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不许看别的男人!”看到那女人盯着门口处,夜楷辰已有了怒气,嗓音冷厉。
“啪!”一声脆响,夜楷辰的脸被打得偏向一边,俊美的脸上已有了红印。
女孩痛苦地叫道:“有钱了不起吗!我是活生生的人啊,不是被你们卖来卖去的物品!”
夜楷辰愣了愣,彻底被惹怒了。
从来没有人敢反抗她,这个女人竟然扇他巴掌。很好,如果是欲擒故纵,那她成功了。
她竟敢挑战他,他要她清楚,她只是他的附属品。
夜楷辰捏起她的下巴,狠狠地亲向她。
缩在角落的女孩拼命挣扎,却被压得几乎动弹不得,一滴滴眼泪从眼眶滑落。】
在原文中,女主把夜楷辰当成恶魔罪犯,打了夜楷辰一巴掌,把夜楷辰彻底惹怒,把女主强吻了。
至于为什么夜楷辰会在第一眼看到女主就认定她,并且强迫女主留在他身边,作者在五百多章后(也就是半年后)女配出现时,给出了解释。
原来,女主长得像夜楷辰少年时期的白月光,也就是女配。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女配离开了夜楷辰,他求而不得,只能找了个替身,也就是女主。
因为怕女主会像女配一样离开他,所以夜楷辰几乎是将女主囚禁在身边,要求女主绝对的忠诚和服从,而女主不想像宠物一样被人囚禁,整天想着逃跑,这使他变得极度偏执和变态,直接把女主往死里虐。
如今黎晓秋坐在这车上,想到以后的虐恋情深,又忍不住默默叹了一口气。
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作者们总是套路地把总裁描写成恋爱脑色情狂偏执狂,至少她遇到过的总裁或者有身份一点的高层,基本都是高智商,高情商,让人如沐春风的。
所以,黎晓秋才会觉得自己穿越到这里惨绝人寰,肯定是上辈子作孽了。另外,她真的很想把作者拉出来鞭尸。
车平稳地朝夜楷辰的别墅驶去,窗外的景色快速地往后倒退。他的别墅在豪宅社区,那边住的都是金字塔顶尖的一小部分成功的人士。
远远的,黎晓秋就能看到那一栋栋豪华别墅,宏伟大气,装饰华丽,矗立在青山绿水间。待车即将到达豪宅社区,门卫忙恭敬地打开闸门。几个门卫站在两边,点头哈腰。
黎晓秋一向是“既来之则安之”的性格,此刻见到气派豪华的大别墅,一时愣住了,暂且将自己将来的悲惨命运放到一边。
别墅很大,依山而建,一眼望过去,不能尽揽眼底,这是欧式的装饰风格,古典开朗相结合,尖塔型斜顶,白色的连续拱门和回廊,富丽堂皇。
别墅前是开阔的草坪和花园,几名花匠拿着大剪刀在修剪树枝,稀稀疏疏分布的女佣在打扫着卫生。
车一开进来,佣人们忙走近鞠躬。
林越率先下了车,绕到车的另一边,给黎晓秋开门,“黎小姐,到了,下车吧。”
原文有说,夜楷辰从未带过女孩回家,所以佣人们都很惊奇。所以,黎晓秋毫无疑问地接受了佣人们像看外星人一般的目光的洗礼。
她的行李什么的,早已从父亲家那破旧的房子收拾好带过来了,当她提着行李箱打算下车的时候,早有佣人走上来接过她手中的行李。
林越唤来一个慈眉善目的约五十多岁的男管家,吩咐他道:“刘叔,黎小姐是夜先生重要的客人,以后会在这里住下,你先安排她住房,然后带她熟悉一下这里。”他低头看了看手表,“两个小时后,我回来接黎小姐去买一些生活用品。”
管家倒没像林越那般疏离冷淡,他脸上挂着亲切和煦的笑容,点头笑道:“好的。”
林越回头看一下黎晓秋,安抚道:“黎小姐,你不必紧张的,只要你对夜先生温柔一些,他不会亏待你的。”
一路上,林越很避嫌地没和她有过多的交谈,对她的提问是能简短回答便简短回答,不多说一句。如今他的安抚也是没多少感情成分,或许只是随口一提,让她安分一些。
“好的,谢谢你。”黎晓秋笑了笑。
黎晓秋的房间在二楼,即使是客房,装饰也处处透露着极尽奢华,面积庞大,有独立的卫浴室,衣帽间。干净得如镜面的瓷砖倒映着华丽的水晶垂钻吊灯,欧式宫廷大床铺着整齐的床铺被子。
黎晓秋打开行李箱,里面除了一些书,两件陈旧的换洗衣服,就没什么了。因为黎大全匆匆忙忙地把她带来这个城市,本就对她不怀好意,没给她买过什么。
管家打开衣帽室,里面挂满了各种漂亮的裙子:“这是前几天夜先生吩咐购置的衣服,也不知你喜不喜欢。”
黎晓秋本身不喜欢裙子,但还是看了看还没拆吊牌的衣服,又拿起吊牌看了看价格,很好,成功让她产生仇富心理。
