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 51 章
沈鹤之不能每日都来, 就算是得空来了,两人也并不是独处。秦家的院子小, 屋外婢女走动都能听见,况且太子到访那可是大事,谁敢怠慢了他,不是秦逢德陪着,就是姚氏前后的跟着,生怕招待不周,惹了殿下不快。
可谁知却是适得其反。
那日沈鹤之见她在窗下写字, 写得尤为认真,风吹拂着院内的合欢花,一簇小小的粉色绒花就落在她的发间。
秦欢在家时, 喜欢随意的将长发挽起,只用根简单的玉簪, 那簇小绒花衬得她的头发愈发乌黑, 人也像是染上了桃粉色,尤为的可人。
让屋内的婢女退下后,沈鹤之没忍住,上前双臂轻柔的环着她的细腰,将下巴抵在她的脖颈间, 想要亲近亲近。
秦欢握着笔的手都在发抖, 还要强装镇定。但他也没打算要做什么, 只要这么靠近她,感受她在他怀里的真实感, 就足以令他愉悦。
事实是,他刚打算做坏事,屋外就传来了脚步声, 以及姚氏的声音,“你们怎么都在外面,屋里谁在伺候?算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而后姚氏就带着婢女,端着茶水点心进来了,一进屋就连沈鹤之已经换了姿势,正在指点秦欢写字。
姚氏笑眯眯地陪着:“多亏了殿下教导有方,欢儿的字才能写得这般好,殿下先用些点心吧,不急在一时半刻的。”
沈鹤之只得松开秦欢的手,客气的过去喝了茶,之后剩下的时间,姚氏都作为主人陪在一旁。
他就算真是有心想要与她亲近,那也是徒劳。
听到沈鹤之说起之前的事,秦欢就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这个,忍不住的笑出了声,每次看到舅舅吃瘪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她都觉得有意思。
沈鹤之见身前的小姑娘,笑得肩膀都在轻颤。真是个小白眼狼,穿过她身侧握着缰绳的手臂微微收紧,上身的重量轻压在她身上,“嗯?想还是不想。”
秦欢怕痒,尤其是腰间,被他这么圈着,身子就有些发软,再加上他的
气息呼在她的脖颈处,混在风里,带着些许青松的味道,痒痒的酥酥的。
“不想。”秦欢有些讨厌这种,全部心思都被他所主导的感觉,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牵动着她的情思。
“真的不想?”沈鹤之的声音略低了些,好似有些怅然,又有些失落。
他好似把那些兵法都用在了她身上,明知道他最擅长的便是示弱,苦肉计,但秦欢就是吃他这招,屡试不爽。
若是那在人前高高在上的太子,愿意为了她伏低做小,只为了她的喜欢,那她又为什么不诚实着呢。
“骗你的。”秦欢脸上有些不自然的潮红,手指紧张地攥紧了他的手臂,声音被风一吹,散在了烟尘之间,一个又轻又软却异常坚定的:“想。”
很想很想你。
她背对着沈鹤之,自然也看不见,他眼里是几乎要溢出来的温柔和宠溺,“我也是。”
秦欢在京时,也偶尔会和周燕珊上街,买些女儿家的玩意,或是买她爱吃的糖和点心。但沈鹤之事忙,从未有闲情陪她,这算是两人头次正经的上街。
没有大张旗鼓的封街清人,身后也没一大群侍卫婢女跟着,只有他们两人。
从县主府出来,已经临近黄昏,日头虽没那么晒,但依旧闷热。
沈鹤之翻身下马,朝着秦欢伸出手。
秦欢动作有些缓慢,他也不催她,等她踩稳了脚蹬子,抓着他的手臂往下,最终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
坊市之间的行人并不算多,铺子里也大多是空着的,普通人家用不起冰,屋内又热得慌,秦欢走了两处,便满脸的汗。
但她又不舍得说回去,没人认识他们,他们能光明正大的走在一起,也没人会因为他们的关系而有所非议。
秦欢很享受这样的相处,即便再热,也还是忍着什么都不说。
可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沈鹤之的眼睛,见她香汗淋漓,从一家首饰铺子出来,便提出要回去。
“这几日正是当热的时候,你身子虚,小心中了暑
气,下回我再带你来。”
秦欢嘟了嘟嘴,不情愿的停下脚步,她不想回去。
