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实在没办法,凤歌默默念叨:“你要是需要我对你负责,也不是不行,但是如果我要将你收入宫中,肯定不能封你为正驸马,将来说不定连个控鹤的名号都不能给你。”
她一面擦着一面说:“父皇想要立个妃,都被前朝大臣三劝四谏,幸好他与母后少年相识,刚巧门当户对,不然……哎,生在皇家怎么这么苦,连这点小事都不能自主。”
在絮叨中,她将关林森全身上下擦了个干净,宫里的伤药果然药效非常好,他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已停止了流血,伤口颜色转深,已在慢慢收敛。
这是个好迹象,唯一让她觉得担忧的,是飞针上的毒药对他的损害,虽然已经及时吸出毒血,但仍有少量毒素随着血液流至全身,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内服药物,尽快驱散,只怕会对他的身体有损伤。
凤歌又取了几次冷水,他身体的高热终于降了下来,呼吸也变得有力,胸口的起伏也变得正常。
终于救回来了,凤歌大大松了一口气,她站起身,这才发现,关林森全身不着寸缕,就这么躺在地上,若是金璜林翔宇回来,看到这场景,还不知会如何想。
可是关林森自己的衣服已经沾满了血迹变得僵硬,更重要的是,那也不能被称为衣裤,只能称之为布块了。
凤歌将衣服拿在手里都觉得扎手,何况给他这满是伤口的身体穿上。
四下张望,她终于发现一件白面具甩下的黑色斗篷,却被那个死人压着,她一点点用力想要将那件斗篷扯出来,最后一点不知卡在什么地方,怎么也拉不动。
她咬紧牙关,拼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拉,压在黑斗篷上的白面具尸体随之弹起,凤歌吓得尖叫一声,缩在一旁,过了一会儿,确定那个人真的死了,她才赶紧抱着斗篷,跑到关林森身边,为他盖上。
“他们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回来……再不回来,我就扣他们工资!”凤歌坐在关林森身边,抱着膝盖想,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关林森口中发出一声低吟,眼睛慢慢张开,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疲惫过度而睡着的少女。
“如果你不希望你所辖的地方出现血衣女鬼白日出没的传说,就自个儿回城,把马和换洗衣服带回来。”
“万一我又遇到那些人了呢?不行,你要保护我的安全。”
“你到底是男是女啊?”
“姑娘此言差矣,是否勇敢是否有武力,从来都不是以性别来分,上古有殷后妇好,以一女子之力统率四方,春秋有西施为越潜入吴国,三千越甲始吞吴,至于花木兰啊、穆桂英啊、梁红玉啊、金璜啊……哪个不是铁骨铮铮的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金璜蹲在地上,苦恼的想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品种,莫非是暹罗猫变的妖怪。
“再说,从地道进去,绝对不会有人看见姑娘一身血污,放心。”林翔宇拼命游说,中心思想就一个:不要一个人回去,害怕。
地道的出口,是林翔宇的床底。
两人刚从床底爬出来,就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林知县,在吗?”
林翔宇没说话,大半夜,正经人谁会找上门,府里的仆妇也不会叫他林知县。金璜钻进衣柜,他继续躲在床底,不肯出来。
不多时,从窗口竟然伸出一根铜管,袅袅的飘着白烟,是迷香。
金璜对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太熟悉,这种便宜货,只要一颗提神药就能解决。
那人又等了一会儿,就推门而入了。
金璜从衣柜的门缝中看见,那个人似乎在翻找什么东西。
桌上,床上,什么地方都找过了,眼看着他便走到衣柜近前,伸手打开衣柜门。
不承想,一个全身血污,披头散发,连脸都看不清的女子忽然扑了出来,掐住他的脖子,还呲牙咧嘴的嚎叫:“林翔宇,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那人被掐得脸色发青,勉强从嘴里挤出几个字:“我不是……”
“哦。”金璜抬手点住他几处大穴,站起身来,“你不是跑进来什么,耽误老娘办事。”
接着,她的眼中又闪着诡异的光,斜瞟着他:“你不会也是王爷派来杀他的吧,抢我生意,不得好死!”
说着又要扑上来,把那人吓得够呛:“啊,慢着慢着,我们是一家人啊,我虽然不是王爷派来的,却是世子派来取人偶的,你可不能杀我。”
“人偶?那三个人皮的?”
