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天之下
“云晓,我想出去一趟。”
黄子风似是有了决断,转头说道。
云晓吃了一惊,“你要去哪里?”
“我想去首山北面走一趟,把东夷人部落的位置和人口都统计出来。”黄子风看着熊熊篝火说,听到这些部落里都混杂着华族人后,他有了个大胆的设想。
以前都是东夷人进攻,子归部落防守,而这一次,他想主动出击,把这些零散的东夷部落搅个底朝天,再把那些俘虏全都救出来。
现在条件还不成熟,得要等到最后一季麦子收完后,那样才没有后顾之忧,也会有足够的粮食。不过在这之前,得要把敌人的分布调查清楚,否则在这蛮荒丛林里根本就没法展开有效的军事行动。
等到深冬开战,还有个很大的好处,那时别的部落将深陷饥饿的泥潭中,战斗力大大下降,而本方却正是粮食最充足的时节。
这个侦查任务不能由其他人完成,一来是他们没有坐骑,机动性不够,最重要的是,他们都不识数,更别提制图记录了。人多了也不行,那样会很容易暴露,身处在东夷部落的包围中,一旦遭到围攻会很危险。
念头闪过的瞬间,黄子风就下定决心,为了实现给族人们的许诺,必须要拼一把,拼出一片朗朗晴空。
…………
三日后,清晨。
薄雾尚未完全散去,子归全部落出动,走向山谷要塞。今天他们不是去打仗,而是送人,送他们的酋长离开。
人们理解不了黄子风这么做的意义,不过他总是有道理的。
这时代,不存在什么酋长家中坐,只动嘴皮子下命令;恰恰相反,越是首领,越得要事事在先,更何况这事情只有他能做。
一直送到要塞下,黄子风转过身看着族人们,点了下头,郑重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有事就让云晓决断。”
黄子风等于是效仿伏羲,推荐自己的妻子做下一任部落酋长,如果他要是出事的话……相信没人会反对。
云晓抿着嘴唇低下了头,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知都在想些什么。她曾坚持要一起去,可任由说破了天,黄子风就是不答应。
交代完,黄子风挥了挥手,“大家都回去吧。”
在他右边是九色,身披皮甲,背上垫着鞍具,后臀部位捆扎着行李,右鞍边绑着箭袋,威风凛凛。狗子跟在左边,显得有些不耐烦,不时用爪子挠挠脖子。
黄子风的打扮有些古怪,他的兽皮裙子露出右臂,裙摆也是斜的,另外他的发箍上佩戴着五彩稚鸡羽。
这一身打扮,再加上他身背的长弓和右手大拇指上的玉石指环,活脱脱东夷勇士。
深入敌后当然不能只靠武力,他要乔装潜入。
东夷人和华族人的相貌其实差别不大,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装扮和独特的指环,他这几天一直戴着,再戴几天,就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人们拉开大门,恭送酋长,依依惜别。
“好了,大家守好门户,这段时间任何人都不要外出。”
交代完,黄子风催动麋鹿、带着狗子,在人们的祝福声中疾驰向了山谷外,转眼远去无踪。
大门“吱呀”声中关上,云晓站在门里,视线被一点点隔断,直到再也看不见。
出了山谷,黄子风先向北搜索,全身披挂的九色在林间疾驰,犹如风一般卷过。它的身姿轻巧灵动,宛如贴着地在飞行,完全无视地面上的障碍物。
黄子风踩着脚蹬,随着坐骑的跳跃律动,仿佛融为一体,毫无滞涩。
狗子这段时间估计是憋坏了,来回乱窜,没头苍蝇似得,看见什么都要追一会。
一条小河横亘在前,九色轻轻巧巧越过,打着盘旋停住。
这条河的上游应该就是东良曲部落,为了取用水方便,所有部落都是建在流水边的。
据说,东良曲部落原本在百里外,发现子归部落后,为了形成压制,特地又向南搬迁了五十里。现在想来,这家伙太自大了,等于是搬到了钉子上坐着。
这么近的距离,如果子归部落要发动突袭,半天就能杀到,进可攻退可守。秋越来越深,为了生存挣扎的季节就要到来,东良曲部落想搬走也做不到了。
不过子归部落的条件也还不成熟,现在不是驱赶他们的时候。
九色开始沿着河岸向上游奔跑,黄子风要展开第一项调查——标明东良曲部落的位置和规模。
溯流而上半个小时后,登上了一座小山,视野开阔一览无余。
