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状元老赵
莫诗诗近些日子过得很无聊,最爽快的事,莫过于昨日不小心将米粒吃进鼻子,连打了四个喷嚏。至于其他的,平淡而平凡。他抢了一间珠宝行,因为手里短了银子,又没找到钱庄,只能将就了;他砸了一家绸缎庄,因为什么,他记不清了。
他花了五两银子在一家古玩店里强买了一只南宋的梅瓶,用来当夜壶,第二天就扔了,因为他不会带个夜壶上路,又嫌那瓶口太小。
他又在一个青楼的姑娘身上花了十二两银子,还搭上了一枚价值不菲的翠玉扳指。然后,他把她灌醉了。然后,他就走了。因为他突然没了兴致,也不喜欢在姑娘喝醉的时候做那种事。
他是老手了,看得出这姑娘是强作欢颜。婊子爱钞,姐儿爱俏,这再正常不过。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就显得文雅多了,“婊子爱钞”,则变成“君子爱财”;而“姐儿爱俏”也成了“君子好逑”。至于强作欢颜,那又如何呢?欢场中的笑颜,少说有七八分是虚与委蛇。欢场之外不也是如此?笑容是欢场女子的面具;世上又有多少人不带着面具?而笑容,哪怕是做出来的,也会带给人愉悦。
他还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匹好马,骑了三十多里路,就送人了,送给了个瘸腿的老头。
老头的腿本不瘸,只是走起路来慢慢吞吞,颤颤巍巍的。他走在一条窄路上,走在莫诗诗前面。
“好狗不挡道。”莫诗诗还算客气,毕竟他扬起的是马鞭,而不是长鞭。
或许老头想着莫诗诗会“吁”地勒马,自己便可顺势倒在地上。出乎老头的预料,莫诗诗竟“驾”地策马……将老头撞翻在地后,他兜转马头,缓缓踱到老头身前,赞赏地抚了抚马鬃,响亮地吹了声口哨,居高临下,睥睨着老头。
“哪儿有你这么骑马的?!”老者叱道,“我腿瘸了,你说怎么办吧?!”
“行了,接下来的话我替你说得了,你省点儿唾沫星子。你得先装出副恶狠狠的样儿,说非拉我去见官不可。然后我一听就得怕啊,怕得尿一裤子,不对,是拉一裤子那种,苦哈哈地求你高抬贵手。接着你就讹上老子仨瓜俩枣一壶醋钱,就大人大量地原谅我了。哦,走前还叮嘱我一句以后骑马小心着点。”莫诗诗挖着鼻孔,起先用小指,可怎也不尽兴,换了食指,挖出一大块秽 物,搓成团弹向老头。
“我不是碰瓷的!”老头的辩解中带着几分恼羞成怒。
“哟,难不成您老是吃饱了出来散散步消消食儿?”莫诗诗揶揄着,“我想出个好主意。”老头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可他知道对方口中的“好”好不到哪儿去。
“你看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嗯…适合杀人灭口。放心,这活儿我拿手,就疼一下。”莫诗诗翻身下马,捏得指节“咔咔”作响。
这回出乎意料的是莫诗诗。那老头既没有半点惊惧之意,又不存丝毫愤怒之心;反倒镇定又闲在地笑了,“稍等片刻。上路前,让我吃顿饱的,吃顿好的。”
听到老头这句话,莫诗诗的眼睛亮了;看到、闻到老头从怀中取出的吃食,他的眼睛绿了,“其实,我也不是非杀你不可。告诉我,哪家店?”
“好像还不太够。”老头抹了抹嘴,“我最近手头紧。”
八十二两七钱十三文。这下手头紧的成了莫诗诗,钱袋比昨天从绸缎庄抢的衣裳还干净。
“沿着路向南……”老头刚开口就被莫诗诗打断,“哪边是南?”
老头无奈地指了指,“走上十来里地,有条岔路,沿着左边道,再走个一里多,有个小渔村,那家店在村南首。”
莫诗诗慢慢悠悠地说道:“我还有几个问题,你认认真真地,想好了再回答。”第一个问题,也是他最关心的问题,“那家店,真的好吃吧?”他自己也给出了答案,“我就算信不过你说的话,但我的鼻子不会骗我。”
“第二个问题,你是专程来给我下套的吧?”
