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八:战场!兰陵表演时刻!
这是一场野战!
在蛮荒世界中,部落之间的战争有很多潜规则。
比如这一次,奇美拉部落和野马部落争夺落马山脉,所以就要约在一个地方野战。而不是奇美拉部落宣战,野马部落就在家中防守。
而一旦攻打部落本部,就意味着是征服战。
战场就在落马山脉附近的山谷,这里相对开阔,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厮杀。
野马部落一万人,奇美拉部落八千人。
人数上,野马部落占有优势。
而且,野马部落已经安营扎寨,所以更加具有优势。
按照人类国度的战争,冷兵器作战,攻击方是要防守一方的两倍兵力以上。
不过这里是蛮荒,野马部落所谓的营寨也非常粗糙,就是几排木栅栏,还有一些拒马而已。
兰陵观察整个战场。
发现蛮荒世界的战争,也有比较有意思的一方面。
首先,不管是兵器还是铠甲,蛮荒部落不如人类国度的精致。
其次,攻城器械是完全没有了,甚至弩都很少见,更别说精密的大型强弩了。
至于其他攻城器械,比如投石机之类更是一概没有的。
完全靠人推,顶多有战马,还有几十只狮鹫兽而已。
但是蛮族军队也绝对不是一无是处,比如他们的士兵素质就非常高。
八千人,一天一夜行军一百五十里,而且还是崎岖的山路。
就这一点,强过人类国度的军队太多。
而且,蛮族军队的勇敢,不畏死,也超过人类国度。
昨夜经过一个险要的山路的时候,摔下去了几十人,但行军的蛮族士兵面不改色继续走。
另外,虽然谈不上令行禁止,但整个蛮族军队的纪律性还是非常不错的。
更别说士兵的单兵素质,都非常高。
这也如同中国古代,匈奴和其他游牧民族,虽然社会生产力原始落后,但是战斗素质极高。
……
奇美拉部落八千军队到达战场之后,野马部落以逸待劳,但是他们却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等待奇美拉部落排兵布阵。
这也算是战场的潜规则。
要等到双方都完成排兵布阵后,再进行开战。
看上去仿佛非常文明,有中国春秋时候诸侯间作战的味道。
但这不是文明,仅仅只是潜规则。
这种规则今天可以保护敌人,而明天也可以保护自己。
真正开战的时候,就会发现这和文明完全无关。因为蛮族部落间大战的血腥程度,是远远超过人类国度的。
在人类国度,一支建制部队在野战中,伤亡三成后战斗基本上就肯定结束了。
而在蛮荒部落,一旦开战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彻底投降,或者逃跑为止。
酋长康斯坦丁率领大军到达战场后,立刻观察敌阵。
野马部落的阵形看上去很简单,中军主力六千人在山谷中央,四千骑兵分布两翼山坡高处。
这阵形虽然简单,但也非常实用。
野马部落之所以叫野马部落,就是因为它的骑兵多。
奇美拉部落总共有两千骑兵,野马部落足足有四千。而且位于两翼山坡,占据制高点。
骑兵居高临下,一旦开始冲锋,战马强大的机动速度带来的冲击力,是非常可怕的,完全是势如破竹。
这场战不好打,甚至很难打!
论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奇美拉部落要高一些。
但是,野马部落多出了两千军队,而且足足有四千骑兵。
如果去攻打野马部落的中军主力,很容易被两翼的骑兵前后夹击,有全军覆灭的风险。
而如同去攻打两翼的骑兵,首先对方是骑兵,而且居高临下。
总之,对方主力和两翼骑兵,互相策应,不管攻击哪一个部分,都会陷入险境!
……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哪怕是几十万大军的作战,兰陵都是最高统帅。
然而在眼前这个不到两万人的战斗中,他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
他只是区区外族军的一个副百夫长而已,而且身边连一个小兵都没有,只有服从命令的份。
康斯坦丁并不急着作战,观察了战场后,反而后退了二里,然后安营扎寨。
为了鼓舞士气,晚上他甚至召开了篝火晚会。
每一个士兵手头,发了三两酒,八两肉,还有一些面饼,完全可以吃到饱。
然后在语言上,极度做贱野马部落。
当然,野马部落那边也同样是如此,开着篝火晚会,喝着酒,吃着肉,大骂对方。
至于说夜袭?天太黑了!