管家又带她去看了洗浴室,里面基本应有尽有,黑色的大理石壁面,巨大的镜面面前摆着各种昂贵的化妆品。洁白的浴池隔壁还有一个酒架,上面摆着红酒和精致的高脚杯。
待放好行李后,管家带她参观了一下别墅,黎晓秋跟在管家后面,走过一段段复杂繁绕的走廊,经过每一层的主人房、客房、佣人房、厨房,书房、画室、娱乐室等等,让她有些晕头转向。
管家解释道:“夜先生也住在二楼,离黎小姐房间不远。”顿了顿,他的笑容微微淡了些,“不过他的房间,黎小姐不要进,他不允许别人进他的房间。”
黎晓秋忙回头看了看身后那曲折的回廊,以及一间间紧闭大门的房间,已忘了哪间房是夜楷辰的。
不过小说里确实提到,夜楷辰有严重的洁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而且他的房间有禁忌。
到了顶层,是一个奢华庞大的娱乐室,里面拥有各种各样的娱乐器材,还有私人电影院。走出娱乐室,便是一个面积庞大的天台,种植着各种稀奇美丽的植物鲜花。
黎晓秋站在栏杆边,遥望着远方的青山绿水,空气弥漫着淡淡的花香,让她不知不觉心情变好起来。
“夜先生从来没带过女孩子回家,在夜先生心里,黎小姐肯定是重要的。”管家给人的感觉是亲切慈祥,讲话的声音也很柔和。
黎晓秋笑了笑,没回答。她清楚现阶段夜楷辰只在乎她的脸,谁让她长得像女配。
关于女配与夜楷辰的渊源,作者又狠狠地撒了一把狗血。话说夜楷辰在年少时期,被人贩子绑架,受尽折磨,是女配给了他一个馒头,然后夜楷辰爱了她十几年。即使女主“好单纯毫不做作”,也比不上女配在夜楷辰心中的白月光地位。
她现在无比期待女配赶紧回来,然后夜楷辰就肯放她走了。
不过,那也是五百章以后的事了,在这之前,她要变得“与外面的妖艳贱货一模一样”,努力给他顺毛,把他顺得虐不起来。
另外,她是真的喜欢夜楷辰家的厨房。
看小说的时候,看到作者描写的那些世界各地的美食,她不停地咽口水。
这晚,夜楷辰没有回来。
佣人们都习以为常,各自干各自的事。黎晓秋坐在近十米长的餐桌前,看着摆了满满一桌的佳肴,忍不住问道:“我自己吃?”
管家回道:“黎小姐不必等夜先生回来,先吃吧。或许他今晚不回来了。他很少在家住,有时候一个月回来一两次。”
这让黎晓秋有些惊讶,小说可没提到他是不着家的人的,作者倒是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和女主在家发生的日常琐事。
并且,她记得女主被送到别墅的第一晚,夜楷辰是回家的。他在车上强吻了女主之后,觉得女主该死的甜美,让他食髓知味,抛下工作回来找她了,然后在这别墅里又会上演一场强吻戏以及某少儿不宜的运动。
难道她没有像女主一样反抗他,他对她不感兴趣了?
不管怎么样,夜楷辰不回来,黎晓秋觉得很高兴,她实在不想面对某个一见到女主就变成色情狂的总裁。
虽然看小说的时候,超喜欢看“女主的身体让他疯狂”以及各种强迫缠绵这种剧情,但当她变成女主,她开始怨恨作者干嘛不写清水文了。
满足地吃完晚餐,黎晓秋便去庭院散步。她感觉到佣人们指着她窃窃私语,待黎晓秋朝他们微笑时,他们又恭敬地朝她弯腰,然后转身离开了。
原文女主对夜楷辰家里的佣人们很讨好,还会主动帮忙做家务活,可是佣人们暗地里看不起她,认为她只是出卖身体的情妇。
所以黎晓秋也压根不想与她们交往,见他们不太爱搭理自己,便也不理会了,回到自己房间美美地泡了个澡。
微烫的水温让她整个人放松起来,她倒了些红酒,躺在浴缸,慢慢品着。她眯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柔和的顶棚大灯。
“既来之则安之。”
或许某一天,她又穿回去了,或许,某天醒来,会发现这一切只是她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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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一声脆响,夜楷辰的脸被打得偏向一边,俊美的脸上已有了红印。
女孩痛苦地叫道:“有钱了不起吗!我是活生生的人啊,不是被你们卖来卖去的物品!”