老头犹豫了片刻,如实答道:“是。我也是受人指使,至于是谁指使我的……”
莫诗诗赶忙摆了摆手:“谁指使,什么目的,我不问,你也别说。知道就没意思了。”他想起了陈轩宇,只有那小子和自己一般无聊。在他二人看来,这很有聊。
“我早说了我不是碰瓷的,”老头如释重负地笑了笑,“也不是散步的。”
“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腿真瘸了么?”
“没有。”
“嘿嘿,你说谎了!”莫诗诗憨厚地咧嘴笑道,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这匹马也留给你吧,看我心多好……”话音甫毕,只听“啪”地一声,伴着老头撕心裂肺的惨叫,莫诗诗大笑着扬长而去。老头牵了马,骂骂咧咧地,一瘸一拐地走了……
这些事这世上大多数人这辈子不会做一件,但对莫诗诗而言却平淡得乏味,平凡得无聊。
但这些日子的平淡与平凡,都在这顿饭上找补回来了。
没有一道正儿八经的菜肴,只有肉,酒,饼。肉是煮得烂熟的狗腿,又香又咸又辣,用荷叶包裹着,盛在缺了口神的粗瓷盘里。酒是黄酒,狗肉与黄酒是绝配,比才子与佳人还要般配。装酒的壶不太讲究,碗也脏兮兮的,但酒烫得正温,口感正佳。饼是现烙的,面皮金黄,热气腾腾。
莫诗诗狠狠地啃了一口狗腿,如饿虎扑食,又如恶虎扑食。骨头硌得他牙疼,他痛并快乐着。桌上的骨头已累了一大摞,比旁边喝得一滴不剩的几只酒壶仅矮了一寸多点。他打了个嗝,甩了甩汁水淋漓的双手,揉了揉微微鼓起的肚子。紧接着,他拿起最后一张饼,蘸满了肉汁,三两口吞下肚中。他已吃了七八成饱,也不过才七八成,“老赵,再上两斤肉,两壶酒,两斤饼。”话音刚落,他又赶忙补上一句,“再来一条狗腿!”
老赵是店主,应了一声。莫诗诗深吸了一口气,闻着浓郁的肉香,巴巴地伸长了脖子,像是等待着发榜的举子,像是盼着丈夫归来的小媳妇。他吞了口馋涎,恋恋不舍又津津有味地嗦着已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
这是一家小店,比莫诗诗想往的小店还要小一点。前后四间土坯房,只有两间是店面,后屋起了口灶,除了烧饭还做储物之用,搁置了些杂货;前屋稍敞亮些,但墙角堆了两只酒坛占了一方地,余下的也只够不太拥挤地摆下几张粗木矮桌,十来张小马扎。门口挂的老布帘子像是这些日子才清洗过,仍是油腻腻的。
这家小店在一座小村中。小村不过百十户人家,位于扬州城北,高邮湖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小村的村民多以打渔为生。
而这家在渔村里卖狗肉的小店却颇有名,因为开店的老赵是状元。这位赵状元名叫赵一甲,他当然不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金榜题名的科举状元。他没读过书,也没提过笔,自己的名字三个字连在一起倒也认得,且会写中间的那个“一”字。
赵一甲这辈子没提过笔,只提过刀。刀能杀人,但赵一甲的刀当然不是杀人的刀,杀人这种事,他不敢,也不想,也不敢想。他的刀是屠刀,他是十村八店最好的屠户,是杀鱼宰猪屠狗的状元。他杀过的鱼,还填不满高邮湖;他宰的猪屠的狗要少些,少得猪见了他不敢哼哼,狗见了他不敢汪汪。
