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烧烤摊上的男人
初二那年,我十四岁,算起来是我家搬到华市的第五个年头,我爸妈在乡下务农半辈子,村口的那条路最后还是修了起来,经历了村民不断的阻拦和修路部门的无数协商之后,白羊村最后还是妥协让路,因此修路部门的赔偿款又加了好大一部分,我还记得拿到赔偿款的村头李寡妇高兴了很久,她儿子李大牛三十老几还没娶着媳妇,就是因为家里太穷,穷的叮当响压根就没有哪家闺女愿意嫁过来,本来占了田地大家都老大不高兴,但到手封侯的赔偿款之后气也都消了大半。
算了算了,反正水田里也栽不出多少粮食,大不了多开点山地,手里这赔偿金买几头猪仔,将养两年也能卖个好价,别的牲口要放,猪可以养家里,之前多少人养是因为猪的口粮太大,成本价又贵,一头猪仔好大点钱,但现在有钱了,心思也都活泛了起来,李寡妇拿钱给儿子娶媳妇,一些村汉们就想着养点猪仔过年卖钱。
李寡妇的儿子李大牛没上过几年学,粗略的认得几个字,人却是个壮实又爽朗的,李寡妇忧心自己的儿子没老婆,而李大牛却早早的离了家上城里打工,村里人守村习惯了,李大牛就成了第一批进城打工的人,原本只能给别人打工,再得知家里拿了赔偿款之后好说歹说让李寡妇把钱给了他,在城里开了家小餐馆,生意红火,很快将老娘接到城里一起住。
李大牛成了村里的红人,李寡妇那段时间出门脑袋头抬得高高的,碎花格子的的确良上衣穿在身上趾高气扬。
有了李大牛在前,村里的年轻人也都坐不住了,冒着被老爹打断腿的危险也要往城里跑。
我爸有个族亲的表弟,也在城里开了个饭店,我那位表叔是个有头脑的,风里来雨里去什么地方都走过,如今回来在城里开了家饭店,规模还不小,决计不是李大牛的小餐馆可比的,回乡的表叔得知家里的水田没了,便邀请我爸去饭店里帮忙,发工资算账,我爸本来很不乐意去,觉得兄弟间谈钱落了俗,经不住表叔一再上门,刚好头年我又出了意外,刘叔是怎么把我救回来的,我爸一直不说,我一问他就要踹我,大脚丫子一脚能把我踹出门去,被踹得多了我也不敢问了。
或许是因为这些原因,最后我爸决定全家搬到华市去住,我也匆匆离开了这座我生活了八年的小村,告别了我所有的伙伴,跟着我爸坐上前往华市的三轮车。
我爷爷是乡厨,所以我爸也承袭了一手好厨艺,虽然他在家从来不做饭,但在表叔的饭店里进去就是掌勺的大厨,我妈则是上过几年学的,外公祖上是书香门第,后辈弟子不成器,家业都造作完了,到我外公这辈已经很穷了,但本着书香世家的家教传统,我妈有幸上过几年学,虽然后来还是因为穷辍学,但好歹也是识字会算账的,就在表叔家的饭店里帮着表婶婶算算帐。
爸妈都要上班,我就彻底放飞了自我,小学毕业之后在华市二中上学,成绩不好不坏,那年刚好在兴起一股潮流,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留的老长,衣服上挂上金属链子,手臂上纹纹身,走路双手叉裤兜,看人的时候目光忧郁而深沉。
学校里禁止染发留头,更不准纹身,但学校的规定并不能阻挡我对潮流的追求,没有纹身拿笔在胳膊上画一个,把头发留长走路的时候是不是甩一下前面飘逸的刘海,手插裤兜就算不回头我也知道从我身边过去的女生眼中一定充满了崇拜。
果然人长得帅就算了,还这么潮,活该我是女生心目中的王子。
但这世上从来不缺嫉妒我帅的人,比如我的班主任就是,我的班主任姓朱,一个矮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一双绿豆眼,因为他的发型从来都是一成不变的小平头,外加脾气暴躁,所以我们私底下会叫他“平头哥”。
平头哥站在我面前嘴巴不停的开合,这么近的距离我都觉得唾沫星子快喷我脸上了,绿豆眼里飕飕的放着杀气。
“沈叶!你给我站好喽!吊儿郎当的你这头发怎么回事儿?当长毛贼啊?上星期才说的你当我放屁是不是?你胳膊上那什么啊?你是学生还是混子?最后通知你一遍,下星期要再这鬼样子就不用来上课了!”平头哥提着保温杯冲着我一顿品头论足。
“老师,这是潮流你懂不懂?”我很不服气,就你个剪平头的土鳖还说我是长毛贼。
我自觉说话的语气很是温柔,但平头哥却勃然大怒,扬言让我家长来学校一趟。
叫家长这件事对学生来说一般威胁度很大,平头哥训完我之后扭头就走,我想完蛋了,这次数学考试的分数我还没敢告诉我爸,要真把我爸叫学校里来就平头哥那尿性怎么可能不说,他还就是教我们班数学的。
这件事愁得我一下午的课都没心思上,吃晚饭的时候邻座的徐哲和我坐在一张桌子上,一边拿勺子往嘴里扒饭一边问我怎么了。