“正是正是,这不找遍了他那个收藏室都没找到,只好冒险到这里来找,不小心打扰姑娘的工作,对不起对不起。”
原来是奉命偷东西的,金璜对着他的腰间重重踢了一脚:“最讨厌你们这些小偷工会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滚蛋。”
那人穴道已解,吓得马上爬起来,弯腰点头:“是是是……”便一溜烟的不见了。
“没事了,出来吧。”金璜召呼林翔宇。
半天没动静,却发现他已经被那不入流的迷烟给弄昏了。
只得把他从床底下拖出来,往脸上泼了杯水,这才醒来。
“我……这是怎么了?”
“行了,别装男主角了,赶紧给我弄几件衣服,再弄辆马车,一会城门一开我们就去接他们。”
收拾好东西,已是鸡鸣五鼓,城门缓缓洞开,要往别处去的商旅百姓,纷纷挤出城,金璜与林翔宇刚刚出城,就听见后面有人问:“林知县清早出城,往何处去呀?”
回头一看,几乎把林翔宇吓个半死,喊住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律王府的二管家雷烈。
“没什么,陪她上山踏青。”
“踏青?”雷烈双手笼在袖中,天气寒冷,说着话,口中还冒着丝丝缕缕的白气,“这会儿山上何处有青可踏?我正要为小公子寻一处消闷解烦的所在,正巧与林知县一同前往查看查看,不如同行?”
林翔宇看着金璜,金璜嘟着嘴,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恶狠狠的瞪着雷烈,雷烈大笑道:“哦哦,想来,姑娘是怕我们影响两位,放心,等到了地方,你们玩你们的,我们看我们的,绝不打扰,哈哈哈。”
看来,这是赖定了,这会儿是在城门口,人来人往实在太多,再纠缠下去也没有意义,金璜冷哼了一声:“天宽地阔的,你们想来就来呗。”便将帘子甩上了。
林翔宇的马车在前面溜溜达达的走,后面雷烈并五六个随从骑着马紧紧的跟随。
林翔宇压低了声音:“这可怎么办?”
“这附近山上,可有什么能随便糊弄一下的地方?”金璜问道。
“若是春暖花开,自然是有的,但是现在这季节,草刚刚返绿,哪有什么踏青的地方。”林翔宇快愁死了,他看着金璜:“怎么办?”
“要么,你出钱雇我,把他们全杀了。”金璜也很愁,搓着手,“算你便宜点,打个八折吧。”
林翔宇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他们是王府的人,再说,刚才出城的时候,那么多人都看见他们是和我们一起走的,万一他们死了,那麻烦可大了。”
***
关林森用力撑起身子,想要坐起来,身上盖着的斗篷却滑落在腰际,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被脱得一丝不挂,每一处伤口都涂上了药膏,包括那个隐密之处的伤口。
“你终于醒啦。”凤歌迷迷糊糊的问道,一双星眸半睁半闭望着他。
长这么大,从未亲近过女色的少年,顿时脸胀得通红:“我……的伤是你……”
凤歌揉揉眼睛,站起来,活动活动僵硬的身体:“嗯,我吸的毒血、我涂的药、我给你盖的。”
她转头看着关林森:“还有什么问题吗?”
凤歌如此坦荡,关林森倒觉得自己这是在矫情了,只是一时之间,仍不知说什么好,他低着头,寻思着怎么才能用一块斗篷把自己完全遮挡住。
“别不好意思了,该看的我全看过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我眼中,众生平等,不分男女。”凤歌的眼睛,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相比他,石壁上的花纹更好看一些。
关林森飞快的又扯了几块斗篷,将自己裹起来,看起来与天竺游僧倒有几分相似。
等他折腾好,凤歌这才结束了对石壁花纹的观察与分析,转头看着他:“能走得动吗?我看金璜和林翔宇都指望不上,我们自己回去吧。”
“能。”关林森向前迈了几步,扯动那处伤口,忍不住脚步一顿。
凤歌见状,叹道:“别逞强了,要么,我背你下山。”
“这怎么行,大殿下乃万金之躯……”
“你要是死了残了,我这万金之躯谁来保护?”凤歌凶巴巴的瞪着他。
不由分说的将关林森压在自己的肩膀上,结果,却被他的体重压得一个踉跄。关林森刚想出声,凤歌又咬着牙站起来:“我连自己的子民都扛不住,还怎么扛得起江山。”
“大殿下,我只是个暗卫。”
“怎么,暗卫不是我的子民?你想造反?!”