赵一甲被称作状元,不仅在于他杀得多,更在于他的手艺好。他杀鱼,不论是大鱼小鱼,鲤鱼、鲫鱼、鳜鱼、鲈鱼,只消几刀,就能将鱼的心脏腑剖得干干净净,连腥味都淡上三分。他宰猪,只要两刀——一刀进,一刀出。一刀捅进脖颈,猪还活着;一刀出来,血都流不了多少。血流得多了,肉就死了,味道就差了。他屠狗,但人们不知道赵一甲用多少刀,怎么屠狗,他从不在人前屠狗。
每天都会有村民找赵一甲杀鱼,各种鱼。最早他杀鱼会收几文钱,有人给得少了他也只是笑笑算了,毕竟都是左邻右舍街里街坊。如今每天还有不少人找他杀鱼,但很少有人再给他钱了。赵一甲也不太在乎,依旧每天乐颠颠地杀着鱼,因为每次他杀鱼,都有三五个半大的孩子围着他看。他喜欢孩子,但他快四十岁了还没有孩子。
逢年过节时,会有些村民合着请赵一甲宰猪。村民们请他宰猪会给他钱,因为他宰猪从不收钱;然后村民们假意坚持给他钱,然后他真的拒绝收钱。每次过节他都宰猪,他每次宰猪都像过节一样。“快去看赵状元!”“有什么好看的,我昨天才找他杀过鱼。”“不是,赵状元要宰猪了!”“是么?我这就去!”“嗯,我去知会其他人。”赵一甲宰猪不收钱,因为他喜欢众人围拥着他,称赞着他的那种感觉,好像他真的考中了状元一般。至于村民们心里怎么想,他不知道。或许知道,但不在乎。
赵一甲不太喜欢“赵状元”这个称号,因为他虽被叫做“赵状元”,但他毕竟只是个屠户,不是真的状元。可村民们依旧叫他“赵状元”,因为村民们喜欢那么叫他。
村民们喜欢叫“赵状元”,多少带着些鄙夷的调侃与嘲弄的戏谑;而他们不喜欢赵一甲这个人,有五个原因。
其一。因为村民们大多是渔民,而赵一甲是屠户。“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话说得重了些,但对于与众不同的人,人们往往会带着些抵触与排斥。
其二。因为村民们觉得赵一甲傻。村民们找他杀鱼宰猪都不收钱,这该赚又好赚的钱都不赚,这不是傻是什么?
其三。因为村民们没有赵一甲有钱。村民们大多是勤奋的、朴实的渔民,五天里面要打三天鱼,才晒两天网;而赵一甲每天不过杀杀鱼、宰宰猪、屠屠狗,甚至杀鱼宰猪都没钱可赚,凭什么比他们有钱?或许是因为赵一甲煮的狗肉好吃,酿的黄酒也不错,村民们隔三差五地会去吃上几口,喝上几杯;也或许因为赵一甲吃穿都很省,又不嫖不赌的。于是村民们觉得赵一甲更傻了,不会赚钱就算了,连花钱都不会。就算攒了银子,又有什么用?四十岁的人了,不还是连媳妇都娶不到?
其四。赵一甲得罪过村长的女儿。
那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赵一甲才被称为“赵状元”七八年。
端午节那天,赵一甲宰了一头猪,引得村里三十多人围观叫好。那头猪不是村民们请他杀的,是他自己买了招待一位朋友的。赵一甲杀了猪,割了猪头,切了两斤猪肠,两斤猪肺。剩下的都分给了村民,也未取分文。那时候村民就已经觉得赵一甲很傻了,这么多这么好的猪肉,就这么白白分给别人,这不是傻是什么?招待朋友用却些猪肠猪肺的腌臜东西,不是傻是什么?还非要现杀一头猪,不是傻是什么?
