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失足捕快和君子(bushi)
“你没有动手。”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我连半点把握都没有。”
屋子里有两个人, 一个站一个坐,坐着的似乎是个女人,正对着镜子梳妆, 刚才那话也正是她问的。
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她的头发就好像乌云一般, 眼睛也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她拿着梳子的那双手, 更是洁白细腻, 好像玉做的一般, 这样的美人,和石观音比起来也不差分毫。
可最叫人注意的还是她那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上总是要绣些花和鸳鸯的, 她这一双却绣了个猫头鹰,布料也红得好似鲜血。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就是那个喜欢扮做熊姥姥、五毒娘子、女屠户的公孙大娘。
她怎么会在这里?
公孙大娘又在同谁讲话?
她这样恶毒的女人, 是不是有了什么阴谋?
站着的人接着道,“我一路寻到那里, 却瞧见了沈百终和陆小凤,他们和那快网张三显然是朋友,你叫我怎么动手?”
这个人竟然是金九龄!
昔日六扇门的名捕怎么会认识十恶不赦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叹口气,“你确实不能动手, 你不仅不能在当时动手,就连他们走了,你也不能动手!”
“没错。”金九龄道, “陆小凤若是见不到快网张三, 一定会把京城找个底朝天,说不定还会发动他在丐帮的朋友去找, 到那时, 就连你我的秘密也要泄露出去。”
“可那明珠……”公孙大娘皱眉道, “东南王府的明珠件件不凡,有心人一看就能知晓,再仔细一查,定会查到王府去,南王若打开仓库,也一定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宝库早就空无一物,到时候可怎么办?”
“得罪了南王倒不要紧,他有心谋反,必定不敢声张。”公孙大娘继续道,“要紧的是让人沈百终发现这件事,那些东西我们已交给了九公子,若是搞砸了……”
杀人都不眨眼的公孙大娘说到这里竟然打了个冷颤,看起来害怕极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不好,“我自认为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把珠宝黄金送去无名岛的那艘船也绝不会被人发现……”
“万一呢?”公孙大娘打断他的话,“你知不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总是有万一的?张三不就恰巧偷走一颗明珠么?”
金九龄冷冷道,“若是有万一,我们就会被九公子扒了皮,抽了骨头,然后扔进油锅里去炸个八成熟,最后喂狗。”
这话听起来不像真的,像是大家都总说的气话,可两个人都知道宫九绝对做得出。
他就是那样的人。
公孙大娘扔掉手里的梳子,再也没有心情梳头,她这样的女人若是不爱美了,一定是遇上了天大的事情。
“我想来想去,张三还是一定要死!”公孙大娘冷冷道,“我们可以下毒,也可以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湖里!只要事情做得巧妙,再把那颗明珠拿走,就绝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金九龄点点头,“你说得对,一有机会,我就会立刻杀了那小子。”
公孙大娘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金九龄却又说了她不爱听的话。
“只是不是现在,现在我们绝不能动手。”
“为什么?”公孙大娘问道。
“因为我为了骗过沈百终和陆小凤,已把手里那块帕子交了出去。”金九龄道,“我本以为没有人能发现我,却还是小瞧了沈百终的武功,他简直好像不是个人,我已将呼吸屏住,却还是被他发现了行踪。”
“帕子?就是你在皇城根捡到的帕子?”
金九龄点点头。
“你当然不能说你是为了杀张三去那里的。你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喜欢游山玩水。”公孙大娘喃喃道,“所以你只有骗他们你是在追雄娘子,你为了让自己更可信一点,也只有交出那块帕子。”
“没错。”金九龄叹道。
“那块帕子似乎是找到雄娘子的唯一线索,似乎也是得到剑谱的唯一线索。”
“对。”金九龄道,“我既然把帕子交了出去,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办案,哪里会有空去杀张三?”
“这事其实不要紧的。”公孙大娘突然笑了,“莫说他们知不知道偷剑谱的就是雄娘子,就算他们知道,你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找人呀。至于那快网张三,我去杀便是了。”
“你去杀?”
“我去。”
“你保证能做好这件事?”
公孙大娘笑了,“你莫忘了,我一年总是要杀上几十个人开心开心的。”
金九龄点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插手,一定会在我们之前找到雄娘子。”金九龄道,“我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与雄娘子偷偷说话?”
