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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红颜

小说:盛世娇宠之名门闺香作者:天泠字数:6777更新时间 : 2019-01-16 09:10:00
    几个姑娘都没理会文永聚,她们都围在端木绯身旁,围着她手里的那个笔筒看。

  “绯妹妹,这是景德镇官窑出的瓷器吧。”云华细细地打量了那个彩绘笔筒一番,语气肯定地说道。

  她微微挑眉,官窑出的瓷器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也许还是个噱头,但是对于她们这些出身宗室勋贵、官宦世家的姑娘而言,也委实不是什么矜贵的玩意儿。

  这笔筒只是一个最寻常的圆筒形,规规矩矩,看不出什么趣致。

  所谓古玩,收藏的不仅仅是一个物件,也是一段历史,这个笔筒既然是本朝官窑出的,自然也就称不上是“古玩”。

  “这笔筒上面画的是孔雀明王吧?”丹桂随口说了句,见笔筒上沾了几点墨渍,皱了皱眉,“她的脸都被墨弄脏了。”

  “没错,没错,画的就是孔雀明王。”掌柜随手就拿起了案头的一块抹布,殷勤地赔笑道,“我来帮姑娘擦擦……”

  端木绯赶紧避开了,瞪了他手里的抹布一眼,掌柜尴尬地笑了笑。

  端木绯从袖口里取出了自己的一方帕子,仔细地擦干净了笔筒上的两点墨渍,那上面所绘的孔雀明王像更为清晰地映入众人的眼帘。

  孔雀明王结跏趺坐于孔雀背上,头戴宝冠,身有四臂,一手执莲花,一手持俱缘果,一手执孔雀尾羽,一手掌持吉祥果,双目微闭,面容慈祥庄严,那开屏的孔雀栩栩如生。

  孔雀明王像一般多画得五彩斑斓,颜色鲜艳,可是,这笔筒上的这一尊佛像却是色彩淡雅柔和,给人一种安详肃穆的感觉。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笔筒上的孔雀明王身上,四周静了几息。

  涵星赞了一句:“这孔雀明王倒是画的不错。”

  “何止是不错。”端木绯笑眯眯地端详着手里的笔筒,目光流连不已,“这应该是齐道之亲手所绘。”

  齐道之?!

  屋子里又静了一瞬,姑娘们下意识地面面相觑,掌柜则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这怎么可能呢?!文永聚差点就脱口而出。

  齐道之那可是六十年前就享誉大盛的本朝画圣,师从名家,年少成名,素有“穷丹青之妙”的美誉,中年时还曾被召入宫廷担任画师,宫中就有其为弘道帝父子所绘之画像。

  齐道之也有画痴之称,无论是写意还是工笔,都是出神入化,尤精于人物和佛道的绘制。

  齐道之的画那可是千金难求啊!

  如果说这个笔筒是齐道之亲手所绘的作品,那可就不是一个“笔筒”,而是一件稀世之宝了!

  问题是,端木绯如何肯定这是齐道之所绘的笔筒呢?!这个疑问自然而然地浮现在众人的心中。

  端木绯似乎看出他们的疑惑,笑眯眯地解释道:“我读过齐道之的弟子编撰的《齐道之传奇》,里面记录了不少他随师傅齐道之在各地的游记,其中一篇写的他们师徒去景德镇官窑游览的见闻,其中还提了一笔齐道之当时亲绘制了一个笔筒,画的就是孔雀明王像。”

  “可是,那也不能证明这就是那个笔筒啊?”掌柜只觉得心口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灼烧似的。

  文永聚也是神情微妙,频频点头。

  “根据那篇文章上说,齐道之还在笔筒上落了款。”端木绯笑道。

  落款?!众人又怔了怔,伸长脖子绕着这个笔筒张望了一圈,却发现这上面就画了一尊孔雀明王,没落款啊!

