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第 90 章
第90章偷听墙角
听到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消息的时候, 孙红霞刚和王秀菊闹腾了一场,孙红霞多希望王秀菊撞自己的肚子,她算着, 自己马上要来月事了,上一次来月事, 她小心翼翼地遮掩过去, 幸好林荣棠粗心, 根本没注意到, 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次, 她想趁机利用这个, 就说自己流产了有血, 这不是正好吗?至于去医院,自然是怎么都不去,就说她害怕医院, 伤心难过,万一去了医院, 也坚决不检查就是了。
但是要想做到这个地步,她必须是一个备受打击的孕妇,她必须要有一个足够的理由让她瞎胡闹。
这个理由,必须王秀菊给。
你整天欺负你儿媳妇, 还把你儿媳妇打得流产,儿媳妇遭受打击有点发疯,这不是挺正常的吗?
孙红霞甚至想着,也许她可以假装自己要喝农药,反正把事情闹腾大了, 但又不喝, 最后把去医院这事给赖过去就是了。
可谁知道, 大闹了一场后,就在她打算撞向王秀菊的时候,林荣棠却护住了她,不但护住了她,还帮着她说了王秀菊,之后公公也林宝党也出来,把气咻咻的王秀菊扯走了。
一次上好的机会就这么错过,孙红霞非常懊丧,也难受得厉害。
她估计,自己过两天就要来月事了,到时候万一露馅呢,再说时间一长,她的肚子按理应该逐渐增大了,现在随便塞个衣服就行,那以后呢?这哪能一直瞒下去!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听别人说起,说是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了,说那一批梳绒机卖出去,社办工厂给了他们不少钱,还说至少得挣了好几千。
好几千哪!
庄稼人,一年到头地里吭哧吭哧忙乎,那才几个钱?结果人家一口气挣好几千!
所有的人都眼红了,都开始想巴结巴结沈烈冬麦,想问问这些门路。
孙红霞却有些傻眼,她觉得不对劲。
她和沈烈结婚的时候,呼啦一下子,一些记忆涌入,她记得了许多事,但她清楚地记得,沈烈贷款做买卖赔钱了,要倒霉。
她拼命地去搜刮关于那一年的记忆,那一年的记忆并不完整,也不连贯,但就她能大概串连起来的,她觉得沈烈绝对没发财!
沈烈如果发这种财,她后来也不会在沈烈被人家派出所拘留后,她非闹着离婚了。
几千块,那得够花多久呢!
孙红霞茫然了。
不能赶紧将孩子流产,她本来已经害怕和忐忑起来,而沈烈的赚钱,更是让她煎熬,甚至开始怀疑自己。
她是不是被坑了?
冬麦跟着沈烈竟然要过好日子了?
她是不是自己把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给糟蹋了?
孙红霞在茫然过后,仔细地又将自己能记得的那些事想了想,最后终于坚定了信念。
沈烈最后还是会受穷的,他就算一时挣了,也败进去了,追根到底,他做的那个买卖不行,羊毛羊绒行业属于国家限制行业,你没公社的批条,买卖啥都是违法的,做这个,肯定没前途,说不定哪天就进去了!
她还是得跟着林荣棠,最近林宝党开始找公社里关系,想着让林荣棠接班,虽然没希望,但总得试试,如果能成功,那就不一样了。
王秀菊那里,当然是想着林荣棠拿到的工资上缴给王秀菊,但是她肯定不允许的,一定要把林荣棠的工资捏在手里。
每个月固定工资,地里再有点收成,不比沈烈瞎折腾强?
别看沈烈现在闹腾得欢,他那么爱折腾,还不是早晚赔进去!
因为这个,孙红霞对林荣棠,自然更加小心,她一定要抓住林荣棠,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根本就是骗他的,瞒过这件事,以后两个人就是正儿八经夫妻,好好过日子就是了。
于是这晚,孙红霞对着林荣棠就有些战战兢兢的,他们成亲后,一直还没做过夫妻之间的事。虽然夫妻之间那些事,她突然拥有的那些记忆里,也没这个,但是她小时候看过邻居家的小人书,小人书里有。
后来小人书被烧毁了,可她一直记着呢。
她出嫁前,她娘也提过,她知道这个事怎么搞。
她害怕被林荣棠发现,更怕林荣棠突然提出来要圆房,一圆房,不就露馅了。
所以吃过晚饭后,她一直小心地避着林荣棠,就推说自己有些累了,进屋躺在炕上歇息了。
林荣棠凑过来:“红霞,累了?”
孙红霞连忙闭上眼睛装睡。
林荣棠便坐在一旁,好像看了她一会。
孙红霞心跳如鼓,生怕被看穿了。
之后林荣棠抬起手来,轻轻地落在她肚子上。
孙红霞更害怕了,他万一摸出来怎么办?自己那衣服有没有好好垫平了?不过他没有过孩子,冬麦又没怀孕过,他应该也不懂吧?
好在,孙红霞提心吊胆一番后,林荣棠到底是起身了。
孙红霞后怕得身上都出汗了,她心想,可算是逃过一劫,幸好林荣棠不懂这个,他还真以为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呢!
林荣棠在屋里坐了一会,便出去了,孙红霞听着他那动静,好像是去洗澡了,也就松了口气。
林荣棠走出房中后,外面朦胧的月光洒下来,落在院子里,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像梦一样。
林荣棠却觉得好笑,他周围的一切都那么荒谬讽刺,简直像一场荒诞的闹剧。
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林荣棠便想起来以前,他甚至开始后悔,当初在医院,他骗了冬麦。
如果没骗,现在呢,冬麦是不是会原谅他,陪着他一起过日子?