沈鹤之没感觉到身后有动静,回头便见她脸蛋红红的站在屋檐下,小姑娘的心思很好猜,几乎都写在了脸上,见他又回来了。
就勾着手指,左右的轻轻晃了晃他的衣袖,“舅舅,我没觉得热,我还想再玩会。”
沈鹤之对小姑娘的想法还是有些不解,这陪人上街更是头一次,若不是为了陪秦欢,他这辈子都不会耗费时间在这上面。
秦欢低垂着眼眸,压低了声音可怜兮兮道:“下回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这让他想起以前那些,曾经答应过她,却都没兑现的承诺,小姑娘这是累积的失望多了,不敢相信再他的下回了。
见他没说话,秦欢以为是她得寸进尺了,也就不再闹腾,乖乖地松开了手。
沈鹤之看着她乖顺的模样,心口一片柔软,既怜惜又后悔,不假思索地牵过她的手,在她讶异的目光下,握紧她的手掌。
“阿妧说得对,既然都出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的,想不想逛夜市。”
大朝早有坊市制服,更是沿袭了前朝的夜市制,京城的夜市是全国上下最繁盛的,尤其是夏日的白天炎热,到了天黑百姓们才会陆续的上街,夜市便尤为的热闹。
秦欢一早就听周燕珊说起过,但那会两人的年纪都还小,家中管教的严,除了上元节灯会,基本天黑之后都不许上街。
闻言,顿时眼睛都亮了,湿漉漉亮晶晶可爱极了,但这会天还亮着呢,离夜市开摊还要好久,他们不是还得回家先。
她有点叛逆的不想回去,总觉得回了那扇门,想要再出来便难了。
沈鹤之好似读懂了她的意思,用另外一只空着的手,轻笑着点了点她额头,“不用回去等,你之前不是说想买几本书,我先带你去书斋逛逛,再带你去酒楼用膳,时辰便差不多了。”
秦欢嘟着嘴捂了捂脑门,等听清他的话,立即顾不
上脑门的疼,不敢置信的仰头看他。
“真的可以不回去吗?”
不仅能如愿逛夜市,还能去酒楼!京城不仅繁盛,更是汇聚了全国上下的美食,酒楼酒肆众多,只可惜这些她都只是听说。
不等沈鹤之回答,她就兴奋的拉着他的手细数,“听说第一楼的烧鸭很有名,醉香阁的醉蟹是一绝,还有云春坊的糖醋鲤鱼,舅舅,我们吃哪一家。”
沈鹤之就静静地听她说,到了最后才听到自己,“小馋猫,一说起吃的,连我都忘了。”
“没忘没忘。”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他呀,不然谁带她去吃好吃的。
“走吧,先去书斋,随便哪家都行,又不是只来一次,留着念想下回再来。”
秦欢没听明白,先下意识的哦了一声,被他牵着手走出两步外,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是,以后还会带她出来好多好多回。
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笑意藏也藏不住,舅舅好像真的和以前不同了,不,应该说还是他这个人没变,但更在乎她,更尊重她,也更爱她了。
走出好远后,秦欢才想起来,被他牵着的手一直都没松开过。
两人并肩往前走,她仰头就能看见他的侧脸,俊朗坚毅,她的心跳得好快。
方才没发现时还没什么感觉,这会就有种过往的人都盯着他们两看的错觉,她虽然是不舍得松手,但还是脸皮薄,心虚的厉害,下意识松开了手。
可她的手刚要挣脱,就又被紧紧地握住,沈鹤之没看她,依旧带着她往前走。
“别怕,没人认识我们,便是认识也无妨,你看别人也是如此。”
秦欢四下看过,果然看见周围也有牵着手的年轻男女,大朝的民风较为开放,并未拘着女子不能上街,看到别人是如何的坦然,秦欢渐渐地也放松下来。
像是要表明自己的坚定,回握着沈鹤之的手也格外的用力。
等被他抱着上了马,到了云春坊门外,她才后知后觉,别人能手牵
着手理直气壮,那是因为人家是小夫妻,他们还不是那种关系。
沈鹤之这是又在偷偷占她便宜,他的那些小心眼,莫不是全使在她身上了?
好在秦欢来不及使性子,就被眼前的场景吸引了目光,云春坊菜色繁多,味美价格公道,在京中很是受人欢迎,这个时辰已经都是客人了。
沈鹤之虽然嘴里说没人认识,不用担心,但还是不喜欢秦欢被人多看,或是碰上熟人,提前让同福订了雅间,进内就直奔雅间。
坐定后,就有店小二来给他们点菜,“相公和夫人瞧着面生,可是头次来,需要小的给介绍下菜品吗?不知相公和夫人平日喜欢什么口味?”