赵一甲的朋友叫桂子寿,年近花甲,住在扬州城。桂子寿常来赵一甲的小店,村民们慢慢也认得他了。赵一甲和桂子寿看上去并无相似之处,赵一甲又矮又胖又黑;而桂子寿又高又瘦又白。赵一甲看着粗鲁,性子却老实敦厚。别人逗弄他,他笑笑;别人欺负他,他忍忍。而桂子寿生得白净,却是一副暴脾气,至少冯老九感触颇深。
冯老九是赵一甲的邻居,是村里有名的大嘴巴。冯老九像其它村民一样看不起赵一甲,仍还是三天两头地去赵一甲的小店里吃上小半斤狗肉,两张饼。冯老九很早就认得桂子寿了,他也看不太起桂子寿,因为桂子寿是赵一甲的朋友,因为桂子寿也很傻。桂子寿要是不傻,怎么会和赵一甲交朋友;桂子寿要是不傻,怎么会常常跑上几十里路来赵一甲的小店?冯老九看不太上桂子寿还因为冯老九自己是个渔民,他虽然不知道桂子寿是干什么的,但肯定不是渔民。
冯老九是聪明人,聪明地给桂子寿起了个“桂公公”的绰号,因为他觉得桂子寿的样子像是宫里的公公,虽然他没见过公公到底什么样。“赵状元”与“桂公公”,像是狗肉与黄酒,绝配。“桂公公”这绰号很快传遍了全村。冯老九更觉得自己聪明也更得意了。
某日,冯老九又去了赵一甲的小店。店里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两个村里的大人物,一个是村里捕鱼最多的渔民,一个是村长的儿子;另一桌是桂子寿。
冯老九向两个大人物打了招呼,两个大人物也应了他一声。他忽地觉得自己也是大人物了,就带着些大人物对小人物的和善与友好,向桂子寿也打了声招呼,“哟,这不是桂公公么,又来找赵状元了?吃好,喝好!”
谁知桂子寿站起身来指着冯老九的鼻子臭骂道:“桂你 妈的公公!你妈管老子叫‘桂老公’,你他妈该管老子叫什么?!”
冯老九愣住了。他这么聪明,当然不会捯饬不过来这层关系;他只是没想到,桂子寿是这般不识好歹,竟敢当着两个大人物骂他这个大人物。他下不来台,恼羞成怒地推了桂子寿一把,推了他个踉跄。
桂子寿愣也没愣,抄上把杀鱼的刀就冲向冯老九。赵一甲忙拦住他。桂子寿走向后厨,放下了杀鱼的刀。还不等冯老九喘匀了气,桂子寿又冲了出来,手里拿的,是宰猪的刀……
在那之后,村民们也只敢在背地里叫“桂公公”了。
赵一甲和桂子寿能结成朋友,或许因为他们都是无妻无子的孑然一人,或许因为他们都很傻,也或许因为他们都用刀。赵一甲用刀杀鱼宰猪屠狗,而桂子寿用刀杀人。桂子寿并不是江湖中的武人,他曾是个刽子手。
桂子寿比赵一甲幸运,除了赵一甲,他还有一个朋友;桂子寿比赵一甲不幸,因为他那个朋友已经死了。
那年的端午,桂子寿来找赵一甲,带了两壶烧刀子。烧刀子是劣酒,劣酒往往是烈酒。烧刀子摆在桌上,摆在桂子寿做的一盘猪头肉、一盘猪下水旁。两盘肉、一壶酒,祭奠一位老友。赵一甲与桂子寿吃着狗肉,喝着另一壶烧刀子。狗肉配烈酒,也是佳配,就像不得志的才子与风尘中的姑娘。
赵一甲吃了大半条狗腿,桂子寿喝了大半壶酒。赵一甲听着,听桂子寿时而口沫横飞,时而老泪纵横地讲着他另一位朋友的故事。赵一甲素来佩服桂子寿的见识,也从不怀疑他说的话。
桂子寿说他那位朋友是个大人物。
“有多大?像村长的儿子似的?”赵一甲小心翼翼地问,在他眼中,村长的儿子已经很大了。
“村长的儿子算个狗屁!”桂子寿呸了一声。
“那…像村长似的?”在他眼中,村长是最大的人物了。
“村长算个狗屁他爹!”桂子寿又呸了一声,“我那朋友,跟老皇上称兄道弟的!”
赵一甲不太相信。
桂子寿又说,他那位朋友若是没有死,会和赵一甲成为朋友的。
赵一甲更不相信——比村长还大的人物,怎么会和自己这种小人物结成朋友?
但赵一甲听桂子寿说得多了,却将信将疑起来。那人的那些轰轰烈烈的事,若是假的,桂子寿却言之凿凿,说得绘声绘色;但若是真的,若是真的……
他问:“你那个朋友,叫什么?”