他经常会幻想,想着冬麦会回来,依然和他过日子,想着冬麦和沈烈过不好,可是现在,沈烈挣了大钱,冬麦是再也不会回头了吧。
她只会把日子越过越好,然后更加后悔当初嫁给自己,甚至会庆幸早早和自己离婚了。
想到这里,林荣棠麻木地走到西屋,过去打水,不过就在他弯腰的功夫,却听到了一种细微的声音。
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在这寂静无声的夜晚传来,让林荣棠心里一动。
他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只觉得那声音时有时无,根本听不清楚。
他心跳加速,鬼使神差的,走出西屋来,遁着那似有若无的声音,来到了墙根处,之后看了看地势,搬来了一个杌子,踩着杌子终于爬上了墙头。
爬上墙头后,他小心地沿着墙头往前,这样就能紧贴着沈烈家西屋的屋檐了。
从这个位置,他侧耳细听,那声音就清楚多了。
这就是冬麦的声音。
像是小动物受欺负了,呜呜咽咽的,好像又有些喜欢,那隐约的呜咽声中,仿佛又夹了带了闷重的水声,说不上来是什么。
林荣棠蹙眉,继续细听,听着间,恍然明白了。
明白过来的那一刹那,他心口便被人插了一刀,痛得根本没法喘气,痛得他几乎从墙头上跌落下来。
偏偏女人家那断断续续的声音陆续传来,传入他的耳朵里,让他逃无可逃。
他不想听,依然往他耳朵里,往他心里钻。
声音像锯子,剌着他的心最脆弱的地方,一下一下地疼。
那声音并不是自己发出的,而是被迫发出的,那是因为外力的夯实,而被捶打出来的。
林荣棠的血液往上窜,他知道自己应该尽快逃开,不应该去看这些,可他还是忍不住,他想看看他的冬麦,想听到他的冬麦更多的声音。
他到底是小心地爬着,僵硬地往前,之后翘起脑袋来。
古朴雕花的屋檐下,月光如水一般洒下,洒在了小院子里,他看到了女人的头发像缎子一样,在被剧烈地抖动,那正是一切声响的来源处。
他心跳如鼓,明知道看到的一切就是刀,但刀上沾了蜜糖,他忍不住。
他抻着脖子,就在那时高时低的声音中,他终于看到了,她靠在窗户上,因为姿态的原因,将颈子扬成了优美的弧度,就像盛开的花蕾弯下去,像河边的白鹅俯下头来,白细的颈子很美,仰起的下巴,微微张开的唇。
他甚至在那月光下,清楚地看到,她眼中的迷醉。
林荣棠热血上涌,她当了他一年的妻子,从来没有这样过。
这是他无法做到的,别的男人做到了。
是别的男人让他这样的。
林荣棠紧紧地扒住墙头,指尖几乎掐入了厚重的土坯中,他浑身每一处都痛得像是凌迟一般,他依然忍不住想去看更多。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看不到了,男人有力的掌揽住了冬麦,于是女人便被搂住,之后动作一换,他再也看不到了。
甚至连原来的声音都变得闷而低,几乎听不到。
林荣棠又侧耳倾听了一番,便有些失落地从墙头滑落。
滑落墙头后,他蹲坐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天上的月。
其实他也会渴望,也会想,只不过他不敢,自卑胆怯,生怕冬麦发现,所以一些事,也尽量压抑着,并不敢露出来。
可是,孙红霞和冬麦不一样吧。
孙红霞自己把自己搞到这一步,哪怕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真相,她怎么敢传出去,传出去她就必须解释清楚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她自己装这么像,谁信她没怀孕?
除非她拉出一个奸夫来,说自己未婚先孕还想栽赃给自己,但是如果那样,她自己也把自己的名声践踏到土里去了,十里八村,怕是没人敢娶她了。
再说,她也未必就能发现。
林荣棠唇边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心想,论心机,她差得远着呢。
他静默了良久,终于过去了灶房,四处看了半响,他看到了旁边篮子里散落着的胡萝卜。
冬麦唇被封住,发不出声音。
过了一会,沈烈便抱着她过去正屋炕上,其间两个人一直密不可分,这让冬麦羞耻至极。
极度的欢乐后,是尽兴的满足,沈烈挑着眉,看了一眼窗外,没说话。
冬麦捂着肚子:“饿了,咕咕咕地叫。”
沈烈听她语气,倒像是有些委屈,凑过去听了听,笑了:“真得饿了,我去热热,赶紧吃。”
冬麦哼哼了声,躺在炕上没动弹,沈烈很快取来了,两个人便就着炕沿吃了。
今天买的有猪腰子,冬麦便切成了片,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现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
除了猪腰子,还做了白片肉,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两个人足足够了。
“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估计也没好好吃吧,”冬麦看了他一眼,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现在瘦了后,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甚至有些严厉,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
她便叮嘱他:“多吃点。”
沈烈:“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麦子收好了?”
冬麦:“收好了,今年收成不错,新麦子也不错,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让我们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个,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明天没事,我们去陵城,带你到处玩玩。”
冬麦:“好!”
沈烈又道:“回来后,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
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麦:“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夏天了,我想买新裙子。”
沈烈:“多买几条,每天穿,不带重样的。”
冬麦笑:“我喜欢粉的,桃红的,颜色好看的,可以吗?”
沈烈:“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
冬麦看着沈烈,她抿着唇,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花枝招展。
在村子里,确实这样,太出挑了,别人会说。
沈烈笑了:“只要我们足够努力,让所有的人望尘莫及,他们就不是嘲笑,而是模仿。”
冬麦听了,微怔,想了一番,倒是觉得有道理。
她想起来上学时候,那个时候大家扎小辫,两只羊角辫,讲究的会用两段小小的红缎带扎上点缀,这样好看,但是孟雪柔有一块大红缎带,她不舍得剪断了,两只小辫就各扎一头,那缎带将两只辫子连在一起了。
她其实只是不舍得将整块缎带剪断而已,但后来,大家都觉得那样好看,都开始学着孟雪柔,用一根缎带扎两只辫子了。
为什么要跟着人家学,因为孟雪柔家有钱,衣服漂亮,人也讲究,大家就觉得,她那样是好看的。
两个人歇了半天才出来,出来逛百货商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外面有些热,沈烈花钱雇了一辆三蹦子,就是人力三轮车,坐上去,没几步就到了。
到了百货商场后,两个人逛了一圈,沈烈买了两条衬衫,一条裤子,冬麦则挑了三四件衣服,其中一条连衣裙,冬麦穿上后,周围好几个顾客都看过来,赞叹羡慕,有一个还说也要试这条裙子。
冬麦红着脸看沈烈:“你觉得怎么样?”
沈烈笑看着她:“买。”
其实他并不喜欢她这样穿,腰那里被掐得太细了,裙摆也就是刚刚过膝盖,露出两条小腿来。
冬麦的小腿曲线很好看,纤细修长,脚踝也白白细细的,反正就是惹人。
作为男人,他当然不喜欢让别的男人看到,不过沈烈觉得也不是太出格,她自己明显喜欢,那就买吧。
冬麦又给自己爹娘各挑了一身衣服,大嫂马上要生,二嫂如今也怀上了,给满满和两个即将出生的孩子都准备了衣裳。
把这些都给结账了后,沈烈又带着冬麦去看看别的,冬麦原来想法挺多,不过现在看到,又觉得不是特别有必要,还是买了点给孝敬爹娘的。
沈烈买了收音机,说回去听广播听新闻,可以长见识。
这时候转身看到那边一对镜子,红色镂空镜框,精致洋气,也看着喜庆。
冬麦便想起来李秀云:“她马上就要结婚了,送她一对镜子吧,你觉得呢?”
