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元宵灯节
正月十五,元宵节,晴,微风,酉不偿宴,醉坐颠狂,宜开市交易,忌破土安葬。
京城,晚市,张灯结彩的各家商铺灯火通明,照黑夜如白昼;来往行人的欢声笑语驱散了隆冬的寒意。
雅栖客栈的伙计李二带着心爱的姑娘走在街道上,他们惊叹地欢呼着,赞叹世间竟有如此的繁华美丽。
“李二哥,京城好美啊!我们要是有一间自己的房子该多好!”姑娘叹道。李二心爱的姑娘叫邵梅,年少,眉清目秀。她家距雅栖客栈不远,母亲早亡,父亲是租种张员外农田的佃户。邵梅平日里除了做些针织女工,也要帮着干些农活。
李二听了,心中喜忧参半。喜的是姑娘说“我们”,不禁让他对二人的未来满是憧憬;忧的是京城的房子对他而言遥不可及。他每个月的工钱只有四钱银子,省吃俭用也只有在梦里才负担得起。可他不忍拂了姑娘的兴,认真地说道:“会有的。现在看来难得很,但人要有梦,加之努力奋斗,定能实现的。”
邵梅轻轻“嗯”了一声。这声“嗯”是真的相信,还是装作相信?她微笑道:“抱歉了,这么好的时候,不该说这些的。”
李二也松了口气,笑道:“咱也不能白来这一趟,你看这些花灯多漂亮,喜欢哪盏我买给你。”
邵梅看着盏盏花灯,精细漂亮,又喜庆得紧,若是买回去挂在家里不知多好看。她每盏灯都喜欢,却笑着摇摇头道:“看看就是了,买来作甚,那么贵。”
但她流连的目光却不这么说。李二犹豫了下,笑道:“房子我买不起,但一盏灯算不得什么。你挂在屋里,看着也能想起我来。”
“嗯!”邵梅开心地打量起来。半晌后,她指了一盏灯,画的是“八仙过海”,灯芯的火苗微微跳动,映得画上人物活灵活现,尤其是倒骑毛驴的张果老,鹤发童颜,轻抚银须,很是传神。
李二询问老板:“这盏灯怎么卖?”
老板一副势力嘴脸,在冬夜里忙得满头热汗。他瞥了眼李二邵梅两人,见二人穿得寒酸,爱答不理地留下句“一钱半”便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李二听到价钱,心里一哆嗦。但他看到心爱姑娘的神情,咬了咬牙,试探着问那老板:“能便宜些么?”
那老板回答得巧妙,“人家这么喜欢,你还嫌贵?”
若是李二一个人,他会砍价砍个十文二十文,乃至砍到十文二十文。不,他不会,他要是一个人,根本不会买这盏灯。
对于穷人来说,他们害怕贫穷,但没那么怕,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贫穷;他们更害怕,是被人看出他们贫穷,被人瞧不起他们贫穷,尤其是在心爱的姑娘面前。李二咬咬牙,从怀中掏出紧紧包着的银钱,小心翼翼地点出三钱银子,豪爽地向老板扔去。但他从未花过这么多钱,也只是偶尔听说过那些有钱人是怎么一掷千金的。但他毕竟是穷人,哪怕想装得像是富家子弟一般,但他扔出银钱时脸上不由浮现出心疼的神色,而且手上用得力道重了些……
老板并也不在乎,反正是他的银子。他陪着笑,包起那盏灯。
忽地有人插口说道:“那盏灯我要了。”
老板见来人短发蓝衣,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身边跟着个略显瘦弱的少年。老板久经商场,一眼就看出来人绝非普通的小门小户,不由为难道:“这灯只剩一盏,这位客人已买下了,您换盏别的?小店的手艺在这京城里也是有些名气,买的都说好呢。”
来人是诛天,身边跟着的则是刚刚拜入诛堂的董越。诛天摇摇头,依旧微笑着说道:“我就要这盏,我出十倍的价。”
老板听到吓了一跳,忙拉着李二询问道:“不然我给你换另一盏吧,或者我多退你些银子如何?“
李二并未答理那唯利是图懂得老板,他看着诛天,恳求地:“这位爷,若是小人自己想要,那好商量。可这盏等灯是我为她买的,若连她这点愿望都无法满足,以后还怎么与她相处?”
