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你嫂子总担心我,恐怕过不了多久我就得被迫换地方开店咯。以后不敢在大学城里开书店,免得你嫂子吃醋。”
李月从来没想过竟然会有这一天。
林店长从十年前就开始在这个地方开店了,她以为一直到她毕业,都能见到店长。
看来林宥是真的爱着那个姐姐。
李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舍不得店长走,所以给林峰告白了。
对,没错,做了她几年来最愚蠢的事情。
告白。
她老老实实地告诉林峰自己的想法,然后假装在那个姐姐面前告了白,然后带着林峰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但是林宥还是走了。
而林峰这个污点却永远留在了李月的生命中。
“林峰,你帮我个忙好吗?假装我的男朋友,我会在苏姐面前给你告白,然后你答应,我们一起去参加林宥和苏姐的婚礼好吗?”
这是李月的原话,她至今都还记得当初林峰坚定地点了点头。
当初单纯的李月还尤其感动,没有错对这个小子,耿直!
然而这个小兔崽子,却好像得了失忆症,自觉地把假装两个字忘掉了。
从此以后,就黏在她的生命中,以她的男朋友自居。就像那所谓的狗皮膏药,甩也甩不掉!
这也就算了。
重点是,这小子,断了她无数姻缘。学长、班长、老师、保安?甚至连搞百合他都要插一手!
这无辜的表情,这令人绝望嘶吼的怯懦的“可是”,这脆生生却让人头皮发麻的“学姐”。
所有她的朋友,甚至她的亲人,以至于她家的狗!
都以为她喜欢林峰!
五、
晚上,终于下班了。
部门决定吃个大排档欢迎新员工。
李月本想拒绝,但不愿意再搞得更特殊了。
没错,平淡地对待林峰,淡定地面对他,迟早有一天,所有人都会明白,她和林峰只是普通的校友关系。
“你喜欢林峰就去追嘛,不要死鸭子嘴硬,喜欢就喜欢!”
“林峰还不错,你再不追可被别人抢走了哦。”
“所有人都知道你喜欢林峰,只是你自己没有发现而已,等你发现了就知道了。”
她的大学生涯里,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识林峰,所有认识林峰又认识她的人,都以为她喜欢林峰。
不是我死鸭子嘴硬啊!是你们眼瞎好么!
如今终于摆脱了大学,摆脱了林峰,进入了工作。她一定要改变!
“咳咳,我来发言啊。”
李月举起手中的啤酒罐,轻咳两声:“最近有很多人误解我和我们新同事的关系,但大家一定不要误会了,我们只是校友。我很欢迎大家给我们的新同事介绍女朋友哦,这位弟弟从小受到我的照顾,把我当作姐姐一样。现在该换个新人来照顾他了,对不对啊。”
她边说着,边调笑两声,顿时让气氛活跃了起来。
“欸欸欸,这小子很帅!我有个妹妹,刚好,介绍介绍。”
“…”
看到人群中被灌酒的林峰,终于没有人再说是什么死鸭子嘴硬,李月松了口气。
往日无辜的大眼睛此刻穿过人群看向李月,神色晦暗映入七彩的霓虹光,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颜色。
很快迎新宴结束了,众人都散了。
李月也不意外。她没有去关心林峰有没有喝得很醉,而是提起包就往家走。
就是要把那个臭小子甩在那,才能让他知道,李月的工作生涯里,不需要一个林峰来当牛皮膏药了。
“李月。”
才走进一个转口没几步,就听到了身后的叫声。
谁?
李月转头,以为是某个同事,却没想到是林峰。
林峰从来没端端正正地叫过她的名字,要么学姐,要么李学姐,要么李编。所以她也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林峰。
“赶紧回家了,现在有点晚了,明天还要上班呢。”
“我送你回家吧。”
林峰大步走过来,身上浓浓的酒味。
他刚走近,就直直地往李月脸上凑,呼出的热气的嘴唇简直要挨上李月的额头了。
“李月,我喜欢你,我有没有说过。”
磁性温柔的声音在耳旁响起。
李月浑身一发烫,连忙把他推开。
“你喝醉了。”
“不——我就是喜欢你。”
这兔崽子喝醉了还玩起撒娇一套了?李月看着整个泰山压顶的人,连忙撑住他:“我送你回家吧。”
她认命了。
“我家在浙江。”
林峰眨巴着眼睛,摇摇头:“我是为了李月才来成都的,我的家在浙江,你要送我回浙江吗?”
