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七:迎娶狄娜!大战爆发!
要论兰陵的杀人技,最强的是什么?
当然是弓箭!
因为他强大的精神力,所以他的射术完全称得上是百发百中。
所以在箭矢上,一定要多多益善。
狄娜给他准备了八捆箭,然后在每一根箭杠上刻下兰陵的名字,并且在箭羽上做出明显的记号。
这样一来,收割人头的时候也不会记错。
蛮荒世界非常野蛮,落后,但是有一点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荣誉感。
抢人头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但很少,一旦被发现的话是没有容身之处的。
所以在战场上,只要发现死者的致命要害上插着一支箭,那么这颗人头就不会有人割走。
幸好兰陵是副百夫长,还有一匹马骑。
蛮荒世界的战马,也比人类国度要高大野蛮得多,驮着八捆箭并不算非常吃力。
准备完一切后,兰陵就要去军中赴职。
此时,小丫头正在给狮鹫雏兽喂豆子吃。
“嘎嘎……接……”然后她小手一扔,一颗豆子飞了出去。
狮鹫雏兽张开嫩嘴,拼命去接,但是它太小了,而丫丫太坏了,经常扔得很远,所以它经常接不住。
不过,接不住它就摇摇摆摆跑过去,用嘴捡起地上的炒豆子吃掉。
两个小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小丫头还太小,才不知道什么离别。
兰陵将她抱过来,狠狠在小脸上亲了一口。
小丫头咯咯笑着躲开小脸,然后继续逗着小狮鹫兽玩。
“我会保护丫丫的。”狄娜道:“在战场上,你自己也要小心。”
兰陵点头。
然后牵着这匹战马,驮着八捆箭,前往自己的军营!
……
兰陵被编入了骑兵队,算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队。
因为战场上,这支骑兵队什么事情都要干,冲锋在前,侦查敌情等等。
兰陵的上司叫雷铜,是一名魔武士!
在魔族世界也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种族轻轻松松就能突破魔武士,比如虎族,豹族,狼族。
而雷铜,就是一位豹族武士,力大无穷。
此时,这支一百余人的骑兵队已经完成了集结,整整齐齐站在场地上。
尽管营养不大够,但这毕竟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骁勇雄壮。
“这位是我们骑兵队新来的副百夫长,兰陵。”雷铜为兰陵做介绍。
顿时,下面骑兵队的武士望来不信任的目光。
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说出口。
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至于被他看不起,那就只有在战场上见真章了。蛮荒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
开完动员会归来!
杜炎依旧处于兴奋之中,在对酋长之女妮妮安的竞争中,他是落于下风的。
因为他身处外族军,身份卑微。另外两个情敌,一个比一个优秀。
巨丘,贵为狮鹫骑士的队长,武功仅次于杜炎,还是酋长夫人的侄子。
阳固,是部落骑军首领,掌管两千骑兵,还是部落长老的儿子。
现在好了,酋长康斯坦丁竟然说,谁的功劳越大,他就把女儿嫁给谁。
如此一来,他杜炎武功最高,自然就占据了上风。
“义父,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杜炎忽然道。
索魔道:“你既然都开口了,就是要说。”
杜炎道:“我觉得您把兰陵提拔为骑兵队的副百夫长,这不对!”
“怎么不对?”索魔道。
杜炎道:“他没有上过一天战场,没有打过一场战,最关键的是他仅仅只受过十几天负重奔跑训练,接下来的刀剑训练,实战训练都没有经历过。完全是一个新丁,而骑兵队是最强的一支队伍,您这样让他成为副百夫长,弟兄们心中不服。”
索魔道:“有人跟你说,他心中不服了吗?”
杜炎道:“没有,兄弟们口中不说,但心中不服。您是在透支您的威严,而且您还打算让他上战场,他不但杀不了敌人,反而还要派出许多弟兄去保护他。他会成为累赘,会拖大家后腿。”
索魔道:“话不要说得太早,到战场上再说,一切用军功说话。”
杜炎道:“义父,我知道您的意思,是想要让他在战场上镀金。而骑兵队到时候会把人头功劳分给他,但是您想过没有,这样会毁了我们外族军的根基,公平,公正!”
说到激动处,杜炎声音不由得高了一些。
杜炎猛地转过头来道:“炎儿,你这么看我?”
杜炎被义父的目光这样看着,不由得有些畏惧,却强硬道:“义父,我知道您的心思,想要让您的亲侄子继承外族军,我虽然是义子,但毕竟是外人。但是义父,您太心急了,您这样会毁了外族军的。”
索魔道:“这是你自己想的,还是酋长说的?”