  掌柜突然惊叫了一声,从袖中摸出了一个水晶磨成的透镜,然后把透镜对准那个孔雀明王像细细地照了一遍,声音微颤,“齐……齐道之笔。”

  透过那龙眼大小的透镜,可以看到笔筒上所绘的孔雀右爪上,以墨线写着四个字:齐道之笔。

  四个字笔走龙蛇,写得还没米粒大,却是透着一种挥洒自如的气息,一看就是出自名家。

  齐道之不仅擅画,还从跟随大盛有名的书法大家李知微学习书法。

  “听闻齐道之喜欢藏落款,我还以为是‘戏说’呢。”云华叹了一句。

  这些知名的书画大师多是怪人狂人,齐道之也不例外,他流传于世的作品不算多,据闻,若是他不满意的作品,是宁可撕了烧了,也不会留下。

  这幅孔雀明王像不是画在纸上,而是绘于笔筒上,恐怕万中无一,实乃孤品,比齐道之的那些画更值钱,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他……他……他怎么就瞎了眼,把这个宝贝给贱卖了呢?!

  想到这里,掌柜差点没呕出一口老血来,肠子都毁青了。

  涵星、丹桂和云华根本就没注意那个掌柜,围着端木绯一个个眉开眼笑。

  涵星毫不吝啬地夸奖道:“绯表妹,你的眼睛可真‘亮’!”

  “何止是亮,简直比透镜还厉害!”丹桂笑嘻嘻地说道,逗得涵星和云华都噗嗤地笑了出来。

  姑娘们笑得乐不可支,端木绯心情大好地接受了她们的夸赞,心里美滋滋的:这下可好了,这个笔筒给皇帝作寿礼正好,唔,她可以不用再准备别的贺礼了,省了不少银子啊!

  她回去就写信告诉姐姐,她是多么勤俭持家!端木绯笑得甜美极了。

  文永聚的脸色比掌柜还要难看,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紫,色彩剧烈变化着。

  自己竟然也看走眼了?!

  不,不可能的,一定是这个端木家的小丫头在胡说八道,就算是齐道之真的曾手绘过一个笔筒,也不一定是这个笔筒!哪有这么巧的!

  端木绯欢欢喜喜地把这个笔筒放进了自己的竹篮里,这竹篮里还装着她刚才从市集上买的绢花、草编、布偶和香料。

  今天真是收获颇丰。端木绯满足地抿嘴笑了。

  掌柜目光灼灼地盯着那个笔筒,心在滴血,很想厚着脸皮把那一两银子还给端木绯,再把那个笔筒给抢回来,可是想到涵星可是公主,又不敢。

  端木绯瞥了眼神游移的掌柜一眼,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行有行规,买定离手。”她对着他拱了拱手,煞有其事地说道,“承让承让。”

  “……”掌柜的嘴巴张张合合,完全说不出话来。

  “我们走吧。”在涵星的招呼下,端木绯几人离开了这间古玩铺子,从这阴暗的地方出去,外面亮得有些刺眼,端木绯干脆就戴上了帷帽。

  涵星有些嫌弃地看着文永聚,挥了挥手道:“好了,文公公你自个儿忙去吧。”

  她撅了撅小嘴,娇里娇气地抱怨了一句,“这还在御用监当差呢,连真货假货都分不清!”以后要是替父皇采购了一些赝品,那可真是把皇家的脸面都丢尽了!

  “……”文永聚面色一僵,那张圆润的脸庞上像是瞬间冻僵似的。

  他暗暗地握拳,心里屈辱地暗道:这要是岑隐的话,这些个皇子公主哪里敢和岑隐这么说话?!说到底不过是看他现在落魄了!真真是虎落平阳……

  文永聚憋着心里的一口气,强忍着不甘与怒火,恭敬地对着涵星作揖道:“四……姑娘,那小的就先告退了。”

  文永聚行了礼后,近乎落荒而逃地快步离去了。

  几个姑娘谁也没在意他,按照原来的计划走向隔壁的香茗茶楼,涵星一边走,一边说道:“等喝了茶后,我们接下来去哪儿玩?”

  “听说出了这镇子,过去三四里,有个翠山,湖光山色,风光秀丽,干脆我们去那里怎么样?”丹桂笑道。

  云华一听要爬山,花容失色,正要反对,就见两位姑娘从茶楼里面出来了,说说笑笑:“李姐姐,听说城隍庙的姻缘签非常灵验……”

  “你才知道啊。”另一个鹅蛋脸的姑娘笑吟吟地接口道,“我舅家的表姐原来相看了好几家,婚事都没成,后来我舅母豁出去了,死马当活马医,干脆带着我表姐去城隍庙求了一签,结果没几天,我表姐的婚事就谈成了,前两日,男方吹吹打打地去下聘,可把我舅母乐坏了。”

  “真有这么神?”

