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弥天大雾(求推荐)
直到这时,唐德心中才有些明悟,他所居住的区域,北市的边缘地带,虽然仍旧贫困,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比如说齐婶的丈夫,至少还有一门不错的手艺,一份正式的工作,和固定的经济来源。
日子虽然紧巴巴的,但精打细算下,还能过的下去。
而在这里,唐德看到了灰暗和混乱,无论是光着屁股到处乱跑的小孩,还是忙碌的大人,在看着走过的队伍时,眼中的那种怯懦和畏惧,根本无法掩饰。
唐德心中突然有一丝丝紧迫感。
他明白,或许,眼前的这一切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穿越,也从没有他想想中的美好。
丫丫的,果然是万恶的统治阶级,我,小爷,艹,玛德,吐槽之魂都坚挺不起来了。
带着几分阴郁,唐德跟着队伍走出了居民区,他本以为他们会乘坐二路公交车(两条腿),去那个被称为临水镇的地方,可惜,他又错了。
这个世界有马车,有牛车,有独轮车,但他们乘坐的居然是……火车!
真的是火车,不论是外形,还是名称都是火车,沿着铁轨开起来还会‘咣叽咣叽’的叫,但却并不是用煤炭在驱动,头顶也没有滚滚浓烟。
这玩意在唐纳德的记忆中是真的没有了,可光是想想那左轮手枪,这似乎又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东西了。
最后,唐德还是找了个机会,向大胡子打听了一下。
按照大胡子的说法,这玩意就叫火车,学士的造物,以雾晶或者雾核驱动,红岩城的铁轨是在三年前才开始铺设的,火车更是两年前才购进的。
这倒是可以说得通唐纳德为什么一点记忆都没有了!
那时候的小屁孩已经被逐出了中心的圈子,还在自怨自艾呢,没听到很正常。
不过,据说这玩意老贵老贵了,老城主可是花了大决心,才舍下的老本买下的,对那些来修建的学士,以及各种各样食宿要求,他还得笑脸相迎。
最后的结果,城主府的花瓶酒杯不知道碎了多少个。
当然,有了这连接主城和四镇的火车,无论物资运输,还是军团行进,那效率不知道快了多少,总还是值得的。
另外,这火车并不向外开放,也就是说,纯粹的公家使用,平民就是有钱都没的享受。
说到这,唐德不得不表达一下感触:谁特么说这是享受?这特么的就是受罪啊!
很显然,这火车的减震效果极差,颠簸的唐德看着窗外那一望无际的麦田都来不及欣赏。
他眼睛都花了……
跨过居民区,就是真正的种植地带,红岩城的主打粮食是小麦,而这一望无际的麦田,足足养活了整个城市三十万人和不知多少的扭动人口。
当然,对于唐德而言,这又是怨念不断。
面饼,馒头,馒头,面饼。
谁能告诉小爷,我哪里能吃到米饭啊!
……
一路行来,唐德只觉得收获颇丰,记忆里的世界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记忆,而是眼前的真实世界,他想着这一趟,哪怕是没有去过边境,没有看过弥天大雾,就路上的见闻也是值了。
不过,大胡子叔叔终归没让他失望。
火车的速度不算快,磨磨蹭蹭,到达临水镇已经是下午了,大胡子并没有要求立刻出发,而是在临水镇休息了一夜。
大胡子很熟悉这里,也认识很多人。
入夜,他就请了驻守在这里的一位军官喝酒,唐德在吃饭的时候看到了他们,不知是否是错觉,他总觉得那位军官看他的目光有些复杂。
第二天一大早,大胡子就将所有人都叫起来了,并从戍卫军团的军营里拉出来一批六足角马。
说实在的,唐德已经搞不懂这个世界了。
这个世界有一年四季,有三百六十五天,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个小时有六十分钟。
这个世界的文字类似于中文,语言类似于汉语,长度单位用的是米,重量单位用的是公斤。
这个世界有历法,有十二个月份,有火车,更有左轮手枪。
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从侧面证实唐德关于‘平行位面’的观点,历史虽然走岔,但某些必然存在的东西仍旧还是顽强的出现了。
可是,在这个世界中,也有一些唐德无法理解的,比如说那兽化人,比如说所谓的神血后裔,再比如说眼前这六足角马。
这怪物有着马的外形,但生有六足,头上长角,毛色虽然各异,却极为纯粹,最主要的他的外形要比唐德记忆中的马大上不止一圈,不说体长,仅仅是肩高都快有一米七了,几乎和此时的唐德持平。
而且,这六足角马的眼神极为灵动,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是做战马驯养的,唐德居然,居然仿佛从它的眼中看到了旺盛的战斗欲。
假如,假设这真的是马的话,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迷雾的环境,引起了生物新一轮进化,或者变异吗?
咦?似乎,这还真的说得通了!
类推一下,兽化人和神血后裔也都有了解释!