“都听夫人的。”
沈鹤之没有去改他的称呼,秦欢闻言脸就红了,刚刚才占了她便宜,这会又来。
但不得不说,出门在外,还是这么以假身份相称会更方便些。
秦欢不能直接拆穿,只能趁着店小二不注意,偷偷地在桌下踩了他一脚,才哼了声,“我们偏好甜咸口,烦请小哥介绍一下。”
“那我们店的糖醋鲤鱼定要尝尝,还有酥黄独,胭脂鹅脯,螃蟹酿橙,润兔,道道都是美味。”
“这些各上一份。”不能让他白白占了便宜,她非得把这顿吃够本才行。
两个人点这么多?尤其还有个小姑娘,一道胭脂鹅脯就够她费劲了,店小二有些迟疑,眼睛就往能做主的人身上飘。
他的脚还在被人踩着,沈鹤之掩着唇轻咳了声,“就听夫人的,各上一份。”
店小二这才发现,能做主的原来是这位小姑娘,赶紧捧着簿子躬身往外退,“好嘞,那二位请稍等片刻,饭菜马上就来。”
等到雅间的门关上,秦欢才重重的哼了声,“谁是你夫人了,你又乱说。”
“不过是早晚的事情,不算是乱说。”
秦欢不与他争论,朝他努了努嘴,站起来好奇的打量屋内的布置,听到外面喧闹的声音,还时不时的探头出去看。
云春坊分上下
两层,他们现在就在二楼,这会还不算饭点,但已经座无虚席,说是京中最大的酒楼也不为过。
“舅舅,下面还有唱小曲和说书的,我们怎么不坐下面。”
秦欢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瞧见热闹就恨不得去看看,在苏城时,她每隔半个月便会去镇上一回,但与京都的热闹是全然不同的。
况且,她当时身旁陪着的也不是沈鹤之。
“有了热闹,就忘了舅舅。”
秦欢马上反应过来,她常年在闺阁中鲜少出来走动,不认识她是正常的,但沈鹤之是太子,百姓认不得他,但出入云春坊的可是有不少达官显贵,哪能不认识太子啊。
他的口吻太像受委屈了,尤其是她在看热闹,他只能冷冷清清的坐着,有种说不出的可怜劲。
秦欢关上门,小步的朝他挪了过去,原本是坐在他对面的,她搬着椅子移到了他的身边,勾了勾他的衣袖,喊了声:“鹤之。”
沈鹤之很喜欢听她喊他的名字,但除了那两回在床榻上,她气过了头,脱口而出外,几乎从未这般喊过他。
还是很习惯的喊他舅舅。
秦欢也是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想哄哄他。是他自己说的,在外面没人认识他们,也没人知道他是她舅舅,那喊他鹤之,也没什么不行的。
可沈鹤之却对此毫无反应,依旧定定地看着她,秦欢脸上挂不住,恼羞成怒,挪着椅子又要搬回去。
但椅子刚挪了半步,她就感觉到一股力量,扯着她撞进怀中。
他的喉结滚了滚,眸色深幽着道:“再喊一遍。”
“我很喜欢。”
秦欢的脸就贴着他的胸膛,听着那有力的心跳声,横在中间的手掌松了松,眉眼带笑,又喊了遍:“鹤之。”
“再喊一遍。”
“鹤之,鹤之。”
“还要。”
之后的所有声音都消失在唇齿间。
等店小二端着菜肴上来时,奇怪的发现方才还趾高气扬的小姑娘,像是被雨打过的花儿,恹恹的垂着头,而
方才冷厉寡言的男子,此刻有种餍足后的慵懒。
用膳期间,基本上都是沈鹤之在给她夹菜,她的唇角破了,太过刺激的食物入口都觉得抽气的疼,秦欢每吃几口,就要抬眼瞪他两回。
她真是搞不懂了,她也不排斥亲近,非要次次见血不可吗?
好在,云春坊的菜肴都很合她的胃口,美味当前,她渐渐地将不快抛到了脑后。
待八分饱后,才意犹未尽的放下了筷子。
刚吃饱不急着走动,外头天也未全黑下来,这会去夜市还太早,两人就坐着歇歇,顺便喝茶解腻。
而后她就想起了,今日在县主府发生的事,“依照县主的意思,严首辅与夫人都会进京,爹娘的事,真的会与他有关吗?”
“这几日我也在查,当年之事确实有些蹊跷,他那门生入狱之后,便写下了遗书悬梁自尽了,临死前将罪名全都认了下来。可国库近百万白银丢失,怎么可能是一人之过,到底会不会牵扯严首辅尚不可知。单从目前来看,严家人定是去过苏城,且与当年的案子脱不了干系。”
“鹤之觉得,我该不该答应县主?”虽然方才被逼着喊了好几声鹤之,可每次从她嘴里出来这两个字,还是让她不习惯,甚至有微微颤栗感。
“这事与我来说只有好处,你若是认了嘉南县主为干娘,以后你我便是平辈,若是问我,我自然是答应的。但认干娘不是买个婢女,孰轻孰重还得你自己思量,或是回去问问你伯父的意思。”
他说的坦然,反倒让秦欢没办法把他往坏处想,她的心里自然是想早日查明真相,再被沈鹤之一说,便有了偏向。
“那我晚些问过伯父伯母再定,对了,今日还有位姜姑娘,她好像和珊珊关系很好,处处帮着我,姜家与周家何时走得这么近了?”