  “我们待会儿去城隍庙求了,不就知道了?!”

  两个姑娘说着朝街道的另一头走去,端木绯、涵星四人有志一同地停下了脚步,意有所动。

  涵星的眸子亮得如天上的灿日般,神采焕发地提议道:“绯表妹,云华姐姐,丹桂,我们去城隍庙‘看看’吧。”

  端木绯、云华和丹桂闻言也是眸子一亮,兴致勃勃地点了点头,都打算去求支签玩玩。

  四人也不进茶楼了,直接跟在了那两位姑娘的身后,不远不近地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涵星稍稍压低声音,对着三人娇声抱怨道:“母妃早说要给本宫挑驸马,到现在也没挑。”这都四个多月了,母妃那边还没一点动静。

  丹桂笑嘻嘻地说道:“涵星,你急什么啊,你几个皇姐和云华姐姐都还没定呢。”

  涵星本想用贵妃的说辞来训一训丹桂,但是话到嘴边,又想到另一件事,改口道:“你没看到绯表妹比本宫小,都定亲了吗?!”

  端木绯没想到话题莫名其妙地就转到了自己身上,傻乎乎地眨了眨眼……对哦。她都定亲了呢。端木绯有些茫然地想着,她的日子过得很从前没什么两样,几乎都快忘记了。

  丹桂点了点头,附和道:“是啊。绯妹妹,你都定亲了,待会儿就不用求姻缘签了。”

  话语间,一阵寺庙特有的香烛味随风而来,一座古朴的城隍庙出现在街的尽头,丛丛郁郁葱葱的树冠从斑驳的墙头探了出来,古意盎然。

  涵星几人一边说,一边进了城隍庙,跟在最后方的端木绯有些魂飞天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唔,她给封炎补做的衣裳都还没动手呢……算了,反正等封炎从蒲国回来,至少还要好几个月,等她回京以后再说吧。

  端木绯心安理得地把这件事又抛诸脑后,一下子就被庙里的热闹吸引了注意力。

  城隍庙里香烟缭绕,随处可见那些年轻的小姑娘,一张张年轻娇美的面庞不需要多少脂粉,就是神采飞扬。

  求签的正殿和解签的偏殿里外都排着蜿蜒的长队,还有庙里最老的一棵百年老树的树枝上挂满了许多许愿的红绳。

  不少姑娘们正奋力把一端系着木牌的红绳往树上抛,以求一端美好的良缘。

  涵星最喜欢凑热闹了,拉着丹桂、云华每一样都去尝试了一番,三个姑娘亲自把许愿的红绳抛到了树上,感觉仿佛完成了一件大事般,乐不可支。

  真有趣啊!端木绯一脸羡慕地仰首看着,她也想试试。哎,她怎么就定亲了呢!

  端木绯的表情实在是太明显了,涵星、云华和丹桂都看了出来,三人默默地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脑海中都浮现端木绯踢毽子、投壶、玩木射时令人不忍直视的表现,心里皆是暗道:幸好绯妹妹定亲了!

  否则啊……

  要是让她来丢那根红绳,她们真担心她会把木牌砸到她自己的头上去!

  一阵微风吹来,吹得上方的红绳随着枝叶在半空中微微摇摆着,沙沙作响,仿佛在附和涵星她们心里的想法一般。

  “绯表妹,本宫刚才听到后面有庙会,我们去逛逛吧。”

  涵星不动声色地试图转移端木绯的注意力,丹桂和云华也是连声附和,三人簇拥着端木绯往庙后的方向去了……

  她们四人一玩就在镇子里玩了大半天,等回了宁江行宫的时候,已经是申时了,涵星足足买了两车的东西回去,把清凉殿的东偏殿堆得满满当当,凌乱不堪,几个宫女差点以为四公主这是要开铺子呢。

  “绯表妹,这些东西是送给外祖父、外祖母、纭表姐、绮表姐、团子还有小八的,就劳烦你带回京去捎给他们了。”

  “这些是本宫给你挑的……”

  “还有这个绢花,我们俩一人一个颜色,下次可以一起戴。”

  “还有这个暖手炉也好可爱啊……”

  涵星兴致高昂地分着她今天买的东西,清凉殿内人人有份,那些宫女们自然是喜不自胜,而端木绯的小脸却是充斥着一言难尽的表情,心道:这大夏天的,涵星就把手炉也买好了,会不会太心急了点?算了,涵星高兴就好!