沈烈看了眼冬麦:“怎么突然想起来这茬?”
冬麦:“我看她人其实也不错,人家对你可操心了。”
沈烈无奈:“什么叫她对我可操心了?我什么时候用她操心?”
沈烈对李秀云的印象,还是一个流鼻涕小姑娘,当初他离开时候,李秀云才多大一小丫头,其实就是那年她被她哥骗到了树上,下不来,他逞英雄,把她给抱下来了。
后来可能别人开了次玩笑,李秀云就总说以后要嫁给他。
沈烈也没当回事,小屁孩而已,谁会当真,可回来后,李秀云竟然记得,眼巴巴地跟后头,说要嫁给他,他就有些头疼了。
这又不是演白蛇传,怎么还来以身相许那一套呢?
冬麦看他不高兴,便笑着说:“人家小姑娘确实还不错,没什么坏心眼,一心惦记着你,现在人家这不是也死心了,嫁人去了,我那天随口说给她两块布当枕套,现在看到这镜子,又觉得反正咱挣钱了,给她买一对镜子得了,你觉得呢?”
沈烈耸眉:“也没多钱的事,随你,不过先说好,那是你要送的,和我可没关系,可别说是因为人家为我操心。现在打着我名头送东西,回头想起来,找我别扭,那我不是冤死。”
冬麦看他这样差点笑出声:“我至于嘛?我有那么小心眼嘛?”
沈烈:“那我哪知道……”
冬麦低哼一声:“小人之心!”
镜子自然是买了,买了后装在盒子里,到时候连带做枕套的布料一起给人家,也算是给人家结婚添置东西了。
一时逛着又买了别的,最后两个人买了满满当当,才提着回去,先把东西放在招待所,之后两个人出去吃饭,吃得烤串,沈烈还要了啤酒,冬麦就着他的杯子尝了两口,不好喝,继续喝自己的香槟了。
吃饱喝足去看电影,电影叫《喜鹊岭茶歌》,讲的是柳新泉被分配到县城农科院,阴差阳错被当成专家,最后现学现卖的故事,故事很有趣,冬麦好几次都忍不住笑,里面也有甜蜜的爱情,看得人脸红心跳。
看完后,冬麦倒是有些感慨:“原来咱们农村的事,也可以拍电影,还挺有趣的。”
沈烈:“哪里都有有趣的故事,又不是只有城市能有故事。”
说话间,沈烈买了一根冰棍,领着冬麦往前溜达,反正也不着急,多晚回去都没事,两个人有充足的时间享受悠闲自在。
冬麦正吃着冰棍,恰好看到前面一个骑着自行车的,挺眼熟的,再一看,竟然是戴向红。
冬麦忙打了招呼。
戴向红下了自行车,看到他们也是意外:“你们怎么在这里?”
没林荣阳林荣棠王秀菊之类的人,她和戴向红说话也随意起来:“我和沈烈进城玩,顺便买些东西,刚看了电影,打算回招待所呢,姐你这是怎么回事,刚下夜班是吗?”
戴向红:“你们住哪儿?”
陵城其实也就两家招待所,新开的新希望才是这个方向,但是贵一些,听说条件比原来国营的要好,戴向红看他们走的方向,有些疑惑,那个新希望招待所一般人不舍得住。
冬麦:“就前面那个新希望,姐,咱们顺路。”
戴向红便推着车子和他们一起走,又看他们衣着,穿得挺好的,就更加好奇了,心想这是发财了?
冬麦看出来戴向红的疑惑,便大致说了沈烈搞梳绒机挣到钱的事。
戴向红一听,惊喜不已,连说恭喜,羡慕得不行,羡慕了一番,又说起林荣阳了。
“他在工厂现在遇到一些麻烦,说这次的提干,本来应该有他,结果却不知道怎么给了人家,为了这个,他和他们副厂长谈过好几次,现在他赌气,不想干了,说也没几个钱,还得整天看人家脸色,想下海经商,说现在不少下海的,我是挺愁的,你说好好的铁饭碗不干,非去下海,这万一挣不到钱呢!”
冬麦其实对林荣阳不太有好感,不过听戴向红这么说,还是道:“我们是没铁饭碗的,想法当然不一样,努力挣钱的话,外面挣钱机会挺多的,不过机会多,也不是人人能碰上,还是得有点自己的特长。”
“特长?”戴向红无语了:“他哪有什么特长,我看根本没那本事,就是瞎折腾吧!他要是有沈烈一半的本事,我也不说他什么了。”
戴向红又问起来沈烈做的什么买卖,梳绒机怎么回事,沈烈就解释了一番,听得戴向红一个头两个大:“他肯定干不了这个,再说也没那本钱,信用贷,他也没那胆子。”
总之说来说去,仿佛也不知道干啥,但继续在现在的工厂干,也是整天抱怨不高兴,没个笑的时候。
戴向红:“我这一天到晚值班,其实挺累的,可想起他来,真是操心。”
冬麦还能说什么,少不得劝劝,最后戴向红走到路口,也就告别了,临走前又说让他们有空去她家里坐坐。
回去的路上,冬麦和沈烈说起林荣阳:“他可是铁饭碗,竟然也有这个念头,可真是没想到。”
沈烈笑了:“世界总是在变,人也会变,现在国家要改革,要开放,外面做小生意,做得好一天挣几十块的也不是没有,抱着铁饭碗是稳当,可一个月五六十块钱,日子过得当然没劲了。”
冬麦便想起沈烈之前说的,他言语中不太瞧得上那六十块,现在想想,倒是也有道理。
不过谁知道将来呢,现在自己家挣了这两万块,有本钱了,但将来会不会赔进去,可不好说,但只要自己肯努力,起起伏伏的,总是能过下去就是了。
当晚两个人还是兴致高,折腾了半天才睡,第二天自然起晚了,沈烈先带着冬麦去逛街,去了市新华书店,又去了博物馆,到处看看,开开眼,最后去逛了附近的黑市,这才算完。
到了下午时候,沈烈出去,说是接触下陵城附近的几个工厂,冬麦没跟着去,就在附近走走逛逛,看看陵城的餐馆,人家餐馆怎么布置,客流量怎么样,又找了一家拉面馆进去吃,观察着里面的情况。
这家拉面馆还挺火的,每个桌上都有客人,冬麦观察了下,一碗带牛肉的拉面要八毛钱,一个客人要一份拉面,有的会额外加卤蛋,奢侈的也会要求加牛肉,这么算下来平均一个客人要花费一块钱。
这家拉面馆并不大,大概有七八张桌子,有的桌子上四五个人,也有的两个人,像自己这样一个人独占一张桌子的很少,总体算下来,平均大概有二十五个客人,这样的话,现在在店里的客人花费是大概二十五块钱。
冬麦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注意到外面时不时有客人过来,外面客人会翘头看看里头,见到还需要等位,尽管拉面馆老板热情招待,不过人家还是走了,当然也有个别的会等。
冬麦琢磨着,如果拉面馆的饭桌再多一些就行了,那就不能同一时间招揽更多生意?
