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名声大躁
袭击者终于离开了,幸存者也纷纷从藏身之所冒出来。
罗伯特还在保持着原先的造型,单手持剑,神色凛然。
随后他被一脚踢到地上。
“是谁,是谁胆大包天!敢踢我这个盖世英雄!”罗伯特一个咕噜爬起来,愤怒的看向身后。
却发现斯坦尼斯站在那里看起来比他还要火大。
“老……老大。”罗伯特也知道之前那一下黑脚下的太狠了。
“你很威风吗!”
罗伯特听出了他语气中的快要爆发出的怒火,他连忙讨好到:“老大,这是人生中好不容易才出现的改变命运的机会,我一时激动就上了,而且你看我做的不是很好嘛。”
好个蛋蛋!斯坦尼斯揉着自己被狠狠踹上一脚疼的快裂开的屁股瞪了他一眼。
“你明明就是想在那个伎女面前逞威风。”他一语道破了他小弟的心思。
罗伯特嘿嘿笑起来,“陀密妮小姐可是认识很多大人物,如果我能搭上她那条线,名声财富将滚滚而来。”
“额,没想到你想靠走女人路线发达。”斯坦尼斯早应该猜出他是这种人。
罗伯特却不以为耻,“怎么了?历史上多少传奇骑士在落魄的时候靠伎女起家,怎么轮到我就不行啊!搞不好,刚才在救托密妮小姐的时候,我那英武的身姿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她一感动以身相许,嘿嘿,老大,我就比你先脱团了!”
斯坦尼斯感觉不对劲,“我才是有未婚妻的那个哎!”再说,明明自己是穿越者,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情不应该是发生主角身上吗?
“从另一方面说,即使当不上她的固定情人,混个脸熟也好啊,把她的姐妹们介绍给我也不错啊!”罗伯特沉溺在幻想乡中不能自拔。
这家伙,当个接盘侠还在那边美滋滋。斯坦尼斯实在看不下去了。
“你这算盘打的不错。”他说着一把将罗伯特手中的火吻剑抢过来,仔细观察起来,“这把剑倒是挺厉害,不愧是传奇武器。”
“没错,以后我就要带着这把剑闯出自己的名声。”罗伯特握紧拳头以四十五度角度仰望天空,雄心万丈。
斯坦尼斯却适时的泼了一盆凉水,“还闯出名声?我现在就让你另谋高就吧,再被你卖几次,十条命都不够活,我得认真考虑是不是要赶你走了。”
当然他只是吓唬吓唬他的小弟,他还没想到这不着调的家伙原来这么能打,一个人独自干掉一头双足飞龙!
出乎意料的,一直装可怜的罗伯特此时却硬气起来,“老大,真是抱歉,即使你不赶我走我也要请辞了,经此一战,我的威名必将传遍整个东境,就算不能被大领主赏识招致麾下,被小领主看中当上门女婿还是轻松加愉快的,我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要仰人鼻息了!”
斯坦尼斯没想到这个蹭吃蹭住的家伙突然变得这么有骨气,“你确定?”事到如今,他还有点舍不得这个虚溜拍马的家伙。
“我去意已决,不必再劝。”罗伯特敛容正色道,“我决定要将自己的天赋带到王国南方,北边在和罗多克开战实在太危险了不能去,倒是南边一直在安逸的打打水匪刷刷狗头人,肯定有很多机会。”
斯坦尼斯也知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道理,既然对方都这样说了自己也不好再挽留,他又掂了掂手中的长剑,“那这把剑该怎么分?”
因为金币始终没找到,所以他决定在这把剑上搞点油水,看起来有很多呆头呆脑的骑士愿意为这把剑花上大笔的钱。
“当然权全归我咯,毕竟是我捡到的吗。”罗伯特面不改色的说道。
没想到这家伙比自己脸都要厚!斯坦尼斯瞠目结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把剑是我最先从那个无名可怜蛋继承过来的吧!”
