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镇嵩之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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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管是否承认,实际都会有自己所畏惧的东西。这种东西有些是实体,有些则是虚无缥缈的存在,比如纪律,比如秩序。
这些东西没有强力机构保障时,往往会被视为笑话,或是衍生出强人决定一切的观点。但是,当两支武力,一支严格遵守纪律,另一支纪律涣散时,即使是纪律涣散的一方,自己也会从心里,对遵守纪律一方产生敬畏之心。
如同现在的商南,虽然从兵力对比上看,冯部与王部都是一个旅。从兵力上看,镇嵩军人数超过一个旅,而冯旅实际兵力则不足一个旅。
从士兵构成看,镇嵩军是积年为匪的老杆子,人人有脚力,冯部以步兵为主,步兵又以新兵为主,缺乏战斗经验。怎么看,也是镇嵩军的力量强于冯部,可是事实上,自上而下,镇嵩军的心里都有一个共识,不能惹冯焕章的那个旅。
这些佩带着写有“不扰民、真民、誓死报国”袖标的冯部士兵,与他们的随军木制教堂一样,都让镇嵩军视为怪胎。可是单看他们出操的情形,以及练兵的强度,训练的科目,就让这些趟将们,觉得脊背发寒,不敢正视。
镇嵩军在河南横行霸道,仗着马快刀快,降而复叛,叛而复降的把戏,玩过多次。对于所谓的秩序或是纪律,并不怎么在意。可是在商南一战,面对令行禁止,视死如归的鲁军时,王天纵才意识到,纪律是何等的重要。
气势如虹的大军,遇到鲁军,就像是冰雪遇到阳光,瓦解消融,一败涂地。那一仗,虽然镇嵩军的建制得到保全,实力受损并不严重,但实际上,军心已经涣散,胆子,已经被吓破了。
作为河南的绿林势力,和山东的响马之间,本就有千丝万缕的。王天纵本人,和鲁军骑兵老将孙桂良,就有着颇深的交情。
鲁军的特派员,在战后很容易就进入镇嵩军,展开劝导。王天纵虽然嘴上未置可否,敷衍塞责,但是已经在和鲁军眉来眼去。
及至与郭剑会师,王天纵投鲁之心,反倒越盛。并非是郭剑对镇嵩太薄,恰恰相反,就因为郭剑的部队,与镇嵩军太相似,王天纵才决定放弃郭剑,投奔鲁军。在他经历过一次失败之后,也就能清楚的认识到,与自己一样的队伍,是不可能战胜鲁军这样的敌人的。
趟将有趟将的游戏规则。他们会服从于强者,但不会忠实于某一个势力,他们忠诚的对象,永远只有自己。是以他会在羌南放抢,随后放火,但也会在关键时刻,刺郭剑一刀。导致救国君两大首脑,全被北洋生擒处刑。
作为酬庸,镇嵩军获得了一个陕西省军下辖第三旅的番号,并有了对应的军衔与待遇。但是这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事实上,陕西省内,会党的力量依旧非常强大。胡云翼部退往黄龙山后,虽然不大出来与北洋兵作对,但是对于镇嵩军,却下了追杀令。
陕西省内的洪门,哥老会等力量,都将镇嵩军视为叛徒,必杀之而后快。作为外来者,这支趟将武装,在地方上缺乏民众基础,所能依赖的,就只有官府。
