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优势方
被李建华挂了电话,余少哲气的开口骂娘,还想摔电话,可他忍住没摔,如果电话摔坏了,他还得花钱去买新的。
“建华,你和余少哲是不是在稿酬上没有谈拢?”
宋有德坐在一旁听着李建华和余少哲通电话,余少哲说什么,他没听到,李建华说的话,他可听得清清楚楚。
“嗯!”李建华笑着点头,“外公,您不会怪我刚才用那样的语气和余叔通电话吧?”
“没事的,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去争取。如果余少哲提出了一个很低的价格,你接受了,那只会让你自己吃亏,而报社占便宜,余少哲也会得到好处。”高有德乐呵呵道,“看来,你不是一个书呆子,很好,将来肯定有出息!”
“必须必啊!”李建华乐道。
李建华和外公愉快地聊着天,余少哲还在生气,嘴里还在念叨骂人的话。
骂了几句后,余少哲意识到自己不能和李建华闹翻,如果李建华真的拿《诛仙》向其他报社,或者出版社投稿,还成功了,那《明报》报社的总编肯定不会给他好脸色看,怪他办事不力。
余少哲沉思了一阵,有点渴了,站起来,倒了一杯水。
喝了两口水,稍稍把火气压了下去。
余少哲看到客厅书架上的书,嘀咕道:“《品三国》,《明朝那些事儿》,这两本书还没给总编看过呢,写的也还可以,先给总编看看,总编应该能够看上的……我就说,李建华不打算马上在《明报》上连载《诛仙》,原因就说,存稿有限,怕连载跟不上,呵呵,这样的话,总编就不会说我办事不力,而李建华不会拒绝签约。等李建华有点名气,《诛仙》连载的时候,稿费标准自然好往上提了……”
想到李建华刚才和自己说话的语气,余少哲顿时又生气起来。
“我不生气,我不和他一般见识,他就是一个乡巴佬……”
在余少哲心里,李建华就是一个乡巴佬,并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如果让李建华知道这一切,李建华不会生气,也不会拒绝和对方合作,不痛不痒的,他不会和钱过不去。
其实,李建华已经猜到余少哲会因为他的“无礼”而生气了,但他这么说话,自己很舒坦。
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李建华依旧会那么和余少哲说话,说不定,还会说出一些让对方更生气的话。
李建华并没有把余少哲当回事,虽然他很希望《诛仙》能够在《明报》上连载,但这不是他唯一的选择,他还有其他的选择。
香港还有发行量更大的报纸,向其他报纸投稿,可能稿费更多。
若是,连载这条路走不通,李建华还可以选择找出版社出书。
我是优势方,我怕谁?!这是李建华的内心独白。
没被李建华当回事的余少哲,可没有不把李建华当回事,通过电话的第二天,他就把李建华送给他的书,拿到了报社,交给了总编。
“这两本书都是《诛仙》作者写的,在内地的销量不错,主编,您看看。”
“这个人还出过书啊。”总编有点好奇,但不惊讶,看了书名后,先翻看起了《明朝那些事儿》,看到第一章,他就笑出声来,“有趣。”
看第二章,总编抬起头望着余少哲,问道:“这个人很年轻吧?”
“不到二十岁。”
“噢,原来是一个少年天才啊!”总编沉吟片刻,继续说,“《诛仙》,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费,有点低了,我看这本《明朝那些事儿》写的还行,可以先签这本书。连载后,如果反响好的话,再签《诛仙》,到时候可以给他加点价……不,这三本书,一起签,对报社更有利!”
“总编,这小子有点滑头,他希望先连载《品三国》,或者《明朝那些事儿》,另外两本书,过段时间再谈。”
总编眉头一皱,不悦道:“相比这本《明朝那些事儿》,我更看好《诛仙》,如果只能先签一本连载,自然先签《诛仙》。”
“总编,我也觉得《诛仙》会更受读者喜欢,可……对不起,我办事不力,那小子有点自傲,他不接受每千字四十港元的价格,加价到每千字一百港元,还是税后的价……”
“什么?”总编沉下脸来,“他狮子大开口啊!”