哈哈,小爷我就天才!
“想什么呢?还不快上来?”
就在唐德愣神间,大胡子牵了一匹身量较矮的六足角马走了过来,他摆了摆手,让唐德上去。
“啊?哦?好……”唐德一个答应,就准备上前,可仅仅走了两步,就见那六足角马扭着头看了唐德一眼,它似乎很不屑,嘴角一咧,露出两排白森森锋利的牙齿。
小爷这是被鄙视了?
被鄙视了?
鄙视了?
不对,话说,小爷我这辈子,加上辈子,再加唐纳德的一辈子,似乎都没骑过马?
唐德一个顿足,一脸为难:“胡子叔叔,这个我没骑过马啊?”
“没骑过?”大胡子一愣,接着有些恍然:“是了,你父母走的时候,你还小,没学过倒也正常。这是我考虑不周,恩,行吧,我带你吧。”
说着,他松开了这六足角马的缰绳,并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就见这六足角马转个头,对着唐德打了个响鼻,‘不屑’的走了。
你等着,小爷我学会骑马后,非得天天骑你!
咦,这话为什么这么奇怪呢?!
唐德气坏了,可没时间给他生气,大胡子不愧是老司机,一把将他拉上去后,就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出了临水镇。
六足角马奔驰的速度像风,比之火车也不慢了,不过火车的长处在于不眠不休,而六足角马则在于灵活。
沿着青石铺成的驰道前进,足足跑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沐恩终于在麦田的尽头看到了一处高耸的哨塔。
哨塔是黑色石头堆成,足有二十米高,远远看去,仿佛驻守在边疆的沉默巨人。
当然,这些都不是唐德所看到的重点,重点是那几乎和哨塔平齐的淡淡白色迷雾,仿佛天地被蒙上了一层,阳光都驱散不的灰色薄纱,并随着视野向外,越来越浓,直至完全看不清楚了。
六足角马上,唐德只觉得呼吸都顿住了。
他不自觉的抬头,仰望天空,看到了太阳,或者说,这是这个世界人们口中的圣火。
他又低头,再看那越来越近,据说笼罩世界的迷雾,只觉得天地都以哨塔为界,就此两分。
角马还在飞驰,但大胡子已经开始减速了,哨塔要到了,已经能够看到斑驳青苔和布满‘伤痕’的墙体。而唐德躲在他背后,突然笑了,没有人看到他的笑,但他自己知道。
他笑的灿烂,笑的悲伤,笑的自己都莫名其妙。
原来,这就是弥天大雾啊!
原来,没有人骗我,这一切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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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虽然紧巴巴的,但精打细算下,还能过的下去。
而在这里,唐德看到了灰暗和混乱,无论是光着屁股到处乱跑的小孩,还是忙碌的大人,在看着走过的队伍时,眼中的那种怯懦和畏惧,根本无法掩饰。
唐德心中突然有一丝丝紧迫感。
他明白,或许,眼前的这一切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穿越,也从没有他想想中的美好。
丫丫的,果然是万恶的统治阶级,我,小爷,艹,玛德,吐槽之魂都坚挺不起来了。
带着几分阴郁,唐德跟着队伍走出了居民区,他本以为他们会乘坐二路公交车(两条腿),去那个被称为临水镇的地方,可惜,他又错了。
这个世界有马车,有牛车,有独轮车,但他们乘坐的居然是……火车!
真的是火车,不论是外形,还是名称都是火车,沿着铁轨开起来还会‘咣叽咣叽’的叫,但却并不是用煤炭在驱动,头顶也没有滚滚浓烟。
这玩意在唐纳德的记忆中是真的没有了,可光是想想那左轮手枪,这似乎又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东西了。
最后,唐德还是找了个机会,向大胡子打听了一下。
按照大胡子的说法,这玩意就叫火车,学士的造物,以雾晶或者雾核驱动,红岩城的铁轨是在三年前才开始铺设的,火车更是两年前才购进的。
这倒是可以说得通唐纳德为什么一点记忆都没有了!
那时候的小屁孩已经被逐出了中心的圈子,还在自怨自艾呢,没听到很正常。
不过,据说这玩意老贵老贵了,老城主可是花了大决心,才舍下的老本买下的,对那些来修建的学士,以及各种各样食宿要求,他还得笑脸相迎。
最后的结果,城主府的花瓶酒杯不知道碎了多少个。
当然,有了这连接主城和四镇的火车,无论物资运输,还是军团行进,那效率不知道快了多少,总还是值得的。
另外,这火车并不向外开放,也就是说,纯粹的公家使用,平民就是有钱都没的享受。
说到这,唐德不得不表达一下感触:谁特么说这是享受?这特么的就是受罪啊!