鲁军不可能长驻陕西,王天纵所能依靠的目标,就变成了冯焕章。这次自豫进陕,镇嵩军身上既有白朗搞到的老头票,也有沿途抢来的金银以及烟土。他备了一份厚礼,准备用来打通冯焕章的关节,但是到达商南之后,他却发现,自己又遇上了一个怪胎。
冯焕章这个洋教信徒,不收钱,不吃烟,更不好女色。老虎遇到了刺猬,无处下口。美以美长老会信徒与少林弟子,注定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两支部队虽然都在商南,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多少交集。
冯焕章这个邀请,全无来由,也就难免让人心里生疑。可是王天纵毕竟是老江湖,看的远比自己的部下更远。拒绝冯的邀请,就等于是关上了两下友好往来的大门,未来镇嵩军在陕西的日子,就更难过了。不论如何,冒一次险的所得,永远多过所失。再者……自己也有一旅人马。
十几名当家,都在被邀请之列,大家脱了军装,换上了自己心的袍褂。每人身边,都带有身手高明,也绝对忠诚的卫士,加在一起,有将近百人。队伍呼啸着进入县城,马蹄声和威武铃的声音,惊破了小城的平静。
街道上,粥棚依旧还在运行之中,汉娜推行的慈善事业,并未因她离开城市而终止,反倒是越办越热闹。作为最早被收复的县城,商南的繁华与热闹,已经超过了战争之前。
居民的胆子也变的很大,就算是马队冲进来,他们也不害怕,只是站在街道两旁,看着这些呼啸而过的马匹。行商的摊子草草的收拾了一下,只留出马通行的宽度,剩下的没有动,显然是为了一会出摊方便。
由于最近移民过境,生意比过去更好做,吸引的商人越来越多,其中尤其以食物为主。一个苹果的小贩,将摊子草草的收拾一下,就在路旁好奇的看着过来的马队。他的苹果还露在外头,又大又红,分外惹人喜欢。
忽然,一条马鞭如同灵蛇般盘旋而至,小贩还没醒过味来,放在最上头的苹果,已经被马鞭卷起、收回,随即,就落到了骑士的手中。大口咬下去,酸甜可口的汁水满口都是,刘镇华一边大力咀嚼着一边说道:“味道不错!这是咱老家出的果子,打从进了陕西,还没吃到这么地道的味道呢。”
王天纵摇摇头“你啊,真是不省心,还整这事做啥么?到了地方,想吃啥没有。”
“难说。老冯听说抠门的很,谁知道给咱准备个啥席面,或许到时候端出一桌素席出来,就和大哥在庙里练功的时候一样了。”
“我在庙里练功时,也有肉吃。”王天纵哼了一声,对于刘镇华拿苹果这事,倒也没放在心里。不管是趟将,还是北洋军人,只吃一个苹果,还能叫事?
设宴的地方,是在商南最大的一处酒楼,实际也只是个二层楼的建筑。二楼原本毁于兵火,最近刚刚修起来,不算正式营业。门外,站了十几名冯部士兵,冯焕章的部下的大将冯安邦,吕鸿,则在门外负责着接待。
冯部的军官作风与冯焕章一样,官兵不分,长官穿戴一如士兵一样朴素。即使是这种宴席,这两人也都穿着军装,衣服上还有补丁,透着寒酸。与连级干部普遍配备金怀表的鲁军,形成鲜明对比。人也没有八面玲珑的角色,虽然是接待,但是说话也很生硬。只一点头
“旅座在二楼恭候,请上去说话。至于弟兄们,里面招待不开,只能请到外头了。”
王天纵的结拜手足柴云升目光一寒“凭啥?天寒地冻,弟兄们在外头吃风,我们在里头吃酒,这个饭,我吃不下!”
冯安邦的声音同样冷冰冰的“吃酒一起吃,吃风也是一起吃。我们的弟兄,也可以陪着他们吃风!”