沈鹤之勾了勾唇,“想知道?”
秦欢不疑有他连连点头,她真是好奇极了,但脑袋还没点几下,就听沈鹤之无所顾忌地道:“好处呢?”
他
既不要金银也不要宝器,只有秦欢明白这个好处指的是什么,奈何她真是太想知道了,只能凑上前在他脸颊上贴了贴。
“快说快说。”
沈鹤之俯身在她耳畔轻声说了句什么,便见秦欢的眼睛亮了亮,惊讶的坐直身子,“真的?她要嫁给周三叔?”
“婚期已经定下了,七月十三,要赶在周小六之前,是有些匆忙了。”
“倒不是婚期,我只是没想到,周三叔真会娶妻,我还以为按照他那风流的性子,这辈子都要流连花丛间了。”
不仅是要赶在周燕珊之前,还要赶在周老爷子出事之前,他老人家最看重的便是这个孙儿,闭眼之前最大的心愿便是能看到他成家立业。
想到这个原因,秦欢又有些为姜迎秋抱不平,“他想当浪子就当浪子,想娶妻就娶妻,那姜姑娘同意吗?”
姜迎秋看着很是洒脱恣意,可若不是为了喜欢而成亲,再洒脱之人,成亲后也会难过的吧。
“她原是说了门亲事,但那会她家中出事,接连去了好几个长辈,这亲事便拖着了,后来对方嫌她八字太硬,怕她克父克母还会克他们家,这才毁了婚。之后她的名声便不大好,这才拖到二十又二还未嫁人。”
“对方也太欺负人了,姜姐姐人明明很好,怎么能光信八字之说呢。”
“这世道便是如此。”
不然他当初也不会,迟迟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便是怕她会受委屈。
“希望周三叔能待姜姐姐好些,至少不能再招蜂引蝶了。”
“这也是他们两自己的缘法,别想这些了,时辰差不多,我们去夜市逛逛。”
听到夜市,秦欢的坏心情才变好了些,两人从云春坊的后院出去,正好步行一刻钟就能看见坊市的大门。
大朝的坊市制度完善,尤其是京都鼎盛,还未进门就能看见络绎不绝的人流,以及如白日般光亮的灯火。
夜幕降临,也让秦欢的胆子变大了许多,见周围来往都是陌生人,一咬牙主动地牵上了沈鹤
之的手,红着脸蒙着头往里去。
她走得很快,更没什么章法,可沈鹤之却是一脸的享受,沉浸在她难得的主动中。
夜市上的花样就比白日多多了,不仅有糖人面具风筝之类的小玩意,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食,蜜饯果子汤圆糍糕,甚至还有放着冰鉴卖冰饮的。
之前府上膳房到了夏日也会做冰饮,但沈鹤之怕她太寒,拘着不给她多吃,今日瞧见了,连路都走不动了。
乌黑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一碗碗的冰饮,不用说都知道她想要什么了。
“鹤之。”她就这么软绵绵的喊他一身,沈鹤之哪还能说不。
“只许吃两口。”
秦欢见他松口,欢喜地摇晃着他的手,老板递过来冰饮时,也忍不住的笑弯了眼,“相公和夫人的感情可真好。”
这次秦欢没有再去改口,羞涩的垂眸尝了口冰,是甜的,比蜜饯还甜。
等到一趟逛下来,秦欢就先招架不住了,她以前哪走过这么多路,兴奋劲头过去了,就感觉到手脚发酸了,只能拖着脚步一步步地往前挪。
“鹤之,我们回去吧。”
沈鹤之瞧了瞧时辰,确实差不多了,见她恹恹地,轻笑了声,在她面前蹲了下来,“上来吧。”
“我才不要,小孩才要背,丢人。”
“那我可就不站起来了,一会看过来的人更多,更丢人。”
秦欢见他不是开玩笑的,而且确实周围有人往这看,她来不及脸红,就双臂勾着他的脖颈,飞快地跳上了他的后背。
沈鹤之的脚步很稳,像是没背着人一般,灯火和喧嚣就在两人的身后。
秦欢突然之间,不想让这夜过去的这么快了,脸颊贴着他宽厚的背脊,撒娇般的蹭了蹭。
她果真是,最最最喜欢沈鹤之了。
“若是困了,就闭眼歇一歇,很快就到家了。”
“慢一点。”
“什么?”