徐哲是我邻座,也是我家邻居,新到华市的我很不习惯,也没有朋友,徐哲是我在华市二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得知我们还是邻居之后很快勾肩搭背的打成一片,我跟他说了平头哥勒令我剪头的事,顺便表达了下对于这个不懂潮流的土鳖的嫌弃,不出意外的收到了徐哲的认同。
因为徐哲和我一样,都是新时代的弄潮儿,这家伙可比我夸张多了,上个星期还去打了个鼻环,戴了一颗亮闪闪的鼻钉,才回学校的晚自习就被平头哥勒令拿下来,新打的鼻钉很疼,徐哲龇牙咧嘴的取了鼻钉,没几天伤口又愈合了,白遭一回罪。
我的头发前面刘海往左分,他的刘海往右分,班里的同学都开玩笑说我俩站一块就是一对门帘。
对此我和徐哲表示鄙视,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懂什么?这是潮流!
徐哲面临跟我一样的烦恼,对于是屈服还是坚持到底这件事我们展开了一场讨论,最后一致认定,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
为了表示我们宁死不屈从平头哥的决心,吃完饭后我们俩毫不犹豫的翘了晚自习,翻墙出去打游戏。
出了学校门的我俩直奔游戏厅,但今天游戏厅的老板说什么也不让我们俩进去,义正言辞的说不接待未成年,这家游戏厅我们来了不止一回了,什么时候有过这种规定?当我们看见贴在墙上的公安局通告时才明白过来。
游戏打不成了,那就在街上闲逛一下,走累了找了个烧烤摊坐下来吃烧烤,点了一堆东西之后一边撸串一边商量着要不要把头发染个潮一点的颜色。
正吃得开心的时候,徐哲突然呆了一下,然后低下头扯了扯我的衣服。
“叶子,快走,英语老师来抓我们了!”
我一听反射性的转头一看,顿时骂了一句卧槽,烧烤摊前面站着的那个女的,不就是我们的英语老师吗?学校里经常有学生逃课,每天晚自习时间都会有老师在外面逮跑出来的学生,今天我俩这是撞枪口上了。
我和徐哲尽量把脸别过去,争取不让英语老师认出来,等了半天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发现英语老师好像没有发现我俩,在另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放下包包叫了一份米线吃得正香,可我和徐哲吃不下去了,不停的在小声念叨她怎么还不走。
在我俩十分煎熬的十几分钟后,英语老师吃完了,提起包包要走,我俩松了一口气,过关了。
可就在我俩准备继续吃,英语老师在付钱的时候,不知从哪儿冲过来一个人,猛地把英语老师扑到,英语老师惊叫一声,接着就是拼命的挣扎,那人趴在老师身上,我和徐哲坐着,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正在撕咬老师,老师的脖子上被生生撕下来一块肉,很快就成了血窟窿。
老师拼命挣扎痛苦的呼救,那人却依旧在撕咬不停。
我和徐哲吓傻了,脑子里一瞬空白,直到周围人一拥而上去拽那个男人,英语老师的哀嚎声凄惨无比,嘈杂的人群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
我清醒过来,恐惧使得我浑身发抖,牙齿开始上下打架,地上还有大片英语老师的血,人群太挤看不清里面的情况,那个男人被好几个男人扭住,枯瘦的脸上血迹凌乱,眼珠突出,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嘶吼,而我的目光刚好与那男人的目光相撞,我只见那人一脸狰狞,十分恐怖。
恐惧战胜了我对老师的担忧,推了推旁边的徐哲,我俩小腿打抖的站起来,跌跌撞撞的落荒而逃。
我拖着脚步跑的踉跄,心脏在一阵一阵的紧锁,浑身打抖,明明怕的要死就是跑不快,电视剧都是骗人的,人都被吓傻了,腿是软的像两根面条,我能站着就算不错了根本跑不快。
等我定下神来时我已经在一个小街上,这里是学校附近的小吃街,平时摆摊的人很多,只是最近城管查无证经营查得严,摆摊的都回家去了,两边的铺子也已经关门,空荡荡的街上只有两盏冒黄光的路灯。
我努力把气喘匀,后背上的冷汗被风一吹凉飕飕的,定下神来的我才发现,我和徐哲走散了。
我很想回去找徐哲,但我一抬脚眼前就出现英语老师被撕咬的情景,很像电影里演的丧尸,要真的是丧尸,那我回去岂不是羊入虎口?