不过冬麦又一想,如果饭桌增多了,那店面就得大起来,店面大起来,租金成本就大了,而且后厨未必能忙得过来,同时准备的食材也得多。
冬麦就犯愁了,她发现这个事真是一个大麻烦,里面许多道道呢。
这个时候,有一桌的客人起身离开了,店老板拿抹布擦了桌子,很快就有别的客人来了,冬麦看着,不好意思自己占据一个位置,便示意老板,可以让客人坐她这里,和她拼桌。
拼桌的客人是一家人,带着两个小孩,小孩特别调皮,哭哭闹闹的,冬麦虽然喜欢小孩,不过看着小孩鼻子那里有鼻涕,而且鼻涕还发黑,她就有些没胃口了,如果自己的孩子,还能好好管管,可别人家,自己又不好插手,便匆忙吃了,起身离开。
离开后,她的座位很快就被占据了。
冬麦看着,心里一动。
她突然明白了,当店面固定,店面的桌子有限的时候,要想提高餐馆的收入,那就得让每个客人“停留的时间”尽量地短。
一个客人慢悠悠地吃,占据了整个午饭时间,那张桌子,也就是只能挣这一个客人的钱了。
如果一顿午餐,一张桌子能招待两拨或者三拨客人,那就等于一张桌子变成了两张三张。
冬麦突然激动起来。
她其实一直在想,如果开餐馆,应该卖什么,她现在手艺越来越好了,各种菜都可以做,但正因为这个,反而迷茫了。
如果说各种菜都做,那到时候需要采购的菜品太多,还得请服务员,而且她自己未必忙得过来,这么一来,想想都是麻烦。
现在,她突然意识到“要尽可能缩短客人在餐馆的时间”,她就明白了。
她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成败,所以尽可能从简单地入手,一步步摸索着来。
她现在不是之前随便拉着板车在街边卖鱼汤可以随时撤,她得租赁房子,要有一些投入,所以必须好好选择方向。
她可以选择卖馄饨,卖饺子,卖凉皮,卖包子,或者卖卤煮,必须是那些头一天她可以让帮工一起做好,第二天简单加工就随便卖的。
不然如果是正儿八经的炒菜,她一个人,能供应上多少客人啊,如果请帮工做,会坏了招牌,如果请好的厨子,那也是不小的开支,而诸如馄饨饺子什么的,只需要她调配好馅料,农村人,随便请一个什么人都可以包。
想明白这个,冬麦突然轻松起来了。
她可以开一个饺子馆,头天多包,第二天往锅里一下就行,这样客人过来等不了多久就能吃上,吃饺子也不费时间,这样自然能节省餐馆的桌子。
到时候只是需要租赁一个不大的店面就行了,也不至于投入太多成本。
沈烈那里虽然挣了两万块,但是他后面需要做的事情,各方面也都需要钱,她并不想在餐馆上投入太多成本。
如果生意好,后面再考虑着扩大餐馆,或者再租赁门面做别的就行了。
冬麦想明白这个后,顿时浑身轻松,迫不及待地想沈烈回来,她好和他说说自己的想法。
他比自己有见识,考虑问题也周到,她还等着他帮自己提提意见呢。
这个时候恰好旁边有卖冰棍的,她买了一根冰棍,边吃着边要回去招待所,谁知道恰好看到,旁边两个小孩在路边玩,正是拉面馆吃面的两个小孩。
冬麦想着这里有车经过,家长也太不小心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这时候,正好有一辆小汽车开过来,嘟嘟嘟地经过。
冬麦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将那两个小孩拽开。
那小汽车一个急刹车,也停下来了。
小汽车门开了,下来一个人,看上去约莫三十岁左右,穿着中山装,文质彬彬的,忙过去查看两个小孩的情况。
这时候两个小孩吓哭了,哇哇哇地张着嘴巴哭。
中山装:“同志,你家孩子没事吧?伤到哪里了没?”
说话间,他恰好抬头看冬麦,看到冬麦的时候,倒是愣了下。
冬麦的冰糕也顾不上吃了:“这不是我家孩子,两个孩子父母应该是在拉面馆吃饭。”
说着,她就要跑去拉面馆喊人,孩子父母知道,吓了一跳,赶紧跑出来,孩子哭着扑进他们怀里,两个人赶紧查看孩子伤势。
中山装忙上前说话,安抚了孩子家人,并说了情况,意思是孩子有什么问题,他会负责。
冬麦听着,倒是觉得这中山装人不错,说话看着就踏实。
其实是孩子乱跑,怪不得人家小轿车,如果赖一点的,估计要吵起来了。
好在孩子父母也不是不讲理的,哄了一番发现孩子没事,就带着孩子进去拉面馆了。
中山装笑着看向冬麦,感激地道:“这位同志,刚才多亏了你。”
冬麦摇头:“也就是顺手的事,没什么。”
中山装:“同志的口音,不像是陵城人?”
冬麦家属于陵城下面的村子,陵城各处,相隔几十里口音都可能略有不同,冬麦的口音,和陵城口音接近,但个别发音略有些细微差异。
冬麦:“不是。”
不过再多,她也没说,毕竟也不是认识的人,犯不着。
中山装打量着冬麦,还想说什么,冬麦却觉得有些怪怪的。
本来她觉得中山装人挺负责任的,是个好人,但现在,他看自己的目光,让自己觉得,有点打量的意思。
她便笑了下:“同志,我还有事,先走了。”
中山装待要说话,不过看着冬麦好像有点防备,只好不提了。
看着冬麦离开,中山装沉默地看了一会,也就上车了。
他的姑姑一直在首都工作,这次爷爷去世二十周年,她回来扫墓上坟,昨天母亲拿出来当年的老照片,大家一起看,他姑姑年轻时候挺好看的。
当时母亲还感慨,说姑姑可惜了,说那么好看,竟然这些年一直单身不找,他多看了几眼那相片,觉得确实好看。
刚才那个女同志,长得和姑姑年轻时候真像,他看到后,难免有些意外。
不过人家那么明显是满脸防备,他也就懒得多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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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消息的时候, 孙红霞刚和王秀菊闹腾了一场,孙红霞多希望王秀菊撞自己的肚子,她算着, 自己马上要来月事了,上一次来月事, 她小心翼翼地遮掩过去, 幸好林荣棠粗心, 根本没注意到, 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次, 她想趁机利用这个, 就说自己流产了有血, 这不是正好吗?至于去医院,自然是怎么都不去,就说她害怕医院, 伤心难过,万一去了医院, 也坚决不检查就是了。
但是要想做到这个地步,她必须是一个备受打击的孕妇,她必须要有一个足够的理由让她瞎胡闹。
这个理由,必须王秀菊给。
你整天欺负你儿媳妇, 还把你儿媳妇打得流产,儿媳妇遭受打击有点发疯,这不是挺正常的吗?