“可以不用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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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夜市之中,有人轻轻地拍了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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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知却是适得其反。
那日沈鹤之见她在窗下写字, 写得尤为认真,风吹拂着院内的合欢花,一簇小小的粉色绒花就落在她的发间。
秦欢在家时, 喜欢随意的将长发挽起,只用根简单的玉簪, 那簇小绒花衬得她的头发愈发乌黑, 人也像是染上了桃粉色,尤为的可人。
让屋内的婢女退下后,沈鹤之没忍住,上前双臂轻柔的环着她的细腰,将下巴抵在她的脖颈间, 想要亲近亲近。
秦欢握着笔的手都在发抖, 还要强装镇定。但他也没打算要做什么, 只要这么靠近她,感受她在他怀里的真实感, 就足以令他愉悦。
事实是,他刚打算做坏事,屋外就传来了脚步声, 以及姚氏的声音,“你们怎么都在外面,屋里谁在伺候?算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而后姚氏就带着婢女,端着茶水点心进来了,一进屋就连沈鹤之已经换了姿势,正在指点秦欢写字。
姚氏笑眯眯地陪着:“多亏了殿下教导有方,欢儿的字才能写得这般好,殿下先用些点心吧,不急在一时半刻的。”
沈鹤之只得松开秦欢的手,客气的过去喝了茶,之后剩下的时间,姚氏都作为主人陪在一旁。
他就算真是有心想要与她亲近,那也是徒劳。
听到沈鹤之说起之前的事,秦欢就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这个,忍不住的笑出了声,每次看到舅舅吃瘪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她都觉得有意思。
沈鹤之见身前的小姑娘,笑得肩膀都在轻颤。真是个小白眼狼,穿过她身侧握着缰绳的手臂微微收紧,上身的重量轻压在她身上,“嗯?想还是不想。”
秦欢怕痒,尤其是腰间,被他这么圈着,身子就有些发软,再加上他的
气息呼在她的脖颈处,混在风里,带着些许青松的味道,痒痒的酥酥的。
“不想。”秦欢有些讨厌这种,全部心思都被他所主导的感觉,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牵动着她的情思。
“真的不想?”沈鹤之的声音略低了些,好似有些怅然,又有些失落。
他好似把那些兵法都用在了她身上,明知道他最擅长的便是示弱,苦肉计,但秦欢就是吃他这招,屡试不爽。
若是那在人前高高在上的太子,愿意为了她伏低做小,只为了她的喜欢,那她又为什么不诚实着呢。
“骗你的。”秦欢脸上有些不自然的潮红,手指紧张地攥紧了他的手臂,声音被风一吹,散在了烟尘之间,一个又轻又软却异常坚定的:“想。”
很想很想你。
她背对着沈鹤之,自然也看不见,他眼里是几乎要溢出来的温柔和宠溺,“我也是。”
秦欢在京时,也偶尔会和周燕珊上街,买些女儿家的玩意,或是买她爱吃的糖和点心。但沈鹤之事忙,从未有闲情陪她,这算是两人头次正经的上街。
没有大张旗鼓的封街清人,身后也没一大群侍卫婢女跟着,只有他们两人。
从县主府出来,已经临近黄昏,日头虽没那么晒,但依旧闷热。
沈鹤之翻身下马,朝着秦欢伸出手。
秦欢动作有些缓慢,他也不催她,等她踩稳了脚蹬子,抓着他的手臂往下,最终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
坊市之间的行人并不算多,铺子里也大多是空着的,普通人家用不起冰,屋内又热得慌,秦欢走了两处,便满脸的汗。
但她又不舍得说回去,没人认识他们,他们能光明正大的走在一起,也没人会因为他们的关系而有所非议。
秦欢很享受这样的相处,即便再热,也还是忍着什么都不说。
可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沈鹤之的眼睛,见她香汗淋漓,从一家首饰铺子出来,便提出要回去。
