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书生和那女子(九)
或许是被邻居浓烈的乡愁所感染,这天夜里,孟阳久违地梦见了家人。
他第无数次看到所有熟悉的人在高台上死去,热血顺着台面缓缓滴落,染红大地,流淌成河,从他脚边蜿蜒而过。
浓烈的腥甜味道充斥鼻腔,他木然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注视那雪白刀刃举起又落下,想要叫喊却无法出声,只有泪水烫得他心口疼。
“……过车轮者,斩!”
四散的头颅高高飞起,其中一颗滚到他脚边,乌发如云、容颜美丽,是母亲。
在遥远的记忆中,母亲一直是优雅的整洁的,宛如九天仙女,此时却鬓发凌乱,沾满红色的泥土。
他用稚嫩的小手温柔捧起母亲的头颅,看见她努力睁大了美丽的眼睛,终于喃喃出声:“母亲……”
两片染血的红菱唇微微开合,“阳儿,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
活下去……
孟阳在黑暗中猛地睁开双眼,整个人弹坐而起,眼角的泪水瞬间汇聚到下巴处,吧嗒吧嗒滴在被子上。
剧烈的喘/息声犹如残破的风箱,嘶哑而紊乱。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吸吸鼻子,举起袖子在脸上胡乱抹了一回,带着浓重的鼻音嘟哝道:“好热啊,都流汗了。”
暮色深沉,四周一片死寂,连狗和风都睡着了。
正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
孟阳呆坐在被窝里发了好久的愣,拱肩缩背筋骨全无,直到身上的热量逐渐散去,被室内寒意激地打了个哆嗦,这才如梦方醒。
“嘶,好冷呀。”
空荡荡的屋子清冷得可怕,他抱着胳膊搓了搓,只觉睡意全无,索性翻身披衣,踩着鞋子下炕,又往灶膛里丢了两根柴火,用铁钳子将火苗拨弄得旺了些。
一场雪过后,气温骤降,再照以前的柴火量是不成了。
当明亮的火苗再次出现在视野中,孟阳缓缓吐出一口气,仿佛梦中的冰冷疯狂都随着这口气远去,重新退回黑暗中蛰伏起来。
被火舌舔到的柴火发出细微的爆裂声,跳起一点小小的火团。只是这么一丁点儿的响动和雀跃,整片空间都好像被带活,有了人气。
他忽然想着,其实冬天还是要有床柔软厚实的被子。
炉火,棉被,好吃的东西……这才是冬天嘛。
想到这里,他突然来了精神似的,又或者只是迫切地想要找点事情来做,于是迅速披上棉袄,一路小跑去了厢房,扛回来一大袋棉花和一卷棉布。
地上上了冻,很滑,回来时他还摔了一跤。
不过因为有棉花垫着,非但没有摔痛,反而还在地上弹了几下,咕噜噜滚出去几尺远……
睡梦中的阿花和阿青被惊醒,吓得吱哇乱叫,好一阵鸡飞鸭跳,也不知废了多少羽毛。
这棉花是前儿跟王大娘一起买的,因是熟人,给了个实惠价,每斤比市面上要便宜两文钱呢。
原本想着今年可能会更冷,或许需要做一床新棉被,没成想新邻居能干又慷慨,总是拉着自己一起吃肉。肚子里整天饱饱的,孟阳都觉得自己抗冻了。将去年的旧棉衣、棉被的棉花弹一弹,也还很好呢。
吃了人家那么多好东西,总要回报一二,孟阳这么想着,利落地重新脱鞋上炕。
因新加了柴火,炕头明显比方才暖和许多,微微有些烫。冰块一样的腿脚塞到被子底下,仿佛能看到宛如实质的凉意一点点离去。
呼呼,真暖和!