“言昊然。”
赵一甲想着桂子寿的那位朋友,也想着去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
然后,他就得罪了村长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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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花了五两银子在一家古玩店里强买了一只南宋的梅瓶,用来当夜壶,第二天就扔了,因为他不会带个夜壶上路,又嫌那瓶口太小。
他又在一个青楼的姑娘身上花了十二两银子,还搭上了一枚价值不菲的翠玉扳指。然后,他把她灌醉了。然后,他就走了。因为他突然没了兴致,也不喜欢在姑娘喝醉的时候做那种事。
他是老手了,看得出这姑娘是强作欢颜。婊子爱钞,姐儿爱俏,这再正常不过。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就显得文雅多了,“婊子爱钞”,则变成“君子爱财”;而“姐儿爱俏”也成了“君子好逑”。至于强作欢颜,那又如何呢?欢场中的笑颜,少说有七八分是虚与委蛇。欢场之外不也是如此?笑容是欢场女子的面具;世上又有多少人不带着面具?而笑容,哪怕是做出来的,也会带给人愉悦。
他还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匹好马,骑了三十多里路,就送人了,送给了个瘸腿的老头。
老头的腿本不瘸,只是走起路来慢慢吞吞,颤颤巍巍的。他走在一条窄路上,走在莫诗诗前面。
“好狗不挡道。”莫诗诗还算客气,毕竟他扬起的是马鞭,而不是长鞭。
或许老头想着莫诗诗会“吁”地勒马,自己便可顺势倒在地上。出乎老头的预料,莫诗诗竟“驾”地策马……将老头撞翻在地后,他兜转马头,缓缓踱到老头身前,赞赏地抚了抚马鬃,响亮地吹了声口哨,居高临下,睥睨着老头。
“哪儿有你这么骑马的?!”老者叱道,“我腿瘸了,你说怎么办吧?!”
“行了,接下来的话我替你说得了,你省点儿唾沫星子。你得先装出副恶狠狠的样儿,说非拉我去见官不可。然后我一听就得怕啊,怕得尿一裤子,不对,是拉一裤子那种,苦哈哈地求你高抬贵手。接着你就讹上老子仨瓜俩枣一壶醋钱,就大人大量地原谅我了。哦,走前还叮嘱我一句以后骑马小心着点。”莫诗诗挖着鼻孔,起先用小指,可怎也不尽兴,换了食指,挖出一大块秽 物,搓成团弹向老头。
“我不是碰瓷的!”老头的辩解中带着几分恼羞成怒。
“哟,难不成您老是吃饱了出来散散步消消食儿?”莫诗诗揶揄着,“我想出个好主意。”老头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可他知道对方口中的“好”好不到哪儿去。
“你看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嗯…适合杀人灭口。放心,这活儿我拿手,就疼一下。”莫诗诗翻身下马,捏得指节“咔咔”作响。
这回出乎意料的是莫诗诗。那老头既没有半点惊惧之意,又不存丝毫愤怒之心;反倒镇定又闲在地笑了,“稍等片刻。上路前,让我吃顿饱的,吃顿好的。”
听到老头这句话,莫诗诗的眼睛亮了;看到、闻到老头从怀中取出的吃食,他的眼睛绿了,“其实,我也不是非杀你不可。告诉我,哪家店?”
“好像还不太够。”老头抹了抹嘴,“我最近手头紧。”
八十二两七钱十三文。这下手头紧的成了莫诗诗,钱袋比昨天从绸缎庄抢的衣裳还干净。
“沿着路向南……”老头刚开口就被莫诗诗打断,“哪边是南?”
老头无奈地指了指,“走上十来里地,有条岔路,沿着左边道,再走个一里多,有个小渔村,那家店在村南首。”
莫诗诗慢慢悠悠地说道:“我还有几个问题,你认认真真地,想好了再回答。”第一个问题,也是他最关心的问题,“那家店,真的好吃吧?”他自己也给出了答案,“我就算信不过你说的话,但我的鼻子不会骗我。”
“第二个问题,你是专程来给我下套的吧?”