火攻?
别闹了,附近就是落马山脉,无边无际的树林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野兽。
两个部落打这一战,就是为了争夺这片猎场,你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就成为了整个蛮荒世界的公敌了。
晚会上,酋长女儿妮妮安,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
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勾得所有的士兵心脏狂跳,望向她的目光充满了爱慕。
而杜炎,巨丘,阳固三人,互相死死盯着但对方,如同争夺配偶的雄狮一般,他们三人都把妮妮安看成了禁脔。
而这位酋长的千金,仿佛无比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又歌又舞,仿佛完全不知道疲倦一般。
“杜炎呢?”康斯坦丁忽然大喊道。
杜炎起身,尽管神情镇定,却也激动得满脸通红。
“过来。”酋长康斯坦丁招手道。
杜炎立刻上前。
康斯坦丁倒了一满杯酒,递给他道:“好勇士,这杯美酒喝下去,为我多立战功。”
杜炎接过酒,激动的目光颤抖,单膝跪下道:“愿为酋长效死!”
喝完酒后,杜炎便要离开,谁知酋长康斯坦丁拍了拍旁边的兽皮椅子道:“来,坐在我的身边。”
顿时,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这么器重?
丘巨和阳固二人面色剧变,他们武功比不上杜炎,又不如他英俊,唯一的优势就是身份,一个是酋长夫人的侄子,一个是部落长老之子。
而现在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如此器重,他们连这点优势都没有了。
在很多人心中不由得暗自揣测,酋长大人是不是准备把女儿嫁给杜炎啊?这,这也太抬举他了吧?
康斯坦丁朝着索魔笑道:“老友索魔,你很了不起啊,竟然培养了一个这么出色的义子,以后外族军后继有人了。”
接着,他又大声宣布道:“我说过,这一次大战,那个青年俊杰立下战功最大,我就把女儿妮妮安许配给他,绝不反悔!”
不得不说,康斯坦丁小手段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如今又公然支持杜炎继承外族军,见到酋长对杜炎如此亲热,哪怕外族军的很多兄弟也充满了幻想。
等杜炎娶了酋长千金,他们外族军的地位或许会提高也说不定。
而杜炎感觉到轻飘飘的,无比的荣耀,无比的高兴。
之前义父竟然还说酋长不喜欢杜炎靠近妮妮安,现在看来完全是他在撒谎,他在妒忌!
杜炎心中涌起了一个念头。
义父索魔在妒忌,妒忌自己在酋长心目中的地位超过他,妒忌自己将取代他执掌外族军。
接着,康斯坦丁大声道:“老友索魔,听说你的侄子前来投靠,你这等人杰,会有何等子侄,让大家看看啊。”
索魔面色一变,然后道:“兰陵,出来见过诸位首领!”
兰陵起身,走了出来。
康斯坦丁目光落在兰陵脸上道:“哇,好漂亮的一张小脸啊,我的妮妮安,你第一美人的位置恐怕要不保了。”
这话一出,众人顿时轰然大笑!
康斯坦丁的意思非常明显,兰陵完全是个小白脸,如同娘们一样。
接着,康斯坦丁道:“索魔兄,我听说你这个侄子刚刚进行负重训练,没有经过刀剑和实战训练?这不好嘛,战场上刀剑无眼,你不应该让他来的。”
康斯坦丁几乎每一句话,都在打压兰陵。
明白了酋长的意思后,在场部落首领们纷纷取笑羞辱兰陵。
“索魔,这个侄子你可要藏好了,免得不小心哪一天被人在荒郊野外找到,后面屁股洞被人搞得比嘴巴还要大。”
“说不定他那个洞早就比嘴巴还要大了,你看他脸多白,可见屁股有多么嫩?这一路来几万里,他如何逃到奇美拉部落的?他的屁股至少被一百个种族干过吧。”
“酋长,我看这场战也不用打了,把这个小白脸的屁股献给野马部落酋长,他干得爽了,说不定就把落马山脉让给咱们了。”
蛮荒部落的羞辱和践踏,几乎是毫无底线的。
康斯坦丁这样太高杜炎,践踏兰陵,所有外族军本能会觉得,他们肯定愿意跟随一个受人尊重的强者,而不是一个出卖屁股的小白脸。
而康斯坦丁的恶毒用意,就是把兰陵和卖屁股的小白脸画上等号,以后不管谁提到兰陵,就会想到卖屁股三个字。
如此一来,就算知道是无耻的谣言,也无法洗清了。
索魔顿时气得太阳穴直跳,对义子杜炎更加失望。
你杜炎毕竟是我的义子,兰陵是你弟弟,都属于外族军的一员。
所有人在羞辱践踏兰陵的时候,你非但不站出来帮忙,反而还跟着笑?
