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马场偶遇
12月初的魔都依旧繁华,但与夏秋相比,少了几分躁动,多了一丝苍凉。
在郊区的炎黄马场里,万国侯驾着一匹浅金色的马,在悠闲地散步。他戴着一顶黑色的碗状头盔,穿着剪裁精良的深紫色格子呢外套,而白色长裤则束在一双锃亮的黑长筒马靴里。他的马鞍是紫白双色的,和他的衣服形成了协调的搭配。
一些游客对他投来赞赏的目光,不仅仅是因为他潇洒倜傥的外表,更是因为他骑着的那匹宝马。
“那是什么马?颜色像是染上去的。”一位年轻的女士忍不住向教练打听道。
“哦,那是阿哈尔捷金马。”教练的目光里充满了羡慕,“那不是染的,它天生就是这种浅金色的。”
“好漂亮啊,我等会可以练一下吗?”年轻女士跃跃欲试。
“抱歉,那匹马是寄养的,马主就是他。”教练指了一下万国侯,“这马全球才1000多匹,比很多人的车贵多了。”
“这么厉害?”年轻女士瞪大了眼睛,“我的车都300多万了,难道买不起这匹马?”
教练失笑,“据说是因为那个马主住的地方还没装修完,所以才把他的马寄养在这儿。”他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那匹马今年才三岁,它的爸爸在国际马匹速度赛中夺得过冠军,是冠军马的后代。我听说,有人出价到1200万美元,主人都不肯卖。”
年轻女士吐了一下舌头,然后看了看忽然加速的阿哈尔捷金马。它健壮又不失优雅,还昂着脖子,仿佛是对自己的血统充满了自豪。
万国侯驾着马,穿过了训练场。他感受着初冬的冷风,神情淡漠。旁人或许以为他在享受乐趣,而实际上,他却在默诵着一首John-Donne的诗。
在诸多的翻译版本中,李敖的版本最为对仗工整,同时,这也是莫傲骨最喜欢的译版。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陆地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万国侯忍不住冷笑了一下。他收紧缰绳,慢慢减速,然后抬起头来,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澄空。八年的漫长牢狱,数不清的无助绝望,像是一张看不见的网,束缚得他动弹不得。“如果那时我无声无息地死去了,会不会有人为我掉一滴泪?”
“现在,我自由了,可我仍旧是个仇恨的囚徒。”他自嘲地想着,又默默地念道: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仿佛是在回应这首诗一般,一匹黑色的阿拉伯马突然冲到了万国侯的前面。
接着,骑马者减速并调转了马头,他露出了惊奇的神色,“侯爷?”
万国侯的目光一凛,然后他几乎是立刻就微笑了起来,“这么巧,高总。”
高靳穿着合身的骑马装,宽阔的身躯上罩着一件黑防护背心,一眼看上去,就像个盾牌。
“侯爷,您也喜欢马啊?”高靳慢慢靠近万国侯,显然是有些吃惊。“您这马,该不会是阿哈尔捷金马吧?”
“大概是的。”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道,“它叫多夫列特。”
“难怪,我说一看就像是土库曼斯坦的呢。”高靳咧嘴一笑,欣赏地打量着万国侯的坐骑。“我最近很忙,好几个月都没来了。今天刚来的时候,我就听人说,这里有人寄养了一匹宝马,我还当是他们弄错了呢。”
“早知道高总喜欢骑马,那我就请高总出来玩了。”万国侯淡淡地说,“看高总店里生意不错,平时应该很忙吧。”说话间,他加快了速度。
高靳连忙跟上,“是啊。”
“魔都似乎特别流行日式料理,从这一点来看,你非常有生意头脑。”万国侯的话既像是赞赏,又像是揶揄。
高靳吃不准万国侯的意图,只得尴尬地笑了一下,“我记得,13年年底的时候,霓虹国外务省做过一次统计,全球霓虹国人最多的非霓虹国城市是洛杉矶,有7万多人。而魔都则名列第二,达到了5万8千多人。魔都有这么多霓虹国人,喜欢日料的人多也就不奇怪了。”
万国侯耸耸肩,“有数据支持,看来你开店前做过很详细的调查啊。”
“这是应该的。”高靳谦虚地说。
“冒昧地问一句,高总的店开了多久了?”万国侯好奇地问道,“我3月的时候,来去都太匆忙,没有仔细看,只记得里面的装饰都非常新。”
“您说的是吴上路那家?那是总店,是最早开的,维护得还可以。”高靳答道,“其实也开比较久了,11年5月就开了。算起来,都四年多了。”
“真是看不出来,我以为是今年新开的。”
“实不相瞒。”高靳咧嘴一笑。“我以前没想过做餐饮的,实际上,我以前做的生意跟餐饮可以说是八竿子打不着。”
万国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我好像听俞院长提过一次,说你之前在韩城开过俱乐部。”
高靳哈哈大笑,“我跟人合伙开的,算不上俱乐部,一群业余爱好者罢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高总爱好搏击?”
