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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多事之夜 (二)

小说:明月谣作者:农夫天书字数:3847更新时间 : 2020-12-05 22:25:00
笑也笑了,闹也闹了。静下来想想,乞丐若聪明点,或者说“笨”点,陈轩宇清楚,就算自己有剑在手也难以应付。

        至于莫诗诗,则漫不经心地说道:“像这等货色,再来上十个一打的,也让我消消食。”

        可他二人再遇到的,只有一个送信人,替人捎个口信。口信很简单,“谨备薄酒一杯,富贵乡中恭候二位。”

        “你是替何人捎信?”陈轩宇问了第一个问题。

        “一位公子哥,年纪和你二位差不多,穿戴挺讲究的。人长得挺那个的。”送信人答道。

        可这回答和没有回答没什么两样。陈轩宇无奈道:“像这样的人,这京城里没一千也有八百。”

        莫诗诗插口道:“你错了。像这样的人,京城里远远多过一千,多过一千八百……”

        陈轩宇对那人的兴趣大过于莫诗诗斗嘴,“你说他长得挺那个的,那个是哪个?”

        送信人答道:“那个就是那个,我也说不出来,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不俊也不丑,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都没什么特点,不过他再站到我面前却能一眼认出来。他出手倒挺大方的,让我捎这句话,给了我五两银子。”

        陈轩宇又问了第二个问题:“富贵乡是什么地方?”

        莫诗诗又插口道:“富贵乡在前门外,场面上的人叫‘富贵乡’,私底下叫‘温柔乡’,不嫌麻烦的话叫‘温柔富贵乡’,或者叫‘富贵温柔乡’。反正…”

        “反正不是什么正经地方。”陈轩宇总结道。

        “你又错了。”莫诗诗纠正道。

        可莫诗诗还没说,这回轮到陈轩宇插口,承认道:“话一出口,我也觉得我错了,刻板,教条。”

        “说人话。”

        “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陈轩宇想了想,打了个比方,“是先有的正经人,于是正经人做的事就是正经事;还是先有的正经事的标准,做正经事的才是正经人。”陈轩宇继续道:“前些日子我师父对我说过一番话,我还记得。他说,‘好人未必不会干坏事,坏人未必不会干好事;好人未必不会变坏,坏人也未必不会变好。’至于说‘富贵乡’那种地方,正经不正经不好说,至于去那里的人,也不能一概而论。”

        “去那里的人,还能做什么事?”莫诗诗笑道,随着他收起了笑容,“不过做那件事,也有区别。那些不正经的人去的地方,就是不正经的地方喽,他们做的那不正经的事,在正经人看来,会皱着眉头,不屑地说一句‘下流’。而同一件事,那些正经人去的,自然是正经的地方——哪怕是同一个地方。他们做的也就成了正经事,他门会笑着说,‘这是风流’。”

        陈轩宇沉默,他多少听出一点弦外之音,这或许是莫诗诗,一个魔教弟子,眼中的江湖。

        莫诗诗继续道:“也有些正经人啊,他们不会去,而是把姑娘接回来;还有些正经人,他们家里娶了或者外面养着些姑娘,而他们做的事,嘿,可太他妈正经了。”

        “不说他们了,”陈轩宇笑道,“咱们两个未必多正经的人也该去那富贵乡看看找我们的人正不正经了。”

        “谁说咱们要去富贵乡了?”莫诗诗问了这么一句。

        那送信人听这二人一来一回绕来绕去云里雾里地说了这许多,此刻又听到莫吃吃这么一句,也耐不住性子了,“话是带到了,二位若是没别的吩咐,小人这就告退了。”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陈轩宇看着那送信的一脸“哪儿这么多问题?!”的神情,微觉歉然地笑了笑,依旧问道:“你认得我俩是谁吧?”