“行了!”王天纵朝兄弟喝了一声“到了人家冯旅长的地盘,得给人家面子,吵吵嚷嚷,成什么话?地方小,那就在外头站一下,反正也待不久。”
他带着头,十几名镇嵩军的首脑鱼贯而入。只见一楼的地方果然不大,如果卫队进来,实际是招待不开的。伙计和掌柜,都在两旁伺候着,在一楼楼梯处,则站着四名体格魁梧的大汉,见众人来了,先立正行礼。随后道:“奉旅长命令,来宾请一律解除。”
“缴械?”柴云升的手猛的就落到上,但是王天纵的速度同样很快,已经抓住了拜弟的手。“吃酒的时候带,本来就容易走火。闹啥,人家也没说不让带刀。”
趟将们都有一身好身手,比起用,用刀更为习惯一些。听到老大提醒,柴云升也不再执于带,反倒是抓住对方语病,堂而皇之的,带着自己的刀子上了二楼。二楼上,冯焕章坐在首席,身旁陪席的,则是冯部有名的十三太保。冯军有谚:石汉章的鞭子韩向方的绳,梁冠英扁担赛如龙。今天陪坐的,就是这几位以“严法”练兵的冯系干将。
冯焕章打扮神情都如老农,坐在那里,亦无武将的威风。他坐在那里,双目微合,手上拿着十字架,在小声的念叨着什么。
二楼很安静,没有人说话,掉一根针在楼板上,都可以听见。在这种环境里,一个老农样的人,在那里轻声的呢喃,气氛就变的更加诡异。
饶是王天纵见多识广,见到这种场面,脚步下意识的变的轻了,有意的高抬腿,轻落足,避免发出动静。余下众人,也与王天纵一样,小心翼翼来到席前。
梁冠英做个手势,几人就都坐下,王天纵坐在上首,与冯焕章挨着坐下。隐约可以听到,似乎是赞美或是感谢之类的词,最后只落下了一句“阿门”
等到这个老农睁开眼睛,王天纵才敢说话。他勉强笑了笑“冯旅长客气了,要说请客,也是俺该请冯旅长。咱镇嵩军是外来户,对陕西人地不熟,以后在地面上,还要仰仗冯旅长照应。这顿饭,老哥我候了。”
“不必!”冯焕章摇摇头,语气中并没有多少亲切,也听不出什么敌意。仿佛机械一样,不带感情。
“镇嵩军远来是客,招待客人,是地主应尽之责,这顿饭,不管于公于私,都是该请的。来人,准备上酒。”
席面准备的很简单,倒不是像刘镇华所说,全是素菜,但于旅长来说,则同样显的寒酸。只是几只整羊下锅炖熟,配上几坛烧酒,也无非是镇嵩军将领日常行军时的标准。
冯焕章向来穷酸,这么一桌酒席,亦是在预料之中。王天纵将酒碗端起来“冯旅长,这碗酒,老哥敬你。”
冯焕章端起了碗,却没有喝,而是向着地上一洒。几名镇嵩军将领狐疑之时,才听冯焕章道:“这碗酒,我是祭奠这次兵灾中死难民众的。陕民何辜,无端被害。长安羌白,冤魂万千。区区一碗酒,怕是还祭不了这许多的关中父老。”
王天纵的脸色有些尴尬,无法判断,冯焕章的言语是有所指,还是随口而发。做贼心虚的心理,使他连硬气都做不到,只好尴尬的笑笑“是啊,都是郭贼的倒行逆施,害苦了陕西的乡亲。”
“长安的大火,可以算在郭剑头上,但是羌白呢?”冯焕章冷冷说道。
刘镇华接过话来“那是胡云翼干的。那帮子刀客无法无天,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我们当时身负重任,不敢暴露身份,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冯焕章看着刘镇华“刘参谋长。你刚才进城的时候,拿了一个小贩的苹果,没有对吧?”
镇嵩军的军官不知,冯焕章是几时得到的这个消息,一方面惊讶于他对城市的掌控力度,另一方面,又在笑话着他的迂腐。柴云升笑道:“是又咋了?一个苹果,不值几个钱的东西,能算啥?”
冯焕章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说道:“当初我的部队刚到陕西时,人马到野外行军训练。那时正是夏天,陕西这个地方,冬天冷的要命,夏天热的穿不住衣服。有一个弟兄,热的受不了,到地里,摘了个老乡的西瓜。他说的,与柴团长一样,一个西瓜,能值几个钱。我当时说的什么,冠英,你还记得么?”
梁冠英起身立正,行了个军礼“冠英记得。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那名弟兄,我是怎么处理的?”
“就地正法!”