  端木绯也在整理她买的东西,她今天特意从镇子里的一家铺子里买了些香料回来,打算调配一点熏香。

  端木绯不紧不慢地打开了那些装着香料的小瓷罐,一个接着一个地闻着,不时点头。这些香料处理得不错,也许她可以挑个日子再去买一些回来。

  涵星也被那些小瓷罐中飘出来的香味吸引了,好奇地问道:“绯表妹,你这是要做香囊吗?”

  谁想,端木绯摇了摇头,“我打算制熏香。前些日子,我在一本香谱上看到一个熏香的配方,因为有一味香料不常见,就没动手,今天逛市集时正好看到了,就干脆把需要的几种香料都买好了。”

  说着,端木绯又打开了一个青色的小瓷罐,闻了闻,颇为满意地勾唇笑了。

  很好,材料差不多了,等她再去花园里采两种花,就齐全了。

  端木绯都有些手痒痒了,打算等黄昏时就去采花。

  “绯表妹,你要……”做什么熏香?

  涵星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打帘声打断了,一个青衣宫女快步走了进来,对着涵星屈膝禀道:“殿下,皇上宣您和端木四姑娘过去。”

  涵星挑了挑眉,一点都不想动。

  见状,那青衣宫女接着禀道:“殿下,今早兀吉族的摩轲莫亲王携带子女抵达了行宫,是为了万寿节来向皇上祝寿的。皇上让殿下和端木四姑娘一起去陪玉真郡主四处走走,也宣了大公主殿下过去。”

  涵星和端木绯聊得正欢,一点都不想去陪陌生人寒暄。

  她嘟了嘟嘴,娇气地抱怨道:“真是麻烦,有大皇姐去陪还不够吗?”舞阳早知道今天会有远道而来的客人,因此特意留在行宫中,没跟她们一道出去玩。

  青衣宫女低眉顺目,只当什么也听到。

  涵星虽然有些心不甘情不愿,但还是招呼端木绯起了身,端木绯心里默默叹着气:跟涵星住在一起,就是容易被“惦记”,不仅每早都要去晓然堂上课,连这种事都算上了她。

  表姐妹俩手挽着手,离开了清凉殿,在青衣宫女的引领下,朝行宫正中的麒麟殿去了。

  太阳西斜,阳光已经没那么刺眼了,唯有蝉鸣声喧嚣依旧。

  涵星的脾气一向来得快,去得也快,一路上和端木绯继续说起熏香来,两人很快就约好了等空时就一起去花园摘花,涵星有些跃跃欲试,她还没试过亲手制熏香呢。

  沙沙的微风声中,表姐妹俩的笑声随风而去,不到一盏茶功夫,二人就抵达了麒麟殿。

  皇帝的地盘自然是装饰得金碧辉煌,屋子里,放着几个冰盆,气温恰到好处,凉丝丝的,让人一进去就觉得浑身一轻,一身的闷燥之气一扫而空。

  舞阳比端木绯与涵星早到了一步,此刻正身姿优雅地坐在一把红木圈椅上。

  除了舞阳和皇帝外,殿内还有七八个人,一半是大盛人,宝亲王、卫国公耿海和魏永信都在作陪;还有一半则是三张陌生的面孔,下首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虬髯胡男子,身穿深蓝色的圆领长袍,腰部以玄色绸缎紧束,头戴幞头,脚踏短靴,形容粗莽。

  很显然,这个中年男子就是兀吉族的摩轲莫亲王。

  摩轲莫所属的兀吉族是西北草原上的几族之一,太祖皇帝建立大盛朝时,兀吉族还不属于大盛的领土,直到后来的鸿天帝、隆庆帝开疆辟土,收复了西北、东北周边的数个部族,授予这些小族的族长为亲王、郡王等爵位,恩萌其子孙后代。

  为了笼络这些小族,皇帝每隔几年都会令他们来京城朝觐,每年朝廷还要拨下大量的银两、布匹以及粮草来赏赐这些部族的亲王、郡王。

  摩轲莫的身侧还坐着一对年轻的兄妹俩,兄长十七八岁,着一袭蔚蓝色的锦袍,黝黑的脸庞棱角分明,英气勃发。

  妹妹约莫十四五岁,五官深邃精致,小麦色的肌肤上泛着一种淡淡的光华,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绣花衣袍,乌黑油亮的头发编成了一缕缕的小辫子,头戴一个银围箍,上面缀满了各种小巧的银珠、银扇片以及珊瑚、松石、玛瑙等串成的珠串,看来十分华丽。