背上的重量似乎没有刚才那么重了,凤歌当然不会以为这是关林森突然减重五十斤,她叹了口气:“你别绷着了,还不如你自己走呢,等着,我去给你找个木棍。”
她出去之后,关林森松了口气,刚才贴着她的软玉温香,心里比面对几十个敌人还要紧张。
寻找木棍的时候,凤歌无意中进入一个房间,地上有残留的白色粉末,她蹲下身子辨认出,那是面粉。
那些多征收的面粉,曾经在这里停留过。
现在已经不见了。
会运往哪里呢?此处是恒国的西南境,再往前走,便是大夏国的地界,难道……是拿去给大夏换什么东西吗?
大夏地处大陆最西,从大夏再过去,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因此大夏在数百年间,都没参与过大恒、北燕、东宁之间的国家之争,它出产最优质的铁矿,有最好的冶炼师,它将自己的武器卖到各个国家,大发横财。
听说这几年气候不好,大夏的粮食出产不佳……难道这些面粉是代替铜钱白银,去换武器?
如果这是国家行为,那自然不需要偷偷摸摸,一定是律王叔自己在搞鬼!他想囤积兵器……造反?!
想到这两个可怕的字眼,凤歌心里一惊,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马上回宫告诉父皇。
关林森有了拐杖以后,她连碰都没有碰关林森一下,由着他自己往前走,自己心中盘旋着许多种想法与可能,但是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向父皇禀明,否则,只怕到时悔之晚矣。
韩王墓后面的秘道低矮而潮湿,到最后的出口,只容一人爬出。想来是那些工匠为了防止被士兵活埋在墓里灭口,而偷偷挖下的。
只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好好的让他们走了,这条秘道也没给用上,天长日久,洞口被荒草与树根遮挡,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
人还在洞里,就听见远远的似乎传来车轮的声音,还有金璜的声音:“你说,你到底喜欢我还是喜欢那个女人,我有什么不好,她不就是看起来比我端庄吗,看起来好有什么用……”
还有林翔宇那无力的辩解:“我真的没有脚踏两条船,哎哟哟……”
凤歌心知这是金璜在示警,让她暂时不要出来,但是关林森的伤实在是不能拖了,他现在连走动都成问题,强撑着回去,大腿上的伤,也许会令他终身残疾。
她想要爬出洞口,关林森拉住她:“有敌人跟着他们。”
“我知道,但是你再不出去,就要变瘸子了。”凤歌打定主意,从洞里爬出去,关林森对她的决定,只能无条件的服从。
雷烈和他身后的随从,早就听说林知县想要纳两个美人,还有人羡慕他的齐人之福,现在看着金璜这彪悍泼妇的形象,羡慕什么的早就抛诸九霄云外,不约而同对他生出了深深的同情。
一伙人远远的跟着,听着前面马车上传来的激烈争执声,暗自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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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面擦着一面说:“父皇想要立个妃,都被前朝大臣三劝四谏,幸好他与母后少年相识,刚巧门当户对,不然……哎,生在皇家怎么这么苦,连这点小事都不能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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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好迹象,唯一让她觉得担忧的,是飞针上的毒药对他的损害,虽然已经及时吸出毒血,但仍有少量毒素随着血液流至全身,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内服药物,尽快驱散,只怕会对他的身体有损伤。
凤歌又取了几次冷水,他身体的高热终于降了下来,呼吸也变得有力,胸口的起伏也变得正常。
终于救回来了,凤歌大大松了一口气,她站起身,这才发现,关林森全身不着寸缕,就这么躺在地上,若是金璜林翔宇回来,看到这场景,还不知会如何想。
可是关林森自己的衣服已经沾满了血迹变得僵硬,更重要的是,那也不能被称为衣裤,只能称之为布块了。
凤歌将衣服拿在手里都觉得扎手,何况给他这满是伤口的身体穿上。
四下张望,她终于发现一件白面具甩下的黑色斗篷,却被那个死人压着,她一点点用力想要将那件斗篷扯出来,最后一点不知卡在什么地方,怎么也拉不动。
她咬紧牙关,拼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拉,压在黑斗篷上的白面具尸体随之弹起,凤歌吓得尖叫一声,缩在一旁,过了一会儿,确定那个人真的死了,她才赶紧抱着斗篷,跑到关林森身边,为他盖上。
“他们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回来……再不回来,我就扣他们工资!”凤歌坐在关林森身边,抱着膝盖想,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关林森口中发出一声低吟,眼睛慢慢张开,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疲惫过度而睡着的少女。
“如果你不希望你所辖的地方出现血衣女鬼白日出没的传说,就自个儿回城,把马和换洗衣服带回来。”
“万一我又遇到那些人了呢?不行,你要保护我的安全。”
“你到底是男是女啊?”
