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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补)

小说:睁眼的英灵作者:他大舅啊字数:2149更新时间 : 2018-07-22 18:48:34
  欠债,还钱。

  杀人,偿命。

  话虽糙,可理不糙。

  曹怀雀的父亲欠钱不还,这是他不对。

  可这放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就是对的么?

  自然不对。

  让人气愤的是,这壮汉私自加了3分的息,从只有2分的息变成了5分。

  从还算说得过去的合法,变成了不合法。

  这无异于在往人身上捆枷锁,而且这枷锁还是用火烫过的。

  父债子偿不假。

  可就像李言之所说,这不是东汉末年分三国。

  这是我盛世太平的华夏,早已经没有了偷换概念的‘父债子偿’。

  这《刑法》里哪一条应允了?

  何况这曹怀雀并未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任何东西。

  父债子偿更无从谈起。

  故此,这话题就又回到了用下三滥招数的壮汉身上。

  依此来看,曹植要杀此人,倒并非是单纯的为了给曹家后人出口恶气。

  他不过是用自己固有的思维去套用在这个现世身上。

  只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早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这是其一。

  其二。

  曹植若真杀了此人,国安局的特高课,会放过曹怀雀么?

  这就等于是把豆腐盘成了肉价钱。

  搭进去一条人命不算,而且曹怀雀还会受到特高课的制裁。

  毕竟,甭管你再有理,杀人偿命。

  就算不偿命,背上一条人命的代价,对于一个只有15岁,前途本来可以无限光明的高一学子来说,太重了,真的太重了。

  这等于是,现实版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可曹家的这口恶气又一定要出,那该怎么办?

  只能李言之来。

  就像他说的。

  好人,你来。

  坏人,我来。

  既帮曹怀雀摆脱了罪名,也替曹植出了口恶气。

  最重要的是,李言之并没有双标到你们欺负人,我就可以不还钱的荒谬地步。

  难道人杀了,就能不还钱了?

  这世间没有这个理。

  所以,这钱,他来还。

  为什么?

  相比于让一个洋溢青春的少年,因为杀人而断送了前途似锦的未来。

  他李言之更愿意去挽救曹怀雀,充当一个背上了骂名还掏了钱的冤大头。

  因为没有什么比育人更让他觉的有成就的事情了。

  而‘老师’这个名词,在李言之的心目中,是一种神圣的存在。

  教人可以,也别忘了救人。

  在《第三帝国史》的卑斯麦篇,有这么一句话。

  “帝国未来100年的发展,早已经从今天孩童的课桌上就决定了。”

  嗯。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啊。

  在曹植的帮助下,这壮汉的尸体被一堆墨绿色的灵子分解,消失的无影无踪,连带着地上的血迹,一并消失不见。

  鼻青脸肿的曹怀雀看着李言之,裂出一张难看的笑容。

  而张小花和高大壮看着曹怀雀,俩人都是挠了挠后脑勺。

  “身体有没有伤到?”

  李言之看着三人,又好气又好笑道。

  “那不能有,我张小花别的本事没有,抗揍是肯定的。”张小花舔着个脸,左腿一瘸一拐,被高大壮搀扶着,看着李言之,拍胸脯保证。

  “李时珍的皮啊。”李言之笑骂道。

  扭头,看向一旁如同获得新生的曹怀雀,揉了揉他的脑袋,揶揄道:“我可知道你为什么要转到21班来了。”

  一旁忍不住插嘴的高大壮问道:“为啥啊,曹怀雀可是学校的尖子生诶,上半年年级第一啊,妥妥的宏志班选手,李老师今年一定是年度评选的优秀教师~”

  李言之轻笑道:“你呀,就是来折磨我的,怪不得蒋老师说你转来的时候,说的如同洪水猛兽。”

  曹怀雀嘿嘿一笑,犹豫道:“我能不能不去宏志班?”

  一旁的张小花听到曹怀雀放着前程似锦不去,竟然要留在21班,不停的摇头。

  故作老成的说道看不懂现在的年轻人。

  李言之笑了笑,轻声道:“理论上,是可以的。”

  “那就坚决不去。”

  李言之看曹怀雀一瘸一拐,浑身是伤,主动弯腰,蹲下身,头也不回道。

  “上来。”

  曹怀雀愣了愣,随即忍着痛,一个纵身,跃了上去。

  因为个子小,倒也轻便。

  一声细弱如蚊子的声音传来。

  “谢谢,李老师。”

  李言之不置可否,并未说话。

  一行四人,李言之背着曹怀雀,高大壮扶着张小花。

  两大两小,出了胡同,走入路灯下。

  天空下着小雪,把世间所有的一切都覆盖上清冷。

  可路灯下的四人,似乎温暖极了。

  张小花皮着说要请大家吃饭,吃什么海龙虾,鲍鱼参。

  被高大壮怼过去就是就是嘴上能BB,正儿八经的连他们家的一品大包连味都没尝过。

  俩人一来一往,不亦乐乎。

  突然,一阵肚子叫的咕咕声传来,惹的众人笑起来。

  一天没有吃饭的曹怀雀,此时只想吃一碗康师傅牛肉面,不要红烧,要香辣...

  “我知道一家特别好吃的混沌店,叫三更食堂,一起吃点?”李言之提议道。

  “别说,我这会好饿。”张小花附和道。

  “你快别说了,拳头大的豹子一晚上能吃22个,3碗粥,你怕不是饿死鬼脱胎...”高大壮打趣道。

  “你给我闭嘴!能吃是福,你懂什么,我老爹告诉我,在外面一定要吃好!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成成成,我不跟你争,我也去~”

  “我一天没有吃饭了...”曹怀雀弱弱道。

  “好嘞,走咯~”

  三更食堂。

  只有每天晚上的11点开门营业。

  老板是个留着光头,穿着冲锋衣和短裙的奇怪男人,总是打趣,自诩是历史的裱糊匠。

  李言之知道这间小店,还是和八千一次偶然的瞎逛,恰巧离学校也不远,但凡夜班,总是喜欢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混沌。

  可能真是李言之吃过最好吃的混沌了。

  就是晚上11点才开门,太晚了。

  李言之已经很久没有去吃了,不知道还在不在。

  四人七拐八拐,总算到达小店,门头是个不起眼的居民楼,不过装修古风古味,里面除了老板一人,还有一个总是穿着白色短T,猩红鹤群的女仆,总是冷着一张脸,见了谁都跟结了八辈子的仇似的...

  李言之背着曹怀雀,抬头看着闪烁断断续续霓虹的小食店。

  上面只有四个大字,三更食堂。

  招牌的旁边还挂了一面巨大的白底黑子的布匹,上面只有一个字。

  鹤。

  四周静悄悄,没有一个人,还伴随真真冷风刮过,搞的好电影里妖孽出没的场景一样。

  张小花看了看四周,扯了扯高大壮。

  “我怎么感觉这地方有点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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