炉膛内的热气慢慢聚集起来,原本冷飕飕的卧房内也渐渐变得温暖,孟阳估摸着尺寸裁好被面,快手快脚缝在一起。
只缝直线很简单,要的就是眼尖手快,有经验的妇人动起手来,都看不清针的轨迹的,真真儿的飞针走线。
他还得练练。
孟阳站起来活动下酸涩的脖颈肩背,重新盘腿坐下,将袋子里的棉花翻出来,均匀地平铺到被面上。这个活儿稍微需要一点技巧,棉花团要扯开才能铺,可又不能扯得太开,不然若是拉断就不暖和,也不够平整。
等铺好之后,两面缝合还不算完,得在正面用大针脚缝几趟,这样被子两层就会拢在一起,而棉花也被压在横竖针脚形成的大方格里,不会乱跑。
其实做被子不难,只是有些枯燥,不过有时这种乏味的工作反而叫人觉得舒坦,因为你只需将脑海放空,什么都不用想。
什么烦恼,什么忧愁,统统消失不见。
逃避很可耻,但是有用。
因为是要送人的被子,孟阳很舍得用料,一大袋子棉花顿时下去一多半,约莫得有六七斤。
他伸手拍了拍,发出噗噗的闷响,无比柔软。
“哎,当年产的新鲜棉花果然不同呀。”他笑着赞叹道。
还剩大约三斤多的样子,等下月他领了写书的酬劳,也可以再买被面做一床稍微薄一点的嘛。
等忙活完这一切,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能隐约听见远处公鸡叫的声音了。
又过了会儿,院子里的母鸡阿花也瞎捣乱似的“咯咯哒”叫了几声,眉眼干涩的孟阳顿时精神为之一振:
下蛋啦!
******
看着门前的人,白星陷入沉思:
这是……要逃荒吗?!
所以桃花镇不能住了是吗?
当六斤重的棉被折叠起来,体型远非“巨大”二字能形容得尽的,孟阳就这么背着过来,从后面看上去宛如移动的小山,又或是成精的老乌龟,隐约透出几分滑稽。
折腾了大半宿的他两只眼睛里全是血丝,但神情颇有点亢奋,兴冲冲道:“你请我吃肉,我送你被子呀!”
白星:“……”
其实我真的……
但当对上邻居那双疲惫却依旧明亮的眼睛,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她张了张嘴,很认真地说了句谢谢。
孟阳立刻解脱似的松了口气,小心地将包袱转移过去,挠挠头,“那个,我就不进去啦……”
姑娘的家还是不要随便进的好。
那棉被体积太过庞大,又因是新棉花而格外蓬松,白星两只手根本搂不过来,只好也学着他的样子,将大包袱背在身后,乌龟一样挪回去。
然后……她被房门卡住了。
等把被子铺好,已经是大约两刻钟之后的事情了,白星忍不住伸手去摸,只觉好像抓到了一片温暖的云彩。
她眨了眨眼,手脚摊开仰面躺在上面,顿时觉得整个人都微微往下陷了陷。
她用脸颊蹭了蹭,啊,好软啊……
这是除义父之外,她收到的第一件礼物,如此珍贵。
但很快,白星就被前所未有的焦虑所笼罩:
这被子来的突然,完全不在计划之内!
原本她就那么点儿行李,如有情况卷起来骑马就跑,可现在?
被子怎么办?!
这是别人送的宝贵的礼物,意义非凡,所以要带着跑吗?
白星下意识在脑海中想象:阿灰背上驮着她,而她背上则驮着巨大的小山一样的棉被!
嘶,她倒吸一口凉气,觉得完全不行。
这,这可如何是好?!
稍后两个人照例凑在一起吃午饭,因熬夜而倍感疲惫的孟阳很意外地发现,邻居看上去竟也有点恍惚的样子。
再三询问之后,白星才神情严肃道:“我挖了个坑。”
孟阳:“……嗯?”
大冬天的,你挖坑不累吗?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而是□□的,你挖坑做什么?
白星瞅了他一眼,没做声。
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知道的人少,而一旦出口,就不再是秘密。
她是不会说的!
午饭的主菜是红棕油亮的红烧肉,副菜是白菜粉条炖豆腐,荤素搭配非常棒。
红烧肉用的是野猪身上最肥嫩的部分,孟阳先用热水褪了一遍猪毛,又用火烧过,再眯着眼睛对着光影仔细搜索,若有漏网之鱼,就用特制的小镊子拔掉。
这么处理的猪皮光洁如玉,只有毛孔不见猪毛,吃起来口感顺滑,不必有丝毫担忧。
其实每道菜都没有固定的食谱,全凭厨师喜好,所以哪怕同一种菜,不同人做就有不同的味道。
听上去似乎不够严谨,但恰恰就是这份随意,反而有种独特的人情味儿。
他将五花肉切成约莫一寸的四方小块,先在烧开的油锅里滚一圈,这么做可以收一收皮,让肉更紧致。
都说五花,意思是肥瘦肉相间多达五层,看上去犹如红白花朵,可这锅里的竟然多达七层!
孟阳站在锅边感慨,这头野猪生前怕不是桃花山一霸,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连切出来的五花肉都格外漂亮。
啊,美哉,美哉猪兄!
