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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第 164 章

小说:[综历史]衣被天下作者:洛娜215字数:0更新时间 : 2021-07-05 11:24:06
大明的皇室从上到下都挺喜欢养宠物的……呃,  其实大部分皇室都有这个爱好,只不过大明更加突出而已,这主要是前头有爷爷带头。

        在这个时代,  后世只有在动物园才能看见的猛兽几乎随处可见,虎患、狼患哪怕到现在都没有被完全消除,  更不用说官府无能的元末时期了。

        在那个没有□□、没有高墙也没有钢筋的时代,虎的战斗力堪称顶级。

        普通人能够拿出的防身棍棒对于有着一身厚实皮毛的大猫们几乎没有伤害力,  善于跳跃伏击还会渡水的老虎特别记仇,只要被它逃走一次,一定会拖家带口回来报复。

        只需要三五只虎,就能轻松灭杀掉一个村落,  而如果放任它们不管,  有充足食物的虎狼们会快速繁衍,到最后情况便会彻底失控。

        元末的虎患有多严重呢?

        据历史记载,作为前宋经济文化中心的杭州萧山曾一度成了虎穴,因为老虎的大量繁殖,  这些被踢出来分家的老虎甚至一路晃荡到了松江府,也就是后世的上海。

        加上元末战乱期间军阀混战,不是每次战役都能顺利收敛阵亡士兵尸体的,对于不挑食的虎狼而言,  这些尸身也是不错的食物来源,  也因此,尝过人肉的猛兽们对于攻击人这件事更是驾轻就熟。

        所以,  当年领兵打仗的时候,洪武帝和他的小伙伴们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会出门打虎掏狼,  一方面是为了发泄自己的精力,  一方面也是为民除害。

        而在这个过程中,  他们也不是每次都会直接杀掉这些猛兽,偶尔也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将它们圈养起来。而等到大明建立后,这些逃过一劫的幸运儿就和底下献上的“瑞兽”们就被塞到了一块,算是被招安了。

        嗯?有人好奇洪武帝到底是猫派还是狗派?退休后小日子过得贼乐呵的爷爷豪爽表示:谁管那么多,地方大钱多,都养就是了。

        不过据木白观察,他们家就人数而言,应该还是猫派占据优势,这点主要是由宫里的女主人决定的,马皇后前些日子养了一只番邦进贡的猫咪,那圆嘟嘟的小脸蛋以及憨厚的小模样一入宫就戳中了大家的萌点。

        大明皇宫里当然也是有猫的,只不过这些猫都是混进来打野食的,看到人都会机警地避开,哪像那只番猫那么黏糊。

        就连木白家的工具人,五金小姑娘也被猫猫圆滚滚的脸盘子和娇声娇气的叫声萌到,然后羞答答地同马皇后讨了回来养了好些天。

        这一养就养出事了。

        这年头可不行什么ntr,宫里的猫本来就是散养的,过了一个春天,这背后有人的猫靠着人类的力量愣是在宫里打下了一片江山,还成功开了个后宫,为大明皇宫内野猫的数量添砖加瓦。

        于是,在人还没有进行分派的时候,猫和狗自己就打成了一团,至于谁胜谁负……只能说各有千秋。

        虽然无法分为猫犬派,但老朱家人还是可以分成了猛兽派和颜值派,比如洪武帝那就是猛兽派,什么大什么壮养哪什么,而他的小孙子木文就是颜值派,养宠物主要看脸。

        在财政收入勉强能够撑住爱宠们的开销后,木文陆陆续续又往家里添了一些漂亮又好养的品种,其中,金鱼最受他的喜爱。

        金鱼是由野生鲫鱼驯养而来的变异品种的统称,它的起源不可考,但根据文献记录,华夏的先人最早是发现了一条金色的鲫鱼,他们被这种在自然界中会引起狩猎者关注乃至于殒命的鳞片颜色所吸引,随即开始有意识地对其进行保护和豢养。