孙红霞甚至想着,也许她可以假装自己要喝农药,反正把事情闹腾大了, 但又不喝, 最后把去医院这事给赖过去就是了。
可谁知道, 大闹了一场后,就在她打算撞向王秀菊的时候,林荣棠却护住了她,不但护住了她,还帮着她说了王秀菊,之后公公也林宝党也出来,把气咻咻的王秀菊扯走了。
一次上好的机会就这么错过,孙红霞非常懊丧,也难受得厉害。
她估计,自己过两天就要来月事了,到时候万一露馅呢,再说时间一长,她的肚子按理应该逐渐增大了,现在随便塞个衣服就行,那以后呢?这哪能一直瞒下去!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听别人说起,说是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了,说那一批梳绒机卖出去,社办工厂给了他们不少钱,还说至少得挣了好几千。
好几千哪!
庄稼人,一年到头地里吭哧吭哧忙乎,那才几个钱?结果人家一口气挣好几千!
所有的人都眼红了,都开始想巴结巴结沈烈冬麦,想问问这些门路。
孙红霞却有些傻眼,她觉得不对劲。
她和沈烈结婚的时候,呼啦一下子,一些记忆涌入,她记得了许多事,但她清楚地记得,沈烈贷款做买卖赔钱了,要倒霉。
她拼命地去搜刮关于那一年的记忆,那一年的记忆并不完整,也不连贯,但就她能大概串连起来的,她觉得沈烈绝对没发财!
沈烈如果发这种财,她后来也不会在沈烈被人家派出所拘留后,她非闹着离婚了。
几千块,那得够花多久呢!
孙红霞茫然了。
不能赶紧将孩子流产,她本来已经害怕和忐忑起来,而沈烈的赚钱,更是让她煎熬,甚至开始怀疑自己。
她是不是被坑了?
冬麦跟着沈烈竟然要过好日子了?
她是不是自己把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给糟蹋了?
孙红霞在茫然过后,仔细地又将自己能记得的那些事想了想,最后终于坚定了信念。
沈烈最后还是会受穷的,他就算一时挣了,也败进去了,追根到底,他做的那个买卖不行,羊毛羊绒行业属于国家限制行业,你没公社的批条,买卖啥都是违法的,做这个,肯定没前途,说不定哪天就进去了!
她还是得跟着林荣棠,最近林宝党开始找公社里关系,想着让林荣棠接班,虽然没希望,但总得试试,如果能成功,那就不一样了。
王秀菊那里,当然是想着林荣棠拿到的工资上缴给王秀菊,但是她肯定不允许的,一定要把林荣棠的工资捏在手里。
每个月固定工资,地里再有点收成,不比沈烈瞎折腾强?
别看沈烈现在闹腾得欢,他那么爱折腾,还不是早晚赔进去!
因为这个,孙红霞对林荣棠,自然更加小心,她一定要抓住林荣棠,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根本就是骗他的,瞒过这件事,以后两个人就是正儿八经夫妻,好好过日子就是了。
于是这晚,孙红霞对着林荣棠就有些战战兢兢的,他们成亲后,一直还没做过夫妻之间的事。虽然夫妻之间那些事,她突然拥有的那些记忆里,也没这个,但是她小时候看过邻居家的小人书,小人书里有。
后来小人书被烧毁了,可她一直记着呢。
她出嫁前,她娘也提过,她知道这个事怎么搞。
她害怕被林荣棠发现,更怕林荣棠突然提出来要圆房,一圆房,不就露馅了。
所以吃过晚饭后,她一直小心地避着林荣棠,就推说自己有些累了,进屋躺在炕上歇息了。
林荣棠凑过来:“红霞,累了?”
孙红霞连忙闭上眼睛装睡。
林荣棠便坐在一旁,好像看了她一会。
孙红霞心跳如鼓,生怕被看穿了。
之后林荣棠抬起手来,轻轻地落在她肚子上。
孙红霞更害怕了,他万一摸出来怎么办?自己那衣服有没有好好垫平了?不过他没有过孩子,冬麦又没怀孕过,他应该也不懂吧?
好在,孙红霞提心吊胆一番后,林荣棠到底是起身了。
孙红霞后怕得身上都出汗了,她心想,可算是逃过一劫,幸好林荣棠不懂这个,他还真以为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呢!
林荣棠在屋里坐了一会,便出去了,孙红霞听着他那动静,好像是去洗澡了,也就松了口气。
林荣棠走出房中后,外面朦胧的月光洒下来,落在院子里,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像梦一样。
林荣棠却觉得好笑,他周围的一切都那么荒谬讽刺,简直像一场荒诞的闹剧。
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林荣棠便想起来以前,他甚至开始后悔,当初在医院,他骗了冬麦。
如果没骗,现在呢,冬麦是不是会原谅他,陪着他一起过日子?
