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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一个人的

小说:魔眼小神医作者:相思如风字数:8056更新时间 : 2017-04-04 19:33:55
  老太太脚步蹒跚,乐韵目送她被搀扶着过了几米远,黯然收回视线,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死亡,谁也躲不过,逃不了,只有早晚不同而已。

  抑去戚然,摘下背包,找出塞背包里的卷纸,扯一段纸拭试休闲衫上的滞留物,老太太悲不自胜,伏她肩上哭时把眼泪和鼻涕也擦涂在她的衣服上。

  燕行的目光隔着墨镜观察小萝莉一举一动,即使被弄脏了衣服,怪力小萝莉没有嫌恶,平静的用纸巾擦拭衣服,再把纸团揉成团,用干净纸包裹起来,并没有随意丢弃,而是拿在手里,淡定的转身,走向房子左手方向的一侧。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他再次体验到了前辈人经验的宝贵,他没有调查小萝莉之前,心怀睚眦必报之心,恨不能找机会消心头大恨,调查了,才感悟因果关系;

  现在,再次亲眼目睹小萝莉对老人的态度,对她的为人也有了更深了解,小萝莉对于流氓类的家伙不会手下留情,而对于老弱格外宽容,她有着最淳朴的良善品德。

  小萝莉是那种让人越看越耐看的人,就如老酒,越久越弥香,愈了解她的事多一些,愈想多挖掘她的秘密。

  小萝莉走向一侧,燕少知道她找的东西有可能就在附近,或者这院子里有吸引她的地方,拔步跟上,步趋步跟,甘当小跟班。

  队长和小女孩一前一后的走向屋主种的花木,庄小满惊讶的嘴微张成O,他们家队长什么时候竟沦落到当别人的保镖了?更让人无语的是保镖工作好似还是队长大人自愿揽过去的。

  院子里种有臭菊、鸡冠花、凤仙花、牵牛花、一丈红等,值花期的花朵各相争艳,点缀着院子的角角落落。

  院子有挂满果子的石榴和枣子,还有棵桃树,三四棵月桂,东侧挨墙的地方砌出花圃,种了丝瓜、冬瓜和南瓜,瓜苗爬满了架子。

  高宅大院充满了生机,却也躲不掉人生无常,偏偏会发生惨剧。

  别人闻不到太多的气味,乐韵能清晰的区分出每样花,每棵树,包括每种杂草的气味,沿着植物独特的体味,慢慢的走向一丈红和鸡冠花混和的花丛。

  鸡冠花是白色的,这个时节,鸡冠花正当花季,每棵花的头顶着如公鸡冠子一样的花朵;一丈红已过花季,细长的花杆如笋林立,高约二米。

  乐同学踱步到花丛一角蹲下身,扒开鸡冠花杆和几根一丈红,两种草本植物太茂盛,密密麻麻的挤满在一起,遮住了太阳,杂草很少。

  小萝莉伸臂拨开花枝,以手背压挡花枝杆,燕行终于看清她的手掌,清理过的手,那被刮去表皮的地方呈粉色,更加醒目。

  他蹲在她旁边,伸出强健有力的双臂帮她挡开花枝:“是哪种?”

  花丛底下的几种小植物,它们也许认得他,他不认识它们姓啥名谁,在他眼里那几样都是杂草。

  有人免费杂工帮自己格挡开花枝,乐韵的手就空了出来,伸出小爪子,碰碰一棵小植物的叶子:“就是它。”

  燕行打量那棵被小萝莉指出来的植物,一棵一寸半高的——杂草,原谅他,他真的认不出来它是什么药材,那棵草就是棵蕨类植物而已,只长出三片叶,小小的,特别的平凡。

  “它……是药材?”这种蕨类草遍布热带森林,谁想要收购,保证有人用卡车送货。

  “嗯。”不是药材的话,她犯得着惦记?