        “不是陈公子和莫公子么?”送信人也愣了,这两人总不至于认错。

        “不是。我叫张大福,他叫李守财,是裕丰茶馆说书的。”陈轩宇随口说了句。

        “别听他胡说,你没认错。”莫诗诗竟正经了一回。他没有乱七八糟的问题,只是将从乞丐手中夺来的短杖甩给了送信人,“这玩意儿给你,走累了当拐拄,或者包饺子当擀面杖,随你。”他又从怀里取了个元宝,二十两的元宝,抛给那送信人,“你去那富贵乡找让你带话那小子,就跟他说,我俩要去‘怜香楼’,他爱来不来。”

        陈轩宇最终只得跟着莫诗诗去往怜香楼……

        他们走过了三四条大街,穿过了五六条小巷,钻过了七八条胡同。陈轩宇有些诧异,看朝阳夕阳都分不清东西的莫诗诗,竟能了若指掌地在这南城迷宫般的道路间穿行。莫诗诗给的回答很简单,“去的多了,路就熟了。”

        出了一条窄仄的胡同,豁然开朗,可容六匹马并行的大路两旁,各色商铺林立,张灯结彩,行人车马,熙来攘往。“那里就是富贵乡了,”莫诗诗指了指。陈轩宇顺着远远看去,门口红男绿女,远远可闻莺歌燕舞声,带着浓浓的销魂旖旎。他又看到了悬挂的大红灯笼,上面用金线描绣着“富贵乡”三个大字。红色,像鲜血,象征着力量;金色,像金钱,象征着财富。而力量和财富,最完美的衍生与寄托,就是女人。

        莫诗诗领着陈轩宇再向南行去,弯弯绕绕地走了两里多地,再也听不到先前的喧闹。右首边有一洼小池,池水想也是清澈的,映着天上的一轮新月,月影横斜。池边有两颗小树,仅一人多高。有窸窣的虫声,却没有鸟鸣,陈轩宇仍想起了那句“鸟宿池边树”。

        莫诗诗停下了脚步。“到了?”陈轩宇问。似是不愿打破这宁静,莫诗诗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左首是间小院,院里有座小楼,两层高,楼上有一盏孤灯,灯火阑珊。借着清幽的月光与昏暗的灯光,陈轩宇依稀能看清院门,门板老旧,门环似也生了绣。小楼上传来箫声,低沉而悠扬,如泣如诉。陈轩宇正想着莫诗诗会“推门”还是“敲门”时,莫诗诗“哐当”一脚,踹开了门。他刚刚或许只是不想说话……

        “有喘气儿的没?”他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怕是身在富贵乡都能听得见。陈轩宇也已习惯了,莫诗诗要不做上几件煞风景的事,明早街边的炸油条配的怕不是现磨的豆浆,而是劈了古琴作柴烧出的仙鹤汤了。

        小楼上的箫声止住。另一边有人答话,“窃玉姐姐院里那头驴还喘着气,它和你倒是登对……”答话的声音清脆悦耳,说完这句,她自己也笑了起来。

        屋中的陈设简洁雅致,两张圆桌,桌上摆着素白的茶具;八张圈椅,擦拭得一尘不染;屋角左右各摆着一盆矮松,正中一张条案,案上置着一对细颈丰肩青花梅瓶,中间挂着一幅水墨,画的是两竿竹,画风雅韵,旁边提着“竹苞”二字,笔意狂逸。

        屋中只有刚才说话的那个姑娘,未到及笄之年,一张稚气未脱的小脸上嵌着一双又圆又亮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陈轩宇。

          莫诗诗大剌剌地一坐,瞥了眼姑娘身前摆的一张琴,故作惊讶地道:“呦呵,红裤头还学琴呢?”