这句话是妮妮安说的,她已经说了好几遍了,而毫无疑问这背后肯定有康斯坦丁的意思。
杜炎道:“这又有什么区别吗?您的心思,谁看不出来?”
索魔望着杜炎道:“老二,你跟了我二十几年,六岁的时候就跟着我流浪。老大死了,你就成为了狄娜和兰陵的大哥了,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还有,如果你刚才说的话是你自己想的,那我还可以原谅。如果你是听别人这么说,才有这个想法,那你就太让我失望了。”
说罢,索魔加快速度,前往外族军营。
杜炎目光阴晴不定,咬牙切齿道:“我一定不会让人毁掉外族军,任何人都不行,我才是外族军的最好领袖。”
……
索魔回到外族军营后。
出征的八百外族军已经全部集结完毕!
雷铜找到了索魔,欲言又止。
“什么话?说!”索魔道。
雷铜道:“大首领,要不然这次兰陵就不要出征了,这次大战才关键了,而且还会有危险,我害怕实在无法分心保护他。”
索魔道:“你觉得他在战场上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雷铜咬着牙,点了点头,接着他又道:“还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索魔道。
雷铜道:“您是不是想要为兰陵镀金,想要培养他做继承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弟兄们心中都不服,杜炎大人如此出色,您这样做会寒了他的心,也会让兄弟们不安的。”
索魔道:“他一心想娶酋长的女儿,你怎么看?”
雷铜道:“爱美之心大家都有,酋长的女儿这么美丽,男人都喜欢。”
索魔道:“他之前和狄娜有过婚约,结果他一心想要迎娶酋长的女儿,所以对狄娜悔婚,这算不算是对外族军的背弃?”
雷铜道:“他说娶妮妮安小姐,也是为了我们外族军,为了提高我们的地位,为了让我们生存得更好。”
索魔道:“你知道那样的后果是什么吗?外族军被彻底吞并。”
雷铜道:“可是,我们原本不也是想要融入奇美拉部落吗?这难道不好吗?”
索魔道:“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我们外族军是一个整体,部落的其他人可以蔑视我们,可以欺负我们,但我们还是独立自由的,拥有人格,而不是奴隶。而一旦被吞并,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整个外族军彻底分裂,许多人为了媚上,会踩着兄弟们的头顶往上爬,就如同戈鲁一样,整个外族军会彻底支离破碎。而奇美拉部落的绝大多数人容得下外族军吗?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他们会唾骂,会羞辱,但不敢动手杀人。而一旦我们被吞并了,所有的外族军要么被杀掉,要么成为别人家中的奴隶,整个外族军立刻灰飞烟灭,你懂吗?”
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索魔的目光是非常睿智清醒。
以现在整个部落的排外思想,外族军保持独立完整,还能活下去。
而一旦被吞并,基本上死路一条。只有想戈鲁那种狠毒卑鄙的无耻之辈,靠出卖自己的同僚才能活得好。
剩下的外族军,要么沦为奴隶,要么被奇美拉部落的民众欺凌至死。
但不管怎么样,外族军这个集体肯定是不复存在了。
只不过,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这么深远,他们平时被人看不起,被当成二等公民。所以想着如果能够彻底融入奇美拉部落,那是最好的结果。
而杜炎看中了这点,便时常在军中传播这种观点。
而且还有事实佐证,杜炎暂时接管外族军的时候,大家的粮食和肉类都多了三成了,可见以后让杜炎执掌外族军就很好。
……
索魔没有责怪雷铜,他会责怪杜炎,但不会责怪雷铜,因为雷铜没有坏心思。
甚至,他觉得杜炎也没有坏心思,他只是思想不够成熟。
但不管如何,他都知道外族军面临一场巨大的危机。
因为继承人而导致的危机,如果这个危机不得到解决,可能会导致整个外族军的分裂。
想要消灭这个危机很简单,公开宣布立杜炎为外族军的继承人,这样一来所有人心都定了。
但是,在索魔看来,杜炎的想法很危险,完全有可能让外族军瓦解,一部分人死无葬身之地,另外一部分人沦为奴隶。只有少部分人,踩着外族军弟兄的尸体,在奇美拉部落坐上高位。
当然,兰陵的想法更危险,他的野心更大。
他想要率领外族军出走自立,另立部落。这更加九死一生,但不得不说,这是一条轰轰烈烈的道路,让人热血沸腾的道路。
索魔不赞同,畏惧这一条路,但是却很敬佩。
他找到了兰陵,道:“小陵,现在外族军遭遇了危机,可能导致分裂的危机。”
“我知道。”兰陵道:“继承人之争,所有弟兄们都把杜炎看成外族军下一个首领。”
“你的想法很疯狂,很冒险。”索魔道:“但是……至少很有尊严,充满了理想!有些事情,我不会去做,但是我不阻止你去做。但是有一个前提,你要自己强大起来。”
“是。”兰陵道。
索魔道:“我愿意把外族军给你,但是你要靠自己,征服所有的弟兄们。”
“是。”兰陵道。
索魔又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的话很随意,却直接树立了兰陵外族军继承人的地位了。
从这点看,索魔是果决的,没有任何优柔寡断。
甚至明知道兰陵可能会把外族军带向毁灭的道路,但至少有尊严。
那句话说得好,我自己不会去做,也不敢去做,但我不阻止你去做!