杜炎确实跟着笑,看到别人羞辱兰陵的时候,他心中充满了快意!
他厌恶兰陵!
不仅仅是兰陵试图和他争夺外族军,还因为狄娜对兰陵的亲近。
尽管他一心想要迎娶妮妮安,但是在他心中,狄娜也是他的禁脔,两个人有过婚约,那就是他杜炎的女人。
而现在,狄娜竟然和兰陵走得如此之近?
不仅如此,妮妮安竟然在他面前频频提到兰陵,说他眼睛如此好看,面孔如何俊美。
偏偏她是用非常天真烂漫的口气说出来的,杜炎无法责怪,只有把所有的愤怒和厌憎倾泻在兰陵头上。
索魔站出来,冷冷道:“诸位首领,难道你们的本事全部长在嘴上吗?要不然哪位出来,陪我练练筋骨?”
这话一出,顿时所有人静寂无声,唯有目光充满了阴冷。
和索魔动手?
拜托,没有人发疯!
谁不知道索魔的武功何等的惊人?整个奇美拉部落,可能只有酋长是他的对手。
索魔冷道:“酋长大人,我既然把兰陵带到了战场,自然有我的理由,他绝对不是你们看上去的那么软弱无力。究竟是龙是虫,等到上战场后再看他的表现,现在还请诸位首领闭嘴。如果还有谁试图用嘴巴来羞辱我的侄子,那我不介意用拳头纠正他的错误!”
索魔就是这样的人。
当有人羞辱攻击他的时候,他可以不当一回事。
但有人攻击他的手下,他立刻就会站出来让人闭嘴,如果还不闭嘴,就打得你闭嘴。
而康斯坦丁就厌恶的就是他这一点,无视他的酋长权威。
而偏偏索魔的武功确实很高,可以说在整个奇美拉部落,几无对手。
“索魔老友,你是想要我给你的侄子机会,让他在战场上表现对吗?”酋长康斯坦丁阴冷道。
“对。”索魔道。
兰陵叹息一声,心中暗道:“中计了!”
康斯坦丁就是要用激将法,然后名正言顺地在战场上弄死兰陵,为杜炎除去对手。
此人的阴谋诡计完全是一个接着一个,让人防不胜防的。
“你放心,我会给他机会的。”康斯坦丁笑道。
然后他站起身道:“好了,时候不早了,大家休息,准备作战!”
……
次日一早,两军相对!
两个开战部落的酋长,分别骑着战马,开始加速对冲。
两方大军,目光紧紧追随者他们的酋长。
两个酋长距离还有一百米的时候,忽然减速。
然后,野马部落酋长多铎大笑道:“康斯坦丁阁下,你是打算先洒大血,还是洒小血呢?”
洒大血,就是直接开战厮杀。
洒小血,就是先个人比武。
或者说不是比武,而是决斗!因为这种比武不分胜负,只诀生死!
算是大战的垫场,有点类似中国古代战场的斗将。
只不过,斗将可以败退回阵,而这里的决斗却不可以,要么赢,要么死!
“先洒小血,让兄弟们开开荤,哈哈……”康斯坦丁道。
所谓的开荤,是真的开荤。
因为决斗输的那一方,尸体会成为对方的战利品,活生生被肢解剁碎,煮成肉羹。
野马部落酋长多铎笑道:“那我就先点将了!”
然后,他用布蒙上眼睛,弯弓搭箭,朝着自己大军的上空,猛地射箭。
没错,是朝天上射的,箭是没有箭头的。
“嗖……”箭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然后坠落在野马部落的军中。
箭落在谁那里,谁就出场决斗,输者死,赢则算十个人头的战功。
“箭落在谁那里,出列参加决斗!”野马部落酋长大声喊道。
顿时,一个黝黑瘦削的男子出列。
他目光阴冷,手持双刀,鼻弯如勾。
尽管瘦削,但身上每一寸肌肉,都如同铜铁铸成的一般。
此人看上去和人类没有太大区别,除了尾巴之外,再无奇异之处。
但是,他又和人类有很大区别,因为他的面孔,极度的棱角分明,看上去仿佛石头刻成的一般。
再细看他的皮肤,仿佛充满了麻麻点点,这不是疙瘩,而是金属。
镶嵌在皮肤上的金属!