我越想越怕,但又觉得抛下徐哲独自逃命不地道,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去找他,可我才转过街角,就看见路的前面,有个人僵硬的站在那里,昏黄的灯光下,那人僵硬的扭过头,满脸的血和狰狞的脸,突出的眼珠恐怖异常。
我立刻就心提到嗓子眼,张大嘴巴觉得呼吸都要停止,后背和脑门上又是一片冷汗淋漓,我和那人就隔着一个街角对视了几秒,我想叫又不敢,想跑,两条腿像灌了铅又软的很,好不容易颤抖着提起脚,扭曲着往前挪。
我的眼睛里全是眼泪花,回头一看,那人已经狰狞着脸追过来了!
“啊啊啊——”我大声的叫了起来,眼泪夺眶而出几近崩溃,最后保持的理智让我猛力咬了一下舌头,剧痛使我清醒过来,求生一瞬的爆发力使我脚下飞奔起来,像疯狗一样在街巷间乱窜。
身后传来一声嘶吼,声音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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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反正水田里也栽不出多少粮食,大不了多开点山地,手里这赔偿金买几头猪仔,将养两年也能卖个好价,别的牲口要放,猪可以养家里,之前多少人养是因为猪的口粮太大,成本价又贵,一头猪仔好大点钱,但现在有钱了,心思也都活泛了起来,李寡妇拿钱给儿子娶媳妇,一些村汉们就想着养点猪仔过年卖钱。
李寡妇的儿子李大牛没上过几年学,粗略的认得几个字,人却是个壮实又爽朗的,李寡妇忧心自己的儿子没老婆,而李大牛却早早的离了家上城里打工,村里人守村习惯了,李大牛就成了第一批进城打工的人,原本只能给别人打工,再得知家里拿了赔偿款之后好说歹说让李寡妇把钱给了他,在城里开了家小餐馆,生意红火,很快将老娘接到城里一起住。
李大牛成了村里的红人,李寡妇那段时间出门脑袋头抬得高高的,碎花格子的的确良上衣穿在身上趾高气扬。
有了李大牛在前,村里的年轻人也都坐不住了,冒着被老爹打断腿的危险也要往城里跑。
我爸有个族亲的表弟,也在城里开了个饭店,我那位表叔是个有头脑的,风里来雨里去什么地方都走过,如今回来在城里开了家饭店,规模还不小,决计不是李大牛的小餐馆可比的,回乡的表叔得知家里的水田没了,便邀请我爸去饭店里帮忙,发工资算账,我爸本来很不乐意去,觉得兄弟间谈钱落了俗,经不住表叔一再上门,刚好头年我又出了意外,刘叔是怎么把我救回来的,我爸一直不说,我一问他就要踹我,大脚丫子一脚能把我踹出门去,被踹得多了我也不敢问了。
或许是因为这些原因,最后我爸决定全家搬到华市去住,我也匆匆离开了这座我生活了八年的小村,告别了我所有的伙伴,跟着我爸坐上前往华市的三轮车。
我爷爷是乡厨,所以我爸也承袭了一手好厨艺,虽然他在家从来不做饭,但在表叔的饭店里进去就是掌勺的大厨,我妈则是上过几年学的,外公祖上是书香门第,后辈弟子不成器,家业都造作完了,到我外公这辈已经很穷了,但本着书香世家的家教传统,我妈有幸上过几年学,虽然后来还是因为穷辍学,但好歹也是识字会算账的,就在表叔家的饭店里帮着表婶婶算算帐。
爸妈都要上班,我就彻底放飞了自我,小学毕业之后在华市二中上学,成绩不好不坏,那年刚好在兴起一股潮流,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留的老长,衣服上挂上金属链子,手臂上纹纹身,走路双手叉裤兜,看人的时候目光忧郁而深沉。
学校里禁止染发留头,更不准纹身,但学校的规定并不能阻挡我对潮流的追求,没有纹身拿笔在胳膊上画一个,把头发留长走路的时候是不是甩一下前面飘逸的刘海,手插裤兜就算不回头我也知道从我身边过去的女生眼中一定充满了崇拜。
果然人长得帅就算了,还这么潮,活该我是女生心目中的王子。
但这世上从来不缺嫉妒我帅的人,比如我的班主任就是,我的班主任姓朱,一个矮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一双绿豆眼,因为他的发型从来都是一成不变的小平头,外加脾气暴躁,所以我们私底下会叫他“平头哥”。
平头哥站在我面前嘴巴不停的开合,这么近的距离我都觉得唾沫星子快喷我脸上了,绿豆眼里飕飕的放着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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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是潮流你懂不懂?”我很不服气,就你个剪平头的土鳖还说我是长毛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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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愁得我一下午的课都没心思上,吃晚饭的时候邻座的徐哲和我坐在一张桌子上,一边拿勺子往嘴里扒饭一边问我怎么了。