所以,接下来的大战就变得极度重要,就成为兰陵的舞台。
他要在战场上征服外族军的兄弟们,让他们心中开始接受,兰陵会成为外族军大首领继承人的观念。
在威望上,他要渐渐做到和杜炎分庭抗礼!
“还有,在大战之后你立刻迎娶狄娜,不许拒绝!”索魔斩钉截铁道,然后直接离开了。
……
“这一战,决定我们部落的命运,决定我们所有人的命运!”
“打赢了野马部落,我们发展壮大,成为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部落。而如果战败了,那我们奇美拉部落就等着被分食,被灭亡!”
“出发,消灭野马部落!”
康斯坦丁一声大吼,八千部落大军,浩浩荡荡开赴一百五十里外的战场!
一千五百骑兵,六千多步兵!
因为是奇美拉部落主动开战,所以野马部落已经在战场上扎下了营寨,等待着奇美拉部落大军的攻击。
一天一夜后!
八千大军赶到战场!
野马部落的一万大军,已经安营扎寨!
一场大战,马上爆发。
这是兰陵来到蛮荒世界后经历的第一场大战。
这也是兰陵的舞台!
他即将开启一场华丽的表演。
他要征服外族军的弟兄们,让他们看到,兰陵才是最好的大首领继承人。
兰陵才是他们最好的领袖!
军功是一切,人头才是一切!
……
注:第一更五千字送上,拜求支持,谢谢大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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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弓箭!
因为他强大的精神力,所以他的射术完全称得上是百发百中。
所以在箭矢上,一定要多多益善。
狄娜给他准备了八捆箭,然后在每一根箭杠上刻下兰陵的名字,并且在箭羽上做出明显的记号。
这样一来,收割人头的时候也不会记错。
蛮荒世界非常野蛮,落后,但是有一点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荣誉感。
抢人头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但很少,一旦被发现的话是没有容身之处的。
所以在战场上,只要发现死者的致命要害上插着一支箭,那么这颗人头就不会有人割走。
幸好兰陵是副百夫长,还有一匹马骑。
蛮荒世界的战马,也比人类国度要高大野蛮得多,驮着八捆箭并不算非常吃力。
准备完一切后,兰陵就要去军中赴职。
此时,小丫头正在给狮鹫雏兽喂豆子吃。
“嘎嘎……接……”然后她小手一扔,一颗豆子飞了出去。
狮鹫雏兽张开嫩嘴,拼命去接,但是它太小了,而丫丫太坏了,经常扔得很远,所以它经常接不住。
不过,接不住它就摇摇摆摆跑过去,用嘴捡起地上的炒豆子吃掉。
两个小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小丫头还太小,才不知道什么离别。
兰陵将她抱过来,狠狠在小脸上亲了一口。
小丫头咯咯笑着躲开小脸,然后继续逗着小狮鹫兽玩。
“我会保护丫丫的。”狄娜道:“在战场上,你自己也要小心。”
兰陵点头。
然后牵着这匹战马,驮着八捆箭,前往自己的军营!
……
兰陵被编入了骑兵队,算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队。
因为战场上,这支骑兵队什么事情都要干,冲锋在前,侦查敌情等等。
兰陵的上司叫雷铜,是一名魔武士!
在魔族世界也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种族轻轻松松就能突破魔武士,比如虎族,豹族,狼族。
而雷铜,就是一位豹族武士,力大无穷。
此时,这支一百余人的骑兵队已经完成了集结,整整齐齐站在场地上。
尽管营养不大够,但这毕竟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骁勇雄壮。
“这位是我们骑兵队新来的副百夫长,兰陵。”雷铜为兰陵做介绍。
顿时,下面骑兵队的武士望来不信任的目光。
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说出口。
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至于被他看不起,那就只有在战场上见真章了。蛮荒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
开完动员会归来!