诛天看着李二,看得他心里发寒。诛天温柔地笑了,笑得瘆人,“你想好了?”
邵梅抓住自己男人的手臂,央求道:“算了吧,我们不要这盏灯了。”但李二却并没有退缩,在这时候有他的坚持甚至气概。他虽然卑微,卑微的身份注定了懦弱的性格。他懦弱着却也憎恨着懦弱。他将邵梅挡在身后,坚定地看着诛天。
诛天点了点头,走开了。
李二用颤抖的手拾起那盏灯,递给了惊魂未定的邵梅,为她整了整被风吹得有点乱的头发。他向着还未走远的诛天拱了拱手,道了声歉:“愿二位玩得愉快!”
那老板看着离去的小情侣的背影,叹了口气,“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诛天董越二人走在街上,很少有商铺主动招呼他们。
董越问道:“诛堂主怎么会想来看花灯?”
诛天答道:“体味人间烟火。懂得人,才能更懂得杀人。你又为何跟着我来?”
董越答道:“我想看这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背后到底是怎样的肮脏丑陋。”
诛天认真地看着董越说道:“那盏灯呢?也是肮脏丑陋的?你可以不作答,但不要骗我。”
董越犹豫了片刻问道:“难道诛堂主是为了属下才想买那盏灯?”
“不然呢?这几日我交待你的事情你办得很好,当是奖励了。”诛天说道。
“多谢大人关爱,属下铭记在心。”董越诚挚地说道。
诛天淡淡地说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董越回想起过往的岁月。回忆是奇妙的,人们总会试着遗忘那些让自己伤心过痛苦过的往事——即便无法遗忘,也会尽最大努力不去记起;而对于那些幸福快乐的时光,总会记得分外清楚,每次回忆的过程也是额外的推敲与酝酿,将那些回忆刻画得更加美好。
董越叙说着,“我小时候,常在王爷府上看到那些少爷小姐们拿着各式新奇玩具,我只有羡慕地看着。他们生来是高高在上的贵人,我是低贱的下人。有一年的元宵节,他们都拿着精致漂亮的花灯。我没有。后来母亲亲手为我做了盏灯,画得就是八仙过海。”
诛天不无惊奇地觉察到,此刻的董越像是个寻常的少年,没有丝毫与年龄并不相符的心机与伪装。董越继续道:“只可惜,那盏灯太漂亮了。”
“那不是很好么?”诛天不解地问道。
“美丽的金丝雀,精巧的玉蝴蝶,和腐臭的死蛇,你会选什么?”董越没有回答,反倒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
诛天想了片刻答道:“我都没兴趣。我猜你会选金丝雀,毕竟是生灵,比玉蝴蝶好。”
“腐烂的死蛇。”
诛天点头道:“我猜到是这个答案,不然你也不会问。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问题,这答案有了些兴趣。
“因为只有腐臭的死蛇,那些少爷小姐们,不会有兴趣。而我若是选择是金丝雀,或是玉蝴蝶,他们都会夺走。而我,无能为力。”董越的声音冷了下来,“因为母亲做的那盏灯太漂亮了,他们抢走了我的花灯,笑着,唱着,狠狠地将那盏灯踩得稀烂,当着我的面。他们不稀罕,因为他们想要什么往往就能拥有。但看到我痛苦,他们会快乐。”
“你恨他们。”诛天说道。
董越笑着摇摇头,“他们都死了。”
“我好奇你的身世。”诛天有意无意地说道。
董越说道:“我不想欺骗大人,这个问题我不回答。”
诛天没有追问。他知道董越身上有秘密,那又如何?他在意的,是董越会做人也会做事,会成为他得力的助手。而他也能满足董越的诉求。
“看到刚才那盏灯,我又想起了母亲。美好的事物谁不喜欢呢?”董越转而说道。
诛天说道:“我不喜欢。我看到美好的事物,会想着去毁灭。”