“姑娘此言差矣,是否勇敢是否有武力,从来都不是以性别来分,上古有殷后妇好,以一女子之力统率四方,春秋有西施为越潜入吴国,三千越甲始吞吴,至于花木兰啊、穆桂英啊、梁红玉啊、金璜啊……哪个不是铁骨铮铮的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金璜蹲在地上,苦恼的想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品种,莫非是暹罗猫变的妖怪。
“再说,从地道进去,绝对不会有人看见姑娘一身血污,放心。”林翔宇拼命游说,中心思想就一个:不要一个人回去,害怕。
地道的出口,是林翔宇的床底。
两人刚从床底爬出来,就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林知县,在吗?”
林翔宇没说话,大半夜,正经人谁会找上门,府里的仆妇也不会叫他林知县。金璜钻进衣柜,他继续躲在床底,不肯出来。
不多时,从窗口竟然伸出一根铜管,袅袅的飘着白烟,是迷香。
金璜对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太熟悉,这种便宜货,只要一颗提神药就能解决。
那人又等了一会儿,就推门而入了。
金璜从衣柜的门缝中看见,那个人似乎在翻找什么东西。
桌上,床上,什么地方都找过了,眼看着他便走到衣柜近前,伸手打开衣柜门。
不承想,一个全身血污,披头散发,连脸都看不清的女子忽然扑了出来,掐住他的脖子,还呲牙咧嘴的嚎叫:“林翔宇,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那人被掐得脸色发青,勉强从嘴里挤出几个字:“我不是……”
“哦。”金璜抬手点住他几处大穴,站起身来,“你不是跑进来什么,耽误老娘办事。”
接着,她的眼中又闪着诡异的光,斜瞟着他:“你不会也是王爷派来杀他的吧,抢我生意,不得好死!”
说着又要扑上来,把那人吓得够呛:“啊,慢着慢着,我们是一家人啊,我虽然不是王爷派来的,却是世子派来取人偶的,你可不能杀我。”
“人偶?那三个人皮的?”
“正是正是,这不找遍了他那个收藏室都没找到,只好冒险到这里来找,不小心打扰姑娘的工作,对不起对不起。”
原来是奉命偷东西的,金璜对着他的腰间重重踢了一脚:“最讨厌你们这些小偷工会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滚蛋。”
那人穴道已解,吓得马上爬起来,弯腰点头:“是是是……”便一溜烟的不见了。
“没事了,出来吧。”金璜召呼林翔宇。
半天没动静,却发现他已经被那不入流的迷烟给弄昏了。
只得把他从床底下拖出来,往脸上泼了杯水,这才醒来。
“我……这是怎么了?”
“行了,别装男主角了,赶紧给我弄几件衣服,再弄辆马车,一会城门一开我们就去接他们。”
收拾好东西,已是鸡鸣五鼓,城门缓缓洞开,要往别处去的商旅百姓,纷纷挤出城,金璜与林翔宇刚刚出城,就听见后面有人问:“林知县清早出城,往何处去呀?”
回头一看,几乎把林翔宇吓个半死,喊住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律王府的二管家雷烈。
“没什么,陪她上山踏青。”
“踏青?”雷烈双手笼在袖中,天气寒冷,说着话,口中还冒着丝丝缕缕的白气,“这会儿山上何处有青可踏?我正要为小公子寻一处消闷解烦的所在,正巧与林知县一同前往查看查看,不如同行?”
林翔宇看着金璜,金璜嘟着嘴,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恶狠狠的瞪着雷烈,雷烈大笑道:“哦哦,想来,姑娘是怕我们影响两位,放心,等到了地方,你们玩你们的,我们看我们的,绝不打扰,哈哈哈。”
看来,这是赖定了,这会儿是在城门口,人来人往实在太多,再纠缠下去也没有意义,金璜冷哼了一声:“天宽地阔的,你们想来就来呗。”便将帘子甩上了。
林翔宇的马车在前面溜溜达达的走,后面雷烈并五六个随从骑着马紧紧的跟随。
林翔宇压低了声音:“这可怎么办?”
“这附近山上,可有什么能随便糊弄一下的地方?”金璜问道。
“若是春暖花开,自然是有的,但是现在这季节,草刚刚返绿,哪有什么踏青的地方。”林翔宇快愁死了,他看着金璜:“怎么办?”