很显然,这火车的减震效果极差,颠簸的唐德看着窗外那一望无际的麦田都来不及欣赏。
他眼睛都花了……
跨过居民区,就是真正的种植地带,红岩城的主打粮食是小麦,而这一望无际的麦田,足足养活了整个城市三十万人和不知多少的扭动人口。
当然,对于唐德而言,这又是怨念不断。
面饼,馒头,馒头,面饼。
谁能告诉小爷,我哪里能吃到米饭啊!
……
一路行来,唐德只觉得收获颇丰,记忆里的世界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记忆,而是眼前的真实世界,他想着这一趟,哪怕是没有去过边境,没有看过弥天大雾,就路上的见闻也是值了。
不过,大胡子叔叔终归没让他失望。
火车的速度不算快,磨磨蹭蹭,到达临水镇已经是下午了,大胡子并没有要求立刻出发,而是在临水镇休息了一夜。
大胡子很熟悉这里,也认识很多人。
入夜,他就请了驻守在这里的一位军官喝酒,唐德在吃饭的时候看到了他们,不知是否是错觉,他总觉得那位军官看他的目光有些复杂。
第二天一大早,大胡子就将所有人都叫起来了,并从戍卫军团的军营里拉出来一批六足角马。
说实在的,唐德已经搞不懂这个世界了。
这个世界有一年四季,有三百六十五天,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个小时有六十分钟。
这个世界的文字类似于中文,语言类似于汉语,长度单位用的是米,重量单位用的是公斤。
这个世界有历法,有十二个月份,有火车,更有左轮手枪。
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从侧面证实唐德关于‘平行位面’的观点,历史虽然走岔,但某些必然存在的东西仍旧还是顽强的出现了。
可是,在这个世界中,也有一些唐德无法理解的,比如说那兽化人,比如说所谓的神血后裔,再比如说眼前这六足角马。
这怪物有着马的外形,但生有六足,头上长角,毛色虽然各异,却极为纯粹,最主要的他的外形要比唐德记忆中的马大上不止一圈,不说体长,仅仅是肩高都快有一米七了,几乎和此时的唐德持平。
而且,这六足角马的眼神极为灵动,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是做战马驯养的,唐德居然,居然仿佛从它的眼中看到了旺盛的战斗欲。
假如,假设这真的是马的话,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迷雾的环境,引起了生物新一轮进化,或者变异吗?
咦?似乎,这还真的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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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小爷我就天才!
“想什么呢?还不快上来?”
就在唐德愣神间,大胡子牵了一匹身量较矮的六足角马走了过来,他摆了摆手,让唐德上去。
“啊?哦?好……”唐德一个答应,就准备上前,可仅仅走了两步,就见那六足角马扭着头看了唐德一眼,它似乎很不屑,嘴角一咧,露出两排白森森锋利的牙齿。
小爷这是被鄙视了?
被鄙视了?
鄙视了?
不对,话说,小爷我这辈子,加上辈子,再加唐纳德的一辈子,似乎都没骑过马?
唐德一个顿足,一脸为难:“胡子叔叔,这个我没骑过马啊?”
“没骑过?”大胡子一愣,接着有些恍然:“是了,你父母走的时候,你还小,没学过倒也正常。这是我考虑不周,恩,行吧,我带你吧。”
说着,他松开了这六足角马的缰绳,并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就见这六足角马转个头,对着唐德打了个响鼻,‘不屑’的走了。
你等着,小爷我学会骑马后,非得天天骑你!
咦,这话为什么这么奇怪呢?!
唐德气坏了,可没时间给他生气,大胡子不愧是老司机,一把将他拉上去后,就带着自己的队伍冲出了临水镇。
六足角马奔驰的速度像风,比之火车也不慢了,不过火车的长处在于不眠不休,而六足角马则在于灵活。
沿着青石铺成的驰道前进,足足跑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沐恩终于在麦田的尽头看到了一处高耸的哨塔。
哨塔是黑色石头堆成,足有二十米高,远远看去,仿佛驻守在边疆的沉默巨人。
当然,这些都不是唐德所看到的重点,重点是那几乎和哨塔平齐的淡淡白色迷雾,仿佛天地被蒙上了一层,阳光都驱散不的灰色薄纱,并随着视野向外,越来越浓,直至完全看不清楚了。
六足角马上,唐德只觉得呼吸都顿住了。
他不自觉的抬头,仰望天空,看到了太阳,或者说,这是这个世界人们口中的圣火。
他又低头,再看那越来越近,据说笼罩世界的迷雾,只觉得天地都以哨塔为界,就此两分。
角马还在飞驰,但大胡子已经开始减速了,哨塔要到了,已经能够看到斑驳青苔和布满‘伤痕’的墙体。而唐德躲在他背后,突然笑了,没有人看到他的笑,但他自己知道。
他笑的灿烂,笑的悲伤,笑的自己都莫名其妙。
原来,这就是弥天大雾啊!
原来,没有人骗我,这一切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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