见到此人,所有人顿时色变惊呼:“狂战士,竟是狂战士!”
野马部落王牌,狂战士!
他们体内有特殊的血脉和体质,成年之后,从烧红的铁屑中滚过,不死的人就成功晋级为狂战士。
而这些钢铁冷却之后,就长在他们身体表面,如同鳞片一般。
所以,他们可以称得上是刀枪不入。
当然狂战士数量是很少的,只有区区百来人,他们完全守护在酋长身边。
而这名狂战士额头上有一个白色的纹身,是一颗星星!
这就代表着,这个狂战士修为已经到达魔武士!
一个修为到达魔武士的狂战士,战斗力是非常惊人的,因为他们几乎刀枪不入!
所以,哪怕修为高出两三级,其他武士都不愿意去招惹狂战士。
没有想到,野马部落酋长第一个战前决斗,竟然就挑中了一个魔武士级的狂战士。
不仅如此,紧接着还有一个萨满祭师为这个狂战士戴上了一只头盔。
野马部落酋长笑道:“康斯坦丁阁下,该你挑选了。”
康斯坦丁用布条包裹眼睛,然后对军奇美拉部落大军的空中射箭。
兰陵注意到,身后不远处就是杜炎!
他心中知道,康斯坦丁这支箭一定会落在自己这里。
让杜炎继承外族军,这是康斯坦丁不容改变的意志。
而索魔竟然想要让兰陵继承外族军,这就触犯了康斯坦丁酋长的意志,所以他要让兰陵去死,而且名正言顺死在战场上。
昨天晚上激怒索魔,仅仅只是铺垫而已。
今天,他就要兰陵死,可见他的耐心实在不怎么样啊。
而且康斯坦丁这样做看上去也很不理智,弄死了兰陵,毫无疑问会激怒索魔,这样一来对大战的结果或许会有巨大的影响,岂不是因小失大吗?
康斯坦丁不是这样的人,那么他和野马部落的这一战,肯定还有别的阴谋、
“嗖……”
那支没有箭头的箭,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然后……直接落在兰陵的面前。
果然如此啊,一点意外都没有!
顿时,杜炎脸上一道狞笑,而外族军骑兵队的弟兄们面色一变。
他们虽然不信任兰陵,也看不上兰陵,却绝对不愿意他去死。
兰陵的上司,骑兵队的百夫长雷铜面孔一阵抽搐,然后上前一步朝兰陵低声道:“我的命是索魔大人救的,今日就还给他了。记住,你不要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不要毁掉外族军。”
然后,他就要出列,代替兰陵出战。
尽管这样的后果,可能是死!
雷铜也是魔武士,但对方是狂战士魔武士,近乎刀枪不入,所以他出战基本上就是死。
他不喜欢兰陵,但为了报索魔恩情,愿意去死!
兰陵挡住他,道:“不用,该谁的,就是谁的!”
然后,他排众而出,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众人见到出战的竟然是兰陵这个小白脸,不由得大惊!
他的额头上没有星形纹身,铠甲上也没有任何星形标志,代表他绝对不是魔武士。
而外族军心中更是一凉!
索魔大人的侄子要惨死了!
他仅仅只是经历过负重训练而已,刀剑和实战训练,从来都没有过。
而对方是一个魔武士级狂战士,一百个兰陵也死定了!
而索魔则眼眶欲裂,跪下嘶声道:“酋长,请收回成命,哪怕让我付出任何条件!”
他的意思很明白,哪怕现在就宣布,外族军大首领的继承人是杜炎。
而酋长康斯坦丁冷冷道:“这是神圣的战前决斗,选中谁完全是神魔的旨意,无法更改的!”