高靳摆摆手,“年轻的时候嘛,谁还不狂一下?”他看到万国侯那意味深长的目光,不由得有些奇怪,“侯爷,您也喜欢搏击?”
“我确实很感兴趣。”万国侯看着眼前平整的跑道,“倘若有机会,希望能见识一下高总的身手。”
“您太客气了。”高靳一边说,一边微笑着看向万国侯。“您帮了我两个很大的忙,与您的恩情相比,我能做的实在是太少了。”
“两个忙?”万国侯诧异地问道,“高总是不是记错了。”
“怎么会。”高靳说道,“3月,您的善心使得小店免去了一场大麻烦;上个月,您的慷慨则让我和小俞都非常感激。”
“噢。”万国侯恍然大悟。这时,两人已经走到了马场的边缘,面前是一座小树林。常绿的高大乔木遮挡了一部分阳光,也为马场增添了几分自然气息。
“我倒是觉得非常荣幸。”万国侯说道,“我刚到魔都不久,就遇见一位命运之神格外垂青的成功人士,并且能为他做一点小事。”他做了个鬼脸,“说不定,这是上天的旨意呢。”
“您这话让我太不好意思了。”听到万国侯的夸奖,高靳有点高兴,又有点忐忑。
“我没有夸张,因为我有时候会希望这世界上真有所谓的神灵。”万国侯那浅绿色的眼睛里似乎掠过了一片火焰,“这样,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他的面前指责他了。”
高靳有些吃惊,他抓紧了缰绳。“指责他什么?”
“为什么不让我和你们这些有趣的人早些遇见呢?”万国侯顽皮地一笑。
高靳这才放下心来,他大笑了两声,表示听懂了万国侯的玩笑话。
“那么,高总,你在四年的时间里,就将日料店发展成了带KTV的综合娱乐中心,而且还在几个最繁华的区都开了分店。那接下来,你是不是打算一条街开一家店,称霸魔都?”
“怎么可能呢?”高靳摸了摸光头,“我之前也是运气好吧,遇到了一些机会,而我抓住了它们。但现在也算到瓶颈期了,很难像以前那样发展了。所以,我和小俞合作,我投资养老院,就是想做一些回馈社会的事情。实际上,在我年轻的时候,还在搏击俱乐部里的时候,我就想过这一点。以后,一定要做一点对人类有益的事情,只是那时,我没有机会。”
“我真的很感动。”万国侯眨了眨眼,“像你这样家境优越的人,竟然肯从搏击俱乐部转型到日式料理店,而后又投身于养老事业。显然,你并不是为了利益,而是单纯地想要做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这种品质,在现代社会实在是不多见的。”
高靳有点尴尬,“我并不是出生在富裕的家庭。”
“那就更了不起了。”万国侯感慨地说,“出身贫苦,却没有怨天尤人或者是失去本性,而是想着回报社会。高总,跟你相比,我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庸俗了。”
“不敢当!”高靳慌忙说道,“您现在也投资了养老事业,我们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在努力,不是吗?”
万国侯微笑了一下,露出了八颗雪白的牙齿。“我希望是。”
“父母是不能选择的呀。”高靳下意识地拍了一下马背,“如果可以,我也希望像您那样,衔着金汤匙出生。可我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努力。好在我这一路基本都很顺利,遇到的都是贵人,比如您。”
万国侯微微一欠身。
“这样说来,我也没有什么好自夸的,不过是运气好。”高靳轻轻地摇了摇头,“我是真羡慕您。因为您是可以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人,从出生开始。”
“是吗?”