“你这个人怎么突然变笨了。”公孙大娘笑道,“雄娘子既然被抓到,就一定想逃,而沈百终和陆小凤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住他的,你趁此机会将他放出来,再与他提剑谱的事情,他就算是为了报恩,也会将它借你一看的!”
金九龄皱眉道,“若是那样做,我的名声和地位……”
“你怕什么!”公孙大娘道,“拿了剑谱,你就去把它献给九公子和小老头,再在无名岛上住个一年半载,中原武林哪里还会有人记得你?这时候你易容从海上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是比当一个金盆洗手的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了点头,“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的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了什么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虽然陆小凤也想看看沈百终穿彩色衣服的样子,但他也珍惜自己去找沈百终玩的机会,所以还是忍住欲望,赶紧和沈百终一起走了。
两个人出了店面,都觉得有些奇怪。
陆小凤靠在门前的大柳树下,有些犯傻,“黑衣人难道不是雄娘子?他的帕子难道是从那个黑衣人那里抢来的?”
沈百终道,“也许黑衣人就是雄娘子,也许他确实有一个女儿。”
陆小凤又开始摸自己的胡子,他总是有些闲不下来,“你说的有理。雄娘子祸害了那么多女孩子,总有一个会怀上身孕。”
“寻常人替女儿买衣服,绝不会蒙住脸的。”沈百终淡淡道,“只有他那样声名狼藉的人,才会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陆小凤点头,“所以我们该等一等。”
“等?”
“对!”陆小凤道,“这帕子若真的是雄娘子替自己女儿买的,那么他一定是万般无奈下才用掉了这帕子,为了哄女儿高兴,他说不定会再来买一块!”
“那就等。”
陆小凤站直身体,拉住沈百终的袖子,把他拽进对面的客栈里去,“我们寻个房间坐着等,不管这黑衣人是谁,他总不会白天来的。”
“好。”
两个人选好房间,支好窗户,一起坐在窗边喝茶,春风轻柔,吹得人只想睡觉。
陆小凤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沈百终立刻就注意到了,“你可以先去睡一觉。”
陆小凤也不矫情,一翻身就上了床,伸手给自己拉上被子,一眨眼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沈百终看他一眼,转回头去,发觉不对就又转了回来,“脱靴。”
“啪啪”两声传来,陆小凤蹬掉靴子,又往里缩了缩。
等他一觉睡起来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没有点灯,沈百终不知去了哪里,陆小凤也不着急,动也不动地躺着,伸直两条腿,就好像是在发呆。
沈百终总不会抛下陆小凤走的,他若是走了,即使不留下纸条写明去处,起码也会替陆小凤点着灯才是。
他担心陆小凤醒来会觉得害怕,担心陆小凤下床时找不着鞋穿,担心陆小凤看不到桌上的茶杯喝不到水……
他总归要担心的,沈百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若是在乎一个人,简直恨不得把那个人挂在衣服上看住,再在脖子上写个编号,注明了丢失请找北镇抚司。
这时突然响起了开门声。
能让陆小凤听不到脚步声的人,除了沈百终还有谁呢?
沈百终放下手里的托盘,点着了灯。
托盘上的菜正冒着热气,松子鸡米,酱爆青蟹,凉拌鹅掌,干蒸火方,两碗粥,一只烤鹅,还有一斤温好的竹叶青。
这都是陆小凤喜欢吃的菜,所以他立刻坐了起来,稀里糊涂套上衣服就往桌子前凑。
“你有没有瞧见人?”陆小凤问道。
沈百终摇摇头,“下午出入那里的都是一些丫环小厮,即使有几个男人,也都是普通人,只会些粗浅的功夫。”
“而这些人当然都不是雄娘子。”
“对。”
“这倒不碍事。”陆小凤道,“我们两个都很有耐心,就算在这里等十天半个月也是等得起的。”
所幸他们的运气一向很好,所以根本不用等那么久。
陆小凤下楼送了盘子,再上来时就带了一个棋盘。
他自己虽是个臭棋篓子,沈百终却不是,叫沈百终和他下棋实在有些为难人。
陆小凤也不打算下什么围棋,他拿黑子,沈百终拿白子,竟用着棋子在棋盘上叠起罗汉来,叠到十颗就抽出一颗来,谁的“罗汉”先倒,谁就先输。
沈百终的眼力比陆小凤要好,但论起手稳和手快,无论是谁也比不上陆小凤,所以这游戏倒足够公平。
两个好朋友坐在一起怎么也不会无聊的,这样的游戏他们一直玩到后半夜也没停下。
沈百终抽出一颗白子来,拿筷子在白纸条上蘸了蘸酒水,然后就啪的一下贴在了陆小凤的脑门上。
他自己头上当然也有,不过还是要比陆小凤少些的。
现在这两个人简直像海里刚捞出来的鱿鱼,若是有人突然进门来,一定会吓上一跳。
一道黑影突然闪进了福瑞祥的后院。
沈百终和陆小凤都瞧见了,他们等的人终于到了。
“我们再等等,反正这事也不着急的。”陆小凤翘着腿笑道,“那一块帕子做起来也要些时间,我们何必搅黄胡老板的生意呢?”