        而金鱼规模化的养殖则是从宋朝爱是,由于时局稳定气候宜人,加上文化人的特殊爱好,在那个时代,金鱼的培育达到了巅峰。

        原本平平无奇的一条灰溜溜的鲫鱼渐渐成为了有着飘逸鱼鳍、色彩各异的漂亮观赏鱼,还繁衍出了很多不同品种。

        虽然无论是张扬又暴露的色泽、缓慢的游速还是温顺的性格都注定了它们永远也无法像自己的前辈们一样能在江河湖海轻松活下来,但就生物的进化来说它们无疑是成功了。

        再过几百年,这些金鱼就会随着地球村的契机借着人类的手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往世界各地。最初,它们或许依旧是一条观赏鱼,但只要给它们一点机会逃到野外,再给它们多一点幸运,它们就会迅速野化,重新以鲫鱼的身份在他乡繁衍下去。

        而就像生活在淡水里的金鱼可以突破海洋的阻隔前往别的大陆,来自西方的圆脸猫咪会跨越千山万水来到大明的皇宫贡献出自己的基因一样,当大明开启了航海时代,越来越多的海外生物通过人的活动来到了大明这片土地上。

        非洲的野牛强壮威武,一身的腱子肉一看就很有一把子力气,正好适合带回来干农活。

        欧洲的黑麦草高纤维、生长快、分蘖多,在草原上种植可以耐得住牲畜们一次次的光盘,带回来可以试着种种,就是要小心别和自家的麦种混在一起,这家伙产量可不太高。

        北欧养出了一种犬只,非常聪明,可以帮助主人牧羊,而且有极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就是胆子有些小……嗯,这个也能带回来试试。

        但这些尝试也不是百分百成功的,譬如最早一批被带回来的非洲野牛,当这些牛被落下船一路送到应天府的时候,沿途的农户们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别误会,他们不是为了牛肉而嘴馋,事实上就和其他朝代一样,大明总体上来说对吃牛肉是持不鼓励姿态的。

        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力和劳动伙伴,牛可以说是所有家畜中地位最高的了。

        它的生老病死都有官方监督,当地县城可以没有医匠,但一定会有兽医,除非证明牛是自然死亡,否则它是绝对不能被加入到食物清单的,有些地方讲究些的还要给老牛养老送终,即便老死了也不会吃它的肉。

        在华夏各种神话传说中,牛更是带着灵气。

        农人们馋的其实是它的肌肉。

        大明如今饲养的牛主要有两种,一个是原产自鲁西的黄牛,这种牛性格温顺,腰背宽平,乘挽力可达体重的六成,是相当优秀的工具牛,但缺点是长得慢。

        还有一种便是产自南方的水牛,水牛体格比黄牛更加健硕,乘挽力自然也更加优秀,它们是水稻产区主要的工作牛,其缺点在于因其皮肤汗腺不发达,庞大的体格和劳动带来的热气无法顺利排出,它们时常需要浸泡在水里以平衡体温。

        这一特性也决定了它无法在北方生存。

        这两个品种的牛各有优缺点,其分布更是泾渭分明,似乎是被一只无形的手分别固定在南北方一般,而精于此道的研究人员一直想要培育出能够兼备二者优点的牲畜牛啦!

        现在能有个没见过的新品种可真是太好了,说不定大家串一串,就能串出更优秀的工具牛呢!

        但事实让他们失望了。

        非洲野牛这个品种的性子实在是太野了!在几年的实验后,相关人员灰头土脸地上了奏书,表示引种大失败,这个品种的牛野性太强,哪怕是幼崽也不容易驯服,最麻烦的是疼痛还会刺-激到它们发狂,因此鼻环这个哞星人大杀器对它们来说也没多大用处。

        “尽管这一品种的生命力很强,繁殖力也不错,但驯化成本过高,建议放弃。”

        简单的说,除了繁殖速度快好养活又容易长肉外,没多大的优点,而且长的肉那也是腱子肉,要吃的话需要卤好长时间,火耗有点大,总之,大失败。

        木白当时就摸下巴了。

        他有些不信邪地去养殖场参观了一波非洲野牛,随即他又发现了这种牛的另一个缺点——太好战。无论是同类还是异类,在非洲野牛眼中都是可以挑战的对象,那小暴脾气就和华夏这片充满和谐之风的土地格格不入啊!

        也不知道非洲这块土地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养出这么好战的牛?

