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他帅吗
刀光如白练, 切断了这老人的退路,沈百终的衣角在空中翻出凌厉的弧度,谁也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 谁也没有看清楚他的刀要斩向什么方向,下一瞬,就有滚烫的鲜血溅出。
本来慈眉善目的老妇人, 现在的脸色已变得煞白, 她的表情也已狰狞, 翻滚之间从裙中露出了脚上的那双红鞋子。
鞋子上不绣鸳鸯, 也不绣花, 绣得是漆黑的猫头鹰。
红鞋子!
公孙大娘一落地,就立刻点了胳膊上的穴道,若是点得不及时, 她这条胳膊就再也别想要了。
公孙大娘刚一点完穴道, 就又拔出了两把宝剑来, 这两把剑后都系着鲜红的绸缎,剑身也只有普通长剑的一半,正是两把奇特的短剑, 公孙大娘左手拿了一把, 另一把本该在右手, 现在就叼在嘴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1
公孙大娘虽扮做了一个老婆婆, 可这剑法使出来,无论是谁也说不出丑这个字来, 比起石观音“男人见不得”的武功也不差分毫, 仿佛就是一位绝世的美人在宫殿里为你起舞, 而这杀机也就藏在舞里, 只是却叫人怎么也察觉不到,只愿沉醉在这舞中不愿醒来……
沈百终当然不会被迷住。
剑光闪烁间,公孙大娘已刺出了几十下,招招致命,好像游动极快的鱼,又像是花蝶,紧紧绕着沈百终飞舞,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根本够不到沈百终一片衣角。
两个人在面摊上交手,短短几息已过了数百招,却连一个碗也没有打破,一根筷子也没有踩断。
他们对自己的控制力实在已到了可怕的地步。
忽有一声短促的哨声传来。
桌边一个壮汉脚下放着个布袋子,这个壮汉是个庄稼汉,他的袋子里自然也就是放着大米小米,本是谁也不会在意的,可就是这袋子,在哨声之后,突然射出一道红光,直直地扑向了沈百终的衣领。
公孙大娘立刻抬脚就踢,将自己的短剑当作暗器一般踢了出去,她的人也如同影子,迅速向后退去,眨眼之间就退到了那口大锅之后。
等她退到大锅之后时,眼睛里已流露出了一种快意,一种诡计得逞后的快意,无论是谁能杀死天下第一都是值得骄傲的,不管这法子是不是阴狠,是用毒还是使诈,这本身已是值得吹嘘的资本。
短剑已被绣春刀击落。
公孙大娘面色沉静,她本就不认为自己的偷袭会得逞,她信的是那条蛇!
蛇却也死了。
就死在两根指头中间。
陆小凤轻轻将蛇放在一旁的桌上,叹道,“你为什么非要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你为什么不能真的乖乖地去卖一碗好面呢?”
公孙大娘怔住,她从来也没有这么怔住过,“你,你坐的那张桌子……”
“我坐的那张桌子确实很远,我也本不该过得来的。”
“没错!”公孙大娘咬牙道,“可你还是过来了!”
“你确实是个很聪明的人。”陆小凤摸摸胡子,“你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买棺材,又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卖面,实在是很妙的法子,无论谁也想不到你会这样大胆,因为凶手本不该这么笨的,不该这么容易就让人猜到。”
“可你干活实在不该这么慢的。”陆小凤又道,“一个会在风烛残年来出来开店的老人家,绝不会像你这样怠慢客人。”
沈百终拿起刀来,抬起胳膊,在臂弯处缓缓擦净了鲜血。
公孙大娘冷笑一声,“你说得轻巧,还不是上了我的当?”
“哦?”
“你会到这个摊位来,不就是为了照顾我这老太太的生意?沈百终迟迟不肯吃面,盯着我这里看,不就是担心我这老太太被开水烫伤?”
“你的易容术很不错。”沈百终淡淡道,“所以我们不能确认。”
“既然不能确认,不妨来试上一试。”陆小凤笑道,“我们总不能放任一位老婆婆被红鞋子围住,你说对不对?”