待外层的肉稍稍变色后捞出,油锅降温后再放入冰糖炒糖色,之后入黄酒和大料调味放香。做完这一切之后,再把五花肉倒回去,放入大量黄酒小火慢炖。
最好不加水。因为野猪的腥膻味本就比阉割过的家猪重一些,单纯用黄酒炖煮可以更好地去腥,而黄酒本身的香甜又可以进一步为红烧肉增色添香。
最成熟的方法是一气呵成:一旦盖上盖子之后就不可以开。但孟阳独自过活后日子紧巴巴的,并没有多少机会实验,自问暂时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中间开过两回……
对了,一定要用沙煲!
做好的红烧肉软烂细嫩,筷子稍微一按就透了。虽然有许多肥肉,但油脂被完全煮出,一点儿都不顶人,更因缺少纤维而拥有如琼脂一般柔顺的口感。
猪皮是最劲道的部位,但这份劲道并不过分,只稍稍弹牙,齿尖儿略一用力,就会感受到突破屏障的成就感,肥瘦相间的味道疯狂涌入,叫人忍不住连扒一大碗白饭!
最妙的是来一勺粘稠的深红棕色的肉汁呀,酱汁和油花完美融合,只在流动间闪烁出晶亮的星星点点的油光。它们仿佛有生命般爬过每一粒米,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颜色、味道用力涂抹……
白星先就着红烧肉狂吃一碗米饭,又去夹滑溜溜的红薯粉条。
粉条吸饱了白菜豆腐汤,又软又弹,像个混账孩子不听摆布。她吃得急了点,还被荡在半空中的粉条甩了个“耳光”呢!
被雪激过的白菜有多鲜就别提啦,绿色的菜叶泡在豆腐煮出来的乳白色的汤汁里,瞧着十足乖巧。
舀一勺带汤的白豆腐,略吹一吹,呼呼呼,又浓又香又烫!
孟阳竟然还做了糖蒜!
白星试着吃了一瓣,酸酸甜甜的,很是清脆,配肉可真对味儿啊。
孟阳对自己的手艺赞不绝口,将糖蒜往嘴巴里一丢,摇头晃脑道:“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嘿嘿!”
※※※※※※※※※※※※※※※※※※※※
小剧场一;
孟阳:“啊,美哉,美哉猪兄!”
野猪:“我可再您妈的见吧!”
野兔:“嗨,这不巧了吗?”
小剧场二:
白星:“收到礼物,很焦虑,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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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车轮者,斩!”
四散的头颅高高飞起,其中一颗滚到他脚边,乌发如云、容颜美丽,是母亲。
在遥远的记忆中,母亲一直是优雅的整洁的,宛如九天仙女,此时却鬓发凌乱,沾满红色的泥土。
他用稚嫩的小手温柔捧起母亲的头颅,看见她努力睁大了美丽的眼睛,终于喃喃出声:“母亲……”
两片染血的红菱唇微微开合,“阳儿,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
活下去……
孟阳在黑暗中猛地睁开双眼,整个人弹坐而起,眼角的泪水瞬间汇聚到下巴处,吧嗒吧嗒滴在被子上。
剧烈的喘/息声犹如残破的风箱,嘶哑而紊乱。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吸吸鼻子,举起袖子在脸上胡乱抹了一回,带着浓重的鼻音嘟哝道:“好热啊,都流汗了。”
暮色深沉,四周一片死寂,连狗和风都睡着了。
正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
孟阳呆坐在被窝里发了好久的愣,拱肩缩背筋骨全无,直到身上的热量逐渐散去,被室内寒意激地打了个哆嗦,这才如梦方醒。
“嘶,好冷呀。”
空荡荡的屋子清冷得可怕,他抱着胳膊搓了搓,只觉睡意全无,索性翻身披衣,踩着鞋子下炕,又往灶膛里丢了两根柴火,用铁钳子将火苗拨弄得旺了些。
一场雪过后,气温骤降,再照以前的柴火量是不成了。
当明亮的火苗再次出现在视野中,孟阳缓缓吐出一口气,仿佛梦中的冰冷疯狂都随着这口气远去,重新退回黑暗中蛰伏起来。
被火舌舔到的柴火发出细微的爆裂声,跳起一点小小的火团。只是这么一丁点儿的响动和雀跃,整片空间都好像被带活,有了人气。
他忽然想着,其实冬天还是要有床柔软厚实的被子。
炉火,棉被,好吃的东西……这才是冬天嘛。
想到这里,他突然来了精神似的,又或者只是迫切地想要找点事情来做,于是迅速披上棉袄,一路小跑去了厢房,扛回来一大袋棉花和一卷棉布。
地上上了冻,很滑,回来时他还摔了一跤。
不过因为有棉花垫着,非但没有摔痛,反而还在地上弹了几下,咕噜噜滚出去几尺远……
睡梦中的阿花和阿青被惊醒,吓得吱哇乱叫,好一阵鸡飞鸭跳,也不知废了多少羽毛。
这棉花是前儿跟王大娘一起买的,因是熟人,给了个实惠价,每斤比市面上要便宜两文钱呢。
原本想着今年可能会更冷,或许需要做一床新棉被,没成想新邻居能干又慷慨,总是拉着自己一起吃肉。肚子里整天饱饱的,孟阳都觉得自己抗冻了。将去年的旧棉衣、棉被的棉花弹一弹,也还很好呢。
吃了人家那么多好东西,总要回报一二,孟阳这么想着,利落地重新脱鞋上炕。
因新加了柴火,炕头明显比方才暖和许多,微微有些烫。冰块一样的腿脚塞到被子底下,仿佛能看到宛如实质的凉意一点点离去。
呼呼,真暖和!