  如果她不是路过附近闻到味道找来,只怕它早晚有一天被铲锄,不能怪它长得像杂草,实在是它长得不是地方,若是主人把字当杂草清理了,谁也不知它的存在。

  乐韵摸摸下巴:“不太好挖啊。”

  “怎么不好挖,扯出来不就行了?”小萝莉没有采取行动,燕行酷酷的出主意,不就棵杂草吗,想要叶子掐叶子,想要根挖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搞定。

  “我要连根完整的挖出来,还不能伤到它。”

  “你手掌有伤,不要乱碰东西,闪边去,我帮你挖。”小萝莉磨磨蹭蹭,一点也不爽快,燕大少豪气的大包大揽,把活包揽下来。

  感觉有个杂工也不错?乐韵暗搓搓的笑弯了眼,挪到一边去当观众。

  小萝莉让出位置,燕行当仁不让的占据最佳方位,松开双臂,匀出手从腰间解下钥匙串,拿一把钥匙在手,另条胳膊拨开花枝,找到那棵蕨草,用钥匙当锄头撬泥土。

  男人要么偷懒不劳动,一旦愿意高抬贵手,效率扛扛的,燕大少三下五除二的撬开泥土,在蕨草几公分外挖出一个半圆,然后在另一边撬几下,连蕨草和小团泥土一起挖倒。

  颇有成就感的燕行,擦尽钥匙上的泥土,重新系挂在腰侧,把泥土和蕨草捧在掌心,站起来,特意转个方向,就着阳光观察发现还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把植物给眼巴巴的瞅着自己的小萝莉。

  早扯了一段纸巾等着的乐韵,忙忙接过植物,用纸把泥土和根裹起来,包好,从背包里翻出只塑料袋子装好,拎在手里,欢快的走人。

  没良心!燕行不满的暗哼哼,陪小萝莉走向大门,这里有专业人员处理,不用他管细节问题。

  守在门口的警员把小女孩和墨镜先生在院子里做的一切收之于眼底,他什么也没说,开门,送两位出去,又关上门。

  庄小满也看到了队长和小姑娘在院子里挖了棵草,为此,他的内心早已崩溃,他们高大上的队长竟然陪一个小女孩子当盗草贼,真是醉了。

  工作人员很快收拾好物品,再请老太太去看死者最后一眼,医务人员搀扶老太太进房间,老人家泪如雨下,最后摸了摸孩子冰凉的脸,自己颤抖着给儿子蒙上白布。

  医务人员将老太太搀扶去正堂,警员们将需要送走的东西抬出院子装车,等殡仪车来了,将逝者运装车运走,最后才解除警戒,请左邻右舍和老太太同族人进去陪陪老太太说说话。

  解除警戒,出警小队收队。

  而先走一步的乐同学和燕少,两人出了大院坐托车先行;燕大少载着小萝莉跑了一段路,离案发现场很远才停车:“小萝莉,你要找的药材在哪个方向?该走哪边?”

  “已经找到了啊。”乐韵心花怒放的晃了晃提的东西:“呶,这个就是我要找的东东。”

  “……你不是说是稀有药材?你挖来的是蕨草,别当我不认识蕨草啊。”燕行有上当的感觉,小萝莉明明说闻到了一种稀有药材的气味好么,可她刚才挖到的是棵跟狗尾巴草一样普通的蕨草。

  别告诉他说它就是稀有药材,如果那种不管南北,不管肥沃与贫瘠的山山岭岭都能找着的蕨草也是稀有植物,那么论起来,全华夏的植物没有哪样不是珍贵药材。

  燕大少心情阴郁,小萝莉拿棵蕨草当宝哄他,是欺负他不懂行?还是她怕他抢的好东西,不想让他陪着去找?

  “谁说蕨草就不是稀有药材?不识货的家伙,白长了一双漂亮的龙眼。”被人怀疑自己的眼光,乐韵不高兴了,不懂装懂,只能当饭桶。

  “它难道不是蕨?”是草还是药材,跟他的龙目有什么关系?

  “是蕨类目属植物没错,可也要看看是什么蕨,不认识不要乱评论,你不说话,别人不会当你是哑巴。”

  “……”燕行认输,再发动车子,因为路上有人,不能开太快,七绕八拐的绕出华家屯,回到颐和路。

  他在许可停车的地方停下来,征求小萝莉的意见:“快中午了,我们在校外吃饭还是回学校吃食堂。”

  “我要赶着回家处理药材。”乐韵一手提袋子,一手抓着某人的衣服。

  燕行第一次打破沙锅问到底:“小萝莉,你那棵蕨究竟有什么来头?”

  “来头是有的,只是目前还不能完全确定,我需要研究研究,如果没弄错,那位逝者的死跟小蕨草有一定的关系。”

  “嗯?”燕行扭头,心中的疑问无限放大:“你认识那种虫子?”