公孙大娘冷冷道,“什么红鞋子?什么是红鞋子?”
“自然是你的红鞋子。”陆小凤道,“就是你们那个喜欢割人手脚、割人鼻子、割人耳朵和舌头的组织!”
陆小凤说完这句话,突然笑了笑,把手搭上那位庄稼汉的肩膀,死死压住他,“对一个整日做农活的人来说,你的手实在是有些嫩了。”
“更何况,你的鞋子里怎么会有一道红边呢?你的鞋子里是不是还有一双鞋?”
庄稼汉突然笑了,从他嘴里发出的竟然是那种少女的娇笑,如同银铃一般,虽然这画面很诡异也很恶心,但你也不能否认这声音确实好听。
“久闻沈百终和陆小凤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她的话音刚落,摊位上所有的人就都站了起来,分别是一个书生,一个道姑,一个年迈的账房先生,一个屠夫,一个糊墙的瓦匠,还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丫鬟。
这些人也跟着笑,无论是男是女,都发出了很好听的笑声,她们当然也都是红鞋子的成员。
陆小凤又叹口气,“还有一点就是,像我和沈百终这样有爱心的人总是不多的,这摊子上实在不该有这么多客人。”
“你们莫要笑了。”陆小凤又接着道,“我感觉自己简直是掉进了妖精窝。”
他这句话说得红鞋子众人都黑了脸,沈百终倒是有点想笑。
“你难道看不起妖精?”公孙大娘冷冷道,“就算我们是妖精,这么多妖精也足够咬死你们,再吸干你们的鲜血。”
“你可以试试。”沈百终道,“下一刀,我就斩你的头。”
公孙大娘大娘突然笑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人,何必要与你们硬拼?”
陆小凤的眼神逐渐变了,变得像是在看戏,看猴戏。
公孙大娘却还是不生气,她缓缓道,“只要你放了我的三妹,我就让你们走,如何?”
陆小凤又把手下的力气加重了几分,“庄稼汉”痛呼一声,屁股下的板凳轰然碎裂,她的人竟直接坐到了地上去。
公孙大娘和其余几人的脸色瞬间变了,道姑和屠夫更是直接拔了刀出来。
一把绣春刀从陆小凤的手腕边伸过,代替他架在了“庄稼汉”的脖子上。
“你该去找个大夫看看。”沈百终冷冷道,该骂人的时候,他也是一个很会骂人的人,“你也该去找找你的接生婆,她一定是把胎盘当作胎儿送给了你的母亲。”
公孙大娘的鼻子都几乎要被气歪,“你放不放?”
“你该求我饶你才对。”
“好,很好!”公孙大娘冷哼一声,突然放下手里的短剑,一把掀翻锅中的开水与面条,奔进了路边的茶楼里。
沈百终立刻反手扔出刀去,由于水汽的阻挡,却也只是擦着公孙大娘的脖颈而过。
他们这里的动静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此时正是饭点,茶楼里又站了好几个说书人,所以竟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打斗。
公孙大娘一奔进茶楼里去,不仅是陆小凤和沈百终,就连她的那些姐妹们也傻了眼。
公孙大娘这是逃了么?
她要逃进茶楼里去?
难道她要找人做人质?
她是不是要用别人的命来要交换自己的三妹?
这样的方法虽然老套,却也不是不行的,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大侠就是栽在这样的手段上,也不知有多少伪君子因为这手段暴露了真面目。
陆小凤叹了口气,已明白今天也许会栽个跟头。
可是无论谁也没有想到公孙大娘做了什么事,她一扑进茶楼,就又恢复了老妇人才有的苍老声音,也恢复了老婆婆还有的佝偻身形,大叫道,“救命啊!救命啊!有人要杀我的儿子!”
茶楼里坐着几个喝酒的大汉,他们都是常胜镖局的人,一个个肌肉虬结,赤裸着上身,已喝得浑身是汗,连胸膛上都洒上了上好的女儿红。
一听到有个穷苦的老人家在求救,这些大汉们就立刻站了起来,怒发冲冠,拔出了放在桌子上的刀,扛起了屁股下面的板凳,怒吼道,“谁?谁敢青天白日下抢劫?”