索魔顿时彻底冰凉,四肢发麻。
而兰陵朝他笑了一笑,然后朝战场中央走去,朝他的对手,那个魔武士级狂战士走去。
此时,整个战场都是他的舞台。
没有想到,他兰陵表演的时刻,那么快就到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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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蛮荒世界中,部落之间的战争有很多潜规则。
比如这一次,奇美拉部落和野马部落争夺落马山脉,所以就要约在一个地方野战。而不是奇美拉部落宣战,野马部落就在家中防守。
而一旦攻打部落本部,就意味着是征服战。
战场就在落马山脉附近的山谷,这里相对开阔,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厮杀。
野马部落一万人,奇美拉部落八千人。
人数上,野马部落占有优势。
而且,野马部落已经安营扎寨,所以更加具有优势。
按照人类国度的战争,冷兵器作战,攻击方是要防守一方的两倍兵力以上。
不过这里是蛮荒,野马部落所谓的营寨也非常粗糙,就是几排木栅栏,还有一些拒马而已。
兰陵观察整个战场。
发现蛮荒世界的战争,也有比较有意思的一方面。
首先,不管是兵器还是铠甲,蛮荒部落不如人类国度的精致。
其次,攻城器械是完全没有了,甚至弩都很少见,更别说精密的大型强弩了。
至于其他攻城器械,比如投石机之类更是一概没有的。
完全靠人推,顶多有战马,还有几十只狮鹫兽而已。
但是蛮族军队也绝对不是一无是处,比如他们的士兵素质就非常高。
八千人,一天一夜行军一百五十里,而且还是崎岖的山路。
就这一点,强过人类国度的军队太多。
而且,蛮族军队的勇敢,不畏死,也超过人类国度。
昨夜经过一个险要的山路的时候,摔下去了几十人,但行军的蛮族士兵面不改色继续走。
另外,虽然谈不上令行禁止,但整个蛮族军队的纪律性还是非常不错的。
更别说士兵的单兵素质,都非常高。
这也如同中国古代,匈奴和其他游牧民族,虽然社会生产力原始落后,但是战斗素质极高。
……
奇美拉部落八千军队到达战场之后,野马部落以逸待劳,但是他们却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等待奇美拉部落排兵布阵。
这也算是战场的潜规则。
要等到双方都完成排兵布阵后,再进行开战。
看上去仿佛非常文明,有中国春秋时候诸侯间作战的味道。
但这不是文明,仅仅只是潜规则。
这种规则今天可以保护敌人,而明天也可以保护自己。
真正开战的时候,就会发现这和文明完全无关。因为蛮族部落间大战的血腥程度,是远远超过人类国度的。
在人类国度,一支建制部队在野战中,伤亡三成后战斗基本上就肯定结束了。
而在蛮荒部落,一旦开战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彻底投降,或者逃跑为止。
酋长康斯坦丁率领大军到达战场后,立刻观察敌阵。
野马部落的阵形看上去很简单,中军主力六千人在山谷中央,四千骑兵分布两翼山坡高处。
这阵形虽然简单,但也非常实用。
野马部落之所以叫野马部落,就是因为它的骑兵多。
奇美拉部落总共有两千骑兵,野马部落足足有四千。而且位于两翼山坡,占据制高点。
骑兵居高临下,一旦开始冲锋,战马强大的机动速度带来的冲击力,是非常可怕的,完全是势如破竹。
这场战不好打,甚至很难打!
论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奇美拉部落要高一些。
但是,野马部落多出了两千军队,而且足足有四千骑兵。
如果去攻打野马部落的中军主力,很容易被两翼的骑兵前后夹击,有全军覆灭的风险。
而如同去攻打两翼的骑兵,首先对方是骑兵,而且居高临下。
总之,对方主力和两翼骑兵,互相策应,不管攻击哪一个部分,都会陷入险境!
……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哪怕是几十万大军的作战,兰陵都是最高统帅。
然而在眼前这个不到两万人的战斗中,他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
他只是区区外族军的一个副百夫长而已,而且身边连一个小兵都没有,只有服从命令的份。
康斯坦丁并不急着作战,观察了战场后,反而后退了二里,然后安营扎寨。
为了鼓舞士气,晚上他甚至召开了篝火晚会。
每一个士兵手头,发了三两酒,八两肉,还有一些面饼,完全可以吃到饱。
然后在语言上,极度做贱野马部落。
当然,野马部落那边也同样是如此,开着篝火晚会,喝着酒,吃着肉,大骂对方。
至于说夜袭?天太黑了!
火攻?
