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游侠
“我呸,什么东西”,玛尔斯狠狠的往地上啐了口唾沫。
这三个男人也不是什么老实人,眼看这样打不过玛尔斯,就要去腰间拔出匕首。还没拔出来就被玛尔斯发现了,抢下他们身上的几把匕首,又是一顿打。
有时候你凶起来,狠起来,那些人反而不敢动手了。
“老板娘,再上麦酒”,玛尔斯有些脸红的挽起自己的袖子,就去拉开酒馆大门,一手一个抓着地上两个人的衣领子,拖着到门口,全都丢到了外面的泥地里去。
两个人滚做一团,一下子就成了两个泥球。
剩下那个收的伤不是很重,没等玛尔斯动手,就自己先爬出去了。
“你等着,我们是影子会的人”,那个跑出去的嘴硬了两句。
玛尔斯却毫不买他的帐,大声说道:“老子是玛尔斯.佛瑞曼,我就在这里,有什么人就去找来”,他毫不避讳,眼看着那三人跑走,也没有阻止。
这下子,玛尔斯真的让老板娘害怕了。
“客人,他们要是回来寻仇,我这生意可做不下去了”,她哭丧着脸对玛尔斯哀求道:“客人,请你赶快去把他们都杀了吧,只要杀了他们,我们绝不会透露。”
“嘿,你是怕我一走了之,把这个烂摊子丢给你?”,玛尔斯不由的笑了,他摸了摸拍了拍老板娘柔弱的肩膀:“放心吧,没事的,我不会走的,就算我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杀了我。应当也不会再找你们的麻烦了。
快上酒吧。”
“好好的”,老板娘以最快的速度端上了两杯麦酒,又以更快的速度躲回到了吧台后。
玛尔斯一手握着长剑的剑柄,看着那三个男人互相搀扶着在泥泞的道路上远去。他默默的站着,任由冰冷的风雨吹打自己的面孔,好像在给赤红的钢铁淬火。
良久,他才关上门,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高庭,呵”。
看着玛尔斯坐下,老板娘才松了口气,刚才她都以为这个男人要去把那三个人都杀了呢。
“咕咚咕咚”,玛尔斯畅饮麦酒,重重的放下酒杯:“老板娘,房间收拾好了么?”
“好了,好了”,老板娘连忙点头。
“请带我过去”,玛尔斯拿起自己的长剑。
老板娘捂着自己的胸口,几次抬头看玛尔斯的脸,最终还是没敢拒绝。
“我只是想好好休息”,他们来到一间满是女人味道的房间,玛尔斯摇了摇头,将准备跟进来的老板娘关在了门外。
老板娘送了口气,连忙跑回大厅,撬开酒柜后的一块木板,拿出了一只小盒子,拉上了自己的小儿子就出了门。
像玛尔斯这样的人,她已经见多了。总有这样自命不凡,年轻气盛的雇佣骑士,从她小的时候起,就见过太多次这样的人的尸体。
给她孩子的那个人也是如此。
“老板娘,你怎么,要去那里啊,我可以准备马车”,在门口喂马的马童看到急匆匆冲进雨中的老板娘没带斗篷和帽子,连忙叫住了他们。
老板娘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苍白瘦弱的马童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
这个十三岁的孩子,他是真关心自己,来提醒自己戴上雨具的。
“唉”,老板娘叹了口气,这马童是她收养的孤儿,这些年来非常懂事,手脚勤快,从未有过什么怨言,等下那些强盗说不定还会迁怒到他。于是将马童搂到自己的怀里,有些颤抖的亲吻了他的额头和嘴唇:
“我们一起走!”
