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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海上

小说:百年唯一人作者:万笑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2 00:10:44
两千年时的上嗨,马路边有没有成片的香樟树,我不记得了。

        确切的说,就算有我也不知道,因为还不认识这种树的样子。

        我感触最深的,是在黄浦江步行街上,果然是大城市,建筑真的不同,那种繁华,让我又惊叹又赞叹,我第一次觉得建筑原来可以这么漂亮,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当然,那时候我还没学习到艺术,所以只是最简单的感官,相比建筑,我对其他更感兴趣,比如人,比如风土人情。

        我认为最好吃的是在步行街上卖的放在玻璃缸里的一段段削好皮了的甘蔗,好像是一块钱一根儿,真是甜嫩多汁,尤其趁景儿去东瞧西看的吃,好爽!

        还记得在一间小饭馆里,上海小妹操着一口甜甜糯糯的腔调,微笑着询问我们要吃什么菜,那滋味,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南方了。

        在北方,如巨峰这般懂得夫为妻纲,时刻以我是男人,男人需要尊严更爱面子,所以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的待我好的女人实在太少,绝大多数都是无论容貌再怎么漂亮,一开口就跟女流氓一样的带妈的三字经裹在日常言语里,听着就让人反胃,……纵然没有三字经,说话也是粗声粗气的,十足痞赖相。

        我交往的两个女朋友虽然是东北人,但却是东北人里少有的文明人,且都是脑子聪明心思玲珑的,更加都懂得尊重人。

        如那些个女人,想和我做朋友,那是门儿都没有,单说话我就嫌恶心。而比这更恶心的,是人心。

        你不能要求一个脏话连篇的人心地善良,这也是基本定律了。

        ——在黄浦江步行街上,我和巨峰进入了那个号称百年老店、极富名气的老凤祥金店里,为巨峰买了一条项链,价钱也不是贵的,但我的确没太多钱,是一条七百多元的金项链。

        记得送给她后的当天宾馆里,她还哭了,说我不好,因为我没有买戒指向她求婚……

        我是真的没想到求婚这种事。

        我在与她恋爱之初,记得是向她求过婚的,她当时告诉我,若是可以结婚了,我会告诉你,不用你求。

        而我这人做什么事向来都是一枪热忱,但只有一次……

        所以被拒婚后,我就再也想不起来要和她求婚了。

        何况……我心里已经复原了童年的梦,我还怎么求婚呢?

        我觉得,自己抱着美人,吃喝玩乐的幸福里去寻找梦里的她?这样的行为太低级了,所以,我其实没准备和她结婚……或者说没想好,可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离开上海,我和巨峰再次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到福健,先在福粥下车的,在那里她父亲来接我们,然后我们在一间小饭馆里吃到了人生第一碗米线。

        原来米线和面条看起来像,味道却完全不一样,比面条爽脆好吃多了,且汤鲜味美。

        接下来,我真正看到了巨峰父亲在福建是老落地户的样子,她父亲并不在福粥生活,但却带我们去了一个很旮旯的地方,那里有叔叔阿姨正在用刷子认真生活清洗着橘子。

        我好奇的蹲过去问:“橘子为什么要洗?我们又不吃皮。”

        那叔叔笑着和我解释:“那边摘下来没洗过的橘子,收购价一块五一斤,这边洗好的,一块八一斤。”

        原来这样就能多赚三毛钱呀!

        我很开心的看着,觉得自己又多学了一个小本事。

        只是看着那些一框框待洗的橘子,我也禁不住为他们感觉累,这要洗多久?且一斤才多赚三毛钱,一百斤才多三十块钱……

        当然,福粥自然不会白来,当地有名的鼓山里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以及寿山溪漂流那些,我和巨峰后来也都玩到了。

        我还记得玩溪漂流翻船的时候,有一次我正好被压在翻倒皮艇的正下面,我又是个不会游泳的,全靠救生衣在浮起来,我一下一下的踩着河底蹦上来,把头伸出水面喘气,喘过几口后,蹦一下喊一次救命……