他经常会幻想,想着冬麦会回来,依然和他过日子,想着冬麦和沈烈过不好,可是现在,沈烈挣了大钱,冬麦是再也不会回头了吧。
她只会把日子越过越好,然后更加后悔当初嫁给自己,甚至会庆幸早早和自己离婚了。
想到这里,林荣棠麻木地走到西屋,过去打水,不过就在他弯腰的功夫,却听到了一种细微的声音。
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在这寂静无声的夜晚传来,让林荣棠心里一动。
他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只觉得那声音时有时无,根本听不清楚。
他心跳加速,鬼使神差的,走出西屋来,遁着那似有若无的声音,来到了墙根处,之后看了看地势,搬来了一个杌子,踩着杌子终于爬上了墙头。
爬上墙头后,他小心地沿着墙头往前,这样就能紧贴着沈烈家西屋的屋檐了。
从这个位置,他侧耳细听,那声音就清楚多了。
这就是冬麦的声音。
像是小动物受欺负了,呜呜咽咽的,好像又有些喜欢,那隐约的呜咽声中,仿佛又夹了带了闷重的水声,说不上来是什么。
林荣棠蹙眉,继续细听,听着间,恍然明白了。
明白过来的那一刹那,他心口便被人插了一刀,痛得根本没法喘气,痛得他几乎从墙头上跌落下来。
偏偏女人家那断断续续的声音陆续传来,传入他的耳朵里,让他逃无可逃。
他不想听,依然往他耳朵里,往他心里钻。
声音像锯子,剌着他的心最脆弱的地方,一下一下地疼。
那声音并不是自己发出的,而是被迫发出的,那是因为外力的夯实,而被捶打出来的。
林荣棠的血液往上窜,他知道自己应该尽快逃开,不应该去看这些,可他还是忍不住,他想看看他的冬麦,想听到他的冬麦更多的声音。
他到底是小心地爬着,僵硬地往前,之后翘起脑袋来。
古朴雕花的屋檐下,月光如水一般洒下,洒在了小院子里,他看到了女人的头发像缎子一样,在被剧烈地抖动,那正是一切声响的来源处。
他心跳如鼓,明知道看到的一切就是刀,但刀上沾了蜜糖,他忍不住。
他抻着脖子,就在那时高时低的声音中,他终于看到了,她靠在窗户上,因为姿态的原因,将颈子扬成了优美的弧度,就像盛开的花蕾弯下去,像河边的白鹅俯下头来,白细的颈子很美,仰起的下巴,微微张开的唇。
他甚至在那月光下,清楚地看到,她眼中的迷醉。
林荣棠热血上涌,她当了他一年的妻子,从来没有这样过。
这是他无法做到的,别的男人做到了。
是别的男人让他这样的。
林荣棠紧紧地扒住墙头,指尖几乎掐入了厚重的土坯中,他浑身每一处都痛得像是凌迟一般,他依然忍不住想去看更多。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看不到了,男人有力的掌揽住了冬麦,于是女人便被搂住,之后动作一换,他再也看不到了。
甚至连原来的声音都变得闷而低,几乎听不到。
林荣棠又侧耳倾听了一番,便有些失落地从墙头滑落。
滑落墙头后,他蹲坐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天上的月。
其实他也会渴望,也会想,只不过他不敢,自卑胆怯,生怕冬麦发现,所以一些事,也尽量压抑着,并不敢露出来。
可是,孙红霞和冬麦不一样吧。
孙红霞自己把自己搞到这一步,哪怕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真相,她怎么敢传出去,传出去她就必须解释清楚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她自己装这么像,谁信她没怀孕?
除非她拉出一个奸夫来,说自己未婚先孕还想栽赃给自己,但是如果那样,她自己也把自己的名声践踏到土里去了,十里八村,怕是没人敢娶她了。
再说,她也未必就能发现。
林荣棠唇边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心想,论心机,她差得远着呢。
他静默了良久,终于过去了灶房,四处看了半响,他看到了旁边篮子里散落着的胡萝卜。
冬麦唇被封住,发不出声音。
过了一会,沈烈便抱着她过去正屋炕上,其间两个人一直密不可分,这让冬麦羞耻至极。
极度的欢乐后,是尽兴的满足,沈烈挑着眉,看了一眼窗外,没说话。
冬麦捂着肚子:“饿了,咕咕咕地叫。”
沈烈听她语气,倒像是有些委屈,凑过去听了听,笑了:“真得饿了,我去热热,赶紧吃。”
冬麦哼哼了声,躺在炕上没动弹,沈烈很快取来了,两个人便就着炕沿吃了。
今天买的有猪腰子,冬麦便切成了片,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现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
除了猪腰子,还做了白片肉,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两个人足足够了。
“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估计也没好好吃吧,”冬麦看了他一眼,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现在瘦了后,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甚至有些严厉,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
她便叮嘱他:“多吃点。”
沈烈:“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麦子收好了?”
冬麦:“收好了,今年收成不错,新麦子也不错,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让我们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个,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明天没事,我们去陵城,带你到处玩玩。”
冬麦:“好!”
沈烈又道:“回来后,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
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麦:“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夏天了,我想买新裙子。”
沈烈:“多买几条,每天穿,不带重样的。”
冬麦笑:“我喜欢粉的,桃红的,颜色好看的,可以吗?”
沈烈:“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
冬麦看着沈烈,她抿着唇,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花枝招展。
在村子里,确实这样,太出挑了,别人会说。
沈烈笑了:“只要我们足够努力,让所有的人望尘莫及,他们就不是嘲笑,而是模仿。”
冬麦听了,微怔,想了一番,倒是觉得有道理。
她想起来上学时候,那个时候大家扎小辫,两只羊角辫,讲究的会用两段小小的红缎带扎上点缀,这样好看,但是孟雪柔有一块大红缎带,她不舍得剪断了,两只小辫就各扎一头,那缎带将两只辫子连在一起了。
她其实只是不舍得将整块缎带剪断而已,但后来,大家都觉得那样好看,都开始学着孟雪柔,用一根缎带扎两只辫子了。
为什么要跟着人家学,因为孟雪柔家有钱,衣服漂亮,人也讲究,大家就觉得,她那样是好看的。
两个人歇了半天才出来,出来逛百货商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外面有些热,沈烈花钱雇了一辆三蹦子,就是人力三轮车,坐上去,没几步就到了。
到了百货商场后,两个人逛了一圈,沈烈买了两条衬衫,一条裤子,冬麦则挑了三四件衣服,其中一条连衣裙,冬麦穿上后,周围好几个顾客都看过来,赞叹羡慕,有一个还说也要试这条裙子。
冬麦红着脸看沈烈:“你觉得怎么样?”
沈烈笑看着她:“买。”
其实他并不喜欢她这样穿,腰那里被掐得太细了,裙摆也就是刚刚过膝盖,露出两条小腿来。
冬麦的小腿曲线很好看,纤细修长,脚踝也白白细细的,反正就是惹人。
作为男人,他当然不喜欢让别的男人看到,不过沈烈觉得也不是太出格,她自己明显喜欢,那就买吧。
冬麦又给自己爹娘各挑了一身衣服,大嫂马上要生,二嫂如今也怀上了,给满满和两个即将出生的孩子都准备了衣裳。
把这些都给结账了后,沈烈又带着冬麦去看看别的,冬麦原来想法挺多,不过现在看到,又觉得不是特别有必要,还是买了点给孝敬爹娘的。
沈烈买了收音机,说回去听广播听新闻,可以长见识。
这时候转身看到那边一对镜子,红色镂空镜框,精致洋气,也看着喜庆。
冬麦便想起来李秀云:“她马上就要结婚了,送她一对镜子吧,你觉得呢?”