这几个人一带头,茶楼里年轻又有义气的小伙子们就立刻也站了起来,呼啦啦一片冲了出来,也都扛起了板凳和墙角放着的扁担杆,“是谁?哪个混蛋敢杀人?”
还在面摊上的人当然都听到了茶楼里的声音,也看到了里面蜂拥而出的人群,红鞋子的成员们对视一眼,就又看到了跟随人群出来的公孙大娘,纷纷退让,让出了一条路来。
镖局小队的镖头一看见陆小凤压在“庄稼汉”肩上的手就气红了脸,再看见他江湖人的打扮更是怒吼一声,跑过去一个板凳就往他头上砸。
后面的人群也涌了过来,一时间面摊上好像是沈百终见过的朝会,骂声打声此起彼伏,他也终于有点懂了皇帝为什么总爱拉大臣出去打板子。
板凳砸下来,陆小凤当然要躲,面汤泼过来,他也当然要闪,这些人都是热心的好人,他当然也不能打,所以只有松开了手。
沈百终当然也不会随意对付大明的子民,更何况他的刀已掷出去,此时根本没有办法隔着人群出手。
公孙大娘看准时机,一把拉住“庄稼汉”手,就要把她拉出人群去。
她也确实成功了。
红鞋子的其他人已跑出长街去,正等在屋顶上看着她们。
公孙大娘松了一口气,也提着一口气跃上了屋顶,她刚一跃上屋顶,就觉出了不对,一摸自己的裙子,就摸到了一手的鲜血。
再一低头,公孙大娘就瞅见了站在长街上的沈百终。
三妹的尸体就倒在地上,倒在沈百终的脚下,她的脖颈已被割断,眼睛也已突出,鲜血顺着青石板流向低处,一直流到茶楼门口,流到一片黄叶上去。
浓烈的血腥气终于让本就对此十分敏感的江湖人停了下来。
哄闹的长街突然静寂无声,除了陆小凤以外,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沈百终。
绣春刀的刀尖上滴下一连串的鲜血。
一块铁质的牌子被掷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嗡嗡弹动几下,静了下来。
“锦衣卫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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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慈眉善目的老妇人, 现在的脸色已变得煞白, 她的表情也已狰狞, 翻滚之间从裙中露出了脚上的那双红鞋子。
鞋子上不绣鸳鸯, 也不绣花, 绣得是漆黑的猫头鹰。
红鞋子!
公孙大娘一落地,就立刻点了胳膊上的穴道,若是点得不及时, 她这条胳膊就再也别想要了。
公孙大娘刚一点完穴道, 就又拔出了两把宝剑来, 这两把剑后都系着鲜红的绸缎,剑身也只有普通长剑的一半,正是两把奇特的短剑, 公孙大娘左手拿了一把, 另一把本该在右手, 现在就叼在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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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大娘虽扮做了一个老婆婆, 可这剑法使出来,无论是谁也说不出丑这个字来, 比起石观音“男人见不得”的武功也不差分毫, 仿佛就是一位绝世的美人在宫殿里为你起舞, 而这杀机也就藏在舞里, 只是却叫人怎么也察觉不到,只愿沉醉在这舞中不愿醒来……
沈百终当然不会被迷住。
剑光闪烁间,公孙大娘已刺出了几十下,招招致命,好像游动极快的鱼,又像是花蝶,紧紧绕着沈百终飞舞,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根本够不到沈百终一片衣角。
两个人在面摊上交手,短短几息已过了数百招,却连一个碗也没有打破,一根筷子也没有踩断。
他们对自己的控制力实在已到了可怕的地步。
忽有一声短促的哨声传来。
桌边一个壮汉脚下放着个布袋子,这个壮汉是个庄稼汉,他的袋子里自然也就是放着大米小米,本是谁也不会在意的,可就是这袋子,在哨声之后,突然射出一道红光,直直地扑向了沈百终的衣领。
公孙大娘立刻抬脚就踢,将自己的短剑当作暗器一般踢了出去,她的人也如同影子,迅速向后退去,眨眼之间就退到了那口大锅之后。
等她退到大锅之后时,眼睛里已流露出了一种快意,一种诡计得逞后的快意,无论是谁能杀死天下第一都是值得骄傲的,不管这法子是不是阴狠,是用毒还是使诈,这本身已是值得吹嘘的资本。
短剑已被绣春刀击落。
公孙大娘面色沉静,她本就不认为自己的偷袭会得逞,她信的是那条蛇!