炉膛内的热气慢慢聚集起来,原本冷飕飕的卧房内也渐渐变得温暖,孟阳估摸着尺寸裁好被面,快手快脚缝在一起。
只缝直线很简单,要的就是眼尖手快,有经验的妇人动起手来,都看不清针的轨迹的,真真儿的飞针走线。
他还得练练。
孟阳站起来活动下酸涩的脖颈肩背,重新盘腿坐下,将袋子里的棉花翻出来,均匀地平铺到被面上。这个活儿稍微需要一点技巧,棉花团要扯开才能铺,可又不能扯得太开,不然若是拉断就不暖和,也不够平整。
等铺好之后,两面缝合还不算完,得在正面用大针脚缝几趟,这样被子两层就会拢在一起,而棉花也被压在横竖针脚形成的大方格里,不会乱跑。
其实做被子不难,只是有些枯燥,不过有时这种乏味的工作反而叫人觉得舒坦,因为你只需将脑海放空,什么都不用想。
什么烦恼,什么忧愁,统统消失不见。
逃避很可耻,但是有用。
因为是要送人的被子,孟阳很舍得用料,一大袋子棉花顿时下去一多半,约莫得有六七斤。
他伸手拍了拍,发出噗噗的闷响,无比柔软。
“哎,当年产的新鲜棉花果然不同呀。”他笑着赞叹道。
还剩大约三斤多的样子,等下月他领了写书的酬劳,也可以再买被面做一床稍微薄一点的嘛。
等忙活完这一切,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能隐约听见远处公鸡叫的声音了。
又过了会儿,院子里的母鸡阿花也瞎捣乱似的“咯咯哒”叫了几声,眉眼干涩的孟阳顿时精神为之一振:
下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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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门前的人,白星陷入沉思:
这是……要逃荒吗?!
所以桃花镇不能住了是吗?
当六斤重的棉被折叠起来,体型远非“巨大”二字能形容得尽的,孟阳就这么背着过来,从后面看上去宛如移动的小山,又或是成精的老乌龟,隐约透出几分滑稽。
折腾了大半宿的他两只眼睛里全是血丝,但神情颇有点亢奋,兴冲冲道:“你请我吃肉,我送你被子呀!”
白星:“……”
其实我真的……
但当对上邻居那双疲惫却依旧明亮的眼睛,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她张了张嘴,很认真地说了句谢谢。
孟阳立刻解脱似的松了口气,小心地将包袱转移过去,挠挠头,“那个,我就不进去啦……”
姑娘的家还是不要随便进的好。
那棉被体积太过庞大,又因是新棉花而格外蓬松,白星两只手根本搂不过来,只好也学着他的样子,将大包袱背在身后,乌龟一样挪回去。
然后……她被房门卡住了。
等把被子铺好,已经是大约两刻钟之后的事情了,白星忍不住伸手去摸,只觉好像抓到了一片温暖的云彩。
她眨了眨眼,手脚摊开仰面躺在上面,顿时觉得整个人都微微往下陷了陷。
她用脸颊蹭了蹭,啊,好软啊……
这是除义父之外,她收到的第一件礼物,如此珍贵。
但很快,白星就被前所未有的焦虑所笼罩:
这被子来的突然,完全不在计划之内!