夜楷辰愣了愣,彻底被惹怒了。
从来没有人敢反抗她,这个女人竟然扇他巴掌。很好,如果是欲擒故纵,那她成功了。
她竟敢挑战他,他要她清楚,她只是他的附属品。
夜楷辰捏起她的下巴,狠狠地亲向她。
缩在角落的女孩拼命挣扎,却被压得几乎动弹不得,一滴滴眼泪从眼眶滑落。】
在原文中,女主把夜楷辰当成恶魔罪犯,打了夜楷辰一巴掌,把夜楷辰彻底惹怒,把女主强吻了。
至于为什么夜楷辰会在第一眼看到女主就认定她,并且强迫女主留在他身边,作者在五百多章后(也就是半年后)女配出现时,给出了解释。
原来,女主长得像夜楷辰少年时期的白月光,也就是女配。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女配离开了夜楷辰,他求而不得,只能找了个替身,也就是女主。
因为怕女主会像女配一样离开他,所以夜楷辰几乎是将女主囚禁在身边,要求女主绝对的忠诚和服从,而女主不想像宠物一样被人囚禁,整天想着逃跑,这使他变得极度偏执和变态,直接把女主往死里虐。
如今黎晓秋坐在这车上,想到以后的虐恋情深,又忍不住默默叹了一口气。
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作者们总是套路地把总裁描写成恋爱脑色情狂偏执狂,至少她遇到过的总裁或者有身份一点的高层,基本都是高智商,高情商,让人如沐春风的。
所以,黎晓秋才会觉得自己穿越到这里惨绝人寰,肯定是上辈子作孽了。另外,她真的很想把作者拉出来鞭尸。
车平稳地朝夜楷辰的别墅驶去,窗外的景色快速地往后倒退。他的别墅在豪宅社区,那边住的都是金字塔顶尖的一小部分成功的人士。
远远的,黎晓秋就能看到那一栋栋豪华别墅,宏伟大气,装饰华丽,矗立在青山绿水间。待车即将到达豪宅社区,门卫忙恭敬地打开闸门。几个门卫站在两边,点头哈腰。
黎晓秋一向是“既来之则安之”的性格,此刻见到气派豪华的大别墅,一时愣住了,暂且将自己将来的悲惨命运放到一边。
别墅很大,依山而建,一眼望过去,不能尽揽眼底,这是欧式的装饰风格,古典开朗相结合,尖塔型斜顶,白色的连续拱门和回廊,富丽堂皇。
别墅前是开阔的草坪和花园,几名花匠拿着大剪刀在修剪树枝,稀稀疏疏分布的女佣在打扫着卫生。
车一开进来,佣人们忙走近鞠躬。
林越率先下了车,绕到车的另一边,给黎晓秋开门,“黎小姐,到了,下车吧。”
原文有说,夜楷辰从未带过女孩回家,所以佣人们都很惊奇。所以,黎晓秋毫无疑问地接受了佣人们像看外星人一般的目光的洗礼。
她的行李什么的,早已从父亲家那破旧的房子收拾好带过来了,当她提着行李箱打算下车的时候,早有佣人走上来接过她手中的行李。
林越唤来一个慈眉善目的约五十多岁的男管家,吩咐他道:“刘叔,黎小姐是夜先生重要的客人,以后会在这里住下,你先安排她住房,然后带她熟悉一下这里。”他低头看了看手表,“两个小时后,我回来接黎小姐去买一些生活用品。”
管家倒没像林越那般疏离冷淡,他脸上挂着亲切和煦的笑容,点头笑道:“好的。”
林越回头看一下黎晓秋,安抚道:“黎小姐,你不必紧张的,只要你对夜先生温柔一些,他不会亏待你的。”
一路上,林越很避嫌地没和她有过多的交谈,对她的提问是能简短回答便简短回答,不多说一句。如今他的安抚也是没多少感情成分,或许只是随口一提,让她安分一些。
“好的,谢谢你。”黎晓秋笑了笑。
黎晓秋的房间在二楼,即使是客房,装饰也处处透露着极尽奢华,面积庞大,有独立的卫浴室,衣帽间。干净得如镜面的瓷砖倒映着华丽的水晶垂钻吊灯,欧式宫廷大床铺着整齐的床铺被子。
黎晓秋打开行李箱,里面除了一些书,两件陈旧的换洗衣服,就没什么了。因为黎大全匆匆忙忙地把她带来这个城市,本就对她不怀好意,没给她买过什么。
管家打开衣帽室,里面挂满了各种漂亮的裙子:“这是前几天夜先生吩咐购置的衣服,也不知你喜不喜欢。”
黎晓秋本身不喜欢裙子,但还是看了看还没拆吊牌的衣服,又拿起吊牌看了看价格,很好,成功让她产生仇富心理。