“是的。”高靳继续说道,“您的人生,是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
“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万国侯微笑着说道。
“其实,我刚开始接触您的时候,非常担心您会是一个‘掠夺者’。”高靳此时已经放松了许多,“后来,皇冠之行后,我才意识到,我想错了,您是一个‘分享者’。”
“这是什么奇怪的典故吗?”万国侯问道,“请原谅,我的中文还没有好到这个程度。”
“不是典故。”高靳咧嘴一笑,“是我自己的定义。”他摇晃着光头,似乎有几分得意,“我把人分为三种,‘掠夺者’,‘被掠夺者’以及‘分享者’。这里面,最常见的是前两种,第三种人很罕见。”
“听起来很有意思。”
“大部分人的天性是‘掠夺者’。”高靳说道,“举个例子说吧。我的女儿,您也见过,在她小的时候,假如她母亲忙的话,我就会去托儿所接她回家。我发现,虽然老师们给每个孩子都分发了玩具,但是,很快,那些玩具就会落到一个或者几个人的手里。是的,总有几个孩子,会抢走其他人的玩具,即使他根本玩不过来。”
万国侯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显然,这些孩子只是想要服从他们‘掠夺’的天性,他们也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不懂得分享。而当这些孩子长大成人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们只会继续掠夺,掠夺别人的钱财,掠夺别人的爱情,掠夺别人的机会。他们是人生的胜利者。”
“噢。”万国侯说道。
“而那些被抢走东西的人,一部分会转化为‘掠夺者’,再去抢别人的;另一部分,就只好一辈子被抢了。没办法,谁让他们太弱呢?这些人,就是‘被掠夺者’。”高靳见万国侯倾听得十分认真,便更加得意了,“最后一种人,就是‘分享者’。这种人,天生喜欢将自己所拥有的和他人分享,他们会在分享中获得快乐。”
“那么,当‘掠夺者’遇到‘分享者’,会怎样呢?”万国侯微笑着说。
“所以这个社会有法律啊。”高靳翻身下马,“有时候,法律会偏向‘掠夺者’,有时候,则会偏向‘分享者’。但不管怎样,不会有人偏向‘被掠夺者’,即使有人同情他们,也不会有人想变成他们。”
万国侯俯视着高靳,“高总看待事物的角度很别致。对了,我差点忘记了一件事。平安夜你有空吗?届时皇冠会举办舞会,沙部长、南厅长、俞院长等也会来。过后,我再差人给你送请柬。”
“当然。”高靳喜不自禁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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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郊区的炎黄马场里,万国侯驾着一匹浅金色的马,在悠闲地散步。他戴着一顶黑色的碗状头盔,穿着剪裁精良的深紫色格子呢外套,而白色长裤则束在一双锃亮的黑长筒马靴里。他的马鞍是紫白双色的,和他的衣服形成了协调的搭配。
一些游客对他投来赞赏的目光,不仅仅是因为他潇洒倜傥的外表,更是因为他骑着的那匹宝马。
“那是什么马?颜色像是染上去的。”一位年轻的女士忍不住向教练打听道。
“哦,那是阿哈尔捷金马。”教练的目光里充满了羡慕,“那不是染的,它天生就是这种浅金色的。”
“好漂亮啊,我等会可以练一下吗?”年轻女士跃跃欲试。
“抱歉,那匹马是寄养的,马主就是他。”教练指了一下万国侯,“这马全球才1000多匹,比很多人的车贵多了。”
“这么厉害?”年轻女士瞪大了眼睛,“我的车都300多万了,难道买不起这匹马?”