别闹了,附近就是落马山脉,无边无际的树林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野兽。
两个部落打这一战,就是为了争夺这片猎场,你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就成为了整个蛮荒世界的公敌了。
晚会上,酋长女儿妮妮安,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
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勾得所有的士兵心脏狂跳,望向她的目光充满了爱慕。
而杜炎,巨丘,阳固三人,互相死死盯着但对方,如同争夺配偶的雄狮一般,他们三人都把妮妮安看成了禁脔。
而这位酋长的千金,仿佛无比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又歌又舞,仿佛完全不知道疲倦一般。
“杜炎呢?”康斯坦丁忽然大喊道。
杜炎起身,尽管神情镇定,却也激动得满脸通红。
“过来。”酋长康斯坦丁招手道。
杜炎立刻上前。
康斯坦丁倒了一满杯酒,递给他道:“好勇士,这杯美酒喝下去,为我多立战功。”
杜炎接过酒,激动的目光颤抖,单膝跪下道:“愿为酋长效死!”
喝完酒后,杜炎便要离开,谁知酋长康斯坦丁拍了拍旁边的兽皮椅子道:“来,坐在我的身边。”
顿时,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这么器重?
丘巨和阳固二人面色剧变,他们武功比不上杜炎,又不如他英俊,唯一的优势就是身份,一个是酋长夫人的侄子,一个是部落长老之子。
而现在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如此器重,他们连这点优势都没有了。
在很多人心中不由得暗自揣测,酋长大人是不是准备把女儿嫁给杜炎啊?这,这也太抬举他了吧?
康斯坦丁朝着索魔笑道:“老友索魔,你很了不起啊,竟然培养了一个这么出色的义子,以后外族军后继有人了。”
接着,他又大声宣布道:“我说过,这一次大战,那个青年俊杰立下战功最大,我就把女儿妮妮安许配给他,绝不反悔!”
不得不说,康斯坦丁小手段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如今又公然支持杜炎继承外族军,见到酋长对杜炎如此亲热,哪怕外族军的很多兄弟也充满了幻想。
等杜炎娶了酋长千金,他们外族军的地位或许会提高也说不定。
而杜炎感觉到轻飘飘的,无比的荣耀,无比的高兴。
之前义父竟然还说酋长不喜欢杜炎靠近妮妮安,现在看来完全是他在撒谎,他在妒忌!
杜炎心中涌起了一个念头。
义父索魔在妒忌,妒忌自己在酋长心目中的地位超过他,妒忌自己将取代他执掌外族军。
接着,康斯坦丁大声道:“老友索魔,听说你的侄子前来投靠,你这等人杰,会有何等子侄,让大家看看啊。”
索魔面色一变,然后道:“兰陵,出来见过诸位首领!”
兰陵起身,走了出来。
康斯坦丁目光落在兰陵脸上道:“哇,好漂亮的一张小脸啊,我的妮妮安,你第一美人的位置恐怕要不保了。”
这话一出,众人顿时轰然大笑!
康斯坦丁的意思非常明显,兰陵完全是个小白脸,如同娘们一样。
接着,康斯坦丁道:“索魔兄,我听说你这个侄子刚刚进行负重训练,没有经过刀剑和实战训练?这不好嘛,战场上刀剑无眼,你不应该让他来的。”
康斯坦丁几乎每一句话,都在打压兰陵。
明白了酋长的意思后,在场部落首领们纷纷取笑羞辱兰陵。
“索魔,这个侄子你可要藏好了,免得不小心哪一天被人在荒郊野外找到,后面屁股洞被人搞得比嘴巴还要大。”
“说不定他那个洞早就比嘴巴还要大了,你看他脸多白,可见屁股有多么嫩?这一路来几万里,他如何逃到奇美拉部落的?他的屁股至少被一百个种族干过吧。”
“酋长,我看这场战也不用打了,把这个小白脸的屁股献给野马部落酋长,他干得爽了,说不定就把落马山脉让给咱们了。”
蛮荒部落的羞辱和践踏,几乎是毫无底线的。
康斯坦丁这样太高杜炎,践踏兰陵,所有外族军本能会觉得,他们肯定愿意跟随一个受人尊重的强者,而不是一个出卖屁股的小白脸。
而康斯坦丁的恶毒用意,就是把兰陵和卖屁股的小白脸画上等号,以后不管谁提到兰陵,就会想到卖屁股三个字。
如此一来,就算知道是无耻的谣言,也无法洗清了。
索魔顿时气得太阳穴直跳,对义子杜炎更加失望。
你杜炎毕竟是我的义子,兰陵是你弟弟,都属于外族军的一员。
所有人在羞辱践踏兰陵的时候,你非但不站出来帮忙,反而还跟着笑?