管家又带她去看了洗浴室,里面基本应有尽有,黑色的大理石壁面,巨大的镜面面前摆着各种昂贵的化妆品。洁白的浴池隔壁还有一个酒架,上面摆着红酒和精致的高脚杯。
待放好行李后,管家带她参观了一下别墅,黎晓秋跟在管家后面,走过一段段复杂繁绕的走廊,经过每一层的主人房、客房、佣人房、厨房,书房、画室、娱乐室等等,让她有些晕头转向。
管家解释道:“夜先生也住在二楼,离黎小姐房间不远。”顿了顿,他的笑容微微淡了些,“不过他的房间,黎小姐不要进,他不允许别人进他的房间。”
黎晓秋忙回头看了看身后那曲折的回廊,以及一间间紧闭大门的房间,已忘了哪间房是夜楷辰的。
不过小说里确实提到,夜楷辰有严重的洁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而且他的房间有禁忌。
到了顶层,是一个奢华庞大的娱乐室,里面拥有各种各样的娱乐器材,还有私人电影院。走出娱乐室,便是一个面积庞大的天台,种植着各种稀奇美丽的植物鲜花。
黎晓秋站在栏杆边,遥望着远方的青山绿水,空气弥漫着淡淡的花香,让她不知不觉心情变好起来。
“夜先生从来没带过女孩子回家,在夜先生心里,黎小姐肯定是重要的。”管家给人的感觉是亲切慈祥,讲话的声音也很柔和。
黎晓秋笑了笑,没回答。她清楚现阶段夜楷辰只在乎她的脸,谁让她长得像女配。
关于女配与夜楷辰的渊源,作者又狠狠地撒了一把狗血。话说夜楷辰在年少时期,被人贩子绑架,受尽折磨,是女配给了他一个馒头,然后夜楷辰爱了她十几年。即使女主“好单纯毫不做作”,也比不上女配在夜楷辰心中的白月光地位。
她现在无比期待女配赶紧回来,然后夜楷辰就肯放她走了。
不过,那也是五百章以后的事了,在这之前,她要变得“与外面的妖艳贱货一模一样”,努力给他顺毛,把他顺得虐不起来。
另外,她是真的喜欢夜楷辰家的厨房。
看小说的时候,看到作者描写的那些世界各地的美食,她不停地咽口水。
这晚,夜楷辰没有回来。
佣人们都习以为常,各自干各自的事。黎晓秋坐在近十米长的餐桌前,看着摆了满满一桌的佳肴,忍不住问道:“我自己吃?”
管家回道:“黎小姐不必等夜先生回来,先吃吧。或许他今晚不回来了。他很少在家住,有时候一个月回来一两次。”
这让黎晓秋有些惊讶,小说可没提到他是不着家的人的,作者倒是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和女主在家发生的日常琐事。
并且,她记得女主被送到别墅的第一晚,夜楷辰是回家的。他在车上强吻了女主之后,觉得女主该死的甜美,让他食髓知味,抛下工作回来找她了,然后在这别墅里又会上演一场强吻戏以及某少儿不宜的运动。
难道她没有像女主一样反抗他,他对她不感兴趣了?
不管怎么样,夜楷辰不回来,黎晓秋觉得很高兴,她实在不想面对某个一见到女主就变成色情狂的总裁。
虽然看小说的时候,超喜欢看“女主的身体让他疯狂”以及各种强迫缠绵这种剧情,但当她变成女主,她开始怨恨作者干嘛不写清水文了。
满足地吃完晚餐,黎晓秋便去庭院散步。她感觉到佣人们指着她窃窃私语,待黎晓秋朝他们微笑时,他们又恭敬地朝她弯腰,然后转身离开了。
原文女主对夜楷辰家里的佣人们很讨好,还会主动帮忙做家务活,可是佣人们暗地里看不起她,认为她只是出卖身体的情妇。
所以黎晓秋也压根不想与她们交往,见他们不太爱搭理自己,便也不理会了,回到自己房间美美地泡了个澡。
微烫的水温让她整个人放松起来,她倒了些红酒,躺在浴缸,慢慢品着。她眯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柔和的顶棚大灯。
“既来之则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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