董越笑道:“我却不同,我看到美好的事物,会想着去拥有。”
“并非所有的美好都能拥有。”诛天说道。
董越笑了,“既然不能拥有,也就不美好了。如果不美好,毁灭也就毁灭了吧。”
街角,灯火阑珊。
这是个卖糖人的摊位,很是简陋,用几根长短粗细不一的木棒,搭上块破破旧旧的灰布,支了个棚子。摊主是个老人,一头白发乱糟糟的,衣衫褴褛,在寒冷的冬夜显得孤苦伶仃。他从刚添了柴的炉中舀了一勺糖浆,糖浆的火候极佳,既没有烫得发稀,也不冷得生硬。他的手臂像是干枯的酸枣刺,动作纯熟,时捏时转,或塑或画,一个个生灵活现的糖人跃然而出。他捏塑的没有花鸟鱼虫,都是人相,众生相,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喜有忧。
或是因他的摊位太偏僻太寒碜,即便他的手艺很好,也无人问津,不像其他商铺那般门庭若市。
许久,来了两位客人。一个是五十多岁的肥胖男人,面色红润,脸上的赘肉将双眼挤得只剩窄窄一条缝隙。他轻轻掳着下颔稀疏的胡须,溺爱地看着身边的少女。那少女十来岁年纪,明眸轻波,丹唇皓齿,虽尚未出成,无疑将来会是个绝色美人。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绫裙,披着貂皮袄子,头上别了支金钿发钗,钗头镶着一颗硕大的夜明珠。
“郑伯伯,你看这老爷爷好可怜。”少女开口了,她的声音清脆悦耳。
肥胖男人姓郑名钟,也曾是江湖中响当当的角色。几年前他退隐江湖,成了谨身阁大学士杨荣家中的护院。郑钟笑着抚了抚少女的长发,递给她一小锭元宝。少女甜甜地道了声谢。她看着捏糖人的老人,睁大了天真的眼睛,赞道:“老爷爷,我想买这个,要多少银子?”
老人淡淡地答了句:“三文。”他没有抬头去看面前的两位客人,依旧在认真地捏着手中的糖人。
少女递上银子,柔声道:“老爷爷,这银子给你。”
老人扫了一眼,“找不开。”
郑钟面色有些不悦,刚要开口,却被少女柔柔的目光止住了。少女看着老人,微笑道:“不用找了,老爷爷买两身过冬的衣服吧,这么冷的天别冻得生病了。”
郑钟忽地想到什么,心中一凛。“好意老头心领了,习惯了,不打紧的。”老人手上没有停顿,抬头看了一眼那少女,他的眼神明亮而深邃。“姑娘,你叫什么?”
那少女天真地眨了眨眼,“李梦茹。老爷爷怎么称呼?”
老人迟钝地答道:“袁,叫我袁老头。”
“袁爷爷,你的糖人捏得真好!”李梦茹由衷赞道,“我要走了,袁爷爷也早些回家吧。”她心疼地看着老人,解下貂皮袄子,轻轻披在老人身上。一阵寒风吹过,直冻得她一哆嗦。
“稍等。”袁老头放下糖人,从破衣烂衫中掏出本书,“老头不能白受你的恩,可身上没好东西,就这本书伴了我有些年头,你不嫌弃就收下吧。”那本册子很是破旧,褶褶皱皱的,书页也已泛黄,还沾着不少灰尘。郑钟见状,向李梦茹使了个眼色。
“谢谢袁爷爷了。”李梦茹犹豫了片刻,接了过来。她用手帕认认真真地包裹起来,又还给了老人。
“嫌它又脏又旧?”袁老头淡淡道。
李梦茹微笑道:“袁爷爷想来很珍视这本书,我又怎么能收下呢?袁爷爷多保重!”她向袁老头道别,拉着郑钟,向北离去。
袁老头看着渐渐走远的少女,若有所思。他看到矮桌上的元宝,拾了起来。随着他手指的动作,元宝变换着形状,不多时,已塑成人形,隐隐是少女李梦茹的模样。他怔怔地望着夜空,口中喃喃地念叨着什么,长长叹了口气。
夜空中明月当天,飞彩凝辉,照着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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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栖客栈的伙计李二带着心爱的姑娘走在街道上,他们惊叹地欢呼着,赞叹世间竟有如此的繁华美丽。