这个傻小子。
李月打算奉行不理会他的政策,扛起他的胳膊就走。
所幸刚开始员工入职的时候有报告,她记下了他的住址。否则还把他带到自己家里去?
“李月,我是真的喜欢你,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你就是不相信呢?”
迷迷糊糊的声音,让李月心动了动。
几年来,林峰从来没说过喜欢她,这——姑且算作第一次。一定是喝醉了。
“你不信我。”
咕噜咕噜的声音在耳旁响起,带着酒精的热气不断呼着耳朵。
“我特意为了追你来了这个小公司,都暗示你我们是男女朋友了,为什么你就是看不出来呢?你是不是笨啊,大家都知道我喜欢你,为什么你就不知道呢?李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啊,但是我爱你——”
呢喃的声音不太想是林峰说出来的话。
李月站直,正面面对他。
“等你清醒了,我们再好好谈谈好吗。”
“好。”
林峰乖巧地笑了。
他点头,点着点着突然越来越近了,直到靠近李月的脸颊,还没等李月反应过来,一双温热的唇已经映上了她的嘴唇。
淡淡的酒精味道仿佛是热量的加速器,让李月浑身发烫。血液一下子涌上脑部,甚至在接过林宥的茶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害羞兴奋或是紧张?
不可能,我不是死鸭子嘴硬,我不喜欢林峰。
来人啊!
六、
事实证明,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雪亮滴!
第二天早上起来,两个人上班都迟到了。
李月已经瞬间替那些流言制造者们制造了无数多不同的版本。部长和新同事昨晚一起回家,今早又同时迟到,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
李月侧头去看林峰无辜的大眼睛,她知道,她可能永远摆脱不了这个小子了。
这个可恶的小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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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从来没想过竟然会有这一天。
林店长从十年前就开始在这个地方开店了,她以为一直到她毕业,都能见到店长。
看来林宥是真的爱着那个姐姐。
李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舍不得店长走,所以给林峰告白了。
对,没错,做了她几年来最愚蠢的事情。
告白。
她老老实实地告诉林峰自己的想法,然后假装在那个姐姐面前告了白,然后带着林峰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但是林宥还是走了。
而林峰这个污点却永远留在了李月的生命中。
“林峰,你帮我个忙好吗?假装我的男朋友,我会在苏姐面前给你告白,然后你答应,我们一起去参加林宥和苏姐的婚礼好吗?”
这是李月的原话,她至今都还记得当初林峰坚定地点了点头。
当初单纯的李月还尤其感动,没有错对这个小子,耿直!
然而这个小兔崽子,却好像得了失忆症,自觉地把假装两个字忘掉了。
从此以后,就黏在她的生命中,以她的男朋友自居。就像那所谓的狗皮膏药,甩也甩不掉!
这也就算了。
重点是,这小子,断了她无数姻缘。学长、班长、老师、保安?甚至连搞百合他都要插一手!
这无辜的表情,这令人绝望嘶吼的怯懦的“可是”,这脆生生却让人头皮发麻的“学姐”。
所有她的朋友,甚至她的亲人,以至于她家的狗!
都以为她喜欢林峰!
五、
晚上,终于下班了。
部门决定吃个大排档欢迎新员工。
李月本想拒绝,但不愿意再搞得更特殊了。
没错,平淡地对待林峰,淡定地面对他,迟早有一天,所有人都会明白,她和林峰只是普通的校友关系。
“你喜欢林峰就去追嘛,不要死鸭子嘴硬,喜欢就喜欢!”