黄子风咬住块腌制好的鳄鱼肉,从身后的背囊里掏出一块木板和竹筒,开始画图。
竹筒里装满了颜料,插着一根竹签,这种用矿石研磨调配出来的颜料不但色彩艳丽,并且可以保存很久,可以做到千年不褪色。
木板上原本就有一部分地图,还是黄子风带着部落迁徙来时画的,现在他将要补完余下的部分。
从这里看过去,那边的山林中有一个部落,规模不小,正是东良曲的大本营。
要判断大致人口很简单,只需数下巢居的数量就行,不需要抵近观察。东良曲部落的位置和规模很快被标了出来,人数大约有七百,比子风部落大一倍,里面三三两两有人走动。
计划中的任务并不多,只需找到另两个大部落就行,其他的小部落忽略不计。
做完工作,休息了一会,黄子风再次跨上九色,向着西北方疾驰,按照计划,先找到那边的大部落。
明华说的很笼统,只知道三个部落的大致方向,具体位置只能靠他自己搜索,这在蛮荒丛林里并不容易。
而此时,东良曲部落中央,首领东良曲坐在地上,正看着手里的箭出神。
箭比东夷人的纤小精致,尾部带着羽毛,箭头是锋利的青铜,闪着寒光。他试着用箭尖在手心里一点,立刻破开了个口子,血珠渗了出来。
这是子归部落独有的箭,东夷人的死伤者身上带回来的,这么锐利又轻巧的箭,他还从未见过。
以前他简单的以为,敌人只是依仗着地利才抵抗住了东夷猎手的攻击,可上一场败仗,彻底颠覆了这个观点——敌人的武器比本部落好太多了。
在他的对面,有四个猎手正在演练,他们两人一组,前面的人手持粗糙的木盾和石锤,后面跟着一名弓箭手。另外,他们还都穿着所谓的“鞋子”,弓箭也换成了华族人的短弓轻箭。
战法是跟子归部落学来的,战场本就是最容易传播技术的地方。
四个人演练的很认真,不时前进后退,分分合合。
猎手都是最好的猎手,动作配合都有模有样;不过东良曲还是摇了摇头。他很清楚,这只是演练,真的和对方组合交战,自己的部下仍然会一触即溃。
武器完全不如对方,终究是没牙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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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风似是有了决断,转头说道。
云晓吃了一惊,“你要去哪里?”
“我想去首山北面走一趟,把东夷人部落的位置和人口都统计出来。”黄子风看着熊熊篝火说,听到这些部落里都混杂着华族人后,他有了个大胆的设想。
以前都是东夷人进攻,子归部落防守,而这一次,他想主动出击,把这些零散的东夷部落搅个底朝天,再把那些俘虏全都救出来。
现在条件还不成熟,得要等到最后一季麦子收完后,那样才没有后顾之忧,也会有足够的粮食。不过在这之前,得要把敌人的分布调查清楚,否则在这蛮荒丛林里根本就没法展开有效的军事行动。
等到深冬开战,还有个很大的好处,那时别的部落将深陷饥饿的泥潭中,战斗力大大下降,而本方却正是粮食最充足的时节。
这个侦查任务不能由其他人完成,一来是他们没有坐骑,机动性不够,最重要的是,他们都不识数,更别提制图记录了。人多了也不行,那样会很容易暴露,身处在东夷部落的包围中,一旦遭到围攻会很危险。
念头闪过的瞬间,黄子风就下定决心,为了实现给族人们的许诺,必须要拼一把,拼出一片朗朗晴空。
…………
三日后,清晨。
薄雾尚未完全散去,子归全部落出动,走向山谷要塞。今天他们不是去打仗,而是送人,送他们的酋长离开。
人们理解不了黄子风这么做的意义,不过他总是有道理的。
这时代,不存在什么酋长家中坐,只动嘴皮子下命令;恰恰相反,越是首领,越得要事事在先,更何况这事情只有他能做。
一直送到要塞下,黄子风转过身看着族人们,点了下头,郑重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有事就让云晓决断。”
黄子风等于是效仿伏羲,推荐自己的妻子做下一任部落酋长,如果他要是出事的话……相信没人会反对。
云晓抿着嘴唇低下了头,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知都在想些什么。她曾坚持要一起去,可任由说破了天,黄子风就是不答应。