老头犹豫了片刻,如实答道:“是。我也是受人指使,至于是谁指使我的……”
莫诗诗赶忙摆了摆手:“谁指使,什么目的,我不问,你也别说。知道就没意思了。”他想起了陈轩宇,只有那小子和自己一般无聊。在他二人看来,这很有聊。
“我早说了我不是碰瓷的,”老头如释重负地笑了笑,“也不是散步的。”
“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腿真瘸了么?”
“没有。”
“嘿嘿,你说谎了!”莫诗诗憨厚地咧嘴笑道,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这匹马也留给你吧,看我心多好……”话音甫毕,只听“啪”地一声,伴着老头撕心裂肺的惨叫,莫诗诗大笑着扬长而去。老头牵了马,骂骂咧咧地,一瘸一拐地走了……
这些事这世上大多数人这辈子不会做一件,但对莫诗诗而言却平淡得乏味,平凡得无聊。
但这些日子的平淡与平凡,都在这顿饭上找补回来了。
没有一道正儿八经的菜肴,只有肉,酒,饼。肉是煮得烂熟的狗腿,又香又咸又辣,用荷叶包裹着,盛在缺了口神的粗瓷盘里。酒是黄酒,狗肉与黄酒是绝配,比才子与佳人还要般配。装酒的壶不太讲究,碗也脏兮兮的,但酒烫得正温,口感正佳。饼是现烙的,面皮金黄,热气腾腾。
莫诗诗狠狠地啃了一口狗腿,如饿虎扑食,又如恶虎扑食。骨头硌得他牙疼,他痛并快乐着。桌上的骨头已累了一大摞,比旁边喝得一滴不剩的几只酒壶仅矮了一寸多点。他打了个嗝,甩了甩汁水淋漓的双手,揉了揉微微鼓起的肚子。紧接着,他拿起最后一张饼,蘸满了肉汁,三两口吞下肚中。他已吃了七八成饱,也不过才七八成,“老赵,再上两斤肉,两壶酒,两斤饼。”话音刚落,他又赶忙补上一句,“再来一条狗腿!”
老赵是店主,应了一声。莫诗诗深吸了一口气,闻着浓郁的肉香,巴巴地伸长了脖子,像是等待着发榜的举子,像是盼着丈夫归来的小媳妇。他吞了口馋涎,恋恋不舍又津津有味地嗦着已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
这是一家小店,比莫诗诗想往的小店还要小一点。前后四间土坯房,只有两间是店面,后屋起了口灶,除了烧饭还做储物之用,搁置了些杂货;前屋稍敞亮些,但墙角堆了两只酒坛占了一方地,余下的也只够不太拥挤地摆下几张粗木矮桌,十来张小马扎。门口挂的老布帘子像是这些日子才清洗过,仍是油腻腻的。
这家小店在一座小村中。小村不过百十户人家,位于扬州城北,高邮湖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小村的村民多以打渔为生。
而这家在渔村里卖狗肉的小店却颇有名,因为开店的老赵是状元。这位赵状元名叫赵一甲,他当然不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金榜题名的科举状元。他没读过书,也没提过笔,自己的名字三个字连在一起倒也认得,且会写中间的那个“一”字。
赵一甲这辈子没提过笔,只提过刀。刀能杀人,但赵一甲的刀当然不是杀人的刀,杀人这种事,他不敢,也不想,也不敢想。他的刀是屠刀,他是十村八店最好的屠户,是杀鱼宰猪屠狗的状元。他杀过的鱼,还填不满高邮湖;他宰的猪屠的狗要少些,少得猪见了他不敢哼哼,狗见了他不敢汪汪。