沈百终点头,把棋子推倒,一颗颗捡了回去。
———————————
黄鲁直是江湖上公认的君子。
要说起绝不会说谎的人,世上恐怕只有那么几个,西门吹雪、叶孤城、沈百终都离寻常江湖人太远,他们也不常出现在人多的地方,所以这位“君子剑”黄鲁直的名气更大一些,最为江湖人称道。
再说起君子剑,很久以前的江湖上也有这么一位君子剑,那人本名叫做岳不群,虽被人起了这样的外号,做的事情却都无耻之极,下流到了地底去,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黄鲁直黄老前辈自然是不一样的,他不贪财,不好色,武功也修的是堂堂正正的名门正派剑法,不卑不吭中庸平和,就算对待敌人也是诚实得很。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受到大家的拥戴?
可这样的黄鲁直现在却感觉到无比的愧疚和羞耻——因为他正蒙着面在买一块女儿家用的帕子。
他这一辈子也没有干过这样的事,他甚至还没有摸过任何一个女孩子的手。
所以他一拿到东西,就迫不及待地奔了出去,恨不得立刻消失在夜色里,恨不得自己是个隐形人才好。
就在他翻过一堵围墙时,突然被谁从背后踹了一脚,到底是江湖前辈,黄鲁直虽没有摔个狗吃屎,却也有些狼狈,不由又惊又疑,抬头看去。
墙上站了一个人,正看着他。
黄鲁直再一看,就看见了一把绣春刀,面罩后的脸立刻苍白起来,只觉得自己真是倒霉。
锦衣卫虽多得很,但有这样武功的锦衣卫岂不是只有一个?
沈百终淡淡道,“雄娘子?”
黄鲁直摇摇头,“我不是。”
“你是谁?”
“黄鲁直。”
墙上又冒出一个人来,“黄鲁直?你是君子剑黄老前辈?”
黄鲁直点头。
陆小凤突然笑了,“沈百终,这次我们可走运了,黄老前辈这个人是从不说谎的,我们问他什么,他就会答什么,岂不是很妙?”
沈百终也觉得有点好笑,“那这一定是世上审起来最轻松的犯人。”
黄鲁直确实是。
连逼都不用逼,陆小凤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简直是个听话的乖宝宝。
“黄老前辈为什么要去买帕子?”
黄鲁直苦笑道,“是替朋友买的。”
“替哪个朋友?”
“我不能说!”
陆小凤道,“是不是雄娘子?”
黄鲁直大惊失色,“你,你怎么知道!”
“你为什么会是雄娘子的朋友?”沈百终问道,他的态度已有些变了,黄鲁直的名声很好,又是个老人家,他一开始是很客气的,现在却已变得有些冰冷,“雄娘子是个淫贼,不知祸害了多少闺阁少女,为人阴险狡诈,现在更是罪加一等,你难道不知道?”
“我知道……”黄鲁直叹道,“可他现在已变得很善良,很温和,他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只凭这一点,我也……”
“你也什么?”沈百终冷冷道。
“我也愿做他的朋友。”
“那只因他诱奸的不是你的女儿,不是你的妻子。”沈百终慢慢道,陆小凤看出他已非常生气,“他既想洗心革面,就该找个衙门自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江湖中东躲西藏。”
“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黄鲁直长长地叹口气,“他若是进了衙门,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了。”
“他的女儿是谁?”陆小凤问道。
一个人若是受了伤,被整个朝廷追捕,还要拜托自己的朋友去替女儿来买东西,那么他一定是个很好的父亲,这样的父亲绝对不会离女儿太远的。
只可惜一个人是好父亲,却不一定是个好人。
黄鲁直沉默半晌,道,“事到如今,我似乎也只能把事情告诉你们。”
“没错。”陆小凤生怕沈百终再被黄鲁直气到,于是抢着说话,“你被我们抓住,雄娘子一定会来救你,他若是来救你,就一定再也走不了,所以你还是说出秘密得好。”
“其实……其实水母阴姬并不是个完全讨厌男人的人。”黄鲁直一出口就是足以惊动江湖的大秘密,“她的情人就是雄娘子,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孩子,只是水母阴姬与雄娘子分开后,很讨厌他去见自己的女儿,于是便定下了五年见一次的规矩。”
“这和剑谱又有什么关系?”