酒碗摔在地上,粗瓷片四下飞溅,锅里的羊肉汤,翻滚开花,冒着热气。钢刀自鞘内拔出,斩入人体。金属的碰撞声,喝骂声,吼叫声,声伴随着刀与骨骼肌肉的摩擦声,在酒楼中交叉回响。鲜艳的血珠在空中飙起,飞舞着,落入滚开的肉锅。白色的肉汤,其白如雪,配合着赤红的血浆,红白相映,分外可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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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管是否承认,实际都会有自己所畏惧的东西。这种东西有些是实体,有些则是虚无缥缈的存在,比如纪律,比如秩序。
这些东西没有强力机构保障时,往往会被视为笑话,或是衍生出强人决定一切的观点。但是,当两支武力,一支严格遵守纪律,另一支纪律涣散时,即使是纪律涣散的一方,自己也会从心里,对遵守纪律一方产生敬畏之心。
如同现在的商南,虽然从兵力对比上看,冯部与王部都是一个旅。从兵力上看,镇嵩军人数超过一个旅,而冯旅实际兵力则不足一个旅。
从士兵构成看,镇嵩军是积年为匪的老杆子,人人有脚力,冯部以步兵为主,步兵又以新兵为主,缺乏战斗经验。怎么看,也是镇嵩军的力量强于冯部,可是事实上,自上而下,镇嵩军的心里都有一个共识,不能惹冯焕章的那个旅。
这些佩带着写有“不扰民、真民、誓死报国”袖标的冯部士兵,与他们的随军木制教堂一样,都让镇嵩军视为怪胎。可是单看他们出操的情形,以及练兵的强度,训练的科目,就让这些趟将们,觉得脊背发寒,不敢正视。
镇嵩军在河南横行霸道,仗着马快刀快,降而复叛,叛而复降的把戏,玩过多次。对于所谓的秩序或是纪律,并不怎么在意。可是在商南一战,面对令行禁止,视死如归的鲁军时,王天纵才意识到,纪律是何等的重要。
气势如虹的大军,遇到鲁军,就像是冰雪遇到阳光,瓦解消融,一败涂地。那一仗,虽然镇嵩军的建制得到保全,实力受损并不严重,但实际上,军心已经涣散,胆子,已经被吓破了。
作为河南的绿林势力,和山东的响马之间,本就有千丝万缕的。王天纵本人,和鲁军骑兵老将孙桂良,就有着颇深的交情。
鲁军的特派员,在战后很容易就进入镇嵩军,展开劝导。王天纵虽然嘴上未置可否,敷衍塞责,但是已经在和鲁军眉来眼去。
及至与郭剑会师,王天纵投鲁之心,反倒越盛。并非是郭剑对镇嵩太薄,恰恰相反,就因为郭剑的部队,与镇嵩军太相似,王天纵才决定放弃郭剑,投奔鲁军。在他经历过一次失败之后,也就能清楚的认识到,与自己一样的队伍,是不可能战胜鲁军这样的敌人的。
趟将有趟将的游戏规则。他们会服从于强者,但不会忠实于某一个势力,他们忠诚的对象,永远只有自己。是以他会在羌南放抢,随后放火,但也会在关键时刻,刺郭剑一刀。导致救国君两大首脑,全被北洋生擒处刑。
作为酬庸,镇嵩军获得了一个陕西省军下辖第三旅的番号,并有了对应的军衔与待遇。但是这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事实上,陕西省内,会党的力量依旧非常强大。胡云翼部退往黄龙山后,虽然不大出来与北洋兵作对,但是对于镇嵩军,却下了追杀令。
陕西省内的洪门,哥老会等力量,都将镇嵩军视为叛徒,必杀之而后快。作为外来者,这支趟将武装,在地方上缺乏民众基础,所能依赖的,就只有官府。