  “食骨虫的一种。”

  “食骨虫,不是传说吃骨头的?”那些绿虫子吃的是五脏六腑,没吃骨头。

  食骨虫,是一种科学家从深海死去鲸鱼骨头里发现的怪虫,没有嘴巴,没有眼睛,也没有胃,目前不知道它们用什么独特方式吃鲸鱼骨头。

  “谁规定食骨虫不吃肉和内脏的?”乐同学绝对不会告诉某人她说的食骨虫并不是他所知的那种食骨虫。

  她说的食骨虫,很久远很久远的生物,属于现在的地球上未有文字记载的生物,空间前主人留下的资料里有些形形怪怪的生物,其中就有绿色的食骨虫。

  “……你怎么知道?”燕行被呛得顿了顿才逼出一句。

  “没事多多看书,你也会知道许多奇怪的东西。”

  “我……”燕行被噎得哑口无言,小萝莉的意思是说他不看书,眼界窄,所以孤陋寡闻?

  他觉得跟学医人的相处,简直能分分钟把人逼上绝路,尤其是跟怪力小萝莉说话,有时秒秒钟就能把人逼得想揍她。

  原本以为他好歹帮了忙,带她进华家屯,带她进居民家,让她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她多少会给点面子,谁知小萝莉本性难移,泼人冷水不留情,能把人生生呛死,他不想成为被小萝莉气得气绝身亡的倒霉蛋,不再纠结那个问题,开车,跑路。

  小萝莉坐车不主动跟人讲话,他也找不着话题,一路马不停蹄,畅通无阻的回到青大,燕少送佛送到西,把人送到状元楼。

  小萝莉手有伤,他还是有体谅之心,没好意思死皮赖脸的蹭饭,接过小女生的头盔放后座箱,准备当个做了好事不留名的好**,小女生走了两步,似笑非笑的回眸:“噫,你今天竟然不蹭饭了啊?”

  燕行微微一怔,憋出一句:“其实,是很想蹭饭的。”不是不想蹭饭,而是小萝莉手不能老碰水,没脸蹭。

  说出那句,他耳尖刷的发烫,烧得通红通红的,也幸好这个时候还没下课,学生们都没回来,也没人看见他的窘相,不怕丢人。

  “不介意吃面的话可以上楼。”乐同学丢下一句,迈着八字步儿,神气活现的奔向楼梯。

  可以蹭饭?小萝莉今天这么通情达理是为哪般?

  耳尖还在发烫的燕行,越发的惊疑,盯着小萝莉挺直的背影沉吟半秒,快速收好头盔,锁好车,踩着猫步,飞也似的追上小萝莉。

  乐韵没有回头,咚咚蹬蹬的爬上四楼,回到宿舍,先扔下阉人,自己回卧室放背包,趁着放包包的当儿,把挖回来的蕨丢回空间,又赶紧跑阳台上把晒着的松茸和云菌收起来,她原本没料到中午有人来宿舍吃饭,所以晒了以前从没晒过的新鲜菌子,现在阉人来了,如果被他看见,没法解释。

  因为菌子有香味,在小客厅里也能闻得到一点点,她收起晒得略蔫的松茸和云芝菌,拿了一点晒得很干的出来,那样的话,哪怕阉人看见也有能解释说是家里帮寄来的,有时要拿出来晒太阳。

  收拾好阳台上的东西,乐小同学放了心,愉快的找出干净衣服先洗澡。

  燕少也理解,小萝莉衣服上被老太太抹了鼻涕和眼泪,就算擦干净了,别人看不出来,但身为当事人心理上还是会有些不舒服的,何况学医的人一般特别爱干净。

  乐同学是不知燕人在想什么,他要是要知晓他的心思,只会翻白肯说:你想多了!她不是因衣服脏了心理不舒服才急着洗澡,而是嫌身上沾了臭味,绿虫子被焚烧时散发出的臭味很难闻,她呆了那么久,身上沾了味道。