徐哲是我邻座,也是我家邻居,新到华市的我很不习惯,也没有朋友,徐哲是我在华市二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得知我们还是邻居之后很快勾肩搭背的打成一片,我跟他说了平头哥勒令我剪头的事,顺便表达了下对于这个不懂潮流的土鳖的嫌弃,不出意外的收到了徐哲的认同。
因为徐哲和我一样,都是新时代的弄潮儿,这家伙可比我夸张多了,上个星期还去打了个鼻环,戴了一颗亮闪闪的鼻钉,才回学校的晚自习就被平头哥勒令拿下来,新打的鼻钉很疼,徐哲龇牙咧嘴的取了鼻钉,没几天伤口又愈合了,白遭一回罪。
我的头发前面刘海往左分,他的刘海往右分,班里的同学都开玩笑说我俩站一块就是一对门帘。
对此我和徐哲表示鄙视,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懂什么?这是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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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快走,英语老师来抓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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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徐哲尽量把脸别过去,争取不让英语老师认出来,等了半天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发现英语老师好像没有发现我俩,在另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放下包包叫了一份米线吃得正香,可我和徐哲吃不下去了,不停的在小声念叨她怎么还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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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拼命挣扎痛苦的呼救,那人却依旧在撕咬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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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醒过来,恐惧使得我浑身发抖,牙齿开始上下打架,地上还有大片英语老师的血,人群太挤看不清里面的情况,那个男人被好几个男人扭住,枯瘦的脸上血迹凌乱,眼珠突出,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嘶吼,而我的目光刚好与那男人的目光相撞,我只见那人一脸狰狞,十分恐怖。
恐惧战胜了我对老师的担忧,推了推旁边的徐哲,我俩小腿打抖的站起来,跌跌撞撞的落荒而逃。
我拖着脚步跑的踉跄,心脏在一阵一阵的紧锁,浑身打抖,明明怕的要死就是跑不快,电视剧都是骗人的,人都被吓傻了,腿是软的像两根面条,我能站着就算不错了根本跑不快。
等我定下神来时我已经在一个小街上,这里是学校附近的小吃街,平时摆摊的人很多,只是最近城管查无证经营查得严,摆摊的都回家去了,两边的铺子也已经关门,空荡荡的街上只有两盏冒黄光的路灯。
我努力把气喘匀,后背上的冷汗被风一吹凉飕飕的,定下神来的我才发现,我和徐哲走散了。
我很想回去找徐哲,但我一抬脚眼前就出现英语老师被撕咬的情景,很像电影里演的丧尸,要真的是丧尸,那我回去岂不是羊入虎口?
我越想越怕,但又觉得抛下徐哲独自逃命不地道,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去找他,可我才转过街角,就看见路的前面,有个人僵硬的站在那里,昏黄的灯光下,那人僵硬的扭过头,满脸的血和狰狞的脸,突出的眼珠恐怖异常。
我立刻就心提到嗓子眼,张大嘴巴觉得呼吸都要停止,后背和脑门上又是一片冷汗淋漓,我和那人就隔着一个街角对视了几秒,我想叫又不敢,想跑,两条腿像灌了铅又软的很,好不容易颤抖着提起脚,扭曲着往前挪。
我的眼睛里全是眼泪花,回头一看,那人已经狰狞着脸追过来了!
“啊啊啊——”我大声的叫了起来,眼泪夺眶而出几近崩溃,最后保持的理智让我猛力咬了一下舌头,剧痛使我清醒过来,求生一瞬的爆发力使我脚下飞奔起来,像疯狗一样在街巷间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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