鲁军不可能长驻陕西,王天纵所能依靠的目标,就变成了冯焕章。这次自豫进陕,镇嵩军身上既有白朗搞到的老头票,也有沿途抢来的金银以及烟土。他备了一份厚礼,准备用来打通冯焕章的关节,但是到达商南之后,他却发现,自己又遇上了一个怪胎。
冯焕章这个洋教信徒,不收钱,不吃烟,更不好女色。老虎遇到了刺猬,无处下口。美以美长老会信徒与少林弟子,注定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两支部队虽然都在商南,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多少交集。
冯焕章这个邀请,全无来由,也就难免让人心里生疑。可是王天纵毕竟是老江湖,看的远比自己的部下更远。拒绝冯的邀请,就等于是关上了两下友好往来的大门,未来镇嵩军在陕西的日子,就更难过了。不论如何,冒一次险的所得,永远多过所失。再者……自己也有一旅人马。
十几名当家,都在被邀请之列,大家脱了军装,换上了自己心的袍褂。每人身边,都带有身手高明,也绝对忠诚的卫士,加在一起,有将近百人。队伍呼啸着进入县城,马蹄声和威武铃的声音,惊破了小城的平静。
街道上,粥棚依旧还在运行之中,汉娜推行的慈善事业,并未因她离开城市而终止,反倒是越办越热闹。作为最早被收复的县城,商南的繁华与热闹,已经超过了战争之前。
居民的胆子也变的很大,就算是马队冲进来,他们也不害怕,只是站在街道两旁,看着这些呼啸而过的马匹。行商的摊子草草的收拾了一下,只留出马通行的宽度,剩下的没有动,显然是为了一会出摊方便。
由于最近移民过境,生意比过去更好做,吸引的商人越来越多,其中尤其以食物为主。一个苹果的小贩,将摊子草草的收拾一下,就在路旁好奇的看着过来的马队。他的苹果还露在外头,又大又红,分外惹人喜欢。
忽然,一条马鞭如同灵蛇般盘旋而至,小贩还没醒过味来,放在最上头的苹果,已经被马鞭卷起、收回,随即,就落到了骑士的手中。大口咬下去,酸甜可口的汁水满口都是,刘镇华一边大力咀嚼着一边说道:“味道不错!这是咱老家出的果子,打从进了陕西,还没吃到这么地道的味道呢。”
王天纵摇摇头“你啊,真是不省心,还整这事做啥么?到了地方,想吃啥没有。”
“难说。老冯听说抠门的很,谁知道给咱准备个啥席面,或许到时候端出一桌素席出来,就和大哥在庙里练功的时候一样了。”
“我在庙里练功时,也有肉吃。”王天纵哼了一声,对于刘镇华拿苹果这事,倒也没放在心里。不管是趟将,还是北洋军人,只吃一个苹果,还能叫事?
设宴的地方,是在商南最大的一处酒楼,实际也只是个二层楼的建筑。二楼原本毁于兵火,最近刚刚修起来,不算正式营业。门外,站了十几名冯部士兵,冯焕章的部下的大将冯安邦,吕鸿,则在门外负责着接待。
冯部的军官作风与冯焕章一样,官兵不分,长官穿戴一如士兵一样朴素。即使是这种宴席,这两人也都穿着军装,衣服上还有补丁,透着寒酸。与连级干部普遍配备金怀表的鲁军,形成鲜明对比。人也没有八面玲珑的角色,虽然是接待,但是说话也很生硬。只一点头
“旅座在二楼恭候,请上去说话。至于弟兄们,里面招待不开,只能请到外头了。”
王天纵的结拜手足柴云升目光一寒“凭啥?天寒地冻,弟兄们在外头吃风,我们在里头吃酒,这个饭,我吃不下!”
冯安邦的声音同样冷冰冰的“吃酒一起吃,吃风也是一起吃。我们的弟兄,也可以陪着他们吃风!”