赵一甲被称作状元,不仅在于他杀得多,更在于他的手艺好。他杀鱼,不论是大鱼小鱼,鲤鱼、鲫鱼、鳜鱼、鲈鱼,只消几刀,就能将鱼的心脏腑剖得干干净净,连腥味都淡上三分。他宰猪,只要两刀——一刀进,一刀出。一刀捅进脖颈,猪还活着;一刀出来,血都流不了多少。血流得多了,肉就死了,味道就差了。他屠狗,但人们不知道赵一甲用多少刀,怎么屠狗,他从不在人前屠狗。
每天都会有村民找赵一甲杀鱼,各种鱼。最早他杀鱼会收几文钱,有人给得少了他也只是笑笑算了,毕竟都是左邻右舍街里街坊。如今每天还有不少人找他杀鱼,但很少有人再给他钱了。赵一甲也不太在乎,依旧每天乐颠颠地杀着鱼,因为每次他杀鱼,都有三五个半大的孩子围着他看。他喜欢孩子,但他快四十岁了还没有孩子。
逢年过节时,会有些村民合着请赵一甲宰猪。村民们请他宰猪会给他钱,因为他宰猪从不收钱;然后村民们假意坚持给他钱,然后他真的拒绝收钱。每次过节他都宰猪,他每次宰猪都像过节一样。“快去看赵状元!”“有什么好看的,我昨天才找他杀过鱼。”“不是,赵状元要宰猪了!”“是么?我这就去!”“嗯,我去知会其他人。”赵一甲宰猪不收钱,因为他喜欢众人围拥着他,称赞着他的那种感觉,好像他真的考中了状元一般。至于村民们心里怎么想,他不知道。或许知道,但不在乎。
赵一甲不太喜欢“赵状元”这个称号,因为他虽被叫做“赵状元”,但他毕竟只是个屠户,不是真的状元。可村民们依旧叫他“赵状元”,因为村民们喜欢那么叫他。
村民们喜欢叫“赵状元”,多少带着些鄙夷的调侃与嘲弄的戏谑;而他们不喜欢赵一甲这个人,有五个原因。
其一。因为村民们大多是渔民,而赵一甲是屠户。“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话说得重了些,但对于与众不同的人,人们往往会带着些抵触与排斥。
其二。因为村民们觉得赵一甲傻。村民们找他杀鱼宰猪都不收钱,这该赚又好赚的钱都不赚,这不是傻是什么?
其三。因为村民们没有赵一甲有钱。村民们大多是勤奋的、朴实的渔民,五天里面要打三天鱼,才晒两天网;而赵一甲每天不过杀杀鱼、宰宰猪、屠屠狗,甚至杀鱼宰猪都没钱可赚,凭什么比他们有钱?或许是因为赵一甲煮的狗肉好吃,酿的黄酒也不错,村民们隔三差五地会去吃上几口,喝上几杯;也或许因为赵一甲吃穿都很省,又不嫖不赌的。于是村民们觉得赵一甲更傻了,不会赚钱就算了,连花钱都不会。就算攒了银子,又有什么用?四十岁的人了,不还是连媳妇都娶不到?
其四。赵一甲得罪过村长的女儿。
那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赵一甲才被称为“赵状元”七八年。
端午节那天,赵一甲宰了一头猪,引得村里三十多人围观叫好。那头猪不是村民们请他杀的,是他自己买了招待一位朋友的。赵一甲杀了猪,割了猪头,切了两斤猪肠,两斤猪肺。剩下的都分给了村民,也未取分文。那时候村民就已经觉得赵一甲很傻了,这么多这么好的猪肉,就这么白白分给别人,这不是傻是什么?招待朋友用却些猪肠猪肺的腌臜东西,不是傻是什么?还非要现杀一头猪,不是傻是什么?