  不仅是她自己,同在火焚现场的阉人和漂亮的警察叔叔身上也粘有臭味,到空气流通的地方,臭味被冲淡了些,但是还是没有完全消除。

  臭味极淡,嗅觉不发达的人闻不到,可乐小同学鼻子太灵敏,闻着那臭味儿就不喜欢。

  把自己从头到脚的清洗一遍,顺便把衣服清洗干净拿出去阳台上晾晒,回头,打开冰箱找东西,陈学长那天买的东西太多,就算努力的做了顿大餐,也还余有些青菜没吃完。

  燕少很想帮忙,然小萝莉用不着他,他英雄无用武之地,自己也去洗了手和脸,安安分分的坐在小桌旁,欣赏小萝莉在小厨房做菜,心里则祈祷晁哥儿不要来,希望让他美美的独享一顿美食。

  当他激动的坐等午餐时,学校也到放学点,被知识熏陶半天的老生们一边千遍一律的再次为去哪个食堂而苦恼,一边兴冲冲的各奔西东。

  柳大少从课堂那个牢笼飞出,兴冲冲的跑到停车场想骑车去找燕某人吃饭,发现燕某人的车停在车棚旁,当时嘴角就耷拉下去了,小行行有事去了!

  小行行换走他的车,说明是去校外办公,青大内交通不堵,京都的交通压力大,经常堵车,开轿车被堵路上很正常,需要赶时间的话,骑摩托车或自行车更快,当然,那是指近距离,如果距离很远,建议乘地铁。

  小行行不在学校,他又是一个人哪,想想,柳向阳觉得好孤单,一个人什么的最无聊了,内心有些孤寂,懒懒的开车去找食。

  晁宇博下课后没有回宿舍,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教职工食堂用餐,他即要攻读自己专业学科,又有同时修其他学科,还有学生会和党支部的工作,每天很繁忙,以前中午和傍晚下课后用完餐,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学生会办公室,要到熄灯前才回宿舍休息。

  自乐乐来了,他偶尔中午或傍晚去陪她吃饭,一般遵循老作息方式。

  昨晚新生拉练,回来当然要补眠,他也不想影响小乐乐休息,所以不约吃饭,自己去餐厅。

  他在教工食堂吃饭的日子多,因为大多数校领导和教只工们教工几乎也在教工餐厅用餐,有时也可以在食堂跟领导们谈工作。

  晁会长和同学到餐厅外停好车,又碰见了乐副会长和数位学生会成员,众生一起结伴而行。

  乐诗筠很自然的走在晁会长右手侧,主动的跟他谈工作上的事儿。

  一群人边走边谈,正要进餐厅,后面呼呼蹿蹿来几人,其中一人呼啸着奔到少年会长身边,大力一揽,勾住少年的肩,他也硬生生的挤进少年和乐副会长之间。

  乐诗筠秀眉微蹙,心里极度恼火,姓李的每次都这样,究竟是几个意思?

  “小晁,你果然又来这边了,叫我追上了哇。”李宇博大刺刺的抢走了人,也没半点愧疚,豪爽的揽住风度翩翩的少年,把人推往男生那边去一点点。

  “有事?别动手动脚,你不嫌热,我嫌热。”晁宇博轻淡描写的拍开李少的爪子。

  “有事有事,当然有事了,我问你啊,我们可爱的小萝莉小学妹补眠的话一般补到几点,她几点有空?”

  哼,又是那个祸水的事!乐诗筠心情非常不好,她今天好不容易有跟晁会长同座吃饭的机会,结果姓李的为了那个小女生的事又跑来搅局,简直让人难以忍受。

  “小乐乐今天中午没发信息给我,估计还在睡觉。”

  “小乐乐还没醒啊?”李宇博幽闷的摸鼻子,他还想中午去找小萝莉呢。

  “应该没醒,下午乐乐要选课,没空,有事找记得在四点半左右先预约。”

  “好吧。”李大少只好依少年之言,转而眉飞色舞:“小晁,我也提前跟你预约了啊,我傍晚找小乐乐,你不许提前把人拐走。”

  “我不会拐乐乐,但是,乐乐选课后会不会被万俟教授拎去谈天谈地谈理想,我就不保证了。”

  “我去,万俟教授真是个定时炸弹,小晁,好哥们,你提前帮咱预约一下行不行?你知道的,万俟教授和武术协会的那位教头很熟,我怕那位教头跑万俟教授那里走后门,借万俟教授的名义把乐乐截胡。”

  “嗯,好吧,看在你的诚意份上,我在三点前提前帮你知会乐乐一声,就帮这次,以后找我走后门,此路不通。”

  “哈,这才是好哥们,走,大家上楼,这顿我作东。”

  李少欢欣不已,小萝莉最心疼小晁,有晁哥儿帮预约,小萝莉怎么说也会给几分薄面的。

  “好啊,李部长,我们就不客气了。”有人作东,还愣着干什么?