  涵星和端木绯看似目不斜视地走向皇帝,目光却在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三个远方来客。

  “父皇。”

  “皇上。”

  表姐妹俩举止得体地给皇帝行了礼。

  皇帝笑眯眯地指着涵星对摩轲莫说道:“摩轲莫,这是朕的四公主涵星。朕记得你五年前来京城时,应该见过涵星。”皇帝神情闲适,看来与摩轲莫十分亲和。

  摩轲莫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以流利的大盛语说道:“臣当然记得。皇上的四公主真乃虎父无犬女,年纪小小,就机敏得很。”

  摩轲莫说得是五年前,他去京城觐见皇帝发生的一件事。一日,几个大盛的勋贵子弟与兀吉族以及其他几个部族的年轻才俊曾经在演武场比试骑射,不巧,一支流矢斜飞了出去,正好射向了涵星……当时把端木贵妃吓得差点没晕过去。

  谁想,涵星随手拿起一旁的毽球拍,就把那支早就是强弩之末的流矢给拍掉了,引得满堂喝彩。

  皇帝也想起了这件事,哈哈大笑。他几个女儿中,涵星这一点确实像他,手脚敏捷利落得很,骑射也都学得不错。

  等摩轲莫父子三人给涵星见了礼后,皇帝就笑着吩咐道:“舞阳,涵星,还有端木家的小丫头,你们三个带着玉真郡主出去玩玩。”

  舞阳、涵星和端木绯立刻就屈膝领命,那玉真郡主落落大方地站起身来,以她们部族的礼仪给皇帝行了礼,就随着姑娘们退出了麒麟殿。

  随着她们清脆的说笑声渐渐远去,殿内静了一静。

  摩轲莫与身旁的长子不动声色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摩轲莫笑道:“皇上,有道是,宝马配英雄,臣和犬子为了这次的万寿节特意寻了一匹万中求一的宝马,也是担心宝马路上水土不服,才特意提前出发,幸好这一路都颇为顺利。可见上天注定这匹宝马就该属于皇上。”

  摩轲莫笑得殷勤,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对外的借口罢了。

  不久前,塔里族的族长台巴格亲王病重,奄奄一息,台巴格膝下无子,如今周边几族都对塔里族虎视眈眈,想趁机把塔里族收归到自己这一族下,可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摩轲莫却是觉得与其等台巴格亲王松口,还不如另辟蹊径,从皇帝下手。

  因此,他这次是特意赶在其他亲王、郡王之前日夜兼程地赶来了宁江行宫,就是为了先见到皇帝,伺机得到皇帝的支持。一旦他们兀吉族可以把塔里族纳入囊中,那么势力将远超其他几族。

  “王爷对皇上还是一片忠心,赤诚可见!”耿海忽然笑着插嘴道,幽黑的眸子里飞快地掠过一道利芒,“王爷这一次可要多待一段时日,王爷也五年没来京城了吧,这些年,京城可是越来越繁华了。”

  摩轲莫想要讨好皇帝,自然是忙不迭地附和:“卫国公说得是。我和犬子一定要好好见识一下京城的繁华。”

  “皇上,说来,不仅是摩轲莫亲王,”耿海笑容满面地说道,“还有北境那边,古颜族、华藜族、納牙族等部族也是多年不曾进京了,不如皇上宣几族也一起进宫,一来各族同喜,朝贺新年,二来也可以让各族见识一下大盛的繁荣昌盛。”

  皇帝心念一动,是啊,这些个小族地处蛮荒之地,让他们见识一下京城的繁荣昌盛,才知道天朝威仪,不敢有异心!

  耿海立刻看出皇帝的心动,不动声色地接着道:“听闻华藜族盛产美人,当年的镇北王妃火黎郡主可是被称为北境第一美人。”

  皇帝听到火黎郡主,脸上便露出几分唏嘘,几分遗憾:素闻火黎郡主容貌倾城,举世无双,只可惜自己没能亲眼见到。

  可惜了,如此美人偏偏嫁给了薛祁渊那个逆贼!

  真真是红颜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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