        当然没人救我了,最后我现,原来浠水不深,我只需要站起来就能距离水面十分近,随便扑腾两下就可以把脑袋露出来……

        我把自己从皮艇下面钻出来,现我女友和一旁负责摇船的大叔已经笑开了。

        我摸摸鼻子,十分尴尬。

        ——

        我们接下里去了她父亲所在的城市福青。

        福青是个小城市,规模比我家乡那个小城市还小。

        但南北差异显现了。在东北,这种小城市就是标准的穷山恶水。但在福健,却仿佛成了人与自然充分结合贴近的世外桃源。

        而最让我震惊的,是这里根本没有城市里那种狭**仄的居住环境。

        在这里,几乎大多数人家都是住在『别墅』里,别墅就跟大白菜一样的常见。矮的两三层楼,很多高的却有足足五层楼,且成片成片的矗立着。

        再一细打听价钱,这样的房子,连批地皮再自己盖起来总共也就二三十万……

        当地很多人都是到日奔打工五年十年,攒钱后回家盖楼的。

        ——我们满怀着热情期待见识走丝的台湾人。但却在此之前,见到了她父亲的公司,就是后世广为人知的几大私企快递运营商之一的,但在当时,,我和巨峰都不敢置信,在我国邮政的虎威下抢饭吃?这能有生意做吗?……太不靠谱了吧?

        ——然而后世的快递业成功、大行其道,证明了巨峰爸抓商机目光的歹毒狠准,那可是两千年初,她父亲据说已经做这行三四年了……九十年代末啊,能有这种经济眼光,不得不说,生意人赚钱是真的一把好手,尤其是她父亲这种沉浸此道几十年的老商人,更加是其中翘楚。

        ——但很遗憾的是,我和巨峰就没这种能力了。

        在去福健不久,巨峰便和她父亲闹僵了。那一天,在用租住房做的办公室里,巨峰爸认真严肃的人问我:我这个女儿不听话!你要是想和她在我这好好混,就帮我一起教训她!

        我听清楚了,这是要我站位啊。

        似乎,巨峰父亲要和她母亲离婚了。

        巨峰父亲在福健这边是有个小三的,我和巨峰刚去就看见了,但也没当真。小三嘛……你们懂的。

        ——但小三人聪明年轻又漂亮,更重要的是人家能帮得上巨峰爸事业,最重要的,是那快递公司的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是公司持有人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法律名义上的企业主。

        但其实现实没那么简单,法人代表更多是用来一旦公司出事,拿来背锅的……

        真正有钱的老板,往往是不负决策责任的董事,她爸就算是这种。这也是高级商人规避法律风险的惯用手段。

        否则一旦被谁害一下,被抓了进去,到时候可就倒大霉了。

        ——当然,这也是当时生意场的信誉度极差,才衍生出的边缘行为。后来随着越来越规范,很多真正的老板都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了法人代表一栏。

        ……但我所遇见的几个很厉害的商人,都没有这么做。

        基本都是用老婆或家中子侄做法人代表。必定有他在,无论是钱还是家都不会散,但他若进了监狱……

        倾巢之下岂有完卵。

        ——而我因此,也和巨峰一起被她爸扫地出门……

        但我觉得自己做的正确选择。在我眼里,她爸多牛逼关我屁事。我是因为有巨峰为女友,才认识的巨峰她爹。

        巨峰可能会成为我的妻子,也就是自己人。她爸可不是。我娶的是女儿,又不是老丈人。

        所以挺巨峰,哪怕在她爸面前也不能让她受委屈,我认为是我的责任。

        福健啊,与家相隔万里,两个孩子,人生地不熟……

        那怎是一个惨字。

        但巨峰很骄傲,不肯走,要在这里证明自己的价值,要她父亲不能轻视。

        我还能怎么说?

        舍命陪君子呗,男人不就是这样照顾女人的么。

        接下来,我和巨峰过了许多许多的苦日子……而越苦,人越有鸵鸟心态,也就越生活的荒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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