  冲!

  一群男生以捋袖干架似的豪迈,以排山倒海之势冲向二楼。

  同行之人皆喜大普奔,乐诗筠只好入乡随俗,装做开心的样子跟大家一起上楼。

  燕行坐着等啊等,听到楼外喧哗声,偶尔听到外面楼梯蹬蹬响,他忍不住不停的猜是不是晁哥儿和他的同学们又来,他不想看见那些家伙,每次都跟那些鲜嫩的小帅哥们同桌,小萝莉的注意力总被抢光,实在让人憋屈得很。

  俊美无双的贵气青年,心情随门外的脚步声而沉浮,直到小女孩端出一盘青菜,他那颗忐忑不安的心妥妥的安稳了,赶紧的进厨房帮忙。

  前天没煮完的肉食,乐同学也把它消灭了,所以只烧了一个生菜和一个萝卜,两个菜的原料也是一半买来的,一半空间产品的混合品。

  她说话算话,说中午吃面,真的煮面,给燕某人装了一大碗,用装汤的那种大碗装的,她自己只留小半碗。

  燕人拿了筷子,端走菜和面,乐同学拿碗装两碗粥,粥是早上留下来的份子,为了省时间省电,早上煮粥给中午做了预算,足吃两餐,因此中午不用煮,现成的稍稍加热就能吃。

  燕行看到面,眼睛灼如火炬,小萝莉煮的素面只放了些蘑菇和青菜,芳香扑鼻,看着就让人食欲大振,他觉得像那样的碗,他能吃两大碗。

  于是,把面端上桌,俊美青年龙目精光闪闪,眼巴巴的等主人,当看到小萝莉又端出两只碗,闻到另一股清香,心都快飘起了。

  乐韵坐下后,看到阉人那冒绿光的眼神,淡然的问:“燕人,面够不够?”

  “呃,可能……够了。”燕行窘迫的撇开眼,却管不住自己,眼神向粥碗上飘。

  他想喝粥!

  米粥是大米和配料,看起来一般般,但香味很不一般,闻着那味,他感觉全身每个细胞都在渴求尝一口。

  他知道那是药膳粥,更重要的是他感应到了粥的妙用,他的异能非常需要它,它能让他在短时间内恢复今天损耗掉的精神力。

  “哦,那就是说够了,我原本想说如果你吃完面没饱,再喝碗粥,想来大概不用了。”乐韵泰然自若的抄筷子,准备用餐。

  “其实,我吃了面条,再……再喝两碗粥也不会撑。”美艳青年支支吾吾,吞吞吐吐的,白净的俊脸浮现可疑的红晕。

  ?!

  乐韵差点想把筷子当暗器丢出去把那只家伙戳墙上钉起来,太贪心了有没有?想分他一碗,他竟然想独吞,贪得无厌啊!

  怒目瞪视,发现丰神玉朗、比明星小鲜肉还俊美的帅哥,如玉般的俊脸飞出绯红,那眼睛躲躲闪闪的模样,竟然是那么的呆萌。

  我的天,这个真是那个弹弹手指就能把人烧得连渣都不剩的家伙?

  看到帅哥双颊发红的害羞样,乐韵吃惊的张圆了嘴,看他视线乱瞟,耳朵从耳尖红到耳根,她难得善良大发,不逗他玩耍了:“只能分一碗给你,我自己要吃一碗。”

  “有一碗就够了。”燕行喜从心生,生怕小萝莉反悔,机灵的伸手,以抢一般的速度端一碗粥到自己面前,占为己有。

  眼前一花,一碗粥就转移了地方,乐韵眼珠子快转不动了:“你是有多久没喝米粥了啊?”