蛇却也死了。
就死在两根指头中间。
陆小凤轻轻将蛇放在一旁的桌上,叹道,“你为什么非要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你为什么不能真的乖乖地去卖一碗好面呢?”
公孙大娘怔住,她从来也没有这么怔住过,“你,你坐的那张桌子……”
“我坐的那张桌子确实很远,我也本不该过得来的。”
“没错!”公孙大娘咬牙道,“可你还是过来了!”
“你确实是个很聪明的人。”陆小凤摸摸胡子,“你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买棺材,又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卖面,实在是很妙的法子,无论谁也想不到你会这样大胆,因为凶手本不该这么笨的,不该这么容易就让人猜到。”
“可你干活实在不该这么慢的。”陆小凤又道,“一个会在风烛残年来出来开店的老人家,绝不会像你这样怠慢客人。”
沈百终拿起刀来,抬起胳膊,在臂弯处缓缓擦净了鲜血。
公孙大娘冷笑一声,“你说得轻巧,还不是上了我的当?”
“哦?”
“你会到这个摊位来,不就是为了照顾我这老太太的生意?沈百终迟迟不肯吃面,盯着我这里看,不就是担心我这老太太被开水烫伤?”
“你的易容术很不错。”沈百终淡淡道,“所以我们不能确认。”
“既然不能确认,不妨来试上一试。”陆小凤笑道,“我们总不能放任一位老婆婆被红鞋子围住,你说对不对?”
公孙大娘冷冷道,“什么红鞋子?什么是红鞋子?”
“自然是你的红鞋子。”陆小凤道,“就是你们那个喜欢割人手脚、割人鼻子、割人耳朵和舌头的组织!”
陆小凤说完这句话,突然笑了笑,把手搭上那位庄稼汉的肩膀,死死压住他,“对一个整日做农活的人来说,你的手实在是有些嫩了。”
“更何况,你的鞋子里怎么会有一道红边呢?你的鞋子里是不是还有一双鞋?”
庄稼汉突然笑了,从他嘴里发出的竟然是那种少女的娇笑,如同银铃一般,虽然这画面很诡异也很恶心,但你也不能否认这声音确实好听。
“久闻沈百终和陆小凤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她的话音刚落,摊位上所有的人就都站了起来,分别是一个书生,一个道姑,一个年迈的账房先生,一个屠夫,一个糊墙的瓦匠,还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丫鬟。
这些人也跟着笑,无论是男是女,都发出了很好听的笑声,她们当然也都是红鞋子的成员。
陆小凤又叹口气,“还有一点就是,像我和沈百终这样有爱心的人总是不多的,这摊子上实在不该有这么多客人。”
“你们莫要笑了。”陆小凤又接着道,“我感觉自己简直是掉进了妖精窝。”
他这句话说得红鞋子众人都黑了脸,沈百终倒是有点想笑。
“你难道看不起妖精?”公孙大娘冷冷道,“就算我们是妖精,这么多妖精也足够咬死你们,再吸干你们的鲜血。”
“你可以试试。”沈百终道,“下一刀,我就斩你的头。”
公孙大娘大娘突然笑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人,何必要与你们硬拼?”
陆小凤的眼神逐渐变了,变得像是在看戏,看猴戏。
公孙大娘却还是不生气,她缓缓道,“只要你放了我的三妹,我就让你们走,如何?”