老板娘已经放开了儿子,自己去牵了两匹马,抱着儿子上了其中一匹,自己也骑了上去,剩下的马童还没回过神来。
急的老板娘俯下身子,推着他的后背让他上了另外一匹。
“驾”
三人两骑就冒着雨跑上了玫瑰大道。
房间不大,不过收拾的挺干净。
玛尔斯听到外面在雨中远去的马蹄声,微微摇了摇头,就从皮包里拿出枪头,将它的一端插在门口的地板上,另一端抵住门脚。皮包放在枕头下,拿着长剑躺上床,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君临,红堡。
现在的君临,就是“征服者”伊耿开启征服战争时,他在维斯特洛大陆第一次踏足的土地。在君临的三座山丘中的最高一座,那被称为伊耿高丘的那一座的顶上,他用泥土和木材建造了第一座要塞。
征服七国之后,他又依靠这座要塞建造了皇家城堡,即为红堡。
坦格利安王朝被推翻后,现任的国王劳勃.拜拉席恩继承了这座城堡,现居住于其中的梅格楼,不过他纵情打猎与比武大赛,更多的时候都住宿在外,同时也留下了更多的私生子。
红堡中的首相塔是国王之手的起居之处。
而国王之手有权代理国王职务,也是现在的七国最直接的管理者。
此时,在首相塔中的私人会晤间里,国王之手正在处理公务。
衣着干净得体的美丽侍女随侍在桌边,健壮温顺的仆人们站在墙角,全副武装的卫兵们站在门外。
肩膀宽厚的老人喝了口茶,随手将茶杯放到了一边,继续翻阅起面前这一叠厚厚的账单。
他已经须发皆白,却还要担负国家运转的重大责任,他就是现任的国王之手,七国首相,琼恩.艾林。
“把这些送到贝里席那里,就说我已经看完了”,琼恩招来仆人,将所有的账单都递给了他,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便继续处理起下一件公务。
君临的卫生问题。
这地方需要一笔钱,不过国库出不起,琼恩又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只能提起羽毛笔,开始起草新的的借条。
铁王座的金库早就是负的了,也就早几年,自己看到这些账单还会心惊肉跳一阵。
不要说治理内部的开销,现在红堡的运转都要靠兰尼斯特家的援助和布拉佛斯铁金库的借款,一旦绕开他们,国王立刻就要破产。
琼恩又招来一个仆人去送他写好的单子:“告诉贝里席,继续压低利息”。
“是,大人”,仆人退出门,向外跑去。
这时,一个面容冷肃,嘴唇极薄的男人进入了会晤间。
“有什么事么,亲王”,琼恩看了他一眼,就继续低头处理起公务来。
史坦尼斯默不作声的走到了琼恩的桌前。这时,须发皆白的老人不得不抬起头来看他了。
“你们都退下吧”,琼恩与史坦尼斯对视了一眼,便回退了仆人和侍女。
他对自己养子的这个弟弟永远都亲近不起来,不过不能否认的,史坦尼斯比劳勃和蓝礼更适合成为国王。
“首相大人,希望我之后说的事情,在真正确认之前,不要让任何人知道”,确认所有人的出去后,看着大门被关上,史坦尼斯才缓缓开口,他的声音好像黑夜之中的礁石,冰冷坚硬。
即使是面对首相,其中的语气也更像是命令。
“若真如你表现的这么重要”,琼恩点了点头。
狂风呼啸,房顶都被吹得咔咔作响,一种难以言喻的危机感降临。
玛尔斯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他听到了酒馆外,夹杂在雨中的马蹄声和呼和声。
“是谁,竟然敢动我影子会的人!滚出来!”
粗犷狂暴的声音冲破风雨声,带着比之更甚的寒意刺入了酒馆内每个人的心脏。如果酒馆里有人的话。
玛尔斯迅速的拔出长剑,收起堵门的枪头,到了酒馆前面。此时酒馆里已经空无一人,只有火炉中的火焰还跳动着。
于是他出了酒馆,随手带上了门。他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也清楚自己将要面对什么。
七八个男人骑着马停在酒馆的院子里,玛尔斯一眼就看出了其中三个刚被自己揍了一顿。
这些人的武器大都是战斧,战锤,木棒,只有为首那个身材最高大的才有一柄短剑。
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像样的铠甲。
这就表示,他们身上都任何一个部位都砍得进去。
“老大,就是他”,那三个被玛尔斯胖揍过的男人立刻喊道:“他身上的剑非常值钱啊。”
玛尔斯提起自己手中的长剑,这时提利昂赠予他的,是一柄双手剑。虽然当时想的只是做做样子,但这也是做工精良,剑柄末端还镶嵌了一块打磨光滑的球形白石。