黄鲁直看起来有些不平,似乎是替自己的朋友感到愤怒和不满,“这剑谱是水母阴姬要的!她说雄娘子若是想见女儿,就必须把剑谱拿来给她!”
“那么他的女儿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知不知道雄娘子做了什么事?”
“这我倒并不十分清楚。”黄鲁直摇摇头,看着沈百终,还是忍不住道,“就算你们现在去杀他,杀死的也不是雄娘子,而是一个好人,一个爱着自己女儿的好人罢了。”
沈百终不说话。
陆小凤也不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从沈百终袖子里摸出一个黑色的铁筒来。
天空中绽放出一道红色的烟火。
很快就有一队夜巡的锦衣卫赶来。
“指挥使大人!”领头的队长恭敬道。
“嗯。”沈百终点点头,“把这个人交给宗先生,就说是我吩咐的,我要这个人一晚上看完北镇抚司收着的所有档案。”
陆小凤用复杂的眼神看着黄鲁直。
“看那些淫贼的卷宗,还有那些女孩子的卷宗。”沈百终冷冷道,“她们的去处,她们的处境,还有她们本来的夫家和现在的夫家,这些全部拿给他看。”
“是!”
“看完以后,再送去张平野那里。”
“我要他把那些东西一字一字背下来。”
陆小凤跳下墙,拍拍黄鲁直的肩膀,道,“黄老前辈,你是个正直的人,等我们明日去看你时,你一定会变的。”
黄鲁直不太懂他的意思,不过没关系,宗也白会让他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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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我连半点把握都没有。”
屋子里有两个人, 一个站一个坐,坐着的似乎是个女人,正对着镜子梳妆, 刚才那话也正是她问的。
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她的头发就好像乌云一般, 眼睛也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她拿着梳子的那双手, 更是洁白细腻, 好像玉做的一般, 这样的美人,和石观音比起来也不差分毫。
可最叫人注意的还是她那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上总是要绣些花和鸳鸯的, 她这一双却绣了个猫头鹰,布料也红得好似鲜血。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就是那个喜欢扮做熊姥姥、五毒娘子、女屠户的公孙大娘。
她怎么会在这里?
公孙大娘又在同谁讲话?
她这样恶毒的女人, 是不是有了什么阴谋?
站着的人接着道,“我一路寻到那里, 却瞧见了沈百终和陆小凤,他们和那快网张三显然是朋友,你叫我怎么动手?”
这个人竟然是金九龄!
昔日六扇门的名捕怎么会认识十恶不赦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叹口气,“你确实不能动手, 你不仅不能在当时动手,就连他们走了,你也不能动手!”
“没错。”金九龄道, “陆小凤若是见不到快网张三, 一定会把京城找个底朝天,说不定还会发动他在丐帮的朋友去找, 到那时, 就连你我的秘密也要泄露出去。”
“可那明珠……”公孙大娘皱眉道, “东南王府的明珠件件不凡,有心人一看就能知晓,再仔细一查,定会查到王府去,南王若打开仓库,也一定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宝库早就空无一物,到时候可怎么办?”
“得罪了南王倒不要紧,他有心谋反,必定不敢声张。”公孙大娘继续道,“要紧的是让人沈百终发现这件事,那些东西我们已交给了九公子,若是搞砸了……”
杀人都不眨眼的公孙大娘说到这里竟然打了个冷颤,看起来害怕极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不好,“我自认为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把珠宝黄金送去无名岛的那艘船也绝不会被人发现……”
“万一呢?”公孙大娘打断他的话,“你知不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总是有万一的?张三不就恰巧偷走一颗明珠么?”