“这几日正是当热的时候,你身子虚,小心中了暑
气,下回我再带你来。”
秦欢嘟了嘟嘴,不情愿的停下脚步,她不想回去。
沈鹤之没感觉到身后有动静,回头便见她脸蛋红红的站在屋檐下,小姑娘的心思很好猜,几乎都写在了脸上,见他又回来了。
就勾着手指,左右的轻轻晃了晃他的衣袖,“舅舅,我没觉得热,我还想再玩会。”
沈鹤之对小姑娘的想法还是有些不解,这陪人上街更是头一次,若不是为了陪秦欢,他这辈子都不会耗费时间在这上面。
秦欢低垂着眼眸,压低了声音可怜兮兮道:“下回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这让他想起以前那些,曾经答应过她,却都没兑现的承诺,小姑娘这是累积的失望多了,不敢相信再他的下回了。
见他没说话,秦欢以为是她得寸进尺了,也就不再闹腾,乖乖地松开了手。
沈鹤之看着她乖顺的模样,心口一片柔软,既怜惜又后悔,不假思索地牵过她的手,在她讶异的目光下,握紧她的手掌。
“阿妧说得对,既然都出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的,想不想逛夜市。”
大朝早有坊市制服,更是沿袭了前朝的夜市制,京城的夜市是全国上下最繁盛的,尤其是夏日的白天炎热,到了天黑百姓们才会陆续的上街,夜市便尤为的热闹。
秦欢一早就听周燕珊说起过,但那会两人的年纪都还小,家中管教的严,除了上元节灯会,基本天黑之后都不许上街。
闻言,顿时眼睛都亮了,湿漉漉亮晶晶可爱极了,但这会天还亮着呢,离夜市开摊还要好久,他们不是还得回家先。
她有点叛逆的不想回去,总觉得回了那扇门,想要再出来便难了。
沈鹤之好似读懂了她的意思,用另外一只空着的手,轻笑着点了点她额头,“不用回去等,你之前不是说想买几本书,我先带你去书斋逛逛,再带你去酒楼用膳,时辰便差不多了。”
秦欢嘟着嘴捂了捂脑门,等听清他的话,立即顾不
上脑门的疼,不敢置信的仰头看他。
“真的可以不回去吗?”
不仅能如愿逛夜市,还能去酒楼!京城不仅繁盛,更是汇聚了全国上下的美食,酒楼酒肆众多,只可惜这些她都只是听说。
不等沈鹤之回答,她就兴奋的拉着他的手细数,“听说第一楼的烧鸭很有名,醉香阁的醉蟹是一绝,还有云春坊的糖醋鲤鱼,舅舅,我们吃哪一家。”
沈鹤之就静静地听她说,到了最后才听到自己,“小馋猫,一说起吃的,连我都忘了。”
“没忘没忘。”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他呀,不然谁带她去吃好吃的。
“走吧,先去书斋,随便哪家都行,又不是只来一次,留着念想下回再来。”
秦欢没听明白,先下意识的哦了一声,被他牵着手走出两步外,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是,以后还会带她出来好多好多回。
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笑意藏也藏不住,舅舅好像真的和以前不同了,不,应该说还是他这个人没变,但更在乎她,更尊重她,也更爱她了。
走出好远后,秦欢才想起来,被他牵着的手一直都没松开过。
两人并肩往前走,她仰头就能看见他的侧脸,俊朗坚毅,她的心跳得好快。
方才没发现时还没什么感觉,这会就有种过往的人都盯着他们两看的错觉,她虽然是不舍得松手,但还是脸皮薄,心虚的厉害,下意识松开了手。
可她的手刚要挣脱,就又被紧紧地握住,沈鹤之没看她,依旧带着她往前走。
“别怕,没人认识我们,便是认识也无妨,你看别人也是如此。”
秦欢四下看过,果然看见周围也有牵着手的年轻男女,大朝的民风较为开放,并未拘着女子不能上街,看到别人是如何的坦然,秦欢渐渐地也放松下来。
像是要表明自己的坚定,回握着沈鹤之的手也格外的用力。
等被他抱着上了马,到了云春坊门外,她才后知后觉,别人能手牵
着手理直气壮,那是因为人家是小夫妻,他们还不是那种关系。
沈鹤之这是又在偷偷占她便宜,他的那些小心眼,莫不是全使在她身上了?
好在秦欢来不及使性子,就被眼前的场景吸引了目光,云春坊菜色繁多,味美价格公道,在京中很是受人欢迎,这个时辰已经都是客人了。
沈鹤之虽然嘴里说没人认识,不用担心,但还是不喜欢秦欢被人多看,或是碰上熟人,提前让同福订了雅间,进内就直奔雅间。
坐定后,就有店小二来给他们点菜,“相公和夫人瞧着面生,可是头次来,需要小的给介绍下菜品吗?不知相公和夫人平日喜欢什么口味?”