“嘿”,那为首的大汉咧嘴一笑:“识相的,把你手里的长剑交给我,我可以不杀你。”他心中想的却是:等你把剑交给我了,手无寸铁,还不是随便我怎么拿捏。
七八个男人都下了马。酒馆的院子地方小,骑着马施展不开,万一这小子钻进后面的树林,怕是真要让他跑了。
玛尔斯沉默的走到旁边的马棚,拿起一柄干草插,甩手就扔出去,旁边一个那木棒的男人中门大开,被这一叉射倒在泥地中,当场死亡。
“谁先跑,我先杀谁”,玛尔斯踩着泥水,大步靠近剩下的人。
人在经历过生死之后,会更加的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战士经历生死之后,除了谨慎,他们对于自己的武艺也会有更大的自信。
他们会逐渐掌握“真实”。
那是一种超乎常人的,对战斗的掌握和认知,甚至能够预知一场战斗的走向。
玛尔斯很长一段时间的对手都是莱德纳,若非这次的比武大赛,他几乎都快忘了自己有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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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男人也不是什么老实人,眼看这样打不过玛尔斯,就要去腰间拔出匕首。还没拔出来就被玛尔斯发现了,抢下他们身上的几把匕首,又是一顿打。
有时候你凶起来,狠起来,那些人反而不敢动手了。
“老板娘,再上麦酒”,玛尔斯有些脸红的挽起自己的袖子,就去拉开酒馆大门,一手一个抓着地上两个人的衣领子,拖着到门口,全都丢到了外面的泥地里去。
两个人滚做一团,一下子就成了两个泥球。
剩下那个收的伤不是很重,没等玛尔斯动手,就自己先爬出去了。
“你等着,我们是影子会的人”,那个跑出去的嘴硬了两句。
玛尔斯却毫不买他的帐,大声说道:“老子是玛尔斯.佛瑞曼,我就在这里,有什么人就去找来”,他毫不避讳,眼看着那三人跑走,也没有阻止。
这下子,玛尔斯真的让老板娘害怕了。
“客人,他们要是回来寻仇,我这生意可做不下去了”,她哭丧着脸对玛尔斯哀求道:“客人,请你赶快去把他们都杀了吧,只要杀了他们,我们绝不会透露。”
“嘿,你是怕我一走了之,把这个烂摊子丢给你?”,玛尔斯不由的笑了,他摸了摸拍了拍老板娘柔弱的肩膀:“放心吧,没事的,我不会走的,就算我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杀了我。应当也不会再找你们的麻烦了。
快上酒吧。”
“好好的”,老板娘以最快的速度端上了两杯麦酒,又以更快的速度躲回到了吧台后。
玛尔斯一手握着长剑的剑柄,看着那三个男人互相搀扶着在泥泞的道路上远去。他默默的站着,任由冰冷的风雨吹打自己的面孔,好像在给赤红的钢铁淬火。
良久,他才关上门,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高庭,呵”。
看着玛尔斯坐下,老板娘才松了口气,刚才她都以为这个男人要去把那三个人都杀了呢。
“咕咚咕咚”,玛尔斯畅饮麦酒,重重的放下酒杯:“老板娘,房间收拾好了么?”
“好了,好了”,老板娘连忙点头。
“请带我过去”,玛尔斯拿起自己的长剑。
老板娘捂着自己的胸口,几次抬头看玛尔斯的脸,最终还是没敢拒绝。
“我只是想好好休息”,他们来到一间满是女人味道的房间,玛尔斯摇了摇头,将准备跟进来的老板娘关在了门外。
老板娘送了口气,连忙跑回大厅,撬开酒柜后的一块木板,拿出了一只小盒子,拉上了自己的小儿子就出了门。
像玛尔斯这样的人,她已经见多了。总有这样自命不凡,年轻气盛的雇佣骑士,从她小的时候起,就见过太多次这样的人的尸体。
给她孩子的那个人也是如此。
“老板娘,你怎么,要去那里啊,我可以准备马车”,在门口喂马的马童看到急匆匆冲进雨中的老板娘没带斗篷和帽子,连忙叫住了他们。
老板娘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苍白瘦弱的马童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
这个十三岁的孩子,他是真关心自己,来提醒自己戴上雨具的。
“唉”,老板娘叹了口气,这马童是她收养的孤儿,这些年来非常懂事,手脚勤快,从未有过什么怨言,等下那些强盗说不定还会迁怒到他。于是将马童搂到自己的怀里,有些颤抖的亲吻了他的额头和嘴唇:
“我们一起走!”