交代完,黄子风挥了挥手,“大家都回去吧。”
在他右边是九色,身披皮甲,背上垫着鞍具,后臀部位捆扎着行李,右鞍边绑着箭袋,威风凛凛。狗子跟在左边,显得有些不耐烦,不时用爪子挠挠脖子。
黄子风的打扮有些古怪,他的兽皮裙子露出右臂,裙摆也是斜的,另外他的发箍上佩戴着五彩稚鸡羽。
这一身打扮,再加上他身背的长弓和右手大拇指上的玉石指环,活脱脱东夷勇士。
深入敌后当然不能只靠武力,他要乔装潜入。
东夷人和华族人的相貌其实差别不大,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装扮和独特的指环,他这几天一直戴着,再戴几天,就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人们拉开大门,恭送酋长,依依惜别。
“好了,大家守好门户,这段时间任何人都不要外出。”
交代完,黄子风催动麋鹿、带着狗子,在人们的祝福声中疾驰向了山谷外,转眼远去无踪。
大门“吱呀”声中关上,云晓站在门里,视线被一点点隔断,直到再也看不见。
出了山谷,黄子风先向北搜索,全身披挂的九色在林间疾驰,犹如风一般卷过。它的身姿轻巧灵动,宛如贴着地在飞行,完全无视地面上的障碍物。
黄子风踩着脚蹬,随着坐骑的跳跃律动,仿佛融为一体,毫无滞涩。
狗子这段时间估计是憋坏了,来回乱窜,没头苍蝇似得,看见什么都要追一会。
一条小河横亘在前,九色轻轻巧巧越过,打着盘旋停住。
这条河的上游应该就是东良曲部落,为了取用水方便,所有部落都是建在流水边的。
据说,东良曲部落原本在百里外,发现子归部落后,为了形成压制,特地又向南搬迁了五十里。现在想来,这家伙太自大了,等于是搬到了钉子上坐着。
这么近的距离,如果子归部落要发动突袭,半天就能杀到,进可攻退可守。秋越来越深,为了生存挣扎的季节就要到来,东良曲部落想搬走也做不到了。
不过子归部落的条件也还不成熟,现在不是驱赶他们的时候。
九色开始沿着河岸向上游奔跑,黄子风要展开第一项调查——标明东良曲部落的位置和规模。
溯流而上半个小时后,登上了一座小山,视野开阔一览无余。
黄子风咬住块腌制好的鳄鱼肉,从身后的背囊里掏出一块木板和竹筒,开始画图。
竹筒里装满了颜料,插着一根竹签,这种用矿石研磨调配出来的颜料不但色彩艳丽,并且可以保存很久,可以做到千年不褪色。
木板上原本就有一部分地图,还是黄子风带着部落迁徙来时画的,现在他将要补完余下的部分。
从这里看过去,那边的山林中有一个部落,规模不小,正是东良曲的大本营。
要判断大致人口很简单,只需数下巢居的数量就行,不需要抵近观察。东良曲部落的位置和规模很快被标了出来,人数大约有七百,比子风部落大一倍,里面三三两两有人走动。
计划中的任务并不多,只需找到另两个大部落就行,其他的小部落忽略不计。
做完工作,休息了一会,黄子风再次跨上九色,向着西北方疾驰,按照计划,先找到那边的大部落。
明华说的很笼统,只知道三个部落的大致方向,具体位置只能靠他自己搜索,这在蛮荒丛林里并不容易。
而此时,东良曲部落中央,首领东良曲坐在地上,正看着手里的箭出神。
箭比东夷人的纤小精致,尾部带着羽毛,箭头是锋利的青铜,闪着寒光。他试着用箭尖在手心里一点,立刻破开了个口子,血珠渗了出来。
这是子归部落独有的箭,东夷人的死伤者身上带回来的,这么锐利又轻巧的箭,他还从未见过。
以前他简单的以为,敌人只是依仗着地利才抵抗住了东夷猎手的攻击,可上一场败仗,彻底颠覆了这个观点——敌人的武器比本部落好太多了。
在他的对面,有四个猎手正在演练,他们两人一组,前面的人手持粗糙的木盾和石锤,后面跟着一名弓箭手。另外,他们还都穿着所谓的“鞋子”,弓箭也换成了华族人的短弓轻箭。
战法是跟子归部落学来的,战场本就是最容易传播技术的地方。
四个人演练的很认真,不时前进后退,分分合合。
猎手都是最好的猎手,动作配合都有模有样;不过东良曲还是摇了摇头。他很清楚,这只是演练,真的和对方组合交战,自己的部下仍然会一触即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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