“可是你脱手了。”继续扯皮。
“还不是被你下黑脚绊的……”
“我不管!我不管!人家就要这把剑!伟大的英雄没有传奇的名剑相配怎么建功立业!”罗伯特开始耍起了无赖。
“那你能这样的话,我就把剑交给你。”斯坦尼斯说完捏紧剑柄,剑刃再次燃起熊熊烈火。
“这……这除了酷炫点根本毫无卵用吗!你说是你的,你有什么目击者吗?”罗伯特依旧不肯承认。
确实,刚才发生的一系列事都是发生在这片废墟之内,除了他们和那个陀密妮之外,再没有人目击,而且那个伎女因为才被他所救,肯定会为他作伪证的。
没想到自己会被这个家伙占了便宜!斯坦尼斯很不甘心。
倒是旁边响起了声音。
“我记起来了,刚才我在黑暗中绝望的那一刻,是这团温暖的火焰拯救了我,将我从死亡中拉回来。”
斯坦尼斯看向周围,发现是一个灰头土脸的老贵族说道,他刚从废墟里爬出来。
越来越多的人从废墟外围涌进来,他们都被手持燃火之剑的斯坦尼斯所震惊,如同传闻中浴血的屠龙勇士,手持火焰的他好似天神下凡般耀眼。
“看他脚边被斩断的怪物头,难道他就是拯救我们的英雄!”一个女人激动的喊道。
“什么!”罗伯特没想到事情会突然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没有错的!你看他全身上下沾满了飞龙的黑血,一定是他在与那个怪物奋战时留下的,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旁边的男人大声高呼着。
“对呀,这名大哥哥的脸庞一看就正义凛然,只有他也只能是他拯救我们!”小孩子天真无邪的说道。
听到周围这帮人说的话越来越扯,罗伯特觉得有必要说点什么以正视听了。
“咳咳,我说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才是……”
他刚开口就被激动的人群冲散。
“救世主先生,万岁!”
人们围着斯坦尼斯将他举起抛向空中,并像目睹真神降临般狂热的欢呼道,对于这种突发的转折,斯坦尼斯到也很快坦然的接受,他开始向周围群众挥手致意。
“救世主这个名头太大了,其实我叫斯坦尼斯。”他不好意思的说道。
“原来你就是‘骇龙者’!”人群中又发出一片惊呼。
这时,罗伯特用尽全力挤到他身边,抬起头哀求的说道:“老大,我求求你和他们讲清楚,明明是我斩杀了飞龙,我才是救世主啊!”
看着罗伯特痛苦不堪的脸,斯坦尼斯感到神清气爽,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古人诚不欺我也。
“你说是你,你有什么目击者吗?”斯坦尼斯活学活用,用萝卜原来的话呛他一脸。
罗伯特回头四处看了一下,陀密妮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这个女人就像谜一般。
斯坦尼斯也发现到了这一点,他更加得意,“没有证人,你还说个毛啊!”
“可……可……可是。”罗伯特可怜兮兮的还想辩解。
他不在理会萝卜,而是举起火吻,烈火在空中分外耀眼。
“没错,除暴安良本来就是我辈的职责,献丑了!”他面不改色的发表宣言。
旋即,他就被围观群众的声音淹没。
“骇龙者万岁!”
今天,‘骇龙者’的名字注定震动塔尼斯王国全境。
而罗伯特则哭晕在他的身旁。
“不愧是英雄出少年,之前是我看错你了,还以为你会一直沉沦下去。”沃夫伯爵出现在人群中赞许的说道。
因为此次事件,他与沃夫家族的外交关系从红脸升到黄脸。
第二天,斯坦尼斯和科罗多夫收拾行囊准备返程。
而罗伯特忸怩的在斯坦尼斯周围转悠。
“怎么了,大英雄,来告别吗,你不是要将威名传遍整个东境吗?”斯坦尼斯故意晃动着脑袋。
听到他这么说,萝卜的脸更加红了,“时机还没成熟吗!”
“我哪敢拖你后腿啊,为了不妨碍你将天赋带到南方,就此别过……哎!!?”
刚才还在面前的罗伯特瞬间消失了,斯坦尼斯低下头,发现对方正抱着自己的大腿痛哭流涕。
“老大,不要赶我走啊!我一时忘了初心,其实我是要一辈子跟随你的啊!”
斯坦尼斯被他说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行了行了,站起来吧,老大我也不是绝情之人,既然你要跟我混,我也不好说什么,不过下次你再下黑脚卖我,哼哼。”
“绝对不敢了,老大!我以我的荣誉担保!”萝卜连忙扬起手起誓。
接下来,斯坦尼斯将火吻收归己有,不过作为补偿,他将罗伯特每月的零花钱恢复,每个月一枚金币……
当然这样也是让他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忍痛做出的决定,不过他也不是闲的有钱没地方花。
虽然说一把名剑对于一名骑士来说比生命还重要,但对于两个星期以前还是一名会计的斯坦尼斯来说根本无所谓。
在经过一天的兜售后,他不顾萝卜和骑士长的强烈反对,将火吻剑——他获得的第一把传奇武器以300枚金币的价格卖给来自河谷地的‘胖子’法特艾斯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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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还在保持着原先的造型,单手持剑,神色凛然。
随后他被一脚踢到地上。
“是谁,是谁胆大包天!敢踢我这个盖世英雄!”罗伯特一个咕噜爬起来,愤怒的看向身后。
却发现斯坦尼斯站在那里看起来比他还要火大。
“老……老大。”罗伯特也知道之前那一下黑脚下的太狠了。
“你很威风吗!”