杜炎依旧处于兴奋之中,在对酋长之女妮妮安的竞争中,他是落于下风的。
因为他身处外族军,身份卑微。另外两个情敌,一个比一个优秀。
巨丘,贵为狮鹫骑士的队长,武功仅次于杜炎,还是酋长夫人的侄子。
阳固,是部落骑军首领,掌管两千骑兵,还是部落长老的儿子。
现在好了,酋长康斯坦丁竟然说,谁的功劳越大,他就把女儿嫁给谁。
如此一来,他杜炎武功最高,自然就占据了上风。
“义父,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杜炎忽然道。
索魔道:“你既然都开口了,就是要说。”
杜炎道:“我觉得您把兰陵提拔为骑兵队的副百夫长,这不对!”
“怎么不对?”索魔道。
杜炎道:“他没有上过一天战场,没有打过一场战,最关键的是他仅仅只受过十几天负重奔跑训练,接下来的刀剑训练,实战训练都没有经历过。完全是一个新丁,而骑兵队是最强的一支队伍,您这样让他成为副百夫长,弟兄们心中不服。”
索魔道:“有人跟你说,他心中不服了吗?”
杜炎道:“没有,兄弟们口中不说,但心中不服。您是在透支您的威严,而且您还打算让他上战场,他不但杀不了敌人,反而还要派出许多弟兄去保护他。他会成为累赘,会拖大家后腿。”
索魔道:“话不要说得太早,到战场上再说,一切用军功说话。”
杜炎道:“义父,我知道您的意思,是想要让他在战场上镀金。而骑兵队到时候会把人头功劳分给他,但是您想过没有,这样会毁了我们外族军的根基,公平,公正!”
说到激动处,杜炎声音不由得高了一些。
杜炎猛地转过头来道:“炎儿,你这么看我?”
杜炎被义父的目光这样看着,不由得有些畏惧,却强硬道:“义父,我知道您的心思,想要让您的亲侄子继承外族军,我虽然是义子,但毕竟是外人。但是义父,您太心急了,您这样会毁了外族军的。”
索魔道:“这是你自己想的,还是酋长说的?”
这句话是妮妮安说的,她已经说了好几遍了,而毫无疑问这背后肯定有康斯坦丁的意思。
杜炎道:“这又有什么区别吗?您的心思,谁看不出来?”
索魔望着杜炎道:“老二,你跟了我二十几年,六岁的时候就跟着我流浪。老大死了,你就成为了狄娜和兰陵的大哥了,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还有,如果你刚才说的话是你自己想的,那我还可以原谅。如果你是听别人这么说,才有这个想法,那你就太让我失望了。”
说罢,索魔加快速度,前往外族军营。
杜炎目光阴晴不定,咬牙切齿道:“我一定不会让人毁掉外族军,任何人都不行,我才是外族军的最好领袖。”
……
索魔回到外族军营后。
出征的八百外族军已经全部集结完毕!
雷铜找到了索魔,欲言又止。
“什么话?说!”索魔道。
雷铜道:“大首领,要不然这次兰陵就不要出征了,这次大战才关键了,而且还会有危险,我害怕实在无法分心保护他。”
索魔道:“你觉得他在战场上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雷铜咬着牙,点了点头,接着他又道:“还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索魔道。
雷铜道:“您是不是想要为兰陵镀金,想要培养他做继承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弟兄们心中都不服,杜炎大人如此出色,您这样做会寒了他的心,也会让兄弟们不安的。”
索魔道:“他一心想娶酋长的女儿,你怎么看?”
雷铜道:“爱美之心大家都有,酋长的女儿这么美丽,男人都喜欢。”
索魔道:“他之前和狄娜有过婚约,结果他一心想要迎娶酋长的女儿,所以对狄娜悔婚,这算不算是对外族军的背弃?”
雷铜道:“他说娶妮妮安小姐,也是为了我们外族军,为了提高我们的地位,为了让我们生存得更好。”
索魔道:“你知道那样的后果是什么吗?外族军被彻底吞并。”
雷铜道:“可是,我们原本不也是想要融入奇美拉部落吗?这难道不好吗?”