教练失笑,“据说是因为那个马主住的地方还没装修完,所以才把他的马寄养在这儿。”他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那匹马今年才三岁,它的爸爸在国际马匹速度赛中夺得过冠军,是冠军马的后代。我听说,有人出价到1200万美元,主人都不肯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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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侯驾着马,穿过了训练场。他感受着初冬的冷风,神情淡漠。旁人或许以为他在享受乐趣,而实际上,他却在默诵着一首John-Donne的诗。
在诸多的翻译版本中,李敖的版本最为对仗工整,同时,这也是莫傲骨最喜欢的译版。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陆地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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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自由了,可我仍旧是个仇恨的囚徒。”他自嘲地想着,又默默地念道: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仿佛是在回应这首诗一般,一匹黑色的阿拉伯马突然冲到了万国侯的前面。
接着,骑马者减速并调转了马头,他露出了惊奇的神色,“侯爷?”
万国侯的目光一凛,然后他几乎是立刻就微笑了起来,“这么巧,高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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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您也喜欢马啊?”高靳慢慢靠近万国侯,显然是有些吃惊。“您这马,该不会是阿哈尔捷金马吧?”
“大概是的。”万国侯漫不经心地说道,“它叫多夫列特。”
“难怪,我说一看就像是土库曼斯坦的呢。”高靳咧嘴一笑,欣赏地打量着万国侯的坐骑。“我最近很忙,好几个月都没来了。今天刚来的时候,我就听人说,这里有人寄养了一匹宝马,我还当是他们弄错了呢。”
“早知道高总喜欢骑马,那我就请高总出来玩了。”万国侯淡淡地说,“看高总店里生意不错,平时应该很忙吧。”说话间,他加快了速度。
高靳连忙跟上,“是啊。”
“魔都似乎特别流行日式料理,从这一点来看,你非常有生意头脑。”万国侯的话既像是赞赏,又像是揶揄。
高靳吃不准万国侯的意图,只得尴尬地笑了一下,“我记得,13年年底的时候,霓虹国外务省做过一次统计,全球霓虹国人最多的非霓虹国城市是洛杉矶,有7万多人。而魔都则名列第二,达到了5万8千多人。魔都有这么多霓虹国人,喜欢日料的人多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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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昧地问一句,高总的店开了多久了?”万国侯好奇地问道,“我3月的时候,来去都太匆忙,没有仔细看,只记得里面的装饰都非常新。”
“您说的是吴上路那家?那是总店,是最早开的,维护得还可以。”高靳答道,“其实也开比较久了,11年5月就开了。算起来,都四年多了。”
“真是看不出来,我以为是今年新开的。”
“实不相瞒。”高靳咧嘴一笑。“我以前没想过做餐饮的,实际上,我以前做的生意跟餐饮可以说是八竿子打不着。”
万国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我好像听俞院长提过一次,说你之前在韩城开过俱乐部。”
高靳哈哈大笑,“我跟人合伙开的,算不上俱乐部,一群业余爱好者罢了。”
万国侯微微一笑,“高总爱好搏击?”
高靳摆摆手,“年轻的时候嘛,谁还不狂一下?”他看到万国侯那意味深长的目光,不由得有些奇怪,“侯爷,您也喜欢搏击?”
“我确实很感兴趣。”万国侯看着眼前平整的跑道,“倘若有机会,希望能见识一下高总的身手。”
“您太客气了。”高靳一边说,一边微笑着看向万国侯。“您帮了我两个很大的忙,与您的恩情相比,我能做的实在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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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高靳说道,“3月,您的善心使得小店免去了一场大麻烦;上个月,您的慷慨则让我和小俞都非常感激。”
“噢。”万国侯恍然大悟。这时,两人已经走到了马场的边缘,面前是一座小树林。常绿的高大乔木遮挡了一部分阳光,也为马场增添了几分自然气息。
“我倒是觉得非常荣幸。”万国侯说道,“我刚到魔都不久,就遇见一位命运之神格外垂青的成功人士,并且能为他做一点小事。”他做了个鬼脸,“说不定,这是上天的旨意呢。”
“您这话让我太不好意思了。”听到万国侯的夸奖,高靳有点高兴,又有点忐忑。
“我没有夸张,因为我有时候会希望这世界上真有所谓的神灵。”万国侯那浅绿色的眼睛里似乎掠过了一片火焰,“这样,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他的面前指责他了。”
高靳有些吃惊,他抓紧了缰绳。“指责他什么?”