“行了!”王天纵朝兄弟喝了一声“到了人家冯旅长的地盘,得给人家面子,吵吵嚷嚷,成什么话?地方小,那就在外头站一下,反正也待不久。”
他带着头,十几名镇嵩军的首脑鱼贯而入。只见一楼的地方果然不大,如果卫队进来,实际是招待不开的。伙计和掌柜,都在两旁伺候着,在一楼楼梯处,则站着四名体格魁梧的大汉,见众人来了,先立正行礼。随后道:“奉旅长命令,来宾请一律解除。”
“缴械?”柴云升的手猛的就落到上,但是王天纵的速度同样很快,已经抓住了拜弟的手。“吃酒的时候带,本来就容易走火。闹啥,人家也没说不让带刀。”
趟将们都有一身好身手,比起用,用刀更为习惯一些。听到老大提醒,柴云升也不再执于带,反倒是抓住对方语病,堂而皇之的,带着自己的刀子上了二楼。二楼上,冯焕章坐在首席,身旁陪席的,则是冯部有名的十三太保。冯军有谚:石汉章的鞭子韩向方的绳,梁冠英扁担赛如龙。今天陪坐的,就是这几位以“严法”练兵的冯系干将。
冯焕章打扮神情都如老农,坐在那里,亦无武将的威风。他坐在那里,双目微合,手上拿着十字架,在小声的念叨着什么。
二楼很安静,没有人说话,掉一根针在楼板上,都可以听见。在这种环境里,一个老农样的人,在那里轻声的呢喃,气氛就变的更加诡异。
饶是王天纵见多识广,见到这种场面,脚步下意识的变的轻了,有意的高抬腿,轻落足,避免发出动静。余下众人,也与王天纵一样,小心翼翼来到席前。
梁冠英做个手势,几人就都坐下,王天纵坐在上首,与冯焕章挨着坐下。隐约可以听到,似乎是赞美或是感谢之类的词,最后只落下了一句“阿门”
等到这个老农睁开眼睛,王天纵才敢说话。他勉强笑了笑“冯旅长客气了,要说请客,也是俺该请冯旅长。咱镇嵩军是外来户,对陕西人地不熟,以后在地面上,还要仰仗冯旅长照应。这顿饭,老哥我候了。”
“不必!”冯焕章摇摇头,语气中并没有多少亲切,也听不出什么敌意。仿佛机械一样,不带感情。
“镇嵩军远来是客,招待客人,是地主应尽之责,这顿饭,不管于公于私,都是该请的。来人,准备上酒。”
席面准备的很简单,倒不是像刘镇华所说,全是素菜,但于旅长来说,则同样显的寒酸。只是几只整羊下锅炖熟,配上几坛烧酒,也无非是镇嵩军将领日常行军时的标准。
冯焕章向来穷酸,这么一桌酒席,亦是在预料之中。王天纵将酒碗端起来“冯旅长,这碗酒,老哥敬你。”
冯焕章端起了碗,却没有喝,而是向着地上一洒。几名镇嵩军将领狐疑之时,才听冯焕章道:“这碗酒,我是祭奠这次兵灾中死难民众的。陕民何辜,无端被害。长安羌白,冤魂万千。区区一碗酒,怕是还祭不了这许多的关中父老。”
王天纵的脸色有些尴尬,无法判断,冯焕章的言语是有所指,还是随口而发。做贼心虚的心理,使他连硬气都做不到,只好尴尬的笑笑“是啊,都是郭贼的倒行逆施,害苦了陕西的乡亲。”
“长安的大火,可以算在郭剑头上,但是羌白呢?”冯焕章冷冷说道。
刘镇华接过话来“那是胡云翼干的。那帮子刀客无法无天,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我们当时身负重任,不敢暴露身份,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冯焕章看着刘镇华“刘参谋长。你刚才进城的时候,拿了一个小贩的苹果,没有对吧?”
镇嵩军的军官不知,冯焕章是几时得到的这个消息,一方面惊讶于他对城市的掌控力度,另一方面,又在笑话着他的迂腐。柴云升笑道:“是又咋了?一个苹果,不值几个钱的东西,能算啥?”
冯焕章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说道:“当初我的部队刚到陕西时,人马到野外行军训练。那时正是夏天,陕西这个地方,冬天冷的要命,夏天热的穿不住衣服。有一个弟兄,热的受不了,到地里,摘了个老乡的西瓜。他说的,与柴团长一样,一个西瓜,能值几个钱。我当时说的什么,冠英,你还记得么?”
梁冠英起身立正,行了个军礼“冠英记得。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那名弟兄,我是怎么处理的?”
“就地正法!”
酒碗摔在地上,粗瓷片四下飞溅,锅里的羊肉汤,翻滚开花,冒着热气。钢刀自鞘内拔出,斩入人体。金属的碰撞声,喝骂声,吼叫声,声伴随着刀与骨骼肌肉的摩擦声,在酒楼中交叉回响。鲜艳的血珠在空中飙起,飞舞着,落入滚开的肉锅。白色的肉汤,其白如雪,配合着赤红的血浆,红白相映,分外可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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