“我也觉得他狮子大开口。”余少哲苦笑道。
余少哲不好多说什么,之前,他已经和总编说了自己和李建华之间的关系,如果他帮着李建华说话,总编可能会觉得他损公肥私。
但是,余少哲又不能说放弃和李建华合作的话,毕竟他真的看好李建华写的几本书,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报社没有签下这几本书的连载权。
总编沉默了一会儿,放下手中的书,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茶,问道:“连载《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开出什么价啊?”
“每千字五十港元,也是税后的。”
余少哲见总编放下茶杯了,连忙拿起放在墙角的热水瓶,往茶杯里添加了一些热水。
“总编,《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这两本书在内地出版的稿费不低,每千字达到三十元人民币……”
“这么高啊。”总编略带惊讶道,知道内地普通工人的收入水平,“每千字三十元,他写一两千字拿到的稿费比一位工人一个月的收入还要高了……你确定他没有撒谎?”
“他应该不会撒谎,”余少哲有点底气不足,“这两本书在内地的销量很大,他之前写过不少文章发表在《华夏青年》杂志上,在内地有不小的名气。”
“这样啊,没想到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作家。”总编沉吟道。
“那个,总编,那个小子说了,如果我们不接受他出价,他会选择向其他报社投稿,当时,我火冒三丈,狠狠骂了他几句。”
“怎么骂的?”总编淡淡笑道,不等对方回答,继续说,“这两本书,先放在我这里,我会抽时间看的,如果还过得去,每千字五十港元的税后价,也不是不能接受。我们也大气一点,一次签两本吧,至于《诛仙》,你给我盯着点,可别让他和其他报社,或者出版社接触,我们一定要拿些《诛仙》。”
余少哲还没摸透李建华不按理出牌的脾气,怕煮熟的鸭子飞了,他不想担责任,建议道:“要不,直接以每千字一百港元的税后价签下《诛仙》?”
“呃……”总编想了想,“这个价在我们报社可是最高标准,而他是个新人,能不能签这个价,我可做不了主,需要老板(金庸)拍板。他手头肯定还有后续的稿子,让他再拿一些过来,我再看看,估计老板会喜欢他写的文章。”
“好,我马上联系他。”
“你去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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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你和余少哲是不是在稿酬上没有谈拢?”
宋有德坐在一旁听着李建华和余少哲通电话,余少哲说什么,他没听到,李建华说的话,他可听得清清楚楚。
“嗯!”李建华笑着点头,“外公,您不会怪我刚才用那样的语气和余叔通电话吧?”
“没事的,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去争取。如果余少哲提出了一个很低的价格,你接受了,那只会让你自己吃亏,而报社占便宜,余少哲也会得到好处。”高有德乐呵呵道,“看来,你不是一个书呆子,很好,将来肯定有出息!”
“必须必啊!”李建华乐道。
李建华和外公愉快地聊着天,余少哲还在生气,嘴里还在念叨骂人的话。
骂了几句后,余少哲意识到自己不能和李建华闹翻,如果李建华真的拿《诛仙》向其他报社,或者出版社投稿,还成功了,那《明报》报社的总编肯定不会给他好脸色看,怪他办事不力。
余少哲沉思了一阵,有点渴了,站起来,倒了一杯水。
喝了两口水,稍稍把火气压了下去。
余少哲看到客厅书架上的书,嘀咕道:“《品三国》,《明朝那些事儿》,这两本书还没给总编看过呢,写的也还可以,先给总编看看,总编应该能够看上的……我就说,李建华不打算马上在《明报》上连载《诛仙》,原因就说,存稿有限,怕连载跟不上,呵呵,这样的话,总编就不会说我办事不力,而李建华不会拒绝签约。等李建华有点名气,《诛仙》连载的时候,稿费标准自然好往上提了……”
想到李建华刚才和自己说话的语气,余少哲顿时又生气起来。
“我不生气,我不和他一般见识,他就是一个乡巴佬……”
在余少哲心里,李建华就是一个乡巴佬,并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如果让李建华知道这一切,李建华不会生气,也不会拒绝和对方合作,不痛不痒的,他不会和钱过不去。
其实,李建华已经猜到余少哲会因为他的“无礼”而生气了,但他这么说话,自己很舒坦。
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李建华依旧会那么和余少哲说话,说不定,还会说出一些让对方更生气的话。
李建华并没有把余少哲当回事,虽然他很希望《诛仙》能够在《明报》上连载,但这不是他唯一的选择,他还有其他的选择。
香港还有发行量更大的报纸,向其他报纸投稿,可能稿费更多。
若是,连载这条路走不通,李建华还可以选择找出版社出书。
我是优势方,我怕谁?!这是李建华的内心独白。
没被李建华当回事的余少哲,可没有不把李建华当回事,通过电话的第二天,他就把李建华送给他的书,拿到了报社,交给了总编。
“这两本书都是《诛仙》作者写的,在内地的销量不错,主编,您看看。”
“这个人还出过书啊。”总编有点好奇,但不惊讶,看了书名后,先翻看起了《明朝那些事儿》,看到第一章,他就笑出声来,“有趣。”
看第二章,总编抬起头望着余少哲,问道:“这个人很年轻吧?”