金九龄冷冷道,“若是有万一,我们就会被九公子扒了皮,抽了骨头,然后扔进油锅里去炸个八成熟,最后喂狗。”
这话听起来不像真的,像是大家都总说的气话,可两个人都知道宫九绝对做得出。
他就是那样的人。
公孙大娘扔掉手里的梳子,再也没有心情梳头,她这样的女人若是不爱美了,一定是遇上了天大的事情。
“我想来想去,张三还是一定要死!”公孙大娘冷冷道,“我们可以下毒,也可以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湖里!只要事情做得巧妙,再把那颗明珠拿走,就绝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金九龄点点头,“你说得对,一有机会,我就会立刻杀了那小子。”
公孙大娘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金九龄却又说了她不爱听的话。
“只是不是现在,现在我们绝不能动手。”
“为什么?”公孙大娘问道。
“因为我为了骗过沈百终和陆小凤,已把手里那块帕子交了出去。”金九龄道,“我本以为没有人能发现我,却还是小瞧了沈百终的武功,他简直好像不是个人,我已将呼吸屏住,却还是被他发现了行踪。”
“帕子?就是你在皇城根捡到的帕子?”
金九龄点点头。
“你当然不能说你是为了杀张三去那里的。你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喜欢游山玩水。”公孙大娘喃喃道,“所以你只有骗他们你是在追雄娘子,你为了让自己更可信一点,也只有交出那块帕子。”
“没错。”金九龄叹道。
“那块帕子似乎是找到雄娘子的唯一线索,似乎也是得到剑谱的唯一线索。”
“对。”金九龄道,“我既然把帕子交了出去,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办案,哪里会有空去杀张三?”
“这事其实不要紧的。”公孙大娘突然笑了,“莫说他们知不知道偷剑谱的就是雄娘子,就算他们知道,你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找人呀。至于那快网张三,我去杀便是了。”
“你去杀?”
“我去。”
“你保证能做好这件事?”
公孙大娘笑了,“你莫忘了,我一年总是要杀上几十个人开心开心的。”
金九龄点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插手,一定会在我们之前找到雄娘子。”金九龄道,“我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与雄娘子偷偷说话?”
“你这个人怎么突然变笨了。”公孙大娘笑道,“雄娘子既然被抓到,就一定想逃,而沈百终和陆小凤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住他的,你趁此机会将他放出来,再与他提剑谱的事情,他就算是为了报恩,也会将它借你一看的!”
金九龄皱眉道,“若是那样做,我的名声和地位……”
“你怕什么!”公孙大娘道,“拿了剑谱,你就去把它献给九公子和小老头,再在无名岛上住个一年半载,中原武林哪里还会有人记得你?这时候你易容从海上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是比当一个金盆洗手的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了点头,“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的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了什么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虽然陆小凤也想看看沈百终穿彩色衣服的样子,但他也珍惜自己去找沈百终玩的机会,所以还是忍住欲望,赶紧和沈百终一起走了。
两个人出了店面,都觉得有些奇怪。
陆小凤靠在门前的大柳树下,有些犯傻,“黑衣人难道不是雄娘子?他的帕子难道是从那个黑衣人那里抢来的?”
沈百终道,“也许黑衣人就是雄娘子,也许他确实有一个女儿。”
陆小凤又开始摸自己的胡子,他总是有些闲不下来,“你说的有理。雄娘子祸害了那么多女孩子,总有一个会怀上身孕。”
“寻常人替女儿买衣服,绝不会蒙住脸的。”沈百终淡淡道,“只有他那样声名狼藉的人,才会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陆小凤点头,“所以我们该等一等。”
“等?”
“对!”陆小凤道,“这帕子若真的是雄娘子替自己女儿买的,那么他一定是万般无奈下才用掉了这帕子,为了哄女儿高兴,他说不定会再来买一块!”