“林峰还不错,你再不追可被别人抢走了哦。”
“所有人都知道你喜欢林峰,只是你自己没有发现而已,等你发现了就知道了。”
她的大学生涯里,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识林峰,所有认识林峰又认识她的人,都以为她喜欢林峰。
不是我死鸭子嘴硬啊!是你们眼瞎好么!
如今终于摆脱了大学,摆脱了林峰,进入了工作。她一定要改变!
“咳咳,我来发言啊。”
李月举起手中的啤酒罐,轻咳两声:“最近有很多人误解我和我们新同事的关系,但大家一定不要误会了,我们只是校友。我很欢迎大家给我们的新同事介绍女朋友哦,这位弟弟从小受到我的照顾,把我当作姐姐一样。现在该换个新人来照顾他了,对不对啊。”
她边说着,边调笑两声,顿时让气氛活跃了起来。
“欸欸欸,这小子很帅!我有个妹妹,刚好,介绍介绍。”
“…”
看到人群中被灌酒的林峰,终于没有人再说是什么死鸭子嘴硬,李月松了口气。
往日无辜的大眼睛此刻穿过人群看向李月,神色晦暗映入七彩的霓虹光,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颜色。
很快迎新宴结束了,众人都散了。
李月也不意外。她没有去关心林峰有没有喝得很醉,而是提起包就往家走。
就是要把那个臭小子甩在那,才能让他知道,李月的工作生涯里,不需要一个林峰来当牛皮膏药了。
“李月。”
才走进一个转口没几步,就听到了身后的叫声。
谁?
李月转头,以为是某个同事,却没想到是林峰。
林峰从来没端端正正地叫过她的名字,要么学姐,要么李学姐,要么李编。所以她也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林峰。
“赶紧回家了,现在有点晚了,明天还要上班呢。”
“我送你回家吧。”
林峰大步走过来,身上浓浓的酒味。
他刚走近,就直直地往李月脸上凑,呼出的热气的嘴唇简直要挨上李月的额头了。
“李月,我喜欢你,我有没有说过。”
磁性温柔的声音在耳旁响起。
李月浑身一发烫,连忙把他推开。
“你喝醉了。”
“不——我就是喜欢你。”
这兔崽子喝醉了还玩起撒娇一套了?李月看着整个泰山压顶的人,连忙撑住他:“我送你回家吧。”
她认命了。
“我家在浙江。”
林峰眨巴着眼睛,摇摇头:“我是为了李月才来成都的,我的家在浙江,你要送我回浙江吗?”
这个傻小子。
李月打算奉行不理会他的政策,扛起他的胳膊就走。
所幸刚开始员工入职的时候有报告,她记下了他的住址。否则还把他带到自己家里去?
“李月,我是真的喜欢你,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你就是不相信呢?”
迷迷糊糊的声音,让李月心动了动。
几年来,林峰从来没说过喜欢她,这——姑且算作第一次。一定是喝醉了。
“你不信我。”
咕噜咕噜的声音在耳旁响起,带着酒精的热气不断呼着耳朵。
“我特意为了追你来了这个小公司,都暗示你我们是男女朋友了,为什么你就是看不出来呢?你是不是笨啊,大家都知道我喜欢你,为什么你就不知道呢?李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啊,但是我爱你——”
呢喃的声音不太想是林峰说出来的话。
李月站直,正面面对他。
“等你清醒了,我们再好好谈谈好吗。”
“好。”
林峰乖巧地笑了。
他点头,点着点着突然越来越近了,直到靠近李月的脸颊,还没等李月反应过来,一双温热的唇已经映上了她的嘴唇。
淡淡的酒精味道仿佛是热量的加速器,让李月浑身发烫。血液一下子涌上脑部,甚至在接过林宥的茶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害羞兴奋或是紧张?
不可能,我不是死鸭子嘴硬,我不喜欢林峰。
来人啊!
六、
事实证明,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雪亮滴!
第二天早上起来,两个人上班都迟到了。
李月已经瞬间替那些流言制造者们制造了无数多不同的版本。部长和新同事昨晚一起回家,今早又同时迟到,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
李月侧头去看林峰无辜的大眼睛,她知道,她可能永远摆脱不了这个小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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