罗伯特听出了他语气中的快要爆发出的怒火,他连忙讨好到:“老大,这是人生中好不容易才出现的改变命运的机会,我一时激动就上了,而且你看我做的不是很好嘛。”
好个蛋蛋!斯坦尼斯揉着自己被狠狠踹上一脚疼的快裂开的屁股瞪了他一眼。
“你明明就是想在那个伎女面前逞威风。”他一语道破了他小弟的心思。
罗伯特嘿嘿笑起来,“陀密妮小姐可是认识很多大人物,如果我能搭上她那条线,名声财富将滚滚而来。”
“额,没想到你想靠走女人路线发达。”斯坦尼斯早应该猜出他是这种人。
罗伯特却不以为耻,“怎么了?历史上多少传奇骑士在落魄的时候靠伎女起家,怎么轮到我就不行啊!搞不好,刚才在救托密妮小姐的时候,我那英武的身姿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她一感动以身相许,嘿嘿,老大,我就比你先脱团了!”
斯坦尼斯感觉不对劲,“我才是有未婚妻的那个哎!”再说,明明自己是穿越者,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情不应该是发生主角身上吗?
“从另一方面说,即使当不上她的固定情人,混个脸熟也好啊,把她的姐妹们介绍给我也不错啊!”罗伯特沉溺在幻想乡中不能自拔。
这家伙,当个接盘侠还在那边美滋滋。斯坦尼斯实在看不下去了。
“你这算盘打的不错。”他说着一把将罗伯特手中的火吻剑抢过来,仔细观察起来,“这把剑倒是挺厉害,不愧是传奇武器。”
“没错,以后我就要带着这把剑闯出自己的名声。”罗伯特握紧拳头以四十五度角度仰望天空,雄心万丈。
斯坦尼斯却适时的泼了一盆凉水,“还闯出名声?我现在就让你另谋高就吧,再被你卖几次,十条命都不够活,我得认真考虑是不是要赶你走了。”
当然他只是吓唬吓唬他的小弟,他还没想到这不着调的家伙原来这么能打,一个人独自干掉一头双足飞龙!
出乎意料的,一直装可怜的罗伯特此时却硬气起来,“老大,真是抱歉,即使你不赶我走我也要请辞了,经此一战,我的威名必将传遍整个东境,就算不能被大领主赏识招致麾下,被小领主看中当上门女婿还是轻松加愉快的,我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要仰人鼻息了!”
斯坦尼斯没想到这个蹭吃蹭住的家伙突然变得这么有骨气,“你确定?”事到如今,他还有点舍不得这个虚溜拍马的家伙。
“我去意已决,不必再劝。”罗伯特敛容正色道,“我决定要将自己的天赋带到王国南方,北边在和罗多克开战实在太危险了不能去,倒是南边一直在安逸的打打水匪刷刷狗头人,肯定有很多机会。”
斯坦尼斯也知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道理,既然对方都这样说了自己也不好再挽留,他又掂了掂手中的长剑,“那这把剑该怎么分?”
因为金币始终没找到,所以他决定在这把剑上搞点油水,看起来有很多呆头呆脑的骑士愿意为这把剑花上大笔的钱。
“当然权全归我咯,毕竟是我捡到的吗。”罗伯特面不改色的说道。
没想到这家伙比自己脸都要厚!斯坦尼斯瞠目结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把剑是我最先从那个无名可怜蛋继承过来的吧!”