“那就等。”
陆小凤站直身体,拉住沈百终的袖子,把他拽进对面的客栈里去,“我们寻个房间坐着等,不管这黑衣人是谁,他总不会白天来的。”
“好。”
两个人选好房间,支好窗户,一起坐在窗边喝茶,春风轻柔,吹得人只想睡觉。
陆小凤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沈百终立刻就注意到了,“你可以先去睡一觉。”
陆小凤也不矫情,一翻身就上了床,伸手给自己拉上被子,一眨眼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沈百终看他一眼,转回头去,发觉不对就又转了回来,“脱靴。”
“啪啪”两声传来,陆小凤蹬掉靴子,又往里缩了缩。
等他一觉睡起来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没有点灯,沈百终不知去了哪里,陆小凤也不着急,动也不动地躺着,伸直两条腿,就好像是在发呆。
沈百终总不会抛下陆小凤走的,他若是走了,即使不留下纸条写明去处,起码也会替陆小凤点着灯才是。
他担心陆小凤醒来会觉得害怕,担心陆小凤下床时找不着鞋穿,担心陆小凤看不到桌上的茶杯喝不到水……
他总归要担心的,沈百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若是在乎一个人,简直恨不得把那个人挂在衣服上看住,再在脖子上写个编号,注明了丢失请找北镇抚司。
这时突然响起了开门声。
能让陆小凤听不到脚步声的人,除了沈百终还有谁呢?
沈百终放下手里的托盘,点着了灯。
托盘上的菜正冒着热气,松子鸡米,酱爆青蟹,凉拌鹅掌,干蒸火方,两碗粥,一只烤鹅,还有一斤温好的竹叶青。
这都是陆小凤喜欢吃的菜,所以他立刻坐了起来,稀里糊涂套上衣服就往桌子前凑。
“你有没有瞧见人?”陆小凤问道。
沈百终摇摇头,“下午出入那里的都是一些丫环小厮,即使有几个男人,也都是普通人,只会些粗浅的功夫。”
“而这些人当然都不是雄娘子。”
“对。”
“这倒不碍事。”陆小凤道,“我们两个都很有耐心,就算在这里等十天半个月也是等得起的。”
所幸他们的运气一向很好,所以根本不用等那么久。
陆小凤下楼送了盘子,再上来时就带了一个棋盘。
他自己虽是个臭棋篓子,沈百终却不是,叫沈百终和他下棋实在有些为难人。
陆小凤也不打算下什么围棋,他拿黑子,沈百终拿白子,竟用着棋子在棋盘上叠起罗汉来,叠到十颗就抽出一颗来,谁的“罗汉”先倒,谁就先输。
沈百终的眼力比陆小凤要好,但论起手稳和手快,无论是谁也比不上陆小凤,所以这游戏倒足够公平。
两个好朋友坐在一起怎么也不会无聊的,这样的游戏他们一直玩到后半夜也没停下。
沈百终抽出一颗白子来,拿筷子在白纸条上蘸了蘸酒水,然后就啪的一下贴在了陆小凤的脑门上。
他自己头上当然也有,不过还是要比陆小凤少些的。
现在这两个人简直像海里刚捞出来的鱿鱼,若是有人突然进门来,一定会吓上一跳。
一道黑影突然闪进了福瑞祥的后院。
沈百终和陆小凤都瞧见了,他们等的人终于到了。
“我们再等等,反正这事也不着急的。”陆小凤翘着腿笑道,“那一块帕子做起来也要些时间,我们何必搅黄胡老板的生意呢?”
沈百终点头,把棋子推倒,一颗颗捡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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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鲁直是江湖上公认的君子。
要说起绝不会说谎的人,世上恐怕只有那么几个,西门吹雪、叶孤城、沈百终都离寻常江湖人太远,他们也不常出现在人多的地方,所以这位“君子剑”黄鲁直的名气更大一些,最为江湖人称道。
再说起君子剑,很久以前的江湖上也有这么一位君子剑,那人本名叫做岳不群,虽被人起了这样的外号,做的事情却都无耻之极,下流到了地底去,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黄鲁直黄老前辈自然是不一样的,他不贪财,不好色,武功也修的是堂堂正正的名门正派剑法,不卑不吭中庸平和,就算对待敌人也是诚实得很。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受到大家的拥戴?
可这样的黄鲁直现在却感觉到无比的愧疚和羞耻——因为他正蒙着面在买一块女儿家用的帕子。
他这一辈子也没有干过这样的事,他甚至还没有摸过任何一个女孩子的手。
所以他一拿到东西,就迫不及待地奔了出去,恨不得立刻消失在夜色里,恨不得自己是个隐形人才好。
就在他翻过一堵围墙时,突然被谁从背后踹了一脚,到底是江湖前辈,黄鲁直虽没有摔个狗吃屎,却也有些狼狈,不由又惊又疑,抬头看去。
墙上站了一个人,正看着他。
黄鲁直再一看,就看见了一把绣春刀,面罩后的脸立刻苍白起来,只觉得自己真是倒霉。
锦衣卫虽多得很,但有这样武功的锦衣卫岂不是只有一个?