杜炎确实跟着笑,看到别人羞辱兰陵的时候,他心中充满了快意!
他厌恶兰陵!
不仅仅是兰陵试图和他争夺外族军,还因为狄娜对兰陵的亲近。
尽管他一心想要迎娶妮妮安,但是在他心中,狄娜也是他的禁脔,两个人有过婚约,那就是他杜炎的女人。
而现在,狄娜竟然和兰陵走得如此之近?
不仅如此,妮妮安竟然在他面前频频提到兰陵,说他眼睛如此好看,面孔如何俊美。
偏偏她是用非常天真烂漫的口气说出来的,杜炎无法责怪,只有把所有的愤怒和厌憎倾泻在兰陵头上。
索魔站出来,冷冷道:“诸位首领,难道你们的本事全部长在嘴上吗?要不然哪位出来,陪我练练筋骨?”
这话一出,顿时所有人静寂无声,唯有目光充满了阴冷。
和索魔动手?
拜托,没有人发疯!
谁不知道索魔的武功何等的惊人?整个奇美拉部落,可能只有酋长是他的对手。
索魔冷道:“酋长大人,我既然把兰陵带到了战场,自然有我的理由,他绝对不是你们看上去的那么软弱无力。究竟是龙是虫,等到上战场后再看他的表现,现在还请诸位首领闭嘴。如果还有谁试图用嘴巴来羞辱我的侄子,那我不介意用拳头纠正他的错误!”
索魔就是这样的人。
当有人羞辱攻击他的时候,他可以不当一回事。
但有人攻击他的手下,他立刻就会站出来让人闭嘴,如果还不闭嘴,就打得你闭嘴。
而康斯坦丁就厌恶的就是他这一点,无视他的酋长权威。
而偏偏索魔的武功确实很高,可以说在整个奇美拉部落,几无对手。
“索魔老友,你是想要我给你的侄子机会,让他在战场上表现对吗?”酋长康斯坦丁阴冷道。
“对。”索魔道。
兰陵叹息一声,心中暗道:“中计了!”
康斯坦丁就是要用激将法,然后名正言顺地在战场上弄死兰陵,为杜炎除去对手。
此人的阴谋诡计完全是一个接着一个,让人防不胜防的。
“你放心,我会给他机会的。”康斯坦丁笑道。
然后他站起身道:“好了,时候不早了,大家休息,准备作战!”
……
次日一早,两军相对!
两个开战部落的酋长,分别骑着战马,开始加速对冲。
两方大军,目光紧紧追随者他们的酋长。
两个酋长距离还有一百米的时候,忽然减速。
然后,野马部落酋长多铎大笑道:“康斯坦丁阁下,你是打算先洒大血,还是洒小血呢?”
洒大血,就是直接开战厮杀。
洒小血,就是先个人比武。
或者说不是比武,而是决斗!因为这种比武不分胜负,只诀生死!
算是大战的垫场,有点类似中国古代战场的斗将。
只不过,斗将可以败退回阵,而这里的决斗却不可以,要么赢,要么死!
“先洒小血,让兄弟们开开荤,哈哈……”康斯坦丁道。
所谓的开荤,是真的开荤。
因为决斗输的那一方,尸体会成为对方的战利品,活生生被肢解剁碎,煮成肉羹。
野马部落酋长多铎笑道:“那我就先点将了!”
然后,他用布蒙上眼睛,弯弓搭箭,朝着自己大军的上空,猛地射箭。
没错,是朝天上射的,箭是没有箭头的。
“嗖……”箭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然后坠落在野马部落的军中。
箭落在谁那里,谁就出场决斗,输者死,赢则算十个人头的战功。
“箭落在谁那里,出列参加决斗!”野马部落酋长大声喊道。
顿时,一个黝黑瘦削的男子出列。
他目光阴冷,手持双刀,鼻弯如勾。
尽管瘦削,但身上每一寸肌肉,都如同铜铁铸成的一般。
此人看上去和人类没有太大区别,除了尾巴之外,再无奇异之处。
但是,他又和人类有很大区别,因为他的面孔,极度的棱角分明,看上去仿佛石头刻成的一般。
再细看他的皮肤,仿佛充满了麻麻点点,这不是疙瘩,而是金属。
镶嵌在皮肤上的金属!