“李二哥,京城好美啊!我们要是有一间自己的房子该多好!”姑娘叹道。李二心爱的姑娘叫邵梅,年少,眉清目秀。她家距雅栖客栈不远,母亲早亡,父亲是租种张员外农田的佃户。邵梅平日里除了做些针织女工,也要帮着干些农活。
李二听了,心中喜忧参半。喜的是姑娘说“我们”,不禁让他对二人的未来满是憧憬;忧的是京城的房子对他而言遥不可及。他每个月的工钱只有四钱银子,省吃俭用也只有在梦里才负担得起。可他不忍拂了姑娘的兴,认真地说道:“会有的。现在看来难得很,但人要有梦,加之努力奋斗,定能实现的。”
邵梅轻轻“嗯”了一声。这声“嗯”是真的相信,还是装作相信?她微笑道:“抱歉了,这么好的时候,不该说这些的。”
李二也松了口气,笑道:“咱也不能白来这一趟,你看这些花灯多漂亮,喜欢哪盏我买给你。”
邵梅看着盏盏花灯,精细漂亮,又喜庆得紧,若是买回去挂在家里不知多好看。她每盏灯都喜欢,却笑着摇摇头道:“看看就是了,买来作甚,那么贵。”
但她流连的目光却不这么说。李二犹豫了下,笑道:“房子我买不起,但一盏灯算不得什么。你挂在屋里,看着也能想起我来。”
“嗯!”邵梅开心地打量起来。半晌后,她指了一盏灯,画的是“八仙过海”,灯芯的火苗微微跳动,映得画上人物活灵活现,尤其是倒骑毛驴的张果老,鹤发童颜,轻抚银须,很是传神。
李二询问老板:“这盏灯怎么卖?”
老板一副势力嘴脸,在冬夜里忙得满头热汗。他瞥了眼李二邵梅两人,见二人穿得寒酸,爱答不理地留下句“一钱半”便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李二听到价钱,心里一哆嗦。但他看到心爱姑娘的神情,咬了咬牙,试探着问那老板:“能便宜些么?”
那老板回答得巧妙,“人家这么喜欢,你还嫌贵?”
若是李二一个人,他会砍价砍个十文二十文,乃至砍到十文二十文。不,他不会,他要是一个人,根本不会买这盏灯。
对于穷人来说,他们害怕贫穷,但没那么怕,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贫穷;他们更害怕,是被人看出他们贫穷,被人瞧不起他们贫穷,尤其是在心爱的姑娘面前。李二咬咬牙,从怀中掏出紧紧包着的银钱,小心翼翼地点出三钱银子,豪爽地向老板扔去。但他从未花过这么多钱,也只是偶尔听说过那些有钱人是怎么一掷千金的。但他毕竟是穷人,哪怕想装得像是富家子弟一般,但他扔出银钱时脸上不由浮现出心疼的神色,而且手上用得力道重了些……
老板并也不在乎,反正是他的银子。他陪着笑,包起那盏灯。
忽地有人插口说道:“那盏灯我要了。”
老板见来人短发蓝衣,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身边跟着个略显瘦弱的少年。老板久经商场,一眼就看出来人绝非普通的小门小户,不由为难道:“这灯只剩一盏,这位客人已买下了,您换盏别的?小店的手艺在这京城里也是有些名气,买的都说好呢。”
来人是诛天,身边跟着的则是刚刚拜入诛堂的董越。诛天摇摇头,依旧微笑着说道:“我就要这盏,我出十倍的价。”
老板听到吓了一跳,忙拉着李二询问道:“不然我给你换另一盏吧,或者我多退你些银子如何?“
李二并未答理那唯利是图懂得老板,他看着诛天,恳求地:“这位爷,若是小人自己想要,那好商量。可这盏等灯是我为她买的,若连她这点愿望都无法满足,以后还怎么与她相处?”