沈百终淡淡道,“雄娘子?”
黄鲁直摇摇头,“我不是。”
“你是谁?”
“黄鲁直。”
墙上又冒出一个人来,“黄鲁直?你是君子剑黄老前辈?”
黄鲁直点头。
陆小凤突然笑了,“沈百终,这次我们可走运了,黄老前辈这个人是从不说谎的,我们问他什么,他就会答什么,岂不是很妙?”
沈百终也觉得有点好笑,“那这一定是世上审起来最轻松的犯人。”
黄鲁直确实是。
连逼都不用逼,陆小凤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简直是个听话的乖宝宝。
“黄老前辈为什么要去买帕子?”
黄鲁直苦笑道,“是替朋友买的。”
“替哪个朋友?”
“我不能说!”
陆小凤道,“是不是雄娘子?”
黄鲁直大惊失色,“你,你怎么知道!”
“你为什么会是雄娘子的朋友?”沈百终问道,他的态度已有些变了,黄鲁直的名声很好,又是个老人家,他一开始是很客气的,现在却已变得有些冰冷,“雄娘子是个淫贼,不知祸害了多少闺阁少女,为人阴险狡诈,现在更是罪加一等,你难道不知道?”
“我知道……”黄鲁直叹道,“可他现在已变得很善良,很温和,他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只凭这一点,我也……”
“你也什么?”沈百终冷冷道。
“我也愿做他的朋友。”
“那只因他诱奸的不是你的女儿,不是你的妻子。”沈百终慢慢道,陆小凤看出他已非常生气,“他既想洗心革面,就该找个衙门自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江湖中东躲西藏。”
“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黄鲁直长长地叹口气,“他若是进了衙门,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了。”
“他的女儿是谁?”陆小凤问道。
一个人若是受了伤,被整个朝廷追捕,还要拜托自己的朋友去替女儿来买东西,那么他一定是个很好的父亲,这样的父亲绝对不会离女儿太远的。
只可惜一个人是好父亲,却不一定是个好人。
黄鲁直沉默半晌,道,“事到如今,我似乎也只能把事情告诉你们。”
“没错。”陆小凤生怕沈百终再被黄鲁直气到,于是抢着说话,“你被我们抓住,雄娘子一定会来救你,他若是来救你,就一定再也走不了,所以你还是说出秘密得好。”
“其实……其实水母阴姬并不是个完全讨厌男人的人。”黄鲁直一出口就是足以惊动江湖的大秘密,“她的情人就是雄娘子,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孩子,只是水母阴姬与雄娘子分开后,很讨厌他去见自己的女儿,于是便定下了五年见一次的规矩。”
“这和剑谱又有什么关系?”
黄鲁直看起来有些不平,似乎是替自己的朋友感到愤怒和不满,“这剑谱是水母阴姬要的!她说雄娘子若是想见女儿,就必须把剑谱拿来给她!”
“那么他的女儿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知不知道雄娘子做了什么事?”
“这我倒并不十分清楚。”黄鲁直摇摇头,看着沈百终,还是忍不住道,“就算你们现在去杀他,杀死的也不是雄娘子,而是一个好人,一个爱着自己女儿的好人罢了。”
沈百终不说话。
陆小凤也不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从沈百终袖子里摸出一个黑色的铁筒来。
天空中绽放出一道红色的烟火。
很快就有一队夜巡的锦衣卫赶来。
“指挥使大人!”领头的队长恭敬道。
“嗯。”沈百终点点头,“把这个人交给宗先生,就说是我吩咐的,我要这个人一晚上看完北镇抚司收着的所有档案。”
陆小凤用复杂的眼神看着黄鲁直。
“看那些淫贼的卷宗,还有那些女孩子的卷宗。”沈百终冷冷道,“她们的去处,她们的处境,还有她们本来的夫家和现在的夫家,这些全部拿给他看。”
“是!”
“看完以后,再送去张平野那里。”
“我要他把那些东西一字一字背下来。”
陆小凤跳下墙,拍拍黄鲁直的肩膀,道,“黄老前辈,你是个正直的人,等我们明日去看你时,你一定会变的。”
黄鲁直不太懂他的意思,不过没关系,宗也白会让他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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