见到此人,所有人顿时色变惊呼:“狂战士,竟是狂战士!”
野马部落王牌,狂战士!
他们体内有特殊的血脉和体质,成年之后,从烧红的铁屑中滚过,不死的人就成功晋级为狂战士。
而这些钢铁冷却之后,就长在他们身体表面,如同鳞片一般。
所以,他们可以称得上是刀枪不入。
当然狂战士数量是很少的,只有区区百来人,他们完全守护在酋长身边。
而这名狂战士额头上有一个白色的纹身,是一颗星星!
这就代表着,这个狂战士修为已经到达魔武士!
一个修为到达魔武士的狂战士,战斗力是非常惊人的,因为他们几乎刀枪不入!
所以,哪怕修为高出两三级,其他武士都不愿意去招惹狂战士。
没有想到,野马部落酋长第一个战前决斗,竟然就挑中了一个魔武士级的狂战士。
不仅如此,紧接着还有一个萨满祭师为这个狂战士戴上了一只头盔。
野马部落酋长笑道:“康斯坦丁阁下,该你挑选了。”
康斯坦丁用布条包裹眼睛,然后对军奇美拉部落大军的空中射箭。
兰陵注意到,身后不远处就是杜炎!
他心中知道,康斯坦丁这支箭一定会落在自己这里。
让杜炎继承外族军,这是康斯坦丁不容改变的意志。
而索魔竟然想要让兰陵继承外族军,这就触犯了康斯坦丁酋长的意志,所以他要让兰陵去死,而且名正言顺死在战场上。
昨天晚上激怒索魔,仅仅只是铺垫而已。
今天,他就要兰陵死,可见他的耐心实在不怎么样啊。
而且康斯坦丁这样做看上去也很不理智,弄死了兰陵,毫无疑问会激怒索魔,这样一来对大战的结果或许会有巨大的影响,岂不是因小失大吗?
康斯坦丁不是这样的人,那么他和野马部落的这一战,肯定还有别的阴谋、
“嗖……”
那支没有箭头的箭,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然后……直接落在兰陵的面前。
果然如此啊,一点意外都没有!
顿时,杜炎脸上一道狞笑,而外族军骑兵队的弟兄们面色一变。
他们虽然不信任兰陵,也看不上兰陵,却绝对不愿意他去死。
兰陵的上司,骑兵队的百夫长雷铜面孔一阵抽搐,然后上前一步朝兰陵低声道:“我的命是索魔大人救的,今日就还给他了。记住,你不要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不要毁掉外族军。”
然后,他就要出列,代替兰陵出战。
尽管这样的后果,可能是死!
雷铜也是魔武士,但对方是狂战士魔武士,近乎刀枪不入,所以他出战基本上就是死。
他不喜欢兰陵,但为了报索魔恩情,愿意去死!
兰陵挡住他,道:“不用,该谁的,就是谁的!”
然后,他排众而出,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众人见到出战的竟然是兰陵这个小白脸,不由得大惊!
他的额头上没有星形纹身,铠甲上也没有任何星形标志,代表他绝对不是魔武士。
而外族军心中更是一凉!
索魔大人的侄子要惨死了!
他仅仅只是经历过负重训练而已,刀剑和实战训练,从来都没有过。
而对方是一个魔武士级狂战士,一百个兰陵也死定了!
而索魔则眼眶欲裂,跪下嘶声道:“酋长,请收回成命,哪怕让我付出任何条件!”
他的意思很明白,哪怕现在就宣布,外族军大首领的继承人是杜炎。
而酋长康斯坦丁冷冷道:“这是神圣的战前决斗,选中谁完全是神魔的旨意,无法更改的!”
索魔顿时彻底冰凉,四肢发麻。
而兰陵朝他笑了一笑,然后朝战场中央走去,朝他的对手,那个魔武士级狂战士走去。
此时,整个战场都是他的舞台。
没有想到,他兰陵表演的时刻,那么快就到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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