“要么,你出钱雇我,把他们全杀了。”金璜也很愁,搓着手,“算你便宜点,打个八折吧。”
林翔宇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他们是王府的人,再说,刚才出城的时候,那么多人都看见他们是和我们一起走的,万一他们死了,那麻烦可大了。”
***
关林森用力撑起身子,想要坐起来,身上盖着的斗篷却滑落在腰际,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被脱得一丝不挂,每一处伤口都涂上了药膏,包括那个隐密之处的伤口。
“你终于醒啦。”凤歌迷迷糊糊的问道,一双星眸半睁半闭望着他。
长这么大,从未亲近过女色的少年,顿时脸胀得通红:“我……的伤是你……”
凤歌揉揉眼睛,站起来,活动活动僵硬的身体:“嗯,我吸的毒血、我涂的药、我给你盖的。”
她转头看着关林森:“还有什么问题吗?”
凤歌如此坦荡,关林森倒觉得自己这是在矫情了,只是一时之间,仍不知说什么好,他低着头,寻思着怎么才能用一块斗篷把自己完全遮挡住。
“别不好意思了,该看的我全看过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我眼中,众生平等,不分男女。”凤歌的眼睛,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相比他,石壁上的花纹更好看一些。
关林森飞快的又扯了几块斗篷,将自己裹起来,看起来与天竺游僧倒有几分相似。
等他折腾好,凤歌这才结束了对石壁花纹的观察与分析,转头看着他:“能走得动吗?我看金璜和林翔宇都指望不上,我们自己回去吧。”
“能。”关林森向前迈了几步,扯动那处伤口,忍不住脚步一顿。
凤歌见状,叹道:“别逞强了,要么,我背你下山。”
“这怎么行,大殿下乃万金之躯……”
“你要是死了残了,我这万金之躯谁来保护?”凤歌凶巴巴的瞪着他。
不由分说的将关林森压在自己的肩膀上,结果,却被他的体重压得一个踉跄。关林森刚想出声,凤歌又咬着牙站起来:“我连自己的子民都扛不住,还怎么扛得起江山。”
“大殿下,我只是个暗卫。”
“怎么,暗卫不是我的子民?你想造反?!”
背上的重量似乎没有刚才那么重了,凤歌当然不会以为这是关林森突然减重五十斤,她叹了口气:“你别绷着了,还不如你自己走呢,等着,我去给你找个木棍。”
她出去之后,关林森松了口气,刚才贴着她的软玉温香,心里比面对几十个敌人还要紧张。
寻找木棍的时候,凤歌无意中进入一个房间,地上有残留的白色粉末,她蹲下身子辨认出,那是面粉。
那些多征收的面粉,曾经在这里停留过。
现在已经不见了。
会运往哪里呢?此处是恒国的西南境,再往前走,便是大夏国的地界,难道……是拿去给大夏换什么东西吗?
大夏地处大陆最西,从大夏再过去,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因此大夏在数百年间,都没参与过大恒、北燕、东宁之间的国家之争,它出产最优质的铁矿,有最好的冶炼师,它将自己的武器卖到各个国家,大发横财。
听说这几年气候不好,大夏的粮食出产不佳……难道这些面粉是代替铜钱白银,去换武器?
如果这是国家行为,那自然不需要偷偷摸摸,一定是律王叔自己在搞鬼!他想囤积兵器……造反?!
想到这两个可怕的字眼,凤歌心里一惊,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马上回宫告诉父皇。
关林森有了拐杖以后,她连碰都没有碰关林森一下,由着他自己往前走,自己心中盘旋着许多种想法与可能,但是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向父皇禀明,否则,只怕到时悔之晚矣。
韩王墓后面的秘道低矮而潮湿,到最后的出口,只容一人爬出。想来是那些工匠为了防止被士兵活埋在墓里灭口,而偷偷挖下的。
只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好好的让他们走了,这条秘道也没给用上,天长日久,洞口被荒草与树根遮挡,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
人还在洞里,就听见远远的似乎传来车轮的声音,还有金璜的声音:“你说,你到底喜欢我还是喜欢那个女人,我有什么不好,她不就是看起来比我端庄吗,看起来好有什么用……”
还有林翔宇那无力的辩解:“我真的没有脚踏两条船,哎哟哟……”
凤歌心知这是金璜在示警,让她暂时不要出来,但是关林森的伤实在是不能拖了,他现在连走动都成问题,强撑着回去,大腿上的伤,也许会令他终身残疾。
她想要爬出洞口,关林森拉住她:“有敌人跟着他们。”
“我知道,但是你再不出去,就要变瘸子了。”凤歌打定主意,从洞里爬出去,关林森对她的决定,只能无条件的服从。
雷烈和他身后的随从,早就听说林知县想要纳两个美人,还有人羡慕他的齐人之福,现在看着金璜这彪悍泼妇的形象,羡慕什么的早就抛诸九霄云外,不约而同对他生出了深深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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