“可是你脱手了。”继续扯皮。
“还不是被你下黑脚绊的……”
“我不管!我不管!人家就要这把剑!伟大的英雄没有传奇的名剑相配怎么建功立业!”罗伯特开始耍起了无赖。
“那你能这样的话,我就把剑交给你。”斯坦尼斯说完捏紧剑柄,剑刃再次燃起熊熊烈火。
“这……这除了酷炫点根本毫无卵用吗!你说是你的,你有什么目击者吗?”罗伯特依旧不肯承认。
确实,刚才发生的一系列事都是发生在这片废墟之内,除了他们和那个陀密妮之外,再没有人目击,而且那个伎女因为才被他所救,肯定会为他作伪证的。
没想到自己会被这个家伙占了便宜!斯坦尼斯很不甘心。
倒是旁边响起了声音。
“我记起来了,刚才我在黑暗中绝望的那一刻,是这团温暖的火焰拯救了我,将我从死亡中拉回来。”
斯坦尼斯看向周围,发现是一个灰头土脸的老贵族说道,他刚从废墟里爬出来。
越来越多的人从废墟外围涌进来,他们都被手持燃火之剑的斯坦尼斯所震惊,如同传闻中浴血的屠龙勇士,手持火焰的他好似天神下凡般耀眼。
“看他脚边被斩断的怪物头,难道他就是拯救我们的英雄!”一个女人激动的喊道。
“什么!”罗伯特没想到事情会突然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没有错的!你看他全身上下沾满了飞龙的黑血,一定是他在与那个怪物奋战时留下的,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旁边的男人大声高呼着。
“对呀,这名大哥哥的脸庞一看就正义凛然,只有他也只能是他拯救我们!”小孩子天真无邪的说道。
听到周围这帮人说的话越来越扯,罗伯特觉得有必要说点什么以正视听了。
“咳咳,我说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才是……”
他刚开口就被激动的人群冲散。
“救世主先生,万岁!”
人们围着斯坦尼斯将他举起抛向空中,并像目睹真神降临般狂热的欢呼道,对于这种突发的转折,斯坦尼斯到也很快坦然的接受,他开始向周围群众挥手致意。
“救世主这个名头太大了,其实我叫斯坦尼斯。”他不好意思的说道。
“原来你就是‘骇龙者’!”人群中又发出一片惊呼。
这时,罗伯特用尽全力挤到他身边,抬起头哀求的说道:“老大,我求求你和他们讲清楚,明明是我斩杀了飞龙,我才是救世主啊!”
看着罗伯特痛苦不堪的脸,斯坦尼斯感到神清气爽,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古人诚不欺我也。
“你说是你,你有什么目击者吗?”斯坦尼斯活学活用,用萝卜原来的话呛他一脸。
罗伯特回头四处看了一下,陀密妮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这个女人就像谜一般。
斯坦尼斯也发现到了这一点,他更加得意,“没有证人,你还说个毛啊!”
“可……可……可是。”罗伯特可怜兮兮的还想辩解。
他不在理会萝卜,而是举起火吻,烈火在空中分外耀眼。
“没错,除暴安良本来就是我辈的职责,献丑了!”他面不改色的发表宣言。
旋即,他就被围观群众的声音淹没。
“骇龙者万岁!”
今天,‘骇龙者’的名字注定震动塔尼斯王国全境。
而罗伯特则哭晕在他的身旁。
“不愧是英雄出少年,之前是我看错你了,还以为你会一直沉沦下去。”沃夫伯爵出现在人群中赞许的说道。
因为此次事件,他与沃夫家族的外交关系从红脸升到黄脸。
第二天,斯坦尼斯和科罗多夫收拾行囊准备返程。
而罗伯特忸怩的在斯坦尼斯周围转悠。
“怎么了,大英雄,来告别吗,你不是要将威名传遍整个东境吗?”斯坦尼斯故意晃动着脑袋。
听到他这么说,萝卜的脸更加红了,“时机还没成熟吗!”
“我哪敢拖你后腿啊,为了不妨碍你将天赋带到南方,就此别过……哎!!?”
刚才还在面前的罗伯特瞬间消失了,斯坦尼斯低下头,发现对方正抱着自己的大腿痛哭流涕。
“老大,不要赶我走啊!我一时忘了初心,其实我是要一辈子跟随你的啊!”
斯坦尼斯被他说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行了行了,站起来吧,老大我也不是绝情之人,既然你要跟我混,我也不好说什么,不过下次你再下黑脚卖我,哼哼。”
“绝对不敢了,老大!我以我的荣誉担保!”萝卜连忙扬起手起誓。
接下来,斯坦尼斯将火吻收归己有,不过作为补偿,他将罗伯特每月的零花钱恢复,每个月一枚金币……
当然这样也是让他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忍痛做出的决定,不过他也不是闲的有钱没地方花。
虽然说一把名剑对于一名骑士来说比生命还重要,但对于两个星期以前还是一名会计的斯坦尼斯来说根本无所谓。
在经过一天的兜售后,他不顾萝卜和骑士长的强烈反对,将火吻剑——他获得的第一把传奇武器以300枚金币的价格卖给来自河谷地的‘胖子’法特艾斯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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