沈烈看了眼冬麦:“怎么突然想起来这茬?”
冬麦:“我看她人其实也不错,人家对你可操心了。”
沈烈无奈:“什么叫她对我可操心了?我什么时候用她操心?”
沈烈对李秀云的印象,还是一个流鼻涕小姑娘,当初他离开时候,李秀云才多大一小丫头,其实就是那年她被她哥骗到了树上,下不来,他逞英雄,把她给抱下来了。
后来可能别人开了次玩笑,李秀云就总说以后要嫁给他。
沈烈也没当回事,小屁孩而已,谁会当真,可回来后,李秀云竟然记得,眼巴巴地跟后头,说要嫁给他,他就有些头疼了。
这又不是演白蛇传,怎么还来以身相许那一套呢?
冬麦看他不高兴,便笑着说:“人家小姑娘确实还不错,没什么坏心眼,一心惦记着你,现在人家这不是也死心了,嫁人去了,我那天随口说给她两块布当枕套,现在看到这镜子,又觉得反正咱挣钱了,给她买一对镜子得了,你觉得呢?”
沈烈耸眉:“也没多钱的事,随你,不过先说好,那是你要送的,和我可没关系,可别说是因为人家为我操心。现在打着我名头送东西,回头想起来,找我别扭,那我不是冤死。”
冬麦看他这样差点笑出声:“我至于嘛?我有那么小心眼嘛?”
沈烈:“那我哪知道……”
冬麦低哼一声:“小人之心!”
镜子自然是买了,买了后装在盒子里,到时候连带做枕套的布料一起给人家,也算是给人家结婚添置东西了。
一时逛着又买了别的,最后两个人买了满满当当,才提着回去,先把东西放在招待所,之后两个人出去吃饭,吃得烤串,沈烈还要了啤酒,冬麦就着他的杯子尝了两口,不好喝,继续喝自己的香槟了。
吃饱喝足去看电影,电影叫《喜鹊岭茶歌》,讲的是柳新泉被分配到县城农科院,阴差阳错被当成专家,最后现学现卖的故事,故事很有趣,冬麦好几次都忍不住笑,里面也有甜蜜的爱情,看得人脸红心跳。
看完后,冬麦倒是有些感慨:“原来咱们农村的事,也可以拍电影,还挺有趣的。”
沈烈:“哪里都有有趣的故事,又不是只有城市能有故事。”
说话间,沈烈买了一根冰棍,领着冬麦往前溜达,反正也不着急,多晚回去都没事,两个人有充足的时间享受悠闲自在。
冬麦正吃着冰棍,恰好看到前面一个骑着自行车的,挺眼熟的,再一看,竟然是戴向红。
冬麦忙打了招呼。
戴向红下了自行车,看到他们也是意外:“你们怎么在这里?”
没林荣阳林荣棠王秀菊之类的人,她和戴向红说话也随意起来:“我和沈烈进城玩,顺便买些东西,刚看了电影,打算回招待所呢,姐你这是怎么回事,刚下夜班是吗?”
戴向红:“你们住哪儿?”
陵城其实也就两家招待所,新开的新希望才是这个方向,但是贵一些,听说条件比原来国营的要好,戴向红看他们走的方向,有些疑惑,那个新希望招待所一般人不舍得住。
冬麦:“就前面那个新希望,姐,咱们顺路。”
戴向红便推着车子和他们一起走,又看他们衣着,穿得挺好的,就更加好奇了,心想这是发财了?
冬麦看出来戴向红的疑惑,便大致说了沈烈搞梳绒机挣到钱的事。
戴向红一听,惊喜不已,连说恭喜,羡慕得不行,羡慕了一番,又说起林荣阳了。
“他在工厂现在遇到一些麻烦,说这次的提干,本来应该有他,结果却不知道怎么给了人家,为了这个,他和他们副厂长谈过好几次,现在他赌气,不想干了,说也没几个钱,还得整天看人家脸色,想下海经商,说现在不少下海的,我是挺愁的,你说好好的铁饭碗不干,非去下海,这万一挣不到钱呢!”
冬麦其实对林荣阳不太有好感,不过听戴向红这么说,还是道:“我们是没铁饭碗的,想法当然不一样,努力挣钱的话,外面挣钱机会挺多的,不过机会多,也不是人人能碰上,还是得有点自己的特长。”
“特长?”戴向红无语了:“他哪有什么特长,我看根本没那本事,就是瞎折腾吧!他要是有沈烈一半的本事,我也不说他什么了。”
戴向红又问起来沈烈做的什么买卖,梳绒机怎么回事,沈烈就解释了一番,听得戴向红一个头两个大:“他肯定干不了这个,再说也没那本钱,信用贷,他也没那胆子。”
总之说来说去,仿佛也不知道干啥,但继续在现在的工厂干,也是整天抱怨不高兴,没个笑的时候。
戴向红:“我这一天到晚值班,其实挺累的,可想起他来,真是操心。”
冬麦还能说什么,少不得劝劝,最后戴向红走到路口,也就告别了,临走前又说让他们有空去她家里坐坐。
回去的路上,冬麦和沈烈说起林荣阳:“他可是铁饭碗,竟然也有这个念头,可真是没想到。”
沈烈笑了:“世界总是在变,人也会变,现在国家要改革,要开放,外面做小生意,做得好一天挣几十块的也不是没有,抱着铁饭碗是稳当,可一个月五六十块钱,日子过得当然没劲了。”
冬麦便想起沈烈之前说的,他言语中不太瞧得上那六十块,现在想想,倒是也有道理。
不过谁知道将来呢,现在自己家挣了这两万块,有本钱了,但将来会不会赔进去,可不好说,但只要自己肯努力,起起伏伏的,总是能过下去就是了。
当晚两个人还是兴致高,折腾了半天才睡,第二天自然起晚了,沈烈先带着冬麦去逛街,去了市新华书店,又去了博物馆,到处看看,开开眼,最后去逛了附近的黑市,这才算完。
到了下午时候,沈烈出去,说是接触下陵城附近的几个工厂,冬麦没跟着去,就在附近走走逛逛,看看陵城的餐馆,人家餐馆怎么布置,客流量怎么样,又找了一家拉面馆进去吃,观察着里面的情况。
这家拉面馆还挺火的,每个桌上都有客人,冬麦观察了下,一碗带牛肉的拉面要八毛钱,一个客人要一份拉面,有的会额外加卤蛋,奢侈的也会要求加牛肉,这么算下来平均一个客人要花费一块钱。
这家拉面馆并不大,大概有七八张桌子,有的桌子上四五个人,也有的两个人,像自己这样一个人独占一张桌子的很少,总体算下来,平均大概有二十五个客人,这样的话,现在在店里的客人花费是大概二十五块钱。
冬麦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注意到外面时不时有客人过来,外面客人会翘头看看里头,见到还需要等位,尽管拉面馆老板热情招待,不过人家还是走了,当然也有个别的会等。
冬麦琢磨着,如果拉面馆的饭桌再多一些就行了,那就不能同一时间招揽更多生意?