“都听夫人的。”
沈鹤之没有去改他的称呼,秦欢闻言脸就红了,刚刚才占了她便宜,这会又来。
但不得不说,出门在外,还是这么以假身份相称会更方便些。
秦欢不能直接拆穿,只能趁着店小二不注意,偷偷地在桌下踩了他一脚,才哼了声,“我们偏好甜咸口,烦请小哥介绍一下。”
“那我们店的糖醋鲤鱼定要尝尝,还有酥黄独,胭脂鹅脯,螃蟹酿橙,润兔,道道都是美味。”
“这些各上一份。”不能让他白白占了便宜,她非得把这顿吃够本才行。
两个人点这么多?尤其还有个小姑娘,一道胭脂鹅脯就够她费劲了,店小二有些迟疑,眼睛就往能做主的人身上飘。
他的脚还在被人踩着,沈鹤之掩着唇轻咳了声,“就听夫人的,各上一份。”
店小二这才发现,能做主的原来是这位小姑娘,赶紧捧着簿子躬身往外退,“好嘞,那二位请稍等片刻,饭菜马上就来。”
等到雅间的门关上,秦欢才重重的哼了声,“谁是你夫人了,你又乱说。”
“不过是早晚的事情,不算是乱说。”
秦欢不与他争论,朝他努了努嘴,站起来好奇的打量屋内的布置,听到外面喧闹的声音,还时不时的探头出去看。
云春坊分上下
两层,他们现在就在二楼,这会还不算饭点,但已经座无虚席,说是京中最大的酒楼也不为过。
“舅舅,下面还有唱小曲和说书的,我们怎么不坐下面。”
秦欢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瞧见热闹就恨不得去看看,在苏城时,她每隔半个月便会去镇上一回,但与京都的热闹是全然不同的。
况且,她当时身旁陪着的也不是沈鹤之。
“有了热闹,就忘了舅舅。”
秦欢马上反应过来,她常年在闺阁中鲜少出来走动,不认识她是正常的,但沈鹤之是太子,百姓认不得他,但出入云春坊的可是有不少达官显贵,哪能不认识太子啊。
他的口吻太像受委屈了,尤其是她在看热闹,他只能冷冷清清的坐着,有种说不出的可怜劲。
秦欢关上门,小步的朝他挪了过去,原本是坐在他对面的,她搬着椅子移到了他的身边,勾了勾他的衣袖,喊了声:“鹤之。”
沈鹤之很喜欢听她喊他的名字,但除了那两回在床榻上,她气过了头,脱口而出外,几乎从未这般喊过他。
还是很习惯的喊他舅舅。
秦欢也是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想哄哄他。是他自己说的,在外面没人认识他们,也没人知道他是她舅舅,那喊他鹤之,也没什么不行的。
可沈鹤之却对此毫无反应,依旧定定地看着她,秦欢脸上挂不住,恼羞成怒,挪着椅子又要搬回去。
但椅子刚挪了半步,她就感觉到一股力量,扯着她撞进怀中。
他的喉结滚了滚,眸色深幽着道:“再喊一遍。”
“我很喜欢。”
秦欢的脸就贴着他的胸膛,听着那有力的心跳声,横在中间的手掌松了松,眉眼带笑,又喊了遍:“鹤之。”
“再喊一遍。”
“鹤之,鹤之。”
“还要。”
之后的所有声音都消失在唇齿间。
等店小二端着菜肴上来时,奇怪的发现方才还趾高气扬的小姑娘,像是被雨打过的花儿,恹恹的垂着头,而
方才冷厉寡言的男子,此刻有种餍足后的慵懒。
用膳期间,基本上都是沈鹤之在给她夹菜,她的唇角破了,太过刺激的食物入口都觉得抽气的疼,秦欢每吃几口,就要抬眼瞪他两回。
她真是搞不懂了,她也不排斥亲近,非要次次见血不可吗?
好在,云春坊的菜肴都很合她的胃口,美味当前,她渐渐地将不快抛到了脑后。
待八分饱后,才意犹未尽的放下了筷子。
刚吃饱不急着走动,外头天也未全黑下来,这会去夜市还太早,两人就坐着歇歇,顺便喝茶解腻。
而后她就想起了,今日在县主府发生的事,“依照县主的意思,严首辅与夫人都会进京,爹娘的事,真的会与他有关吗?”
“这几日我也在查,当年之事确实有些蹊跷,他那门生入狱之后,便写下了遗书悬梁自尽了,临死前将罪名全都认了下来。可国库近百万白银丢失,怎么可能是一人之过,到底会不会牵扯严首辅尚不可知。单从目前来看,严家人定是去过苏城,且与当年的案子脱不了干系。”
“鹤之觉得,我该不该答应县主?”虽然方才被逼着喊了好几声鹤之,可每次从她嘴里出来这两个字,还是让她不习惯,甚至有微微颤栗感。
“这事与我来说只有好处,你若是认了嘉南县主为干娘,以后你我便是平辈,若是问我,我自然是答应的。但认干娘不是买个婢女,孰轻孰重还得你自己思量,或是回去问问你伯父的意思。”
他说的坦然,反倒让秦欢没办法把他往坏处想,她的心里自然是想早日查明真相,再被沈鹤之一说,便有了偏向。
“那我晚些问过伯父伯母再定,对了,今日还有位姜姑娘,她好像和珊珊关系很好,处处帮着我,姜家与周家何时走得这么近了?”