诛天看着李二,看得他心里发寒。诛天温柔地笑了,笑得瘆人,“你想好了?”
邵梅抓住自己男人的手臂,央求道:“算了吧,我们不要这盏灯了。”但李二却并没有退缩,在这时候有他的坚持甚至气概。他虽然卑微,卑微的身份注定了懦弱的性格。他懦弱着却也憎恨着懦弱。他将邵梅挡在身后,坚定地看着诛天。
诛天点了点头,走开了。
李二用颤抖的手拾起那盏灯,递给了惊魂未定的邵梅,为她整了整被风吹得有点乱的头发。他向着还未走远的诛天拱了拱手,道了声歉:“愿二位玩得愉快!”
那老板看着离去的小情侣的背影,叹了口气,“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诛天董越二人走在街上,很少有商铺主动招呼他们。
董越问道:“诛堂主怎么会想来看花灯?”
诛天答道:“体味人间烟火。懂得人,才能更懂得杀人。你又为何跟着我来?”
董越答道:“我想看这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背后到底是怎样的肮脏丑陋。”
诛天认真地看着董越说道:“那盏灯呢?也是肮脏丑陋的?你可以不作答,但不要骗我。”
董越犹豫了片刻问道:“难道诛堂主是为了属下才想买那盏灯?”
“不然呢?这几日我交待你的事情你办得很好,当是奖励了。”诛天说道。
“多谢大人关爱,属下铭记在心。”董越诚挚地说道。
诛天淡淡地说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董越回想起过往的岁月。回忆是奇妙的,人们总会试着遗忘那些让自己伤心过痛苦过的往事——即便无法遗忘,也会尽最大努力不去记起;而对于那些幸福快乐的时光,总会记得分外清楚,每次回忆的过程也是额外的推敲与酝酿,将那些回忆刻画得更加美好。
董越叙说着,“我小时候,常在王爷府上看到那些少爷小姐们拿着各式新奇玩具,我只有羡慕地看着。他们生来是高高在上的贵人,我是低贱的下人。有一年的元宵节,他们都拿着精致漂亮的花灯。我没有。后来母亲亲手为我做了盏灯,画得就是八仙过海。”
诛天不无惊奇地觉察到,此刻的董越像是个寻常的少年,没有丝毫与年龄并不相符的心机与伪装。董越继续道:“只可惜,那盏灯太漂亮了。”
“那不是很好么?”诛天不解地问道。
“美丽的金丝雀,精巧的玉蝴蝶,和腐臭的死蛇,你会选什么?”董越没有回答,反倒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
诛天想了片刻答道:“我都没兴趣。我猜你会选金丝雀,毕竟是生灵,比玉蝴蝶好。”
“腐烂的死蛇。”
诛天点头道:“我猜到是这个答案,不然你也不会问。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问题,这答案有了些兴趣。
“因为只有腐臭的死蛇,那些少爷小姐们,不会有兴趣。而我若是选择是金丝雀,或是玉蝴蝶,他们都会夺走。而我,无能为力。”董越的声音冷了下来,“因为母亲做的那盏灯太漂亮了,他们抢走了我的花灯,笑着,唱着,狠狠地将那盏灯踩得稀烂,当着我的面。他们不稀罕,因为他们想要什么往往就能拥有。但看到我痛苦,他们会快乐。”
“你恨他们。”诛天说道。
董越笑着摇摇头,“他们都死了。”
“我好奇你的身世。”诛天有意无意地说道。
董越说道:“我不想欺骗大人,这个问题我不回答。”
诛天没有追问。他知道董越身上有秘密,那又如何?他在意的,是董越会做人也会做事,会成为他得力的助手。而他也能满足董越的诉求。
“看到刚才那盏灯,我又想起了母亲。美好的事物谁不喜欢呢?”董越转而说道。