老板娘已经放开了儿子,自己去牵了两匹马,抱着儿子上了其中一匹,自己也骑了上去,剩下的马童还没回过神来。
急的老板娘俯下身子,推着他的后背让他上了另外一匹。
“驾”
三人两骑就冒着雨跑上了玫瑰大道。
房间不大,不过收拾的挺干净。
玛尔斯听到外面在雨中远去的马蹄声,微微摇了摇头,就从皮包里拿出枪头,将它的一端插在门口的地板上,另一端抵住门脚。皮包放在枕头下,拿着长剑躺上床,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君临,红堡。
现在的君临,就是“征服者”伊耿开启征服战争时,他在维斯特洛大陆第一次踏足的土地。在君临的三座山丘中的最高一座,那被称为伊耿高丘的那一座的顶上,他用泥土和木材建造了第一座要塞。
征服七国之后,他又依靠这座要塞建造了皇家城堡,即为红堡。
坦格利安王朝被推翻后,现任的国王劳勃.拜拉席恩继承了这座城堡,现居住于其中的梅格楼,不过他纵情打猎与比武大赛,更多的时候都住宿在外,同时也留下了更多的私生子。
红堡中的首相塔是国王之手的起居之处。
而国王之手有权代理国王职务,也是现在的七国最直接的管理者。
此时,在首相塔中的私人会晤间里,国王之手正在处理公务。
衣着干净得体的美丽侍女随侍在桌边,健壮温顺的仆人们站在墙角,全副武装的卫兵们站在门外。
肩膀宽厚的老人喝了口茶,随手将茶杯放到了一边,继续翻阅起面前这一叠厚厚的账单。
他已经须发皆白,却还要担负国家运转的重大责任,他就是现任的国王之手,七国首相,琼恩.艾林。
“把这些送到贝里席那里,就说我已经看完了”,琼恩招来仆人,将所有的账单都递给了他,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便继续处理起下一件公务。
君临的卫生问题。
这地方需要一笔钱,不过国库出不起,琼恩又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只能提起羽毛笔,开始起草新的的借条。
铁王座的金库早就是负的了,也就早几年,自己看到这些账单还会心惊肉跳一阵。
不要说治理内部的开销,现在红堡的运转都要靠兰尼斯特家的援助和布拉佛斯铁金库的借款,一旦绕开他们,国王立刻就要破产。
琼恩又招来一个仆人去送他写好的单子:“告诉贝里席,继续压低利息”。
“是,大人”,仆人退出门,向外跑去。
这时,一个面容冷肃,嘴唇极薄的男人进入了会晤间。
“有什么事么,亲王”,琼恩看了他一眼,就继续低头处理起公务来。
史坦尼斯默不作声的走到了琼恩的桌前。这时,须发皆白的老人不得不抬起头来看他了。
“你们都退下吧”,琼恩与史坦尼斯对视了一眼,便回退了仆人和侍女。
他对自己养子的这个弟弟永远都亲近不起来,不过不能否认的,史坦尼斯比劳勃和蓝礼更适合成为国王。
“首相大人,希望我之后说的事情,在真正确认之前,不要让任何人知道”,确认所有人的出去后,看着大门被关上,史坦尼斯才缓缓开口,他的声音好像黑夜之中的礁石,冰冷坚硬。
即使是面对首相,其中的语气也更像是命令。
“若真如你表现的这么重要”,琼恩点了点头。
狂风呼啸,房顶都被吹得咔咔作响,一种难以言喻的危机感降临。
玛尔斯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他听到了酒馆外,夹杂在雨中的马蹄声和呼和声。
“是谁,竟然敢动我影子会的人!滚出来!”
粗犷狂暴的声音冲破风雨声,带着比之更甚的寒意刺入了酒馆内每个人的心脏。如果酒馆里有人的话。
玛尔斯迅速的拔出长剑,收起堵门的枪头,到了酒馆前面。此时酒馆里已经空无一人,只有火炉中的火焰还跳动着。
于是他出了酒馆,随手带上了门。他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也清楚自己将要面对什么。
七八个男人骑着马停在酒馆的院子里,玛尔斯一眼就看出了其中三个刚被自己揍了一顿。
这些人的武器大都是战斧,战锤,木棒,只有为首那个身材最高大的才有一柄短剑。
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像样的铠甲。
这就表示,他们身上都任何一个部位都砍得进去。
“老大,就是他”,那三个被玛尔斯胖揍过的男人立刻喊道:“他身上的剑非常值钱啊。”
玛尔斯提起自己手中的长剑,这时提利昂赠予他的,是一柄双手剑。虽然当时想的只是做做样子,但这也是做工精良,剑柄末端还镶嵌了一块打磨光滑的球形白石。
“嘿”,那为首的大汉咧嘴一笑:“识相的,把你手里的长剑交给我,我可以不杀你。”他心中想的却是:等你把剑交给我了,手无寸铁,还不是随便我怎么拿捏。
七八个男人都下了马。酒馆的院子地方小,骑着马施展不开,万一这小子钻进后面的树林,怕是真要让他跑了。
玛尔斯沉默的走到旁边的马棚,拿起一柄干草插,甩手就扔出去,旁边一个那木棒的男人中门大开,被这一叉射倒在泥地中,当场死亡。
“谁先跑,我先杀谁”,玛尔斯踩着泥水,大步靠近剩下的人。
人在经历过生死之后,会更加的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战士经历生死之后,除了谨慎,他们对于自己的武艺也会有更大的自信。
他们会逐渐掌握“真实”。
那是一种超乎常人的,对战斗的掌握和认知,甚至能够预知一场战斗的走向。
玛尔斯很长一段时间的对手都是莱德纳,若非这次的比武大赛,他几乎都快忘了自己有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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