原本她就那么点儿行李,如有情况卷起来骑马就跑,可现在?
被子怎么办?!
这是别人送的宝贵的礼物,意义非凡,所以要带着跑吗?
白星下意识在脑海中想象:阿灰背上驮着她,而她背上则驮着巨大的小山一样的棉被!
嘶,她倒吸一口凉气,觉得完全不行。
这,这可如何是好?!
稍后两个人照例凑在一起吃午饭,因熬夜而倍感疲惫的孟阳很意外地发现,邻居看上去竟也有点恍惚的样子。
再三询问之后,白星才神情严肃道:“我挖了个坑。”
孟阳:“……嗯?”
大冬天的,你挖坑不累吗?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而是□□的,你挖坑做什么?
白星瞅了他一眼,没做声。
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知道的人少,而一旦出口,就不再是秘密。
她是不会说的!
午饭的主菜是红棕油亮的红烧肉,副菜是白菜粉条炖豆腐,荤素搭配非常棒。
红烧肉用的是野猪身上最肥嫩的部分,孟阳先用热水褪了一遍猪毛,又用火烧过,再眯着眼睛对着光影仔细搜索,若有漏网之鱼,就用特制的小镊子拔掉。
这么处理的猪皮光洁如玉,只有毛孔不见猪毛,吃起来口感顺滑,不必有丝毫担忧。
其实每道菜都没有固定的食谱,全凭厨师喜好,所以哪怕同一种菜,不同人做就有不同的味道。
听上去似乎不够严谨,但恰恰就是这份随意,反而有种独特的人情味儿。
他将五花肉切成约莫一寸的四方小块,先在烧开的油锅里滚一圈,这么做可以收一收皮,让肉更紧致。
都说五花,意思是肥瘦肉相间多达五层,看上去犹如红白花朵,可这锅里的竟然多达七层!
孟阳站在锅边感慨,这头野猪生前怕不是桃花山一霸,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连切出来的五花肉都格外漂亮。
啊,美哉,美哉猪兄!
待外层的肉稍稍变色后捞出,油锅降温后再放入冰糖炒糖色,之后入黄酒和大料调味放香。做完这一切之后,再把五花肉倒回去,放入大量黄酒小火慢炖。
最好不加水。因为野猪的腥膻味本就比阉割过的家猪重一些,单纯用黄酒炖煮可以更好地去腥,而黄酒本身的香甜又可以进一步为红烧肉增色添香。
最成熟的方法是一气呵成:一旦盖上盖子之后就不可以开。但孟阳独自过活后日子紧巴巴的,并没有多少机会实验,自问暂时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中间开过两回……
对了,一定要用沙煲!
做好的红烧肉软烂细嫩,筷子稍微一按就透了。虽然有许多肥肉,但油脂被完全煮出,一点儿都不顶人,更因缺少纤维而拥有如琼脂一般柔顺的口感。
猪皮是最劲道的部位,但这份劲道并不过分,只稍稍弹牙,齿尖儿略一用力,就会感受到突破屏障的成就感,肥瘦相间的味道疯狂涌入,叫人忍不住连扒一大碗白饭!
最妙的是来一勺粘稠的深红棕色的肉汁呀,酱汁和油花完美融合,只在流动间闪烁出晶亮的星星点点的油光。它们仿佛有生命般爬过每一粒米,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颜色、味道用力涂抹……
白星先就着红烧肉狂吃一碗米饭,又去夹滑溜溜的红薯粉条。
粉条吸饱了白菜豆腐汤,又软又弹,像个混账孩子不听摆布。她吃得急了点,还被荡在半空中的粉条甩了个“耳光”呢!
被雪激过的白菜有多鲜就别提啦,绿色的菜叶泡在豆腐煮出来的乳白色的汤汁里,瞧着十足乖巧。
舀一勺带汤的白豆腐,略吹一吹,呼呼呼,又浓又香又烫!
孟阳竟然还做了糖蒜!
白星试着吃了一瓣,酸酸甜甜的,很是清脆,配肉可真对味儿啊。
孟阳对自己的手艺赞不绝口,将糖蒜往嘴巴里一丢,摇头晃脑道:“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嘿嘿!”
※※※※※※※※※※※※※※※※※※※※
小剧场一;
孟阳:“啊,美哉,美哉猪兄!”
野猪:“我可再您妈的见吧!”
野兔:“嗨,这不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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