不过冬麦又一想,如果饭桌增多了,那店面就得大起来,店面大起来,租金成本就大了,而且后厨未必能忙得过来,同时准备的食材也得多。
冬麦就犯愁了,她发现这个事真是一个大麻烦,里面许多道道呢。
这个时候,有一桌的客人起身离开了,店老板拿抹布擦了桌子,很快就有别的客人来了,冬麦看着,不好意思自己占据一个位置,便示意老板,可以让客人坐她这里,和她拼桌。
拼桌的客人是一家人,带着两个小孩,小孩特别调皮,哭哭闹闹的,冬麦虽然喜欢小孩,不过看着小孩鼻子那里有鼻涕,而且鼻涕还发黑,她就有些没胃口了,如果自己的孩子,还能好好管管,可别人家,自己又不好插手,便匆忙吃了,起身离开。
离开后,她的座位很快就被占据了。
冬麦看着,心里一动。
她突然明白了,当店面固定,店面的桌子有限的时候,要想提高餐馆的收入,那就得让每个客人“停留的时间”尽量地短。
一个客人慢悠悠地吃,占据了整个午饭时间,那张桌子,也就是只能挣这一个客人的钱了。
如果一顿午餐,一张桌子能招待两拨或者三拨客人,那就等于一张桌子变成了两张三张。
冬麦突然激动起来。
她其实一直在想,如果开餐馆,应该卖什么,她现在手艺越来越好了,各种菜都可以做,但正因为这个,反而迷茫了。
如果说各种菜都做,那到时候需要采购的菜品太多,还得请服务员,而且她自己未必忙得过来,这么一来,想想都是麻烦。
现在,她突然意识到“要尽可能缩短客人在餐馆的时间”,她就明白了。
她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成败,所以尽可能从简单地入手,一步步摸索着来。
她现在不是之前随便拉着板车在街边卖鱼汤可以随时撤,她得租赁房子,要有一些投入,所以必须好好选择方向。
她可以选择卖馄饨,卖饺子,卖凉皮,卖包子,或者卖卤煮,必须是那些头一天她可以让帮工一起做好,第二天简单加工就随便卖的。
不然如果是正儿八经的炒菜,她一个人,能供应上多少客人啊,如果请帮工做,会坏了招牌,如果请好的厨子,那也是不小的开支,而诸如馄饨饺子什么的,只需要她调配好馅料,农村人,随便请一个什么人都可以包。
想明白这个,冬麦突然轻松起来了。
她可以开一个饺子馆,头天多包,第二天往锅里一下就行,这样客人过来等不了多久就能吃上,吃饺子也不费时间,这样自然能节省餐馆的桌子。
到时候只是需要租赁一个不大的店面就行了,也不至于投入太多成本。
沈烈那里虽然挣了两万块,但是他后面需要做的事情,各方面也都需要钱,她并不想在餐馆上投入太多成本。
如果生意好,后面再考虑着扩大餐馆,或者再租赁门面做别的就行了。
冬麦想明白这个后,顿时浑身轻松,迫不及待地想沈烈回来,她好和他说说自己的想法。
他比自己有见识,考虑问题也周到,她还等着他帮自己提提意见呢。
这个时候恰好旁边有卖冰棍的,她买了一根冰棍,边吃着边要回去招待所,谁知道恰好看到,旁边两个小孩在路边玩,正是拉面馆吃面的两个小孩。
冬麦想着这里有车经过,家长也太不小心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这时候,正好有一辆小汽车开过来,嘟嘟嘟地经过。
冬麦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将那两个小孩拽开。
那小汽车一个急刹车,也停下来了。
小汽车门开了,下来一个人,看上去约莫三十岁左右,穿着中山装,文质彬彬的,忙过去查看两个小孩的情况。
这时候两个小孩吓哭了,哇哇哇地张着嘴巴哭。
中山装:“同志,你家孩子没事吧?伤到哪里了没?”
说话间,他恰好抬头看冬麦,看到冬麦的时候,倒是愣了下。
冬麦的冰糕也顾不上吃了:“这不是我家孩子,两个孩子父母应该是在拉面馆吃饭。”
说着,她就要跑去拉面馆喊人,孩子父母知道,吓了一跳,赶紧跑出来,孩子哭着扑进他们怀里,两个人赶紧查看孩子伤势。
中山装忙上前说话,安抚了孩子家人,并说了情况,意思是孩子有什么问题,他会负责。
冬麦听着,倒是觉得这中山装人不错,说话看着就踏实。
其实是孩子乱跑,怪不得人家小轿车,如果赖一点的,估计要吵起来了。
好在孩子父母也不是不讲理的,哄了一番发现孩子没事,就带着孩子进去拉面馆了。
中山装笑着看向冬麦,感激地道:“这位同志,刚才多亏了你。”
冬麦摇头:“也就是顺手的事,没什么。”
中山装:“同志的口音,不像是陵城人?”
冬麦家属于陵城下面的村子,陵城各处,相隔几十里口音都可能略有不同,冬麦的口音,和陵城口音接近,但个别发音略有些细微差异。
冬麦:“不是。”
不过再多,她也没说,毕竟也不是认识的人,犯不着。
中山装打量着冬麦,还想说什么,冬麦却觉得有些怪怪的。
本来她觉得中山装人挺负责任的,是个好人,但现在,他看自己的目光,让自己觉得,有点打量的意思。
她便笑了下:“同志,我还有事,先走了。”
中山装待要说话,不过看着冬麦好像有点防备,只好不提了。
看着冬麦离开,中山装沉默地看了一会,也就上车了。
他的姑姑一直在首都工作,这次爷爷去世二十周年,她回来扫墓上坟,昨天母亲拿出来当年的老照片,大家一起看,他姑姑年轻时候挺好看的。
当时母亲还感慨,说姑姑可惜了,说那么好看,竟然这些年一直单身不找,他多看了几眼那相片,觉得确实好看。
刚才那个女同志,长得和姑姑年轻时候真像,他看到后,难免有些意外。
不过人家那么明显是满脸防备,他也就懒得多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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