索魔道:“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我们外族军是一个整体,部落的其他人可以蔑视我们,可以欺负我们,但我们还是独立自由的,拥有人格,而不是奴隶。而一旦被吞并,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整个外族军彻底分裂,许多人为了媚上,会踩着兄弟们的头顶往上爬,就如同戈鲁一样,整个外族军会彻底支离破碎。而奇美拉部落的绝大多数人容得下外族军吗?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他们会唾骂,会羞辱,但不敢动手杀人。而一旦我们被吞并了,所有的外族军要么被杀掉,要么成为别人家中的奴隶,整个外族军立刻灰飞烟灭,你懂吗?”
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索魔的目光是非常睿智清醒。
以现在整个部落的排外思想,外族军保持独立完整,还能活下去。
而一旦被吞并,基本上死路一条。只有想戈鲁那种狠毒卑鄙的无耻之辈,靠出卖自己的同僚才能活得好。
剩下的外族军,要么沦为奴隶,要么被奇美拉部落的民众欺凌至死。
但不管怎么样,外族军这个集体肯定是不复存在了。
只不过,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这么深远,他们平时被人看不起,被当成二等公民。所以想着如果能够彻底融入奇美拉部落,那是最好的结果。
而杜炎看中了这点,便时常在军中传播这种观点。
而且还有事实佐证,杜炎暂时接管外族军的时候,大家的粮食和肉类都多了三成了,可见以后让杜炎执掌外族军就很好。
……
索魔没有责怪雷铜,他会责怪杜炎,但不会责怪雷铜,因为雷铜没有坏心思。
甚至,他觉得杜炎也没有坏心思,他只是思想不够成熟。
但不管如何,他都知道外族军面临一场巨大的危机。
因为继承人而导致的危机,如果这个危机不得到解决,可能会导致整个外族军的分裂。
想要消灭这个危机很简单,公开宣布立杜炎为外族军的继承人,这样一来所有人心都定了。
但是,在索魔看来,杜炎的想法很危险,完全有可能让外族军瓦解,一部分人死无葬身之地,另外一部分人沦为奴隶。只有少部分人,踩着外族军弟兄的尸体,在奇美拉部落坐上高位。
当然,兰陵的想法更危险,他的野心更大。
他想要率领外族军出走自立,另立部落。这更加九死一生,但不得不说,这是一条轰轰烈烈的道路,让人热血沸腾的道路。
索魔不赞同,畏惧这一条路,但是却很敬佩。
他找到了兰陵,道:“小陵,现在外族军遭遇了危机,可能导致分裂的危机。”
“我知道。”兰陵道:“继承人之争,所有弟兄们都把杜炎看成外族军下一个首领。”
“你的想法很疯狂,很冒险。”索魔道:“但是……至少很有尊严,充满了理想!有些事情,我不会去做,但是我不阻止你去做。但是有一个前提,你要自己强大起来。”
“是。”兰陵道。
索魔道:“我愿意把外族军给你,但是你要靠自己,征服所有的弟兄们。”
“是。”兰陵道。
索魔又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的话很随意,却直接树立了兰陵外族军继承人的地位了。
从这点看,索魔是果决的,没有任何优柔寡断。
甚至明知道兰陵可能会把外族军带向毁灭的道路,但至少有尊严。
那句话说得好,我自己不会去做,也不敢去做,但我不阻止你去做!
所以,接下来的大战就变得极度重要,就成为兰陵的舞台。
他要在战场上征服外族军的兄弟们,让他们心中开始接受,兰陵会成为外族军大首领继承人的观念。
在威望上,他要渐渐做到和杜炎分庭抗礼!
“还有,在大战之后你立刻迎娶狄娜,不许拒绝!”索魔斩钉截铁道,然后直接离开了。
……
“这一战,决定我们部落的命运,决定我们所有人的命运!”
“打赢了野马部落,我们发展壮大,成为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部落。而如果战败了,那我们奇美拉部落就等着被分食,被灭亡!”
“出发,消灭野马部落!”
康斯坦丁一声大吼,八千部落大军,浩浩荡荡开赴一百五十里外的战场!
一千五百骑兵,六千多步兵!
因为是奇美拉部落主动开战,所以野马部落已经在战场上扎下了营寨,等待着奇美拉部落大军的攻击。
一天一夜后!
八千大军赶到战场!
野马部落的一万大军,已经安营扎寨!
一场大战,马上爆发。
这是兰陵来到蛮荒世界后经历的第一场大战。
这也是兰陵的舞台!
他即将开启一场华丽的表演。
他要征服外族军的弟兄们,让他们看到,兰陵才是最好的大首领继承人。
兰陵才是他们最好的领袖!
军功是一切,人头才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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