  “早餐吃的是米粥。”

  “那你还馋?”抢得那么快,好似三辈子没见米粥似的。

  “因为是你煮的。”燕行振振有词,不能怪他没出息,是小萝莉煮的粥有神奇功效,他当然眼馋。

  乐韵无词以对,不怕货比货,就怕不识货,阉人是个识货的,她煮的粥除了米之外全是空间产品,用的是空间井水,加了山药、红薯,还加了松茸,极为珍贵。

  这种粥,她可以吃,燕流氓也可以吃,他身携毒,吃她空间产品能清除毒素,如果让晁哥哥吃,补药量太重,他的肠胃承受不住,晁哥哥要吃药膳粥,药材至少要减三分之一的量,或者只用单一的某一种药材煮。

  乐同学没怼燕某人,夹了一筷子青菜,用饭;燕少捧起来之不易的米粥,贪婪的喝了一口,好喝,太好喝了,粥有股令人心醉的醇香,味道比闻起来更美。

  米里混有几种配料,他不认识,只吃出来一种——蘑菇!

  一口粥下肚,心脏灼热起来,一直冰凉的小腹和双腿的血液也暖了起来,如沐三月春阳,身心舒畅。

  燕行眼亮如炬,无比珍惜手里的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啜,一碗见底,生怕浪费汤汁,夹青菜把碗拌干净,还用面汤过滤一遍,然后吃面。

  吃完大半碗面,他放慢速度,温吞吞的,等小萝莉吃完她的半碗面,放下筷子拿纸巾抹嘴,他才狼吞虎咽的干掉最后两筷子面,也把盘子里的清菜全部吃光,自己殷勤的收起碗筷,拿去厨房清洗。

  眼瞅着高大伟岸的帅哥麻利的收拾厨房,乐韵古怪的眨眨眼,燕人还真上道啊,他竟然懂做饭的不洗碗,不做饭的洗碗的规则条约,孺子可教。

  待气质儒雅的帅哥坐下来,她眼睛弯成月牙状:“燕人,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异火是与生俱来的,还是修炼出来的?”

  “你换个称呼,不要叫我阉人,我考虑告诉你。”

  “我明明叫的是燕人,说了是你姓氏的燕啊。算了,就当我没问。”乐韵撇撇嘴角:“燕人,你带我进院子找东西,我请你吃了饭,我不欠你人情了哟,以后不能拿帮我找药的事要挟我。”

  “?”燕行恍然,小萝莉今天破天荒地的主动让他蹭饭,就是因为他带她进了那家人的院子找药材?

  小萝莉请他搓一顿,目的就是还人情,然后以此撇清关系,免得他挟恩求报,他在她心目真有那么不堪吗?

  小萝莉把什么事都理得一清二楚,不愿跟他有瓜葛,让燕少良好的心情一下子染上阴云。

  “我……”他想说“我可以告诉你异火的秘密”,却被小女生懒洋洋的声音抢去先机:“燕人,饭也吃了,我也要补眠了,你也该回去午休啦。”

  小萝莉下逐客令,燕行默默的咽回自己想要解释的话,“嗯”一声,自己走向宿舍门,新生昨晚拉练,小萝莉上午估计没睡觉,这个时候也该补眠了。

  帅哥很好说话,没有赖着不走,乐韵也乐得轻松,目送他开门出去,还体贴的帮关好门,她跑过去反锁,嗖的闪回空间。

  爬回自己的私人秘密花园,兴冲冲的跑到药田灵石基台堆放的杂物里,找出只大花盆,装满泥土,小心翼翼的捧起今天挖来的蕨草,放在花盆里。

  蕨的根大约有半个手指长,三片叶子茎叶分明,而中心主杆顶端还如初生的花骨朵一样,紧紧的抱在一起,新的嫩叶也不知要多久才能形成。

  乐韵小心又小心,万分小心的把蕨和挖回来的泥土一起栽种在花盆中间,培土,再用井水浇洒。

  完工,坐在基台上瞅着蕨,笑得跟傻子似的,这可是个宝贝啊,蕨,不是一般的生物,从空间前辈们留下资料所知,它名字叫:骨蕨。

  对照地球生物志,骨蕨是最古老的高等植物,也就是科学家根据化石材料推测出的大概诞生于上志留纪到中泥盆纪,后在二迭纪以前灭绝的古蕨。

  乐韵不知道几亿年前原本灭绝的高等植物为什么会重现地球,她只知道,古蕨现在她一个人的,一个人的,一个人的!

  谁也别想从她手里抢走,谁来抢,干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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