不散的在我的耳边萦绕。
总之,不想了。我这次还是要去一趟,毕竟我已经约好了我的女孩。
她就在街角的那个咖啡厅呢。
人这一生总要做点值得的事不是吗?
我开始打理自己的衣服,我特地换上了一件看起来比较潇洒的西服,穿了一双圆头皮鞋。我没有打领结。
因为我觉得那样看起来太正式了,倒像是相亲。这件事我已经记不清我做了多少次了。
每一件衣服,每一粒扣子的位置我都了如指掌。我整理好一切之后,再一次回头看了一眼周围。毕竟不知道下一次还有没有机会再重新开始,不过……大概,还是会有的吧。
所以说起来,我并不是很担心。
咖啡厅就在街角,距离我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七百一十八步,我也记不清我是什么时候数的了。
反正我就是记得是七百一十八步。
我开始开心地往前走,但是我心里的那个声音一直在呼唤着我的名字。但是,有什么用呢?
我已经作出了决定了,现在喊我有什么用呢?
晴朗地天空上飘着几朵云,有小孩的嬉闹声,这个小姑娘看起来约莫十三四岁了,初中模样。
她看了我一眼,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继续的去玩自己的水晶球去了。看来是谁送的一个小礼物,让她很开心。
我不禁多看了几眼,但是我还是在继续往前走。我清楚地记得,再走大概七十步左右,就能遇见一个男孩来找她的妹妹。大概就是我刚才见到的那个女孩吧、
就像我要一往无前的去寻找我的女孩一样。再往后走我还会遇见一对姐妹俩。她们俩倒是很眼熟,但是她们并不认识我,我总是在前面的超市里见到她们,她们每次去超市都会买上一桶汤达人,看样子是很喜欢吃这种食物。
再往后,还有一个外卖小哥,很辛苦的样子。好像饭店里我外卖都是由他来送。
我常看见他骑着车子路过这里,再往前……我细数着记忆里的人和物。
好像……我忘记了谁?这是我从未发生过的事,我肯定是一觉睡糊涂了,这条路我走过那么多遍,怎么可能会有什么东西忘记呢?
再往后,我就可以看见街角的那家咖啡厅了。隔着玻璃橱窗我能看见我的女孩已经坐在那里了。她应该是在等我,我还没有到。所以她有一点无聊地把玩着自己的头发。
远远地能看见她的小紫红色的包放在一旁的椅子上,漫无目的的看着周围。是不是的看向橱窗外。
我很想挥挥手,告诉她我已经来了。
但是,我忍住了。我要去给她一个惊喜,不能让她这么早就看见我。我强忍着心里的欣喜,慢慢的走过去。
但我知道,我注定过不了这条街,这个十字路口的前面很快就会有一辆桑塔纳醉醺醺地向我冲过来。
果然啊,在我到达这个红灯的时候。我慢慢悠悠地往前走,它就像老朋友一样的冲了过来。
一如既往的疼痛!这个时候,我居然看见我的女孩好像听见了动静了。
她对我这边看了过来。
”嘿,你好哇!“我在心里默默地给她打了个招呼,我很想伸出手,但是我好像已经举不起自己的手了。这可真残忍啊,连打个招呼的机会都不给我吗?
我挣扎着把我写的那封信放在了地上。
明天啊。明天快点到来。
那么我就又能再看她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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