“为什么不让我和你们这些有趣的人早些遇见呢?”万国侯顽皮地一笑。
高靳这才放下心来,他大笑了两声,表示听懂了万国侯的玩笑话。
“那么,高总,你在四年的时间里,就将日料店发展成了带KTV的综合娱乐中心,而且还在几个最繁华的区都开了分店。那接下来,你是不是打算一条街开一家店,称霸魔都?”
“怎么可能呢?”高靳摸了摸光头,“我之前也是运气好吧,遇到了一些机会,而我抓住了它们。但现在也算到瓶颈期了,很难像以前那样发展了。所以,我和小俞合作,我投资养老院,就是想做一些回馈社会的事情。实际上,在我年轻的时候,还在搏击俱乐部里的时候,我就想过这一点。以后,一定要做一点对人类有益的事情,只是那时,我没有机会。”
“我真的很感动。”万国侯眨了眨眼,“像你这样家境优越的人,竟然肯从搏击俱乐部转型到日式料理店,而后又投身于养老事业。显然,你并不是为了利益,而是单纯地想要做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这种品质,在现代社会实在是不多见的。”
高靳有点尴尬,“我并不是出生在富裕的家庭。”
“那就更了不起了。”万国侯感慨地说,“出身贫苦,却没有怨天尤人或者是失去本性,而是想着回报社会。高总,跟你相比,我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庸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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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侯微笑了一下,露出了八颗雪白的牙齿。“我希望是。”
“父母是不能选择的呀。”高靳下意识地拍了一下马背,“如果可以,我也希望像您那样,衔着金汤匙出生。可我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努力。好在我这一路基本都很顺利,遇到的都是贵人,比如您。”
万国侯微微一欠身。
“这样说来,我也没有什么好自夸的,不过是运气好。”高靳轻轻地摇了摇头,“我是真羡慕您。因为您是可以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人,从出生开始。”
“是吗?”
“是的。”高靳继续说道,“您的人生,是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
“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万国侯微笑着说道。
“其实,我刚开始接触您的时候,非常担心您会是一个‘掠夺者’。”高靳此时已经放松了许多,“后来,皇冠之行后,我才意识到,我想错了,您是一个‘分享者’。”
“这是什么奇怪的典故吗?”万国侯问道,“请原谅,我的中文还没有好到这个程度。”
“不是典故。”高靳咧嘴一笑,“是我自己的定义。”他摇晃着光头,似乎有几分得意,“我把人分为三种,‘掠夺者’,‘被掠夺者’以及‘分享者’。这里面,最常见的是前两种,第三种人很罕见。”
“听起来很有意思。”
“大部分人的天性是‘掠夺者’。”高靳说道,“举个例子说吧。我的女儿,您也见过,在她小的时候,假如她母亲忙的话,我就会去托儿所接她回家。我发现,虽然老师们给每个孩子都分发了玩具,但是,很快,那些玩具就会落到一个或者几个人的手里。是的,总有几个孩子,会抢走其他人的玩具,即使他根本玩不过来。”
万国侯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显然,这些孩子只是想要服从他们‘掠夺’的天性,他们也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不懂得分享。而当这些孩子长大成人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们只会继续掠夺,掠夺别人的钱财,掠夺别人的爱情,掠夺别人的机会。他们是人生的胜利者。”
“噢。”万国侯说道。
“而那些被抢走东西的人,一部分会转化为‘掠夺者’,再去抢别人的;另一部分,就只好一辈子被抢了。没办法,谁让他们太弱呢?这些人,就是‘被掠夺者’。”高靳见万国侯倾听得十分认真,便更加得意了,“最后一种人,就是‘分享者’。这种人,天生喜欢将自己所拥有的和他人分享,他们会在分享中获得快乐。”
“那么,当‘掠夺者’遇到‘分享者’,会怎样呢?”万国侯微笑着说。
“所以这个社会有法律啊。”高靳翻身下马,“有时候,法律会偏向‘掠夺者’,有时候,则会偏向‘分享者’。但不管怎样,不会有人偏向‘被掠夺者’,即使有人同情他们,也不会有人想变成他们。”
万国侯俯视着高靳,“高总看待事物的角度很别致。对了,我差点忘记了一件事。平安夜你有空吗?届时皇冠会举办舞会,沙部长、南厅长、俞院长等也会来。过后,我再差人给你送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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