        “我叫红袖!什么红裤头,多难听!”少女被莫诗诗一句话气得柳眉倒竖。陈轩宇忍者笑,忍得好苦,“红裤头”这名字,也亏莫吃吃能想得出来。

        “差不多,”莫诗诗摆了摆手,“我给你改个名,叫‘红杏’好了,还有典故呢,我想想那诗词怎么说来的。”

        在莫诗诗口中说出“诗词”这两字,比老僧酿酒,名妓读经更令陈轩宇新奇,更为新奇的是,莫诗诗竟还说对了,说的还不是那句人人耳熟能详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绿杨烟外什么轻,红杏枝头春意闹。你说你这么闹腾,不该叫红杏么?”莫诗诗洋洋得意地说着。

        “绿杨烟外晓寒轻,”陈轩宇打岔道:“但也有句‘红袖添香夜读书’。红袖为名,更衬得上姑娘的雅致。”

        红袖撅起嘴,打趣道:“瞧瞧人家,红袖添香,到你这儿呢?要么添油加醋,要么添酒加饭的。”

        “不跟你小丫头片子见识。”莫吃吃“切”了一声,“快去叫岚姨,沏壶茶刮刮油水,再备上十六样点心,其中炸鲜奶和杏仁酥我要小芋头亲手做的。赶紧的……”

        “怎敢怠慢呢?不然你怕是要拆了我这怜香楼。”声音自门外,小楼方向传来,恍恍惚惚的,带着几分埋怨,可听着却如沐春风般暖洋洋的,就连莫诗诗也讪讪地笑了声,没有还嘴。只见一道绰绰的人影,款款地走近……她穿着一身素雅的长裙,薄施粉黛。她伸出手,手保养得很好,拇指上戴着枚翠玉扳指,食指翘起,在莫诗诗额头上轻轻点了点,有十分的亲昵却无半点暧昧。“你下次再来啊,记得带两扇门板。”她的声音和语气不甜也不媚,却是最让人舒适的自然,就像她的人。她无疑是美人,可惜她不再年轻,纵然她不再年轻。美人的迟暮是比英雄的末路更甚的悲哀——英雄末路,可以重来;而美人迟暮,却不能重头。岁月是美貌的敌人,无法战胜的敌人。有太多女人不肯面对韶华逝去,她们的束腰勒得愈来愈紧,她们的脂粉抹得愈来愈厚,可越是这般,越让人觉得可笑可悲。

        岚姨还未老去,她的腰肢依旧纤细;她也不再年轻,岁月在她的眼角留下了痕迹。她没有修饰,也无须遮掩,举手投足间透着优雅与雍容。她看着莫诗诗,眨了眨眼。

        “我脸上有花么?”莫吃吃没被看得发毛,也有点不自然,伸手搓了搓脸。

        陈轩宇笑道:“就你那张脸能开出什么花?葱花,还是腰花?”

        莫吃吃也乐了。岚姨笑道:“这些年里,除了你,也只有窃玉她院子里的那头驴会这么踹门。你比那头驴强,你吃得比它多,踹门也比它响。”

        红袖笑道:“那也说不准。那头驴会拉磨,他呢,只会拉……”她话没说完,也觉得不妥,捂着嘴笑了。

        岚姨向陈轩宇道个万福,“公子贵姓?”

        “免贵姓陈,”陈轩宇竟觉得有些受宠若惊,回礼言道,“兰姨的兰是兰花的兰?”

        “山风岚,岚翠扑衣裳。”

        “岚姨,”陈轩宇乖乖叫了一声,又笑道,“嘴上虽这么叫,心里多少有些嫌弃——嫌岚姨太年轻了。”

        莫诗诗咳了两声,“拍马屁悠着点儿。”

        “再蠢笨的榆木疙瘩,在岚姨面前也忍不住会说两句奉承话。”陈轩宇笑道。

        岚姨抿嘴微笑,“奉承话未必是真话,但不会太假,归根结底是好听的话。无论老幼,只要是女人,都爱听好听的话。哪怕她们正儿八经地说要听真话,她们真要听的,也只是好听的真话……”她没再说下去,向莫诗诗问道,“你今晚怎么想起来这儿了?”

        “等人。”

        “你还会等人?谁能让你等?”红袖忍不住问道。

        “我也不知道等的是谁。”

        “那你还等……”

        “正因为不知道,才会等。”莫试试回答得天经地义,“除了等人,我也馋了。”

        “你要么饿,要么馋。”陈轩宇笑道。

        “还有,我想小芋头了,想和她说说话。”莫诗诗没有遮掩,认认真真地说道。

        岚姨轻叹了一声:“窃玉她,出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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