赵一甲的朋友叫桂子寿,年近花甲,住在扬州城。桂子寿常来赵一甲的小店,村民们慢慢也认得他了。赵一甲和桂子寿看上去并无相似之处,赵一甲又矮又胖又黑;而桂子寿又高又瘦又白。赵一甲看着粗鲁,性子却老实敦厚。别人逗弄他,他笑笑;别人欺负他,他忍忍。而桂子寿生得白净,却是一副暴脾气,至少冯老九感触颇深。
冯老九是赵一甲的邻居,是村里有名的大嘴巴。冯老九像其它村民一样看不起赵一甲,仍还是三天两头地去赵一甲的小店里吃上小半斤狗肉,两张饼。冯老九很早就认得桂子寿了,他也看不太起桂子寿,因为桂子寿是赵一甲的朋友,因为桂子寿也很傻。桂子寿要是不傻,怎么会和赵一甲交朋友;桂子寿要是不傻,怎么会常常跑上几十里路来赵一甲的小店?冯老九看不太上桂子寿还因为冯老九自己是个渔民,他虽然不知道桂子寿是干什么的,但肯定不是渔民。
冯老九是聪明人,聪明地给桂子寿起了个“桂公公”的绰号,因为他觉得桂子寿的样子像是宫里的公公,虽然他没见过公公到底什么样。“赵状元”与“桂公公”,像是狗肉与黄酒,绝配。“桂公公”这绰号很快传遍了全村。冯老九更觉得自己聪明也更得意了。
某日,冯老九又去了赵一甲的小店。店里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两个村里的大人物,一个是村里捕鱼最多的渔民,一个是村长的儿子;另一桌是桂子寿。
冯老九向两个大人物打了招呼,两个大人物也应了他一声。他忽地觉得自己也是大人物了,就带着些大人物对小人物的和善与友好,向桂子寿也打了声招呼,“哟,这不是桂公公么,又来找赵状元了?吃好,喝好!”
谁知桂子寿站起身来指着冯老九的鼻子臭骂道:“桂你 妈的公公!你妈管老子叫‘桂老公’,你他妈该管老子叫什么?!”
冯老九愣住了。他这么聪明,当然不会捯饬不过来这层关系;他只是没想到,桂子寿是这般不识好歹,竟敢当着两个大人物骂他这个大人物。他下不来台,恼羞成怒地推了桂子寿一把,推了他个踉跄。
桂子寿愣也没愣,抄上把杀鱼的刀就冲向冯老九。赵一甲忙拦住他。桂子寿走向后厨,放下了杀鱼的刀。还不等冯老九喘匀了气,桂子寿又冲了出来,手里拿的,是宰猪的刀……
在那之后,村民们也只敢在背地里叫“桂公公”了。
赵一甲和桂子寿能结成朋友,或许因为他们都是无妻无子的孑然一人,或许因为他们都很傻,也或许因为他们都用刀。赵一甲用刀杀鱼宰猪屠狗,而桂子寿用刀杀人。桂子寿并不是江湖中的武人,他曾是个刽子手。
桂子寿比赵一甲幸运,除了赵一甲,他还有一个朋友;桂子寿比赵一甲不幸,因为他那个朋友已经死了。
那年的端午,桂子寿来找赵一甲,带了两壶烧刀子。烧刀子是劣酒,劣酒往往是烈酒。烧刀子摆在桌上,摆在桂子寿做的一盘猪头肉、一盘猪下水旁。两盘肉、一壶酒,祭奠一位老友。赵一甲与桂子寿吃着狗肉,喝着另一壶烧刀子。狗肉配烈酒,也是佳配,就像不得志的才子与风尘中的姑娘。
赵一甲吃了大半条狗腿,桂子寿喝了大半壶酒。赵一甲听着,听桂子寿时而口沫横飞,时而老泪纵横地讲着他另一位朋友的故事。赵一甲素来佩服桂子寿的见识,也从不怀疑他说的话。
桂子寿说他那位朋友是个大人物。
“有多大?像村长的儿子似的?”赵一甲小心翼翼地问,在他眼中,村长的儿子已经很大了。
“村长的儿子算个狗屁!”桂子寿呸了一声。
“那…像村长似的?”在他眼中,村长是最大的人物了。
“村长算个狗屁他爹!”桂子寿又呸了一声,“我那朋友,跟老皇上称兄道弟的!”
赵一甲不太相信。
桂子寿又说,他那位朋友若是没有死,会和赵一甲成为朋友的。
赵一甲更不相信——比村长还大的人物,怎么会和自己这种小人物结成朋友?
但赵一甲听桂子寿说得多了,却将信将疑起来。那人的那些轰轰烈烈的事,若是假的,桂子寿却言之凿凿,说得绘声绘色;但若是真的,若是真的……
他问:“你那个朋友,叫什么?”
“言昊然。”
赵一甲想着桂子寿的那位朋友,也想着去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
然后,他就得罪了村长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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