陆小凤又把手下的力气加重了几分,“庄稼汉”痛呼一声,屁股下的板凳轰然碎裂,她的人竟直接坐到了地上去。
公孙大娘和其余几人的脸色瞬间变了,道姑和屠夫更是直接拔了刀出来。
一把绣春刀从陆小凤的手腕边伸过,代替他架在了“庄稼汉”的脖子上。
“你该去找个大夫看看。”沈百终冷冷道,该骂人的时候,他也是一个很会骂人的人,“你也该去找找你的接生婆,她一定是把胎盘当作胎儿送给了你的母亲。”
公孙大娘的鼻子都几乎要被气歪,“你放不放?”
“你该求我饶你才对。”
“好,很好!”公孙大娘冷哼一声,突然放下手里的短剑,一把掀翻锅中的开水与面条,奔进了路边的茶楼里。
沈百终立刻反手扔出刀去,由于水汽的阻挡,却也只是擦着公孙大娘的脖颈而过。
他们这里的动静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此时正是饭点,茶楼里又站了好几个说书人,所以竟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打斗。
公孙大娘一奔进茶楼里去,不仅是陆小凤和沈百终,就连她的那些姐妹们也傻了眼。
公孙大娘这是逃了么?
她要逃进茶楼里去?
难道她要找人做人质?
她是不是要用别人的命来要交换自己的三妹?
这样的方法虽然老套,却也不是不行的,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大侠就是栽在这样的手段上,也不知有多少伪君子因为这手段暴露了真面目。
陆小凤叹了口气,已明白今天也许会栽个跟头。
可是无论谁也没有想到公孙大娘做了什么事,她一扑进茶楼,就又恢复了老妇人才有的苍老声音,也恢复了老婆婆还有的佝偻身形,大叫道,“救命啊!救命啊!有人要杀我的儿子!”
茶楼里坐着几个喝酒的大汉,他们都是常胜镖局的人,一个个肌肉虬结,赤裸着上身,已喝得浑身是汗,连胸膛上都洒上了上好的女儿红。
一听到有个穷苦的老人家在求救,这些大汉们就立刻站了起来,怒发冲冠,拔出了放在桌子上的刀,扛起了屁股下面的板凳,怒吼道,“谁?谁敢青天白日下抢劫?”
这几个人一带头,茶楼里年轻又有义气的小伙子们就立刻也站了起来,呼啦啦一片冲了出来,也都扛起了板凳和墙角放着的扁担杆,“是谁?哪个混蛋敢杀人?”
还在面摊上的人当然都听到了茶楼里的声音,也看到了里面蜂拥而出的人群,红鞋子的成员们对视一眼,就又看到了跟随人群出来的公孙大娘,纷纷退让,让出了一条路来。
镖局小队的镖头一看见陆小凤压在“庄稼汉”肩上的手就气红了脸,再看见他江湖人的打扮更是怒吼一声,跑过去一个板凳就往他头上砸。
后面的人群也涌了过来,一时间面摊上好像是沈百终见过的朝会,骂声打声此起彼伏,他也终于有点懂了皇帝为什么总爱拉大臣出去打板子。
板凳砸下来,陆小凤当然要躲,面汤泼过来,他也当然要闪,这些人都是热心的好人,他当然也不能打,所以只有松开了手。
沈百终当然也不会随意对付大明的子民,更何况他的刀已掷出去,此时根本没有办法隔着人群出手。
公孙大娘看准时机,一把拉住“庄稼汉”手,就要把她拉出人群去。
她也确实成功了。
红鞋子的其他人已跑出长街去,正等在屋顶上看着她们。
公孙大娘松了一口气,也提着一口气跃上了屋顶,她刚一跃上屋顶,就觉出了不对,一摸自己的裙子,就摸到了一手的鲜血。
再一低头,公孙大娘就瞅见了站在长街上的沈百终。
三妹的尸体就倒在地上,倒在沈百终的脚下,她的脖颈已被割断,眼睛也已突出,鲜血顺着青石板流向低处,一直流到茶楼门口,流到一片黄叶上去。
浓烈的血腥气终于让本就对此十分敏感的江湖人停了下来。
哄闹的长街突然静寂无声,除了陆小凤以外,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沈百终。
绣春刀的刀尖上滴下一连串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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