诛天说道:“我不喜欢。我看到美好的事物,会想着去毁灭。”
董越笑道:“我却不同,我看到美好的事物,会想着去拥有。”
“并非所有的美好都能拥有。”诛天说道。
董越笑了,“既然不能拥有,也就不美好了。如果不美好,毁灭也就毁灭了吧。”
街角,灯火阑珊。
这是个卖糖人的摊位,很是简陋,用几根长短粗细不一的木棒,搭上块破破旧旧的灰布,支了个棚子。摊主是个老人,一头白发乱糟糟的,衣衫褴褛,在寒冷的冬夜显得孤苦伶仃。他从刚添了柴的炉中舀了一勺糖浆,糖浆的火候极佳,既没有烫得发稀,也不冷得生硬。他的手臂像是干枯的酸枣刺,动作纯熟,时捏时转,或塑或画,一个个生灵活现的糖人跃然而出。他捏塑的没有花鸟鱼虫,都是人相,众生相,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喜有忧。
或是因他的摊位太偏僻太寒碜,即便他的手艺很好,也无人问津,不像其他商铺那般门庭若市。
许久,来了两位客人。一个是五十多岁的肥胖男人,面色红润,脸上的赘肉将双眼挤得只剩窄窄一条缝隙。他轻轻掳着下颔稀疏的胡须,溺爱地看着身边的少女。那少女十来岁年纪,明眸轻波,丹唇皓齿,虽尚未出成,无疑将来会是个绝色美人。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绫裙,披着貂皮袄子,头上别了支金钿发钗,钗头镶着一颗硕大的夜明珠。
“郑伯伯,你看这老爷爷好可怜。”少女开口了,她的声音清脆悦耳。
肥胖男人姓郑名钟,也曾是江湖中响当当的角色。几年前他退隐江湖,成了谨身阁大学士杨荣家中的护院。郑钟笑着抚了抚少女的长发,递给她一小锭元宝。少女甜甜地道了声谢。她看着捏糖人的老人,睁大了天真的眼睛,赞道:“老爷爷,我想买这个,要多少银子?”
老人淡淡地答了句:“三文。”他没有抬头去看面前的两位客人,依旧在认真地捏着手中的糖人。
少女递上银子,柔声道:“老爷爷,这银子给你。”
老人扫了一眼,“找不开。”
郑钟面色有些不悦,刚要开口,却被少女柔柔的目光止住了。少女看着老人,微笑道:“不用找了,老爷爷买两身过冬的衣服吧,这么冷的天别冻得生病了。”
郑钟忽地想到什么,心中一凛。“好意老头心领了,习惯了,不打紧的。”老人手上没有停顿,抬头看了一眼那少女,他的眼神明亮而深邃。“姑娘,你叫什么?”
那少女天真地眨了眨眼,“李梦茹。老爷爷怎么称呼?”
老人迟钝地答道:“袁,叫我袁老头。”
“袁爷爷,你的糖人捏得真好!”李梦茹由衷赞道,“我要走了,袁爷爷也早些回家吧。”她心疼地看着老人,解下貂皮袄子,轻轻披在老人身上。一阵寒风吹过,直冻得她一哆嗦。
“稍等。”袁老头放下糖人,从破衣烂衫中掏出本书,“老头不能白受你的恩,可身上没好东西,就这本书伴了我有些年头,你不嫌弃就收下吧。”那本册子很是破旧,褶褶皱皱的,书页也已泛黄,还沾着不少灰尘。郑钟见状,向李梦茹使了个眼色。
“谢谢袁爷爷了。”李梦茹犹豫了片刻,接了过来。她用手帕认认真真地包裹起来,又还给了老人。
“嫌它又脏又旧?”袁老头淡淡道。
李梦茹微笑道:“袁爷爷想来很珍视这本书,我又怎么能收下呢?袁爷爷多保重!”她向袁老头道别,拉着郑钟,向北离去。
袁老头看着渐渐走远的少女,若有所思。他看到矮桌上的元宝,拾了起来。随着他手指的动作,元宝变换着形状,不多时,已塑成人形,隐隐是少女李梦茹的模样。他怔怔地望着夜空,口中喃喃地念叨着什么,长长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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