沈鹤之勾了勾唇,“想知道?”
秦欢不疑有他连连点头,她真是好奇极了,但脑袋还没点几下,就听沈鹤之无所顾忌地道:“好处呢?”
他
既不要金银也不要宝器,只有秦欢明白这个好处指的是什么,奈何她真是太想知道了,只能凑上前在他脸颊上贴了贴。
“快说快说。”
沈鹤之俯身在她耳畔轻声说了句什么,便见秦欢的眼睛亮了亮,惊讶的坐直身子,“真的?她要嫁给周三叔?”
“婚期已经定下了,七月十三,要赶在周小六之前,是有些匆忙了。”
“倒不是婚期,我只是没想到,周三叔真会娶妻,我还以为按照他那风流的性子,这辈子都要流连花丛间了。”
不仅是要赶在周燕珊之前,还要赶在周老爷子出事之前,他老人家最看重的便是这个孙儿,闭眼之前最大的心愿便是能看到他成家立业。
想到这个原因,秦欢又有些为姜迎秋抱不平,“他想当浪子就当浪子,想娶妻就娶妻,那姜姑娘同意吗?”
姜迎秋看着很是洒脱恣意,可若不是为了喜欢而成亲,再洒脱之人,成亲后也会难过的吧。
“她原是说了门亲事,但那会她家中出事,接连去了好几个长辈,这亲事便拖着了,后来对方嫌她八字太硬,怕她克父克母还会克他们家,这才毁了婚。之后她的名声便不大好,这才拖到二十又二还未嫁人。”
“对方也太欺负人了,姜姐姐人明明很好,怎么能光信八字之说呢。”
“这世道便是如此。”
不然他当初也不会,迟迟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便是怕她会受委屈。
“希望周三叔能待姜姐姐好些,至少不能再招蜂引蝶了。”
“这也是他们两自己的缘法,别想这些了,时辰差不多,我们去夜市逛逛。”
听到夜市,秦欢的坏心情才变好了些,两人从云春坊的后院出去,正好步行一刻钟就能看见坊市的大门。
大朝的坊市制度完善,尤其是京都鼎盛,还未进门就能看见络绎不绝的人流,以及如白日般光亮的灯火。
夜幕降临,也让秦欢的胆子变大了许多,见周围来往都是陌生人,一咬牙主动地牵上了沈鹤
之的手,红着脸蒙着头往里去。
她走得很快,更没什么章法,可沈鹤之却是一脸的享受,沉浸在她难得的主动中。
夜市上的花样就比白日多多了,不仅有糖人面具风筝之类的小玩意,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食,蜜饯果子汤圆糍糕,甚至还有放着冰鉴卖冰饮的。
之前府上膳房到了夏日也会做冰饮,但沈鹤之怕她太寒,拘着不给她多吃,今日瞧见了,连路都走不动了。
乌黑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一碗碗的冰饮,不用说都知道她想要什么了。
“鹤之。”她就这么软绵绵的喊他一身,沈鹤之哪还能说不。
“只许吃两口。”
秦欢见他松口,欢喜地摇晃着他的手,老板递过来冰饮时,也忍不住的笑弯了眼,“相公和夫人的感情可真好。”
这次秦欢没有再去改口,羞涩的垂眸尝了口冰,是甜的,比蜜饯还甜。
等到一趟逛下来,秦欢就先招架不住了,她以前哪走过这么多路,兴奋劲头过去了,就感觉到手脚发酸了,只能拖着脚步一步步地往前挪。
“鹤之,我们回去吧。”
沈鹤之瞧了瞧时辰,确实差不多了,见她恹恹地,轻笑了声,在她面前蹲了下来,“上来吧。”
“我才不要,小孩才要背,丢人。”
“那我可就不站起来了,一会看过来的人更多,更丢人。”
秦欢见他不是开玩笑的,而且确实周围有人往这看,她来不及脸红,就双臂勾着他的脖颈,飞快地跳上了他的后背。
沈鹤之的脚步很稳,像是没背着人一般,灯火和喧嚣就在两人的身后。
秦欢突然之间,不想让这夜过去的这么快了,脸颊贴着他宽厚的背脊,撒娇般的蹭了蹭。
她果真是,最最最喜欢沈鹤之了。
“若是困了,就闭眼歇一歇,很快就到家了。”
“慢一点。”
“什么?”
“可以不用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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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夜市之中,有人轻轻地拍了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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