“不到二十岁。”
“噢,原来是一个少年天才啊!”总编沉吟片刻,继续说,“《诛仙》,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费,有点低了,我看这本《明朝那些事儿》写的还行,可以先签这本书。连载后,如果反响好的话,再签《诛仙》,到时候可以给他加点价……不,这三本书,一起签,对报社更有利!”
“总编,这小子有点滑头,他希望先连载《品三国》,或者《明朝那些事儿》,另外两本书,过段时间再谈。”
总编眉头一皱,不悦道:“相比这本《明朝那些事儿》,我更看好《诛仙》,如果只能先签一本连载,自然先签《诛仙》。”
“总编,我也觉得《诛仙》会更受读者喜欢,可……对不起,我办事不力,那小子有点自傲,他不接受每千字四十港元的价格,加价到每千字一百港元,还是税后的价……”
“什么?”总编沉下脸来,“他狮子大开口啊!”
“我也觉得他狮子大开口。”余少哲苦笑道。
余少哲不好多说什么,之前,他已经和总编说了自己和李建华之间的关系,如果他帮着李建华说话,总编可能会觉得他损公肥私。
但是,余少哲又不能说放弃和李建华合作的话,毕竟他真的看好李建华写的几本书,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报社没有签下这几本书的连载权。
总编沉默了一会儿,放下手中的书,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茶,问道:“连载《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开出什么价啊?”
“每千字五十港元,也是税后的。”
余少哲见总编放下茶杯了,连忙拿起放在墙角的热水瓶,往茶杯里添加了一些热水。
“总编,《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这两本书在内地出版的稿费不低,每千字达到三十元人民币……”
“这么高啊。”总编略带惊讶道,知道内地普通工人的收入水平,“每千字三十元,他写一两千字拿到的稿费比一位工人一个月的收入还要高了……你确定他没有撒谎?”
“他应该不会撒谎,”余少哲有点底气不足,“这两本书在内地的销量很大,他之前写过不少文章发表在《华夏青年》杂志上,在内地有不小的名气。”
“这样啊,没想到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作家。”总编沉吟道。
“那个,总编,那个小子说了,如果我们不接受他出价,他会选择向其他报社投稿,当时,我火冒三丈,狠狠骂了他几句。”
“怎么骂的?”总编淡淡笑道,不等对方回答,继续说,“这两本书,先放在我这里,我会抽时间看的,如果还过得去,每千字五十港元的税后价,也不是不能接受。我们也大气一点,一次签两本吧,至于《诛仙》,你给我盯着点,可别让他和其他报社,或者出版社接触,我们一定要拿些《诛仙》。”
余少哲还没摸透李建华不按理出牌的脾气,怕煮熟的鸭子飞了,他不想担责任,建议道:“要不,直接以每千字一百港元的税后价签下《诛仙》?”
“呃……”总编想了想,“这个价在我们报社可是最高标准,而他是个新人,能不能签这个价,我可做不了主,需要老板(金庸)拍板。他手头肯定还有后续的稿子,让他再拿一些过来,我再看看,估计老板会喜欢他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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