        “可能是因为生存压力太大吧。”木文在他背后幽幽地说道,“毕竟在非洲,要吃它们的可太多了。”

        对了,说到吃野牛的生物,大明人这次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狮子。

        狮子这种凶猛的野兽此前一直生活在神话中,别看大明人动不动就上石狮子,事实上他们上一次看到真狮子可能还是唐朝。

        都好几百年过去了,当时又没有照相机和如今的柏画,出现在画作中的狮子虽然体现了狮子的诸多特点,但与真狮显然存在显著差别狮子长什么样只存在人们的作品和传说之中,正所谓三人画虎必成猫,如今的石狮子和真正的狮子之间的关系……那大概只能说是毫无关联吧。

        至于匠人们是如何在不知道狮子模样的情况下雕石狮子的,咳,这就要靠艺术加工了,只要脑洞足够大,没什么难度是不能被克服的。

        被带回大明的狮子一共有三头,一雄二雌,是非洲当地的一个部落酋长送给大明皇帝的礼物。朱标收到礼物的时候非常高兴,送了一堆回礼,还特地给三头狮子划了一块区域安置,并且往里头投放了大量的食草动物,与此同时,他还让工匠远距离观察狮子,务必重新完善一下石狮子的模样。

        然而让众人失望的是,他们从头到尾就没能看到雄狮一展身手,不知道是这头狮子情况特殊,还是狮子家族就是如此,负责狩猎的一直是两头雌狮,雄狮子每天除了睡觉吃饭就是偶尔吼几声,一点也没有百兽之王的威仪……

        这可不好交差啊。

        嗯……好在它长得帅,工匠们表示没问题,艺术发挥主要靠想象嘛。

        于是,他们拿起锤子叮叮当当,比以前石狮子帅气n倍的新石狮子很快出炉,有了活物参考之后,新版石狮子的模样可帅气了太多。

        工匠手艺了得,那浓密的鬃毛,大大的毛爪子,庞大的体格,哪怕到了陌生地方也淡定威严的姿态全都表现在了石像上,看上去还是挺亮眼的。

        想到这三头狮子(主要是两头母狮)在猎场内几乎战无不胜的狩猎能力,就可以想象在非洲大草原上它们的狩猎是如何让人震撼的场景。

        而和这么一群狮子对着干的野牛……呃,脾气温顺的话,可能就活不下来了。

        这样想想,似乎就能谅解它了呢。

        好在牛的改良活动并不算完全失败,大明从欧洲一个叫做法兰西王国的地方购买到了一种新品种的牛,这种牛肌肉发达骨骼结实,四肢强壮,最重要的是不挑食,长得快,简直是再好不过的工具牛。

        将这种牛和大黄牛繁育之后,新一代黄牛的生长速度明显提高,不挑食还更容易长肉了。

        ……咦?容易长肉?好像有哪里不太对。

        咳咳,这个问题先忽略忽略。

        除了牛之外,大明这次引入的第二种优秀畜类就是被木文骂狗腿的犬只了。

        这种黑白毛色相间、体型中等的犬只确实有极佳的放牧能力,这点作为主要引进者的四皇叔朱棣可以现身点赞。

        作为镇守东北方向的藩王,朱棣手下有大批归附的草原壮汉。

        对于壮汉们来说,就算他们现在已经开始过起吃皇粮的幸福生活,但草原放牧是刻在他们dna里面的本能。

        “闲着没事总想去草原上转转。”肌肉虬结的壮男摸着脑袋,笑得怪腼腆的,“一条好犬的价值在我们那儿抵得上三头牛。燕王殿下带回来的这种犬可真是太好用了,放到草地上都不用驱使它,它自己就会把牛羊往它想要的地方赶,干一天活都不会累。”

        “唯一的缺点就是……有时候它赶羊的方向,和我们想要它驱赶的方向有些不太一样,就,还得沟通一下,嘿嘿。”

        已经归附大明的前元最大武装势力头目那哈出的长子,沈阳侯察罕将一条吐着舌头的小狗崽作为礼物送给了木白。

        从此,大明的皇宫中多了一条心机汪。

        啊对了,这个品种的犬在后世也鼎鼎有名,它们有个特殊